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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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2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2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技术方案制定、设备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监控等。

3.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技术方案制定4.煤矿应依据矿井地质条件和资源储量,合理制定技术方案。

5.技术方案应经专家评审,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6.技术方案中应包含矿井开采方式、工作面布置、支护措施等关键内容。

7.煤矿应监测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技术方案的评估和调整。

三、设备运行管理8.煤矿应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日常巡检、定期维护等。

9.设备巡检应按照规定频率进行,记录巡检情况并及时处理问题。

10.设备维护应严格执行制定的计划,包括定期保养、及时更换损坏零部件等。

11.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故障处理过程应记录详细情况并及时反馈。

四、安全生产监控12.煤矿应安装并正常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包括测气仪、测温仪等。

13.安全监测设备应定期校验,并记录校验结果。

14.安全隐患发现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5.对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煤矿应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制定整改方案。

五、技术培训和交流16.煤矿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17.技术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常识、设备操作技能、灾害防治等。

18.煤矿应建立技术交流平台,鼓励员工交流技术经验和创新成果。

六、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19.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0.对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及时指导并要求整改。

21.煤矿对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2.煤矿应建立事故纠责机制,对违反技术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2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4.煤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内)寺河矿东井区供、排水、压风管路管理规定

(内)寺河矿东井区供、排水、压风管路管理规定

寺河矿东井区供、排水、压风管路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寺河矿东井区风水管路系统管理,进一步夯实管路标准化基础,全面提升矿井标准化水平,规范煤矿井下管路系统的建设及管理做到“设施完善、系统可靠、管理到位、运转有序”,同时明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避免管理中的死角存在,更好的服务于矿井的生产,按照主管路集中管理,支管路谁使用、谁维护的管理原则进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划分:1、机电科职责:负责东井区井下供、排水、压风管路设计、审批及标准化管理工作。

2、运安工区职责:负责东主斜井、小东山进风立井、东风井进回风立井、上庄进风立井井筒内的供水、压风管路;负责东轨、东胶大巷Φ273主供水管路;负责东井区井下各盘区Φ159管及以上管径供水、压风、排水管路(各泵房出口——各盘区工作面巷口);负责上庄井底加压泵房的运行;负责供水系统减压阀的管理;各盘区胶带巷及运输巷待施工队组完工后由机电科组织与运安工区办理移交手续。

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标准化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安装及系统改造工作。

3、回收队职责:负责小东山井底水仓、东四水仓水泵的运行及排水;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管路的标准化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安装及系统改造工作。

4、井下机电一队职责:负责东井区加压泵房、18#横川加压泵房、小东山井底加压泵房、东区+350主排水泵房的运行及管理工作;负责东副斜井2趟排水管路;负责小东山井底、东三煤仓外减压阀压力、流量的观察及记录工作,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管路的标准化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安装及系统改造工作。

5、通风科防尘密闭队职责:负责东井区井下各回风巷、非作业巷道管路的标准化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

6、各生产区队职责:负责本工作面及标准化职责区域内供水、压风、排水管路的安装、标准化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及系统改造工作。

7、东五盘区、东六盘区、下水平巷道内管路以东井标准化划分区域为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范围内管路的安装、标准化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

2024年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2024年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2024年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保障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煤炭生产企业、煤矿、煤炭加工企业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要求,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煤炭安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瓦斯抽放和防治体系,减少瓦斯积聚,保证矿井内空气的安全。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瓦斯检测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超标情况。

第九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矿井开采区域地质情况的研究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采矿方案,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灭火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前做好灾害事故应对预案和应急救援演练。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煤尘的防治,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降低煤尘爆炸的风险。

第三章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由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煤炭生产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还应当由社会各界和相关行业协会参与,形成多方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在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寺河矿“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剖析

