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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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桥梁安全管理条例

城市桥梁安全管理条例

*****桥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桥梁安全管理,确保城市桥梁完好、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区内交付使用的城市桥梁的安全使用与维护、检测评估、事故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桥梁是指市区内城市道路上的跨越水域或者陆域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跨江河桥建(构)筑物。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城市桥梁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城市桥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对在预防或者处置城市桥梁安全重大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安全使用与维护第六条城市桥梁竣工后,城市桥梁管理机构应当参与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城市桥梁交付使用时,应当按照设计规范设置照明、排水、监控等安全附属设施和限载、限高、限宽等警示标志以及交通(通航)标志,并移交相关资料。

第七条船舶通过城市桥梁下的水域时,应当按照桥梁航标设置、航道标准和船舶通行规定,结合通航水位,在限定的航道通行。

第八条履带车、铁轮车及超限车辆需要通过城市桥梁或者超高、超宽船舶需要通过城市桥梁下的水域,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航道)、方式、时速通过。

有关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城市桥梁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九条依附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架设管线的,应当征求城市桥梁管理机构的意见,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对管线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消除可能对城市桥梁造成的安全隐患;在城市桥梁改建、扩建、维修时,应当采取措施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条在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上禁止下列行为:(一)修建建(构)筑物或者擅自占用、挖掘桥面;(二)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燃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三)利用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排险、救护、养护维修除外);(四)擅自设置广告或者移动附属设施;(五)其他损害、侵占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上海):是指桥梁垂直投影面两侧各10米至60米范围的水域或陆域。

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广州):是指桥梁、隧道上下游或周围各50米范围水域和规划红线内的陆域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工程性作业有什么规定: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河道挖掘、建筑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应当制定安全保护措施,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城市桥梁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城市桥梁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占用桥面,在桥面停放车辆、试刹车、设摊;(二)擅自在桥梁范围内设置广告牌、悬挂物,以及占用桥孔、明火作业;(三)履带车、铁轮车直接上桥行驶,超重车辆擅自上桥行驶,利用桥梁设施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四)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每平方厘米4公斤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五)搭建妨碍桥梁使用和养护、维修以及景观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六)损害、侵占桥梁的其他行为。

根据《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我们分别对以下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城市桥梁划定其安全保护区域的实际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Ⅰ类桥梁:为重大桥梁或特殊结构桥梁,共6座(如下),安全保护区为60米。

红星桥、华清大桥、金城大桥、蠡湖大桥、金匮大桥、蓉湖大桥、Ⅱ类桥梁:为城市主干道上桥梁,共128座(如下),安全保护区为50米。

梁溪大桥、锡山大桥、江尖大桥、吴桥、槐古大桥、隐秀桥、仙蠡桥北庄桥、1+126涵、2+373涵、宝善桥、东汀桥、动力桥(北)、顾桥(新)、欢门桥、惠农桥、李巷桥、莲蓉桥、两新桥、罗汉桥、蓉湖庄桥、社桥(新)、松苓桥、听松桥、团结桥、锡惠桥、严埭港桥、永安桥、永定桥、百合桥、宝界桥(老)、宝界桥(新)、碧霞桥、长广溪桥、长欣桥、成贤桥、尺渎桥、尺马渚桥、滴露桥、丁昌桥、芳甸桥、凤翔桥、含翠桥、后盛桥、惠华桥、健康路小立交桥、九曲基桥、蠡桥、蠡溪桥、蠡踪桥、涟波桥、涟漪桥、梁中桥、临溪桥、留春桥、陆典桥、马蠡港桥、盼春桥、前盛桥、青祁桥、若冰桥、闪溪桥、赏春桥、尚风桥、水居桥、探春桥、唐翔桥、万新桥、问溪桥、五家浜桥、五家桥、西园桥、夏家边桥、线泾浜桥、响桥、晓春桥、谢湾桥、新雪海桥、巡桥、扬新桥、仰蠡桥、溢秀桥、迎春桥、张西桥、郑湾桥、中桥、春江桥、高墩桥、工运桥、广安桥、广富桥、广平桥、广裕桥、勤俭桥、庆丰桥、人民桥、通道桥、锡沪西路1号桥、陈巷桥、东林立交桥、风雷立交桥、后芮浜桥、化雨桥、马甲里桥、妙光桥、纳新桥、南长桥、沁芳桥、清扬桥、体育场桥、通德桥、通源桥、文隆桥、五星桥、兴竹立交桥、扬名3号浜桥、杨湾里桥、逸常桥、运河东路1号桥、运河东路2号桥、运河东路3号桥、长江北路1号桥、长江北路3号桥、长江北路4号桥、长江北路5号桥、长江北路6号桥、长江北路7号桥、利民桥Ⅲ类桥梁:为城市次干道上桥梁,共45座(如下),安全保护区为40米。

