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各项规章制度

教研室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教研室的管理,促进教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教研室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教研室全体教研人员,包括教研室主任、教研员、助理研究员等教研人员。
第三条教研室应当遵循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
第四条教研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教研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障教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教研室应当加强对教研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教研人员的科研工作。
第七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教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教研室应当加强对教研成果的评价和推广,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二章教研人员的管理第九条教研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教研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教研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协调教研人员的科研活动。
第十一条教研员应当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科研工作,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
第十二条助理研究员应当提高科研水平,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第十三条教研室应当建立教研人员的考核制度,激励教研人员的科研工作。
第十四条教研室应当建立教研人员的奖惩制度,对教研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激励或者惩罚。
第十五条教研室应当加强对教研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十六条教研室应当建立教研人员的学术交流机制,促进教研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第三章教研活动的管理第十七条教研室应当制定科研项目的管理制度,确保科研项目的有效开展。
第十八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研成果的评价制度,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和推广。
第十九条教研室应当加强对科研活动的组织和协调,确保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合理分配和利用科研经费。
第二十一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研设施的管理制度,确保科研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二条教研室应当建立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机制,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机构,是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以及专业建设的基本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规范我校教研室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专业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培养目标,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和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第三条教研室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工作宗旨,不断加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第二章设置与组成第四条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专业发展动态,宏观调控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的设置。
第五条教研室按专业(群)或课程体系而设置,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2、教研室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一般应当以专业或课程命名;3、承担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教学与科研任务。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编入专业相近的教研室,或者相近专业共同组建教研室。
第六条设立与调整教研室的程序: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教研室的调整一般以二年为期限。
第三章教研室工作职责第七条教学组织管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负责制订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落实各课程的教学环节,统筹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选用或编写适合的教材;负责课程设计、工学交替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在教师编制教学进度、备课、授课、教学检查、教学总结等工作中发挥组织、检查、监督作用,保证各项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课程建设和教研教改。
定期举行教研室活动,有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组织教师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研究,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每学期至少组织教学公开课课一次;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或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教学观摩、学术讲座、专题研讨等;做好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
某高职院校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组织实施等教学运行过程和教科研工作中的管理职能和作用,加强教研室的自身建设,使教研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教研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在系(院)部领导下直接开展教学、科研与教研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与发展,实现教学职能和人才培养的基层组织,教研室工作开展的情况直接影响到学院的办学水平,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三条为了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和专业的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经学院研究,决定每年度对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以考核促进教研室建设。
第二章教研室的设置第四条教研室的设置是指教研室的设立、调整或撤销。
教学单位(系院部)下设教研室。
第五条教研室设置的原则:应从满足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出发,以优化学院教学机构和人员结构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按同一专业大类(或学科,如英语、语文)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组群设置。
第六条教研室设置的程序:由系(院)、部根据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由系(院)、部领导集体研究并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复。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教研室名称、设置目的、教研室职责、人员编制、岗位职数等;撤销报告还应包括撤销的理由、撤销后人员的安排等。
第七条教研室设置的条件:(一)原则上应按照同一专业(或学科)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组群进行设置;(二)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
原则上,教研室成员数量不少于5人,不足5人的教研室要按照相近专业、课程的原则进行合并;(三)能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教学与教科研任务,教学与教科研水平达到学校规定标准;(四)能履行学校规定的教研室相关职能。
第八条教研室名称:一般应以专业或专业大类名称命名,含多个专业的教研室可使用多个专业的名称组合命名或以主专业的名称命名。
教研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教研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研部的管理工作,加强师生研究能力的提升,提高教研质量,落实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研部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学校的教研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第三条教研部工作在学校教学科研中占有重要地位,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工作,确保教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教研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教研部全体成员,包括教研部主任、副主任、教研骨干和教师参与教研工作的全体教师。
第二章教研部组织机构第五条教研部设置教研主任一名,负责教研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各项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教研部设立副主任数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协助教研主任处理教研部日常工作。
第七条教研部根据需要设立教研小组,由教研主任统筹,分工合作,推动具体研究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教研部设置书记一名,协助教研主任处理日常事务,管理相关文件资料,协助指导教研小组工作。
第九条教研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业教研组,由学科教研骨干负责,负责具体学科的教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教研部工作职责第十条教研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 组织教学科研活动,开展教研课题研究,推动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2. 指导和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研究水平,提供教学改进意见;3. 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学科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4. 开展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5. 组织学校师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学科实力。
第四章教研部工作制度第十一条教研部各职能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职责,互相协作,完成教研部的各项任务。
第十二条教研部应当建立健全教研档案管理制度,及时保存各项会议记录、研究成果和教学资料,便于查阅。
第十三条教研部应当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包括教研组会议、教学观摩、研讨会等,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教研部应当加强对教研骨干和教师的培训,提高其教学研究水平,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
路桥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一、教研室的组织与领导教研室是路桥工程学院的基层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和科研项目。
为了保证教研室的正常运行和高效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教研室设有主任一人,由学院领导任命。
主任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科研项目的组织、教师队伍的管理等。
二、教研室的教学管理1.教学计划:教研室根据学院制定的教学大纲,制定每学期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内容,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2.课程安排:教研室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课程。
教师应准时上课,保证教学进度。
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应提前告知学生和教务处。
3.教师评估:教研室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效果、课堂纪律、师生关系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教研室的科研管理1.科研项目的申报:教研室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
教研室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帮助教师顺利完成科研项目。
2.科研成果的推广:教研室要对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及时宣传和推广。
可以通过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方式,提升教师的学术声誉和学术水平。
四、教研室的师资队伍管理1.招聘与聘任:教研室人事管理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
教研室可以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由学院领导审批后进行招聘。
2.培训与发展:教研室鼓励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教研室可以组织教师定期进行学术讨论和经验交流。
五、教研室的资源管理1.场地和设施:教研室应对所拥有的教研场地和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保证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
2.经费使用:教研室按照学院和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记录和报账工作。
六、教研室的评估与考核1.学院评估:学院定期对教研室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资队伍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学院考察教研室工作的重要参考。
2.教师考核:教研室按照学院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教师进行考核。
教研管理工作制度