寺河矿“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剖析

寺河矿“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广大职工、技术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技成果”的范围第二条属于创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本矿先进,集团公司领先,且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三条在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四条在矿井安全、生产、通风、运输、机电、基建、洗选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五条在重大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第六条围绕矿井安全生产,独立研究并实施的先进管理模式,促进矿井的管理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的。

第七条项目投入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大于50万元,均可申报;如创造的是社会效益或安全效益,需要有明显的效果。

第三章申报程序、时间第八条凡寺河矿在职职工均可申报。

第九条申报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晋城煤业集团技术进步奖申报书》,附电子材料。

第十条申报时要提交成果应用证明(包括:应用成果名称、应用时间、应用效果评价、效益分析、完成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要制作幻灯片(内容:立项背景、主要内容、创新点、推广应用情况、效益分析)。

第十二条 100字以内的项目简介(电子版)。

第十三条凡申报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现场实践,证明其技术先进性、可行性,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安全效益。

第十四条凡公司拨款立项的开发项目;组织专门人员实施的科研项目和曾获集团公司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第十五条研制者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总工办。

第十六条申报时间是每年12月25日前。

第四章科技成果评审第十七条初评申报程序结束后,总工办组织各专业副总对所申报“科技成果”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分结果,评选出入围项目。

寺河煤矿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寺河煤矿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总结词
在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展开 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 防止再次发生。
VS
详细描述
调查分析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对事故进行 全面、客观的调查和分析。针对事故原因 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加强设备维护、完善 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培训等,以消除事故 隐患,防止再次发生。
将制定的措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对 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评估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事故发生的 频率高低。
事故的严重性
评估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严重性程度,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等后果的严重程度。
风险的可控性
评估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是否可控,是否需要采取额外 的安全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04
重大危险源日常监控与检 查
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安装摄像头
在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高清摄像头,确保全方位 、无死角监控。
配置安全报警装置
针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配置相应的安全报警 装置,如烟雾报警、水位报警等。
建立监控中心
设立专门的监控中心,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 时关注监控画面,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01
02
03
重大危险源
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可 能导致严重人身伤害、财 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根源 和危险因素。
危险因素
指能够导致或增加煤矿事 故发生概率、造成人身伤 害或财产损失的因素。
安全管理
指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 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的发 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 煤炭生产安全。
02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寺河煤矿西井重大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 度

年寺河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年寺河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年寺河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矿井生产技术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稳定高效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年寺河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包括采矿、井下工程、安全监控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年寺河矿井生产技术管理目标:科学合理利用矿石资源,确保矿井技术参数符合国家规定和矿井设计要求,保证安全高效生产。

第四条年寺河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原则:安全第一、科学规划、精细管理、技术优先。

第五条年寺河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以激励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工作,提高生产效益。

第二章生产技术管理机构第六条年寺河矿井设立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全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职责包括:(一)制定年寺河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二)研究制定矿井技术方案和技术政策;(三)组织开展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四)指导生产现场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技术问题;(五)审核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节点,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第八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一)部门主任由具有矿井工程、矿业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担任;(二)部门员工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三章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第九条年寺河矿井生产技术管理要求包括:(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矿井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二)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做到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防护;(三)落实技术管理职责,保证技术方案的正确执行;(四)加强技术质量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五)加强与矿业规划、设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技术效果符合预期。

第四章生产技术管理措施第十条年寺河矿井生产技术管理措施包括:(一)建立科学的生产技术考核评价制度,以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工作,提高生产效益;(二)制定技术指导文件,统一技术规范标准,确保技术操作的一致性和规范性;(三)强化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四)建立技术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益,维护矿工健康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国内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安全、环保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提升,保障矿工安全生产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包括技术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队伍。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加强技术培训和学习,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矿工技能素质。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管理岗位职责、技术管理流程、技术管理考核等。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技术专家的合作,开展技术研究和创新,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

第二章技术管理机构第八条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技术管理机构,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技术管理机构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承担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十条技术管理机构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十一条技术管理机构应与煤矿企业其他部门和岗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技术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外部技术机构的合作,及时获取最新的技术信息和研究成果。