桥梁安全区管理制度

桥梁安全区管理制度

桥梁安全区管理制度一、桥梁安全区管理概述1. 桥梁安全区概念桥梁安全区是指桥梁周边的一定范围内,在桥梁的安全管理和保养保护下开展各种交通与运输活动的区域。

桥梁安全区的设立是为了保障桥梁的安全运行,减少桥梁事故的发生,并为桥梁相关设施的维护保养提供便利条件。

2. 桥梁安全区的重要性桥梁安全区的建立对于保障桥梁的安全运行、降低桥梁事故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桥梁安全区的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隐患,确保桥梁的正常运行。

同时,桥梁安全区的建立也有利于提高周边环境的整体质量,提升市容市貌。

二、桥梁安全区管理制度1. 管理责任(1) 桥梁管理部门应当对桥梁安全区的管理负有责任,并派专人负责桥梁安全区的管理工作。

(2) 各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桥梁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桥梁安全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维护等工作。

2. 管理内容(1) 环境管理:包括对桥梁周边的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进行管理,确保桥梁周边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2) 巡检与维护:对桥梁及其配套设施、周边交通标志、照明设施等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隐患。

(3) 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桥梁安全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预案设计和应急响应,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救援工作。

3. 管理手段(1) 制定管理规章:桥梁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桥梁安全区管理规章,明确桥梁安全区的管理范围、工作职责、行为规范等内容。

(2) 宣传教育:对桥梁周边的相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桥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桥梁安全意识。

(3) 技术支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桥梁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提供技术支持。

三、桥梁安全区管理的有效性桥梁安全区管理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率的降低:通过对桥梁安全区的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大大降低桥梁事故的发生率。

2. 桥梁设施的完好性:对桥梁周边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保证了桥梁设施的完好性和长期使用性。

3. 环境质量的提升:对桥梁周边的环境进行管理,提升了周边环境的整体质量,改善了市容市貌。

2018年市管桥梁安全保护区

2018年市管桥梁安全保护区

四河桥、冯巷桥、石门桥、东泾浜桥、西泾浜桥、大公桥、寺头港左右侧辅道桥、前村左右侧辅道桥、凤翔路主线上跨桥
、阚甲里桥、祥风桥、时雨桥、面杖港桥、谢古桥、澄心桥、兆祥桥、泓溪桥、百合桥、利民桥、凤宾立交桥、兴昌桥、
北栅立交桥、物富桥、天福桥、凤兴桥、江海立交、卜卦桥、东门立交、崇宁立交、风雷立交、槐古立交、钢铁桥、金城
Ⅱ类桥梁
安福桥、安和桥、严埭港桥、欢门桥、勤俭桥、北环线1号人行天桥、北环线2号人行天桥、金星支路口人行天桥、水秀人
城市快速路网上的桥
60
行天桥、溪南人行天桥、马蠡港桥、西园桥、临溪桥、春阳路跨线桥、梅园立交箱涵、锡钢桥、梅园立交桥、夏家边桥、 望山路人行天桥、瑰景桥、嘉景桥、问溪桥、溪南桥、山水湖滨处人行天桥、高渡桥、蠡踪桥、涟波桥、涟漪桥、凝翠桥
特大桥梁及特殊结构 的桥梁,共39座
80
、金城路高架桥(跨贡湖大道) 、金城路高架桥(清扬路跨线桥)、青祁路高架桥、凤翔路高架桥、凤翔立交、广南立交
、新扬大桥、红星桥、通江大道锡澄路主线上跨桥、金城路立交慢行系统、永旺大桥、金城东路高架桥(2)、机场路高架
桥、
高浪立交、高浪路高架桥、新锡立交、新锡路高架桥梅村立交、新华路高架桥、太湖大道高架桥、金匮大桥
翠桥、红光桥、后芮浜桥、槐古大桥、会龙桥、惠农桥、惠商桥、惠通桥、积善桥、健康路小立交桥、健康桥、蠡溪桥、
莲蓉桥、梁南桥、梁溪大桥、梁溪路下穿通道桥、两新桥、刘巷箱涵、陆典桥、马夹里桥、庙湾桥、南丰桥(清扬路)、
潘埠桥、清扬桥、若冰桥、石门路桥、双庆桥、体育场桥、通达桥、通德桥、通顺桥、通裕桥、通源桥、旺庄港桥、文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018年市管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
桥梁养护等级

