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要求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要求

标准修订的关键要素
合理性
标准修订的内容应合理、有效,并体现技术前 沿和行业水平。
可操作性
标准修订的内容应具有实用性,用户可以根据 标准执行实际工作。
适用性
标准修订的内容应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以满 足用户的需求。
可更新性
标准修订的内容应与时俱进,随行业或产品更 新而更新。
标准修订的时间和进度安排
1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要 求
本演示文稿介绍标准制修订的步骤、关键要素、时间安排、沟通反馈、质量 控制和评审批准流程。
制修订工作程序和要求的定义
标准制修订是指通过系统性地调查、分析和评估目标技术领域的可行性、有 效性、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等要素,编制或修订制定规范、标 准、规程、方法等文件的过程。
准备
确定修订计划、组织测试活动等。
2
编制文稿
根据修订计划进行文稿编写、审校等活动。
3
评审批准
进行各级评审、批准活动。
标准修订的沟通与反馈机制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发放通知、发布公告等方式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 收集和处理相关反馈信息,以确保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标准修订的质量控制措施
1 专业人员
由具有丰富技术知识和经 验的专业人员担任修订要 职,保证修订质量。
标准制修订的步骤
提出需求
明确标准修订的目的、范围、适用性和制定依据, 通过召开会议、调研等形式确定需求。
制定方案
根据需求提出修订方案并明确修订的内容、工作任 务、人员分工等要素。
实施修订
根据修订方案逐步进行修订工作,包括文稿编写、 校对审定等。
评审批准
对修订后的文稿进行评审和批准,以确保标准的质 量和可行性。
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

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制定行业标准,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与对标准的需求相适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合理利用资源,有利于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满足使用要求;有利于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引导行业结构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升级,促进贸易。
一、标准立项✧行业标准的立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负责;✧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制修订行业标准立项申请,并填写《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见附件一)、制定标准草案;✧立项建议和标准草案由相应的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受理,经分技术委员会审查论证后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报送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时分标委需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流程管理系统中进行项目的申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各分技术委员会报送的标准计划项目进行审核和协调后,在标准流程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批通过并将纸质文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接收的标准立项建议进行汇总后,在指定网站上公示一个月,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有关行业标准管理机构进行协调,经协调一致的项目,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行业标准立项计划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批准下达;✧对下达的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可予以调整,需要调整的项目填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见附件二),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标准起草✧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按立项要求起草标准,鼓励组织生产、科研、营销、用户等方面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同编写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编写应符合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和GB/T 20000.2的规定;✧在编写标准草案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其内容一般包括:——工作简要过程,任务来源、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名单等;——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理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主要试验验证情况和预期达到的效果;——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废止现行行业标准的建议;——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如参考资料目录等。
标准制修订措施

标准制修订措施引言标准制修订是指对现有标准的内容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社会、科技和经济发展的要求。
标准制修订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程序来完成。
本文将介绍标准制修订的一般流程和主要措施。
一、标准修订流程标准修订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1.拟定修订计划:在拟定修订计划阶段,需要明确修订的目标和范围、修订的原因以及修订的时间表等。
修订计划需要得到相关部门或专家的批准。
2.收集信息:在收集信息阶段,需要对相关行业的最新技术、法规法律、国际标准等进行调研和搜集,以确保修订的基础信息准确、全面。
3.制定修订方案:在制定修订方案阶段,需要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可行的修订方案。
修订方案需要经过内部评审和讨论,确保其符合实际需求。
4.起草修订稿:在起草修订稿阶段,需要根据修订方案,对标准的各个篇章和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修订后的标准能够更好地适应实际情况。
5.内部评审:在内部评审阶段,修订稿将交由内部专家进行评审和修改,以确保修订过程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6.公开征求意见:在修订稿经过内部评审后,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通常采用发布公告、征求意见稿的形式,接收来自行业、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7.修改修订稿: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修订组织对修订稿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修订稿更加全面、准确、可操作。
8.技术审查:经过修改的修订稿将进行技术审查,由专业技术人员对修订内容进行审核和评审,确保修订后的标准在技术层面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9.正式发布:经过技术审查的修订稿将提交给主管部门或标准化委员会,经过审批后正式发布,成为新的标准。
10.宣传和推广:发布新标准后,需要进行宣传和推广工作,让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和适用新标准。
二、标准修订措施为确保标准修订的质量和效益,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标准修订措施:1.组织架构:在进行标准修订时,需要明确修订组织架构,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和职责分工等。
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为使标准化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要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与国际惯例接轨;要突出加入WTO 后急需的标准项目和有利于我国工业发展的标准项目;应结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情况,做到立项合理、重点突出。
一、标准立项✧国家标准的立项,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制修订国家标准立项申请,并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使用指定的统一格式的电子模板制作,请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标准制定工作站栏目中的常用工具中下载《项目建议书》电子模板);✧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必须同时上报标准草案(电子版);✧立项建议由相应的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受理,经分技术委员会审查论证后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各分技术委员会报送的标准计划项目进行审核和协调后,通过网站提交方式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接收的标准立项建议进行汇总后,在国家标准委网站上公示一段时间,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有关国家标准管理机构、行业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一致的项目,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批准下达。
