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教研室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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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教研室成员的权益,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教研室。
二、教研室设置1.教研室的设置应符合公司的业务需求,并在公司内部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和备案。
2.教研室的人员配置应符合岗位要求,包括教研人员、管理人员和辅佑襄助人员等。
三、教研室的管理标准1.教研室应确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落实到每个教研人员。
2.教研室应建立畅通的工作沟通渠道,定期组织教研会议和讨论,适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3.教研室应订立认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和工作条线。
4.教研室应加强对教研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学问和教学本领。
5.教研室应建立科学的学问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总结和归档教研成果。
6.教研室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机制,评估教研人员的工作绩效,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
四、教研室的考核标准1.教研成果评估:评估教研室的教研成果,包括科研成果及其在教学中的应用情况。
2.教研本领评估:评估教研人员的教学本领和教研本领,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
3.教学效果评估:评估教研人员对同学学习进展的促进程度和同学对教研人员的认可度。
4.管理本领评估:评估教研室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包括工作计划的订立和执行、团队合作等。
5.师德师风评估:评估教研人员的师德师风表现,包括责任心、正直诚信、敬重同学等方面。
五、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教研室成员的违规行为,应依照《公司违纪违法行为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2.对于教研室成员的失职行为,应依照《公司员工失职行为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对于教研室成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依照公司规定和学术伦理进行处理。
4.对于教研室成员的其他违规行为,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门全部。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教研室管理的依据。
3.公司保留随时修改和调整本制度的权利,并将修改后的制度适时通知教研室成员。
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

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教研室是学校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教师的建议,了解教师完成工作的质量,加强相关实验室和资料室的建设等。
教研室要重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一、教研室设立第一条教研室的设立原则:分为以全校性公共课课程设立和专业(高职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的合并)设立两种,对组成人数或课程组群较多的教研室可以自行设置课程组。
第二条组成人数:教研室一般由6名及以上基本人员教师组成。
第三条教研室的设立程序:教研室的设立应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由院(部、中心)提出,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设定。
二、教研室职能第四条制定专业培养计划。
教研室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专业培养计划。
第五条落实教学任务。
教研室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组织完成教学任务。
主要包括:落实课堂教学任务和课外辅导工作,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实验实习环节;广泛与社会联系,组织完成学生学习期间的社会调查任务,指导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答辩工作。
第六条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工作。
教研室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主体,其主要的职责有: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培养计划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组织对教材的和编写工作,开发多媒体课件,负责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和资料室等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
第七条开展教学研究。
结合课程组群的特点,制定教学研究的规划,并提出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主要提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研究和改专业课程体系和结构,改课程的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手段和方法,研制试题库和CAI课件。
第八条开展科学研究和各种学术活动。
教研室应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在兼顾社会需求,教研室教学工作和教师专长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校内外科学研究课题,鼓励教师在认真搞好基础研究的同时,积极从事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
教研室管理制度

教研室管理制度一、概述教研室是学校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交流的场所,是推进教师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平台。
为了加强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品质,制定本制度。
二、教研室管理2.1 教研室成立1.学校依据教研室设置要求,设立教研室。
教研室应当有室长和副室长,室长由教研室成员选举产生,副室长由室长推荐并经校领导批准担任。
2.教研室成员应当在校教师中择优选派,聘请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的专家教授作为顾问。
(此处,根据不同学校的设置可做出合适调整)2.2 教研室会议1.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由室长确定。
教研室会议应当记录起来,交校领导监管。
2.教研室会议应当认真听取室长的工作报告,并对教研室内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建议。
2.3 教研室活动1.教研室应当定期组织科研、交流活动,开展经验交流、课题研究、教学案例展示等活动,不断提升教研室成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教研室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项目申报、教学研究和学科组织工作等,在校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4 教研室管理1.教研室管理应当按照学校管理制度,采用预算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财务审计等手段。
2.教研室应当按照校领导的要求和教育教学工作推进要求,制定教研计划、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等工作。
三、教研室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1.学校应当制作宣传材料,公布教研室管理制度,让广大师生和教师了解教研室的功能和重要性。
2.各教研室室长和老师应当利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机会,对教研室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师生和教师了解教研室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