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技术标准

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技术标准

上海市市政行业标准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技术标准Technical code for protection region of urban bridge and tunnels2010-06发布2010-06实施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市政行业标准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技术标准主编部门: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0年6月2010·上海前 言根据《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原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沪市政科(2007)334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编制《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技术标准》。

本标准的编制,将有助于加强上海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的管理,保障现有城市桥梁、隧道的安全运营,充分发挥城市桥梁、隧道的使用功能。

本标准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限制作业行为分类与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安全保护的技术要求、安全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的安全监测及条文说明等。

各单位在本标准的施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淮海西路343号K座,邮编200030,电话62808822),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主要起草人:袁文平 李镜培 商国平 梁发云 殷建国姚颖东 张列学 陈予平 杨玉霖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安全保护区域 (3)3.1 城市桥梁、隧道分类 (3)3.2 限制作业行为分类 (3)3.3 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 (4)4 安全保护的技术要求 (6)5 安全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的安全监测 (7)本标准用词说明 (8)引用标准名录 (9)条文说明 (11)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Protection region (3)3.1 Classification of urban bridges and tunnels (3)3.2 Classification of restrictive construction behaviors (3)3.3 Protection regions of urban bridges and tunnels (4)4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strictive behaviors in protection regions (6)5 Monitoring requirements (7)The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8)Normative standard (9)Provision introduction (11)1 总 则1.0.1 为保障城市桥梁、隧道的运营安全,满足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的管理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桥梁安全区管理制度

桥梁安全区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桥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桥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桥梁范围内的桥梁安全区管理。

第三条桥梁安全区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桥梁安全区范围第四条桥梁安全区范围包括:(一)桥梁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二)桥梁上下游各100米范围内的公路;(三)桥梁两端各50米范围内的公路;(四)桥梁周边50米范围内的绿化带、排水沟等设施。

三、桥梁安全区管理职责第五条桥梁安全区管理职责如下:(一)桥梁管理部门:负责桥梁安全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维修、巡查等工作。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桥梁安全区的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三)公路养护部门:负责桥梁安全区的日常养护工作,确保桥梁设施完好。

(四)绿化部门:负责桥梁安全区的绿化工作,保持绿化带整洁美观。

(五)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桥梁安全区管理。

四、桥梁安全区管理措施第六条桥梁安全区管理措施包括:(一)交通管制1. 桥梁安全区范围内禁止停放车辆,确保通行畅通。

2. 桥梁上下游100米范围内,禁止超车、逆行、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

3. 桥梁两端50米范围内,禁止车辆掉头、违法停车。

4.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桥梁安全区进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安全。

(二)设施维护1. 桥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桥梁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进行巡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

2. 公路养护部门应加强对桥梁安全区范围内公路、排水沟等设施的养护,保持设施完好。

(三)绿化管理1. 绿化部门应定期对桥梁安全区范围内的绿化带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等养护工作。

2. 严禁在桥梁安全区范围内乱扔垃圾、破坏绿化设施。

(四)巡查与监控1. 桥梁管理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桥梁安全区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

