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研室工作条例
学校教学、教研常规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教学、教研常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和教学、教研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校教学、教研工作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教学、教研工作要紧密结合课程目标,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地位和积极性。
第五条学校教学、教研工作要尊重和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注重教学、教研团队合作。
第六条学校教学、教研工作要积极推行教师评价和激励制度,形成教学、教研风气。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督促教师和教学、教研相关人员履行职责。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八条学校应制定科学的教学发展规划,明确各学科教学目标和内容。
第九条学校教学工作要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保教学内容和质量。
第十条学校应配备适宜的教学设备和工具,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十一条学校要注重课堂教学的实施情况,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第十二条学校教师要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进行教学活动,不得擅自调整教学内容和进度。
第十三条学校应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
第十四条学校要定期开展教师培训和专业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学生学习档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要做好教学成果的总结和宣传工作,提高学校的教学声誉。
第三章教研管理第十七条学校要建立科学的教研管理机制,加强教研组织和领导。
第十八条学校教研工作要以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为主线,同时注重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第十九条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研能力培养和指导,提高教师的研究水平。
第二十条学校要组织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增强教师的教研经验和交流。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注重教研成果的运用和推广,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
第二十二条学校要鼓励教师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和参与教育教学论坛。
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建立教研成果奖励制度,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学监督和指导。
某高职院校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组织实施等教学运行过程和教科研工作中的管理职能和作用,加强教研室的自身建设,使教研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教研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在系(院)部领导下直接开展教学、科研与教研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与发展,实现教学职能和人才培养的基层组织,教研室工作开展的情况直接影响到学院的办学水平,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三条为了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和专业的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经学院研究,决定每年度对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以考核促进教研室建设。
第二章教研室的设置第四条教研室的设置是指教研室的设立、调整或撤销。
教学单位(系院部)下设教研室。
第五条教研室设置的原则:应从满足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出发,以优化学院教学机构和人员结构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按同一专业大类(或学科,如英语、语文)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组群设置。
第六条教研室设置的程序:由系(院)、部根据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由系(院)、部领导集体研究并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复。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教研室名称、设置目的、教研室职责、人员编制、岗位职数等;撤销报告还应包括撤销的理由、撤销后人员的安排等。
第七条教研室设置的条件:(一)原则上应按照同一专业(或学科)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组群进行设置;(二)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
原则上,教研室成员数量不少于5人,不足5人的教研室要按照相近专业、课程的原则进行合并;(三)能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教学与教科研任务,教学与教科研水平达到学校规定标准;(四)能履行学校规定的教研室相关职能。
第八条教研室名称:一般应以专业或专业大类名称命名,含多个专业的教研室可使用多个专业的名称组合命名或以主专业的名称命名。
教务处关于教研规章制度

教务处关于教研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的教研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落实和完善教研规范,根据国家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教研组织
学校成立教研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学校的教研工作。
教研部门设立教研组织委员会,详细规定教研组织的职责、人员构成和工作制度。
三、教研课题
学校每年确定教研课题,教师可根据自身专业领域选择课题进行研究。
教研课题应有一定
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具有推广价值和创新意义。
四、教研活动
学校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包括教研讨论、教学观摩、教案研究等。
通过教研活动,加强师
生之间的互动交流,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
五、教研成果
教师完成教研课题后,应及时整理成果,包括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案等,向教研部门
提交。
教研部门组织评审,对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并推荐到学校层面进行宣传和推广。
六、教研评估
学校定期对教研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教研成果、教研活动、教研效果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对教研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提升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七、教研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教研工作管理制度,包括教研经费管理、教研档案管理、教研成果保密等。
加强教研管理,确保教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发挥。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调整,应经教务处和校领导班子研究决
定后进行。
教研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水平的重要手段,希望全体师生能够认真执行
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共同推动学校的教研工作持续发展。
教务处
日期:年月日。
学校教研工作制度文库