第三章技术人员队伍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人员队伍,包括初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

第十四条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技术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了解最新的煤矿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技术人员培训体系,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技术人员岗位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八条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技术研究和创新,为煤矿生产技术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章技术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管理岗位职责、技术管理流程和技术管理考核标准。

寺河矿机电管理制度

寺河矿机电管理制度

寺河矿机电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提高寺河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加强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寺河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巡检和数据记录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1.矿长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安全和稳定运行的事宜,拥有最终决策权。

2.设备管理员负责矿厂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日常巡检、故障排除、数据记录等。

3.各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按规定操作机电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设备管理1. 设备领用1.按照领用申请程序,填写领用单并经单位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领用。

2.领取设备时,记录设备编号、型号及领用人信息,并通知设备管理员。

2. 设备维护1.负责设备维护的设备管理员应按照设备的使用周期’和使用频率制定设备保养计划。

2.严格执行设备保养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

3.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进行维修处理。

3. 设备巡检1.设备管理员应按照巡检表和要求进行巡检并记录巡检情况。

2.严格执行巡检表并发现问题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4. 数据记录1.设备管理员应按照数据记录表进行记录,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汇总。

2.每月底设备管理员应将设备的数据报告提交到矿长处,并将设备的现状及计划维修情况报告矿长。

五、安全管理1.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稳定性。

2.设备管理员应强化安全意识,时刻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

3.设备管理员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确保设备在突发事件下的安全性。

六、后勤支持1.设备管理员应保证设备可用性,在运行中保障设备的供电和使用环境。

2.各岗位人员应保持设备周边环境清洁和整洁,为设备提供安全良好的使用环境。

七、工作纪律1.工作中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纪律制度。

2.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八、附则1.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2.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修改,需经矿长审核和签字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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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河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大全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寺河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汇编寺河矿生产技术管理部二零一五年寺河矿采掘管理制度汇编目录一、采掘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办法1、总则、为规范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管理,理顺编制、审批、修改程序,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生产管理部室及井下区队。

、矿成立作业规程(指采掘作业规程,以下各条同)管理领导组:组长: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机电、抽放、地测、安监、通风副总成员:生产、机电、通风、抽放、调度、安监、地测、信息监控中心、运输科主任工程师为成员。

作业规程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管理部。

、为提高作业规程编制质量,除附件7《关于零星工程是否编制措施的管理细则》规定的可以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或以零星工程派工单通知的工程外,其余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编制及修改、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及有关工作面设计、抽放设计、通风、机电等有关图纸资料,并结合集团公司批复意见和矿审批意见进行编制。

、所有采掘规程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要求编制规程,采掘工作面遇有特殊情况(如过地质构造、过老空等)非正规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生产技术管理部准备组根据矿井生产要求,在各项工程开工前两个月以业务通知单形式安排地测科编制采掘工程地质说明书,地测科根据时间要求将地质资料准备齐全,一式三份报生产技术管理部准备组,并按规定对地质资料登记、存档。

、采掘工程开工前40天,生产技术管理部准备组要召集相关业务部室及施工队组对照巷道设计图纸共同研究采掘、机电、通风、抽放等系统,给队组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后,分管技术员给业务部室下发业务联系通知单,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复印下发给相关业务部室进行资料准备;如果各业务部室形不成统一意见,及时请示生产副总,经过专题讨论后确定。

、生产技术管理部准备组于采掘工程开工前一个月把编制规程所需的资料收集、整理齐全,然后向施工单位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下达“编制作业规程通知单”、“技术交底表”,主要向施工单位提出新工作面的地质水文情况、主要技术要素、装备、工艺、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式等要求,并有主要安全技术措施,(一式两份,生产技术管理部保留一份)。