2. 桥梁安全区应安装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技术标准

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技术标准

上海市市政行业标准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技术标准Technical code for protection region of urban bridge and tunnels2010-06发布2010-06实施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市政行业标准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技术标准主编部门: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0年6月2010·上海前 言根据《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原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沪市政科(2007)334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编制《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技术标准》。

本标准的编制,将有助于加强上海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的管理,保障现有城市桥梁、隧道的安全运营,充分发挥城市桥梁、隧道的使用功能。

本标准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限制作业行为分类与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安全保护的技术要求、安全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的安全监测及条文说明等。

各单位在本标准的施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淮海西路343号K座,邮编200030,电话62808822),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主要起草人:袁文平 李镜培 商国平 梁发云 殷建国姚颖东 张列学 陈予平 杨玉霖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安全保护区域 (3)3.1 城市桥梁、隧道分类 (3)3.2 限制作业行为分类 (3)3.3 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 (4)4 安全保护的技术要求 (6)5 安全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的安全监测 (7)本标准用词说明 (8)引用标准名录 (9)条文说明 (11)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Protection region (3)3.1 Classification of urban bridges and tunnels (3)3.2 Classification of restrictive construction behaviors (3)3.3 Protection regions of urban bridges and tunnels (4)4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strictive behaviors in protection regions (6)5 Monitoring requirements (7)The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8)Normative standard (9)Provision introduction (11)1 总 则1.0.1 为保障城市桥梁、隧道的运营安全,满足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的管理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杭州市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

杭州市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

杭州市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14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杭州市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为加强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范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及相关活动,保障城市桥涵安全,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城市桥涵包括桥梁(含高架道路)、人行天桥、地道、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市管城市桥涵包括大型桥梁(含高架道路)、带电梯的人行天桥、带电梯的地道、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区管城市桥涵包括中小型桥梁、不带电梯的人行天桥、不带电梯的地道、涵洞及其附属设施。

二、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各城区)范围内的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有关施工作业以及相关管理活动,均适用本规定。

三、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市政设施监管机构作为市管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市管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的管理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各城区市政设施监管机构做好区管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管理工作。

各城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区管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的管理工作。

各城区市政设施监管机构作为区管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区管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的管理工作,同时指导、督促乡镇做好村道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的管理工作。

市建委、公安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桥涵安全保护区域相关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四、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范围为桥梁投影面积加上两侧外延距离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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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上海):是指桥梁垂直投影面两侧各10米至60米范围的水域或陆域。

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广州):是指桥梁、隧道上下游或周围各50米范围水域和规划红线内的陆域
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工程性作业有什么规定: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河道挖掘、建筑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应当制定安全保护措施,经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城市桥梁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城市桥梁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占用桥面,在桥面停放车辆、试刹车、设摊;(二)擅自在桥梁范围内设置广告牌、悬挂物,以及占用桥孔、明火作业;(三)履带车、铁轮车直接上桥行驶,超重车辆擅自上桥行驶,利用桥梁设施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四)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每平方厘米4公斤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五)搭建妨碍桥梁使用和养护、维修以及景观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六)损害、侵占桥梁的其他行为。

根据《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我们分别对以下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城市桥梁划定其安全保护区域的实际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Ⅰ类桥梁:为重大桥梁或特殊结构桥梁,共6座(如下),安全保护区为60米。