二、标准起草✧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按立项要求起草标准,鼓励组织生产、科研、营销、用户等方面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同编写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编写应符合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和GB/T 20000.2的规定;✧在编写标准草案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其内容一般包括:——工作过程,任务来源、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名单等;——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理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主要试验验证情况和预期达到的效果;——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废止现行国家标准的建议;——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如参考资料目录等。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8.13•【文号】药监综妆〔2024〕67号•【施行日期】2024.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药监综妆〔2024〕67号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分技术委员会:《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已由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4年8月13日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妆品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妆品(含牙膏,下同)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标准,是指由国家药监局依据职责组织制修订,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在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活动中遵循的统一的技术要求。
化妆品标准包括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标准的制订、修订,包括立项、起草、验证、审查、批准和发布等,以及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快速立项审查程序等。
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还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四条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急用先行的原则。
第五条化妆品标准实行信息化管理。
中检院(标委会秘书处)负责化妆品标准制修订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第二章标准立项第六条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包括下列来源:(一)标委会秘书处公开征集立项建议;(二)标委会秘书处通过追踪国内外化妆品标准化管理动态等,提出立项建议;(三)分技委通过追踪国内外化妆品标准化管理动态等,提出本专业领域立项建议;(四)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相关直属技术支撑机构提出立项建议;(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立项建议。
集团公司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修订)

集团公司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XX石油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等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基本要求(一) 应当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广科学技术成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技术合作的发展,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从实际出发,制定的公司标准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协调配套。
(二) 应在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指导下,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管理、质量控制、科学研究及与国际接轨的实际需要制定公司的企业标准。
(三) 标准制修订工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公司的企业标准制定程序包括五个阶段:立项、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见图1)。
承担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图1 标准制定程序的五个阶段(四) 在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应形成阶段成果文件“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专家意见汇总处理表”等。
标准编号由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进行统一的标准编号管理,按《集团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中的标准编号规范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机构与职责(一) 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是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支持机构,在公司主管的领导下,组织管理标准制修订工作。
其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包括:1.编制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及经费预算,经集团标委会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企业标准由集团公司标委会主管领导批准发布●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标准项目立项审批”OA 流程提出立项申请,报集团标委会审批● 标准起草单位完成草案的编写及内部审核● 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组织草案的征求意见● 起草单位根据征求意见反馈完成草案的修改● 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组织技术专家审查会● 起草单位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完成草案的修改● 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进行最终标准化审查及报批2.企标立项审查工作,包括标准主审人是否符合规定等要求;3.监督检查并协助各起草单位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按计划实施;4.对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中各阶段成果文件的审查;5.企业标准分类及编号的统一规范和管理;(二)标准起草单位各起草单位主要职责包括:1.对所起草标准的质量、进度和经费使用全面负责,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责任单位;2.根据产业需求及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组织企标项目的立项;3.负责组织标准起草工作组,检查、督促起草组成员按项目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修改及报批,及时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
温州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温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温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共分为:征集项目阶段、审批立项阶段、标准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专家审评阶段、批准发布阶段。
一、项目征集阶段(一)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提出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二)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可以根据需要,向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县、市、区)标准化行政部门提出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立项建议。
立项建议材料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一)温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附件1);(二)地方标准草案,应当包括标准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等;(三)标准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二、审批立项阶段市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立项建议中有关制定地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影响等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形成评估意见。