学校教研工作制度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时期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以提高师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强化教学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促进全校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1. 深化课程改革,推动新课程理念的全面落实。
2. 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3.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教研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为成员。
2. 设立教研办公室,负责学校教研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四、具体实施1. 教研活动(1)开展定期的教研活动,包括观课议课、集体备课、课题研究等。
(2)鼓励教师参加各级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建立教研活动记录制度,做到有活动、有记录、有反思、有收获。
2. 教学研究(1)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制定和完善教学常规制度。
(2)开展教学竞赛和教学成果评选,激发教师教学积极性。
(3)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3. 教师培训(1)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确保教师每年参加一定课时的培训。
(2)开展校本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
(3)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学历提升,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4. 教学评价(1)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2)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价,激励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五、考核与激励1. 将教研工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体现教研工作的实效性。
2. 对在教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教研成果纳入教师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六、工作保障1. 加强教研队伍建设,选拔优秀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
2. 落实教研工作经费,保障教研活动正常开展。
3. 提供教研活动场所和设施,满足教研工作的需要。
七、工作监督与评估1. 定期对教研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教研工作落到实处。
中小学校教研活动条例

教研活动条例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以下简称教研活动),是指由学校和教导室组织展开的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活动,它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是培养和提高中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改进教学方式与方法的重要途径,是广大教师交流教育教学工作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重要的途径和工作环节。
为使我校的教研活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持续有效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教研活动的基本原则1、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教研活动应紧密联系学校工作实际,针对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定教研活动的主题,内容与研究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
2、紧跟学科发展前沿的原则。
教研活动应把握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密切跟踪各学科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的前沿问题进行研究。
3、教与学相结合的原则。
教研活动既要探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又要分析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与学习效果等,研究策略,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创新教育教学方式与方法。
二、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1、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改革方案,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
2、根据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结合社会对教育的要求,研究探讨各科教学与实践教学改革,探讨适用于学校教育目标和定位的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做到因材施教。
3、认真执行学校教育教学方案,组织教师集体备课,学习掌握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学的重点难点及教学关键性问题。
4、交流探讨教师在课程建设、多媒体课件制作、网上教学平台应用及教学管理改革中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
5、积极推广应用校内外改革成果,促进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等改革。
6、围绕中心校、学校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评比活动,组织开展相应的教学研究活动。
教研室工作条例

教研室工作条例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是学校、系部直接组织教学、开展教研活动及技术开发的基层单位。
一、教研室的组织领导1 .教研室由担任一门或数门在学科性质上相近且有联系的课程教师组成。
2 .每个教研室设主任1人。
教研室主任应当由政治思想好、学术水平高、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的高职称教师担任。
3 .教研室的设置、建设、调整和撤消,须经系部充分论证,报教研处审查,由主管校长批准,上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确定。
二、教研室的工作职责1、日常教学工作(1)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贯彻相关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研讨、制定、修订有关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编制、修订相关课程、实验的教学大纲以及实验、设计、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等。
(2)依据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任务、选择相关课程教材、组织制订教学计划、进度;组织好上课、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指导、试题审查和试卷批阅等教学工作。
(3)定期组织检查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包括备课、教学进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等。
(4)适时组织本教研室教师互相听课,通过教师和学生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对本教研室教师和教学进行考评;配合做好教学评优和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
(5)每学期末将各类教学文件、相关教学资料、教师业务考核等材料建档、归档。
2、教学建设工作(1)根据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组织研讨、制定相关课程建设规划,确定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相应工作内容,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师资建设规划,组织制定本教研室师资培训计划,包括教师进修、培训等,并组织实施;提出本教研室师资补充意见,并配合学院领导共同审核新进教师资格、能力等,提出录用意见。
(3)积极承担相关课程校内外教材(讲义)的编写任务,组织教师研讨、编写教材(讲义);组织好教材的研究工作。
(4)组织或参与制定相关校内实践基地建设规划;积极开发、研制相关实验、实习设施和装置;改进、开发相关实验和实习项目,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教研管理工作制度