教研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教研管理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教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研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研人员,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教研组。
第三条教研管理工作制度旨在推动学校教研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教研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研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
教研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等组成。
第五条教研组长负责本学科教研组的工作,组织教研活动,协调教研组内教师的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六条教研组内教师要积极参与教研活动,认真履行教研职责,共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研活动第七条教研活动分为定期教研活动和临时教研活动。
定期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临时教研活动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时开展。
第八条教研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教学难题探讨、优秀教学经验交流等。
第九条教研活动要求:(一)活动前,教研组长要明确活动主题、内容、目的和要求,提前通知全体教研人员;(二)活动中,全体教研人员要积极参与,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主动发言;(三)活动后,教研组长要整理活动纪要,将活动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教研评价第十条教研评价分为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
过程评价主要评价教研活动的组织、参与度、效果等;成果评价主要评价教研活动成果的应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等。
第十一条教研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教研组和教研人员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激励与保障第十二条学校为教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包括教研活动场地、设备、资料等。
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教研室是由若干相近课程的教师组成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学术活动、实施教学建设、负责师资培训和师资队伍考核管理、参与日常教学质量体系监控等工作。
为加强教研室建设,提高教研室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室的设立第一条设置的原则:教研室分为全院性公共课程教研室和专业教研室。
第二条组成人数:一般由5名及以上教师组成。
第三条设立程序:教研室的设立,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由分院(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经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设定,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二、教研室职责第四条完成教学任务积极配合分院(部)院长(部长)完成每学期专业的教学任务,审核课程设置,安排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组织完成教材的征订(使用版本、数量),负责信息平台中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保证日常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组织教学建设积极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
根据国家职教教育理念和要求,组织教师(含公共课教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社会调研、制订(修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
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师建立试题库,制订多媒体课件、编写自编教材等工作。
第六条负责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注重教学队伍“双师”结构的建设,引进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指导专业教师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技术领域人才的能力需求,有效安排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生产实践。
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育人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职业素质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的团队文化。
第七条做好实验(训)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调研工作制订实训室的建设方案,并组织教师进行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思想和职业教育理论;进行教材分析;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组织教师集体备课,互相听课;检查教学质量;开展专题性教学改革和产学研合作的研究,积极进行院校间、校企间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教研室规章制度(3篇)

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指学校内负责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业机构,是教师进行教研活动的重要场所。
第二条教研室的宗旨是:加强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教研室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教研室分为教研组长、副组长、普通教师等职位。
教研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研室主任在教研室教师中确定,并报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教研室实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由教研组讨论决定,小事项由教研组长负责决策。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教研组长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编制教研计划,指导教研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推动教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七条副组长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教研组长开展各项教研工作,代理教研组长职务。
第八条普通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教研活动,完成教研任务,负责教材的编写和校对,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九条教研室的工作要以学校的教学和科研目标为导向,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教学教研政策。
第十条教研室的教师要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教研室的教师要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深入研究教育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教育改革。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二条教研室要定期召开组内会议,研究教研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教学经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课题的申报和审批制度,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教研课题,提高教研水平。
第十四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成果的评选和发布制度,对优秀的教研成果进行表彰和推广。
第十五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资源的共享机制,鼓励教师相互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第十六条教研室要建立教师个人成长的培训和评估机制,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评估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教研室可以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停职、调离教研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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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一、教研室与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一)教研室职责
1、根据学校的安排参与各科目的调研,各科目的教学计划的研讨与拟定.
2、根据科目培养目标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教师研究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方案或教学基本要求,确定教学进度安排,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使用,积极进行多媒体教学课件的研制或使用,研制教具、绘制教学辅助图表等,以及作好其他各种教学基本文件的建设工作。
3、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集体备课,相互取长补短,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结合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深入学科发展前沿,探讨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和最新科研成果,促进教师更新知识,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
组织教师确定科研课题,制定科研计划,并督促教师完成承担教学研究和学科研究任务,多出科研成果。
5、努力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及课程综合化的研讨与实施,把各科目课程建设当作教研室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学校课程建设要求规划本教研室的课程建设工作,分步、分层次进行课程建设。
逐步实现教学工作与教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6、教师培养是保障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的基础,重视教研室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教师职业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对现有教师采取培训、在职进修、自学提高等方法提高自身素质和学历层次。
对青年教师采取以老带新的方法,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培养,加快他们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并注意培养学术带头人,形成学术梯队;
7、涉及实验室的把实验室建设纳入教研室工作日程,配合实验室作好实验室建设工作。
8涉及到实习的把实习基地建设纳入教研室工作日程。
二、教研室主任职责
1、带领全体教研室人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实施创新教育,做到教书育人,协助教务处的教学,落实师资培养计划;
2、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结合教研室实际制定本教研室工作计划并积极实施、检查、总结、完善;
3、审批教师的授课计划,落实与指导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作业批改、考试成绩等教学的工作。
4、负责贯彻教师岗位责任制,做好教学检查,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以上。
三、管理
1、教研室应加强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集体作用。
2、教研室要制定集体活动制度,岗位责任制、各种检查考核制度,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促进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
3、教研室应至少每两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要求做好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活动的总结。
所有成员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接受教研室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4、教研室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商务教研室 2020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