专家评估论证应当邀请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
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地方标准立项,应公开听证。
市质监局会同有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并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三、标准起草阶段计划下达后,起草单位应当根据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和立项审定内容组织起草,落实相关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成立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和标准起草人,工作小组应由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熟悉标准化工作的人员组成。
标准起草工作小组应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试验验证后,利用标准编写模板,并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附件2)。
四、征求意见阶段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当征求生产、经营、使用、科研、检验、管理等相关方的意见。
标准征求意见可以采取会议和书面等形式,征求意见的范围应当覆盖全市各相关地区,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在10家以上。
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直接组织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完成后,由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根据反馈的意见分析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对未采纳的意见,需要说明不采纳的理由,形成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附件3)和地方标准送审稿。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2003年7月10日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总则1.1本工作程序规定了标准制修订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流程、方法。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1.2 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复审、直至标准废止等阶段(注:具体流程图见附件1、标准制定工作各阶段文件名称及代码见附件2)。
1.3 制修订标准要严格遵循三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三审制度。
1.4 对等同、修改采用国际标准、修订现行标准及对现有行标转化为国标的项目,可采用快速程序。
1.5 各技术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具体组织会员单位开展通信标准的研究,负责标准制修订各阶段的技术工作。
秘书处负责对标准制修订各阶段的管理工作。
秘书处指派工作人员(秘书)对口技术工作委员会,协助主席工作。
2 立项本阶段为标准项目建议的提出到标准化主管部门下达制修订标准项目计划阶段。
2.1 协会各会员及观察员根据通信技术的发展及通信业务的需要,均可提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制修订项目的建议。
2.2凡向协会提出项目建议的会员及观察员,均应填写“制修订通信技术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标准项目建议书”),并将“标准项目建议书”送交秘书处。
2.3 秘书处收到“标准项目建议书”后,对其进行登记编号,并转送技术工作委员会,同时根据项目建议所涉及的领域提供相应的标准化信息,供技术工作委员会审议项目建议时参考。
2.4 技术工作委员会对项目建议组织审议,并在技术工作委员会全会通过。
然后将审议结果填入“标准项目建议书”,对同意的项目建议确定牵头单位和起草单位,核实主要研究内容和进度安排。
2.5 各技术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标准项目建议由秘书处负责汇总、协调,对有交叉或需要协调的项目由“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秘书处根据讨论的结果进行落实、形成协会意见后填入“标准项目建议书”,汇总报送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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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拟及征求意见
一、起草工作组正式开始运作 二、编制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三、秘书处向各有关方征求意见
草拟及征求意见
• 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对标准草案主要技术内容的编写达成一
致意见后,方可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 标准征求意见稿须由专标委秘书处行文,发送专标委委员、
有关专家和地区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并规定返回意见的 期限。
专标委进行立项审查,并确定标准起草工作组,统 一报送集团公司标准化研究所。标准化所汇总后,报 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
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各 专标委、直属工作组进行审查。然后,由集团公司标 准化主管部门报请集团公司标委会批准。
经批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制修 订项目计划》,以集团公司正式文件下达。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 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只要可能,鼓励使用注日期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引用它 的标准。永远跟踪最新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常见的问题
● 正文中引用的标准、文件在第二章中未列出 ● 列出的标准、文件在正文中未出现 ●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经常引用被废止或替代的标准。 ● 是否注日期引用概念混乱 ●列出的引用的文件缺少发布文号、发布日期和发文单位 ●“规范性引用文件”与“参考文献”混淆不清
审查与表决(2)
对送审稿的表决结论分为:“赞成”、 “赞成但有建议或意见”、“不赞成但经 修改后赞成”、“弃权”和“不赞成”五 种,前两种表决意见视为同意。委员会成 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为通过。
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
审查与表决(3)
当年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召开时,可 采用函审表决。由秘书处将函审表决单发 给各位委员,由委员投票进行表决。
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1 一般工作程序 立项阶段、草拟与征求意见阶段、 审查与表决阶段和报批阶段
2 快速工作程序
立项与计划管理
一、立项申报方法和程序 二、计划审定与下达
立项与计划管理
拟承担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一般应按隶属关系向本单位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填写立项报告)。
本单位标准化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要对申报项 目进行初审,并提出标准起草工作组的组成方案。分 别向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
• 这段引导语包含了一下5层含义: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 标准的条款,
• ——所列出的不仅仅是标准,还包括其他文件; • ——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所列文件的条款成为本
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 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对于注日期引用的文件,只是指定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部分);
前言的编写
由特定部分和基础部分组成: 2 基础部分:------本标准由×××× ××提出;
------本标准由××××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前言的编写
注意:如果标准前言中如没有“特定信息”, 则直接给出:“基本信息”,不要在前言中加入 “目的意义”的内容,不要在前言中大谈标准的目 的和意义。
(会议纪要中包括与会专家和委员名单)
模板
是否合一
标准报批要求
起草工作组按要求向专标委秘书处提交下列资料:
1 标准报批稿
4份
2 标准的编制说明
4份
3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
4份
4 标准专家审查意见汇总处理表
4份
5 标准报批申报单
4份
6 标准报批文件的电子版
怎样写《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任务来源; 2 目的意义; 3 起草工作简要过程; 4 确定标准的主要内容的依据(技术指标、性能、 试验情况、经验总结、文献资料等); 5 技术经济分析、预期的经济效益及对贯彻该 标准的措施和建议。
• 返回意见一般应以函件或E-mail形式,在规定期限内发送
专标委秘书处。
• 专标委秘书处收到返回意见后,应及时送交标准起草工作
组,由标准起草工作组根据返回意见进行汇总处理,并对 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 。
审查与表决
一、形成送审一稿 二、专家审查 三、委员表决
审查与表决
审查阶段: 组织工作→秘书处完成 起草工作→起草工作组完成 审查工作→专家和委员完成
不要把范围的内容放入前言;也不要把编制说 明的内容放入前言。
范围的编写
一般来说范围分为两段: 第一段是对标准自身的描述 . 第二段指标准的使用领域.