四、教研室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1.学校领导应当定期对教研室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了解教研室的管理情况和工作效果,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
2.教研室内部应当对管理制度进行自我评估,了解是否存在失效情况或者不适合情况,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五、结论学校应当加强对教研室的管理,通过完善教研室管理制度,提高教研室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推动教学教研工作的发展。
教研室管理办法大全

教研室管理办法大全第一篇:教研室管理办法大全教研室管理办法为加强教研室建设和管理,规范教学教研行为,发挥教研室作为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研室设置1.教研室的设置要有利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教研室设置一般以学科或专业为基础。
2.教研室一般由4位以上的教师组成,设教研室主任1名。
3.原则上每个教研室组成成员至少应有一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并确保教研室成员在年龄、职称、学历等方面合理搭配。
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都应归属相应的教研室。
4.教研室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系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审查后报分管校领导处批准后执行、备案。
二、教研室职责1.组织开展课程与教材建设。
包括新课程达标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建设等。
2.落实常规教学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教学管理职责。
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任务管理,教材征订管理,出卷、阅卷、试卷分析与成绩评卷管理,授课计划管理,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检查等。
3.组织开展教研室教研活动。
4.参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
5.教学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归类、整理并定期移交教学资料档案至系部统一保存,移交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三、教研室主任(一)任职资格1.热爱学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了解国家、学校有关教学的法令、条例和规定。
2.一般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以上学位。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教风严谨。
4.在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善于联系和团结群众。
(二)选拔任用教研室主任的任用实行个人自荐与系部提名相结合,由教务处考察确定人选,主管副校长审定,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工作职责1.拟定和组织实施本室学期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审核本室成员所担任的各门课程的课程分析、教材选用、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讲稿)、考试(考查)试卷、试卷分析。
3.组织针对本室成员教学情况的学生座谈,通过多种渠道掌握本教研室成员的教学质量情况,并随时进行沟通。
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教研室主任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服务的理念,对教学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踏实,工作民主。
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具有较广泛的专业知识结构,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比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
(三)勤于学习,熟悉教育教学规律,能够把握高职教育发展的方向,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理念先进。
(四)富有进取心和开拓精神,勇于进行教改实践,善于总结工作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管理能力,能集思广益,团结、带领其他教师一道努力工作。
(六)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整体偏低的专业教研室,可以暂时设一名负责人主持工作。
(七)教研室主任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二十八条教研室主任的聘任程序(一)个人申报。
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个人向系(部)提出申请。
如没有教师申请可由系(部)主任直接提名。
(二)民主测评。
所在系(部)组织教研室的全体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教研室主任人选,报送教务处。
(三)聘任。
教务处汇总各系(部)提交的教研室主任人选,经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审定后由学校办公室发文公布生效。
第二十九条教研室主任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
聘任期学校可根据其工作表现或工作需要对教研室主任的任职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十条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一)全面负责教研室的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系(部)的规章制度在本教研室得到很好地贯彻和落实。
(二)制定本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本教研室的全体人员执行教学工作规,全面完成学校、系(部)下达的,以及本教研室确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三)配合系(部)党政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研室人员的思想进步、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为教师办实事。
搞好教研室人员的团结,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教风,搞好教书育人工作。
高职院校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按照专业、课程及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设置的常态化基层教学组织,包含按照专业设置的专业教研室和按照课程(群)设置的课程教研室。
第三条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开展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评价与改进、教师教学发展、教学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二章教研室设置第四条教研室设置于各教学单位内,接受各教学单位的领导管理以及学校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按专业设置教研室,原则上取得专业代码并列入招生计划的专业都可以设置专业教研室;按课程(群)设置教研室,所辖课程必须对接3个以上专业(含3个),承担该课程(群)每学年的总课时不能少于3000课时。
第六条思想政治理论、公共外语、大学语文、体育与健康、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信息素养以及其他学校重点建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课程,应单独设立教研室,由教务处统筹规划。
第七条教学单位新增教研室应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教务处会同组织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审议。
教研室的设置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整、撤销、变更名称等,须经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鼓励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
第三章教研室工作制度第九条集体学习制度。