、交底必须内容齐全,要求明确,符合上级有关技术规定,特殊问题经专题讨论后再交底,技术交底必须有专业主任工程师或专业分管副部长签字把关,以保证技术交底正确无误。

另附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1)工作面巷道布置设计图和工作面巷道锚杆支护设计说明书,由生产技术管理部提供;(2)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主要设备技术特征等,由机电管理部提供;(3)监控系统图、通讯系统图,由信息监控中心提供;(4)通风系统图及风机型号、布置形式,风筒的型号、数量,风量分配方案、防尘系统、避灾路线图等,由通风管理部提供。

(5)地质说明书,由地测科提供。

(6)瓦斯涌出量情况、瓦斯抽放情况、瓦斯抽放设计说明书,由抽放管理部提供。

、采掘队组接到编制作业规程通知单和技术交底表及资料后,由施工单位队长主持,组织技术员、副队长、班组长以及老工人共同深入现场进行勘察,共同研究确定工程施工方案,技术员必须做好“现场勘查报告”和“三结合讨论报告”记录备查。

、采掘队组技术员根据三结合讨论方案,在五天之内手写出作业规程的初稿。

初稿编制时,必须按照附件1或2的《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规范》进行编制。

初稿完成后,由队长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后加盖单位公章。

、在生产过程中,因故改变工艺、设备、系统以及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时,必须及时补充规程,写出专项措施。

3、单项零星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矿井内正规采掘工程按要求编制作业规程,除附件7规定可以以零星工程派工单通知的工程外,其它单项零星工程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措施由生产技术管理部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准备,同时提供有关图纸资料,并与业务部室有关人员共同给队组技术员进行交底,再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进行编制。

、编制好的措施必须符合现场情况,内容齐全,叙述准确,图文清晰,安全性、实用性、操作性强。

4、采掘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签发、生产技术管理部技术人员接到经队长初审签章后的初稿,在两日内预审完毕,填写作业规程预审意见。

(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8)。

、对于预审合格后的规程,生产技术管理部提前1天在调度会上书面通知机电管理部、运输科、通风管理部、地测科、调度室、安全管理部、信息监控中心、人劳科等业务部室主任工程师、专业分管副部长或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技术员以及施工单位技术员参加会审(施工队组不得安排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编写规程或措施),生产技术管理部专业人员作好会审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最后由分管副总、矿总工程师、矿长履行签字手续。

、会审人员必须按所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作业规程会审,不得迟到、早退,严禁传阅审批。

作业规程(措施)会审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9:00,地点为联建楼426会议室。

原则上除井下突发事件和处理事故外,其它时间不予组织规程(措施)会审,特殊紧急措施由具体组织生产的业务部室临时通知,其它相关业务部室人员在指定地点共同会审。

、规程会审必须由施工队组技术员亲自汇报,就采掘工艺、系统布置、瓦斯抽放、顶板管理、主要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其他必要事项进行详细说明,随后所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提出相应的补充及修改意见,并在初稿上签字(不得他人代签),最后由总工程师(不在时由替代人员)签字批准生效。

、对于会审合格的规程,施工单位技术员要把规程初稿、初审意见、预审意见、会审签名统一装订在一起,妥善保管,并根据补充和修改意见完善初稿,经生产技术管理部技术人员确认后,编制人员方可进行统一打印。

、打印完正式规程后,队组技术员要重新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装订、签章,进行复印,复印份数要计划好,最后统一装订整齐后下发。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进行校对后打印、复印、装订。

、经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审批生效的作业规程,提前开工之日十天发至各相关单位,上传到办公系统网上,并建立发放手续。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发放原则上与作业规程相同,但一些零星措施可在开工之日前一天发放至有关单位,并建立发放手续。

、对新型的、特殊采掘方法的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产技术管理部还必须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对于临时性的堵仓、烧焊等紧急措施,施工单位编写完毕后,可由当日值班长组织相关业务部室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最后由矿值班长审批后执行。