对标准自身的描述:
你写的标准“规定了什么”“确定”了什么 “给出”了什么。一种最简单的方法。是“章” 的名称的“排列”。最常见的示例:
如假设一项产品标准的第3、4、5、6章的名称 依次是技术指标、试验装置、试验步骤、评价方 法和包装、运输、取样。则范围第1段就写:“本 标准规定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试验装置、试验 步骤、评价方法和包装、运输、取样等技术要 求。”
中国石油的标准制修订运作机制
委员表决制——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经专
家审查后,应进行委员表决,委员表决代表各利 益方的意见。委员表决可采取函件表决,也可在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进行表决。
中国石油的标准制修订运作机制
委员会年会制——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其主要任务是:审查秘 书处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对本年 度制定的标准进行委员会表决;确定下一年度集 团公司管理的企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审议专业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其它重大事宜。
二、标准报批要求(专标委秘书处)
专标委秘书处收到起草工作组的报批材料 后,须认真复核,确认无误后在报批申报单 上盖章。
1 专家审查会会议纪要 2 标准表决结论(可含在年会会议纪要中)
3 委员表决汇总(函审表决)
三、标准复核 1 标准化所复核
(1)报批资料及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 (2)标准编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的有关规
术语和定义的编写
①要有引导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标准代号)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 用于本标准。”
②在技术标准中,一个词在用于特定含义时才应对其 进行定义。
③术语要有英文解释:黑体,一律小写;术语与编号 间要换行.
术语和定义的编写
术语和定义应注意的问题: (1)有的标准规定的术语和定义与有关术语和定义的标准的
由秘书处进行表决单汇总,填写表决 结论表。
年会也可以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
报批与发布
一、形成报批稿 二、标准报批 三、标准复核
一、形成报批稿
送审稿通过表决后,标 准起草工作组根据表决建议 整理出标准报批稿,并按报 批要求向专标委提交全部报 批材料。
二、标准报批要求(起草工作组)
1 完整的意见汇总 2 标准的报批稿 3 标准的报批申报单 4 标准的编制说明
标准制修订流程图
申请立项——计划下达——征求意见稿 ——送审一稿——送审稿——报批稿——
标准化所复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审 查批准——出版审查——出版发行
秘书处职责: 1 提出并汇总标准制修订计划,报送标准化所 2 组织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一稿、送审稿的
审查(有一支专家队伍) 3 组织召开本专业标准化年会,完成标准报送 4 当年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召开时,组织对标准的
定; (3)与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无抵触; (4)与集团公司其它企业标准之间或本标准内各项规
定之间是否协调一致; (5)计量单位是否为法定计量单位;
2 统一编号后,报质量管理与节能部 复核,无误后,批准发布标准草案。
3 标准草案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编辑 印刷,出版的标准为标准的正式文 本。
规范性引用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以下列形式提及的标准或文件不应列入规范性引用文 件: (1)标准条文中以陈述语句提及的文件 (2)标准条文中的注、图注、表注中提及的文件 (3)标准中资料性附录提及的文件 (4)标准中的示例所使用或提及的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编写
引用文件和标准的排列顺序: ① GB 、 HB、国内有关文件 ② ISO、IEC标准及文件 ③ 同类标准按顺序号排列。
标准的使用领域:
“ 本标准适用于……”,指标准的使用领域。示 例:
①产品标准:一般是“适用于……生产的这种产 品”。
②代码标准:一般是“适用于……单位或领域的 标识信息处理和交换”。
③推荐作法:一般是“适用于……过程。”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编写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 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 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二 编写一个规范的标准
GB1.1的基本要求: 1 标准结构的要求 2 编写规则的规定
标准的结构要考虑固定顺序和自定内容两个因素
——编排顺序是固定的 ——“要求”的内容是自定的
了解标准的基本结构(编排顺序)
封面
规范性引用文件
目次
术语与定义
前言
符号和缩略语
引言
要求(自定的)
名称
附录
范围
参考文献
索引
标准报批要求
专标委秘书处报送标准到标准化所时还应增加
报送下列资料:
1 标准表决年会会议纪要
3份;
2 标准送审稿表决投票单;
3 专家审查会会议纪要
3份;
4 参加表决委员代表名单
3份;
5 标准送审稿表决结论表
3不能按正常进 度完成时,或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 撤项时,应该提交计划调整申请报 告,或申请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