红星桥、华清大桥、金城大桥、蠡湖大桥、金匮大桥、蓉湖大桥、Ⅱ类桥梁:为城市主干道上桥梁,共128座(如下),安全保护区为50米。

梁溪大桥、锡山大桥、江尖大桥、吴桥、槐古大桥、隐秀桥、仙蠡桥北庄桥、1+126涵、2+373涵、宝善桥、东汀桥、动力桥(北)、顾桥(新)、欢门桥、惠农桥、李巷桥、莲蓉桥、两新桥、罗汉桥、蓉湖庄桥、社桥(新)、松苓桥、听松桥、团结桥、锡惠桥、严埭港桥、永安桥、永定桥、百合桥、宝界桥(老)、宝界桥(新)、碧霞桥、长广溪桥、长欣桥、成贤桥、尺渎桥、尺马渚桥、滴露桥、丁昌桥、芳甸桥、凤翔桥、含翠桥、后盛桥、惠华桥、健康路小立交桥、九曲基桥、蠡桥、蠡溪桥、蠡踪桥、涟波桥、涟漪桥、梁中桥、临溪桥、留春桥、陆典桥、马蠡港桥、盼春桥、前盛桥、青祁桥、若冰桥、闪溪桥、赏春桥、尚风桥、水居桥、探春桥、唐翔桥、万新桥、问溪桥、五家浜桥、五家桥、西园桥、夏家边桥、线泾浜桥、响桥、晓春桥、谢湾桥、新雪海桥、巡桥、扬新桥、仰蠡桥、溢秀桥、迎春桥、张西桥、郑湾桥、中桥、春江桥、高墩桥、工运桥、广安桥、广富桥、广平桥、广裕桥、勤俭桥、庆丰桥、人民桥、通道桥、锡沪西路1号桥、陈巷桥、东林立交桥、风雷立交桥、后芮浜桥、化雨桥、马甲里桥、妙光桥、纳新桥、南
长桥、沁芳桥、清扬桥、体育场桥、通德桥、通源桥、文隆桥、五星桥、兴竹立交桥、扬名3号浜桥、杨湾里桥、逸常桥、运河东路1号桥、运河东路2号桥、运河东路3号桥、长江北路1号桥、长江北路3号桥、长江北路4号桥、长江北路5号桥、长江北路6号桥、长江北路7号桥、利民桥
Ⅲ类桥梁:为城市次干道上桥梁,共45座(如下),安全保护区为40米。

会龙桥、惠山浜桥、普济桥、新三里桥、城南路10号桥、城南路1号桥、城南路2号桥、城南路4号桥、城南路5号桥、城南路6号桥、城南路7号桥、城南路8号桥、城南路9号桥、访仙桥、佛笑桥、红光桥、环湖路6号桥、环湖路7号桥、利溪桥、庙湾桥、潘家桥、潘婆桥、神骏桥、双庆桥、旺庄港桥、锡塘路1号桥、锡塘路2号桥、锡塘路3号桥、引航桥、醉我桥、动力桥(南)、钢铁桥、化肥桥、黄泥桥、健康桥、跨塘桥(新)、利民路1号桥、煤站兴隆桥、日晖桥、塘泾桥、小动力桥、严家浜桥、杨芳桥、永丰桥、永乐桥
Ⅳ类桥梁:为城市支路或街坊桥梁,共65座(如下),安全保护区为20米。

顾桥(老)、广瑞二村桥、浒溪桥、惠工桥、惠商桥、惠通桥、内塘河桥、普济桥(老)、蓉湖桥、社桥(老)、盛岸二村桥、盛岸三村桥、锡山新村桥、小解放桥、新建桥、兴隆桥、长广桥、长治桥、充山桥、东管社桥、二泉桥、恭俭桥、锦带桥、蠡园招待所1号桥、礼让桥、马山古竹桥、双龙桥、水秀人行桥、锡航桥、新北桥、丁村桥(老)、红塔桥、塔影桥、通汇桥、伯渎桥、柴油机厂技校桥、柴油机厂桥、大公桥、典古桥(老)、定胜桥、风雷桥、耕渎桥、虹桥(老)、虹桥(新)、劳动桥、利民路2号桥、陆清桥、庙桥、勤工桥、清名桥、塘泾新村桥、铁树桥、通扬桥、西门小木桥、西新桥、显应桥、小公桥、小关桥、新华桥、扬名新桥、杨北桥、迎龙桥、永泰新村1号桥、永泰新村2号桥、知足桥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示意图
注:该示意图为桥梁垂直投影平面图,红线范围为桥梁安全保护区域。

阿坝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线型工程以征地范围外推500m为工程安全区,公路大桥按上下游各1000m为安全区
工程区范围的规定:
《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边沟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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