、本规定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只涉及到生产工程类范围,对其他诸如机电安装、通风保障、搬家、抽放等措施由相关业务部室牵头组织会审。

5、作业规程、措施的贯彻学习及检查落实、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由施工单位队长主持,技术员负责贯彻,并且组织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建立规程的贯彻学习登记薄,登记清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参加学习人数、贯彻人姓名,学习规程人员必须在学习登记薄上签名,不得代签,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0小时。

因事没有参加规程学习人员以及新参加或中途调动的职工,在上岗前,施工队技术员应对其进行补课、补考,只有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施工队全体职工都必须参加规程考试,考试由施工单位自己组织进行,考试成绩和考试试卷按班组整理装订成册备案。

、因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不能按原规程作业时,施工单位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补充、修改措施,并及时贯彻学习,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由施工单位组织,学习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上岗作业。

、参加学习、考试人员数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出勤率的要求,否则不得开工。

6、作业规程复查、作业规程的复查由生产技术管理部专业组负责,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掘进规程每月复查一次。

、凡复查过的规程,要填写意见表,登记清复查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复查作业规程名称、复查提出的意见,签字手续齐全后一式数份,专业组留一份,其余发放到有关单位。

规程复查出的问题施工单位技术员要及时补充完善。

、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补充的措施过多(超过5项,临时措施除外),为方便执行、避免漏项,必须重新编制新的作业规程,并将补充措施全部纳入作业规程,以最新的作业规程指导现场施工。

7、其他特殊要求、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可能的煤层采掘作业时,规程中防突措施必须齐全。

、规程编制中要根据地质说明书或预测预报中水文地质状况,详细写明防治水工艺及安全措施。

、保证煤质的各项措施要详细说明。

、巷道开口(30米)以及掘进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锚杆拉拔力检测,并符合《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锚杆拉拔力检测措施。

、采掘工作面中“三线”管理(压风、供水、通讯)、“六大系统”管理(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要明确。

8、奖惩处罚8.1.1、树立作业规程的权威性、严肃性,必须严格按附件《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规范》进行编制,不得漏项;图文清晰(图纸按比例绘制,统一使用规定的封面、字体、打印方式;不得出现手改体;不得出现3个以上的错字别字;表述清楚通顺。

如规程中出现与上述不符情况,每项给予技术员50元处罚。

8.1.2、要严格执行规程措施编制审批程序,对出现时间前后不符、签章不全、修改补充意见未落实、贯彻学习人数不对照、规程下发不及时或漏发、会审时技术员不能准确阐述规程主要内容、大量抄袭并出现明显错误、实施记录不全等情况,每一项对技术员处罚100元;性质严重者每项处罚200元。

8.1.3、凡发现规程考试不及格或未参加学习、考试上岗者,对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对主管技术员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8.1.4、施工单位技术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同时要不间断的学习各项技术规范,不断沟通、熟悉标准要求,有高度的责任心,从细从严要求自己,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8.1.5、部室提供的资料必须准确、及时,如果因资料延误造成较大后果的对相关人员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8.1.6、对会审迟到早退、推诿扯皮的人员每次处以50元罚款(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附件8)。

8.1.7、审批签字后的规程措施,队组技术员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所有会审人员重新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

9、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10、本规定解释权归生产技术管理部。

附1:掘作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规范编号:××××××晋煤集团×××矿×××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总工程师:负责人:编制人:编制日期:批准日期:×××综(普)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会审签字总工程师:年月日副总工程师:年月日生产技术管理部:年月日机电管理部:年月日通风管理部:年月日安全管理部:年月日调度室:年月日运输科:年月日地测科:年月日(可根据实际会审情况增加其它矿领导、副总或部室)会审意见一、存在主要问题二、建议目录第一章巷道布置及其技术特征第一节巷道布置一、地面相对位置描述巷道相应的地面位置、标高,掘进区域内的水体和建、构筑物对工程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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