教研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教研管理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教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研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研人员,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教研组。
第三条教研管理工作制度旨在推动学校教研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教研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研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
教研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等组成。
第五条教研组长负责本学科教研组的工作,组织教研活动,协调教研组内教师的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六条教研组内教师要积极参与教研活动,认真履行教研职责,共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研活动第七条教研活动分为定期教研活动和临时教研活动。
定期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临时教研活动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时开展。
第八条教研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教学难题探讨、优秀教学经验交流等。
第九条教研活动要求:(一)活动前,教研组长要明确活动主题、内容、目的和要求,提前通知全体教研人员;(二)活动中,全体教研人员要积极参与,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主动发言;(三)活动后,教研组长要整理活动纪要,将活动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教研评价第十条教研评价分为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
过程评价主要评价教研活动的组织、参与度、效果等;成果评价主要评价教研活动成果的应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等。
第十一条教研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教研组和教研人员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激励与保障第十二条学校为教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包括教研活动场地、设备、资料等。
教研室规章制度(3篇)

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指学校内负责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业机构,是教师进行教研活动的重要场所。
第二条教研室的宗旨是:加强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教研室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教研室分为教研组长、副组长、普通教师等职位。
教研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研室主任在教研室教师中确定,并报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教研室实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由教研组讨论决定,小事项由教研组长负责决策。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教研组长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编制教研计划,指导教研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推动教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七条副组长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教研组长开展各项教研工作,代理教研组长职务。
第八条普通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教研活动,完成教研任务,负责教材的编写和校对,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九条教研室的工作要以学校的教学和科研目标为导向,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教学教研政策。
第十条教研室的教师要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教研室的教师要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深入研究教育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教育改革。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二条教研室要定期召开组内会议,研究教研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教学经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课题的申报和审批制度,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教研课题,提高教研水平。
第十四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成果的评选和发布制度,对优秀的教研成果进行表彰和推广。
第十五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资源的共享机制,鼓励教师相互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第十六条教研室要建立教师个人成长的培训和评估机制,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评估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教研室可以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停职、调离教研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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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研室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教研室建设,明确教研室职责,充分发挥和强化教研室的教学、科研两个功能的作用,从提高管理工作效益出发,学校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如下条例。
第一条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是按照一门或几门课程而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
按教学需要,教研室可设若干教学小组。
第二条教研室的主要工作:
1.坚持以教学为主,努力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加强与学生班级的联系,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2.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计划,组织任课教师编写或选定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进程表。
3.组织本室所开课程的讲授、辅导、答疑、课堂讨论、实验、实习、生产劳动、作业批改、考试等教学活动,努力提高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
4.加强课程建设,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开展课程质量评估活动,并按规定建立课程档案,进行科学管理。
5.加强实验建设,积极组织教师和教辅人员制作教具和开展电化教学。
6.组织本室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组织观摩教学,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检查教学工作,开展评教评学活动。
7.认真搞好科学研究,组织实施科研工作,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教学成果和教研成果,积极开展编著、翻译工作和学术活动。
教研室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开展各种学术问题的自由讨论,加强与兄弟院校、科研机构和生产部门的有关学术交流,以活跃学术空气,提高学术水平。
8.组织教师、教辅人员进修提高,统筹安排本室教学和科研力量,制定教师培养计划。
按照学校具体措施的要求,结合本室实际,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重点培养工作,明确要求,落实措施,定期检查。
9.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如教研室例会、教学和科研工作检查汇报、集体备课、学术活动日等制度,同时,要做好教师的业务档案、教研室会议活动记录、文书档案、试题库,教师进修计划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资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为了及时研究处理教学、科研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在一般情况下,教研室每月不少于两个单元时间进行业务活动。
第三条领导体制。
1.教研室在系主任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若干人,协助主任工作,教研室正、副主任由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2.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由教研室民主选举后报系主任以任命方式产生,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3.由单个教研室组成的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可以兼任教研室主
任或副主任。
第四条教研室主任职责。
1.领导与主持本教研室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民主生活会。
2.领导与组织本教研室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根据教师工作量,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承担讲课、听课、辅导、实验、实习、生产劳动、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考试等工作,并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
3.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4.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学术讨论、科技开发和社会服务工作。
5.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的进修工作和研究生、进修生的培养工作。
负责制定本教研室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经验和上报事宜。
根据学校关于教师工作考核的规定对教师进行考核。
7.领导本教研室教辅人员开展实验室、标本室和资料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编造本教研室教学、科研的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