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为指导,扎实开展党史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学习等集体学习,把集体学习制度化。
第十条教研活动制度。
教研室应制订教研活动计划,抓住教学改革与建设的重点难点,以问题为导向,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教研活动。
教研活动应做好记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机构,是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以及专业建设的基本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规范我校教研室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专业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培养目标,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和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第三条教研室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工作宗旨,不断加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第二章设置与组成第四条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专业发展动态,宏观调控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的设置。
第五条教研室按专业(群)或课程体系而设置,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2、教研室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一般应当以专业或课程命名;3、承担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教学与科研任务。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编入专业相近的教研室,或者相近专业共同组建教研室。
第六条设立与调整教研室的程序: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教研室的调整一般以二年为期限。
第三章教研室工作职责第七条教学组织管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负责制订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落实各课程的教学环节,统筹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选用或编写适合的教材;负责课程设计、工学交替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在教师编制教学进度、备课、授课、教学检查、教学总结等工作中发挥组织、检查、监督作用,保证各项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课程建设和教研教改。
定期举行教研室活动,有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组织教师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研究,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每学期至少组织教学公开课课一次;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或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教学观摩、学术讲座、专题研讨等;做好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篇11、每学期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相应学科教学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研究教材教法、学法。
2、每学期每位教师应根据学校教改思路,于学期初制订好教研计划、并实施,期末做好汇报,上交书面总结。
3、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教学理论,积极参与教改试验。
4、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公开课。
青年教师三年内应过好“五关”验收(即备课关、说课关、上课关、评课关、操作关)。
5、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15以上。
平时互听课,同级相同学科教师应参加,其他教师没课的也可参加。
6、每次教研活动每位教师应做好活动记录,期末上交业务学习记录本和听评课记录表。
7、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
8、各教研组长要深入课堂听课,做好督导工作,协助教导处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和定期教研活动。
9、各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学活动计划组织学科竞赛活动。
10、各教研组期初制订教研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篇2教研室是教学研究活动的基层单位,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及严格管理,特指定教研室规章制度如下:1、教研室全体同志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2、教研室全体教师应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停课和擅自增减学时数。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等,需提前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
坚决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3、每位教师应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件。
所讲章节的教案(含电子稿)和教学幻灯片,应作好备份,每月由教研室负责人存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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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JXGLZD/JYS2016
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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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设置及管理办法
JXGLZD/JYS2016
30
对外技术服务 教师能积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和
培训,提高实践技能水平
5
教研室或教师个人没有承担企业成产项目,开展技术服务,或开展对外培训,扣5分。
(承接学院的网站建设、软件开发也算) 项目报告、
网站页面等。
系(部)
科研督导
处 加分 项目 (10分)
科研成果 获奖 教师的科研项目水平较高,有较
强的实用价值,获得科研成果奖
4
国家级一等奖:加4分/项;二等奖:加3分/项;三等奖:加2分/项。
省)级、全国性学会(协会)一等奖:加3分/
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项。
市级、省级学会(协会)一等奖:加2分/项;二等奖:加1分/项;三等奖:加0.5分/项。
当年1月1日~12月31日科研成果奖原件(以科研督导处核实为准) 系(部)
科研督导
处
教师获奖
教师教育能力较强,在各类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3
国家(部委)级奖励,一等奖加3分/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
省级、全国性学会(协会)奖励,一等奖加2
分/项,二等奖加1分/项,三等奖加0.5分;
市级、省级学会(协会)、院级奖励,一等奖
加1分/项,二等奖加0.5分/项,三等奖加0.3分。
当年1月1日~12月31
日各种获奖原件、奖牌、证书或批文(以教务处核实为准)
系(部)
教务处
学生获奖
学生的实践能力较强,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
3
教研室所属专业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 国家部委级奖励,一等奖加3分/项,二等奖加2分/项,三等奖加1分;
省级、全国性学会(协会)奖励,一等奖加2
分/项,二等奖加1分/项,三等奖加0.8分; 市级、省级学会(协会)、院级奖励,一等奖加1分/项,二等奖加0.8分/项,三等奖加0.5分/项(注:指导教师所在教研室按60%计分,参赛学生所在教研室按40%记分,合计最高为3分)。
当年1月1日~12月31
日各种获奖文件、匾牌、
荣誉证书
系(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