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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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机构,是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以及专业建设的基本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规范我校教研室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专业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培养目标,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和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第三条教研室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工作宗旨,不断加强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第二章设置与组成第四条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与科研任务、专业发展动态,宏观调控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的设置。

第五条教研室按专业(群)或课程体系而设置,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2、教研室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一般应当以专业或课程命名;3、承担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教学与科研任务。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编入专业相近的教研室,或者相近专业共同组建教研室。

第六条设立与调整教研室的程序: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同时报人事处备案。

教研室的调整一般以二年为期限。

第三章教研室工作职责第七条教学组织管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负责制订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落实各课程的教学环节,统筹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选用或编写适合的教材;负责课程设计、工学交替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在教师编制教学进度、备课、授课、教学检查、教学总结等工作中发挥组织、检查、监督作用,保证各项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课程建设和教研教改。

定期举行教研室活动,有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组织教师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研究,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每学期至少组织教学公开课课一次;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或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教学观摩、学术讲座、专题研讨等;做好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

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篇一:教研室工作制度】教研室工作制度为了搞勤学校平常教研工作,使教课研究成为深入教育改革、提升教课质量的推动力,特制以下工作制度。

1、教研室是学校教课研究工作的基本单位,教研室主任是学科业务的负责人,对教研室教师的平常教课工作负有监察、检查、指导和评估责任,并依据学院安排负责本学科的各项教研活动。

2、每学期第一周,教研室主任负责拟订教研室工作计划,确定本教研室活动时间及活动内容,并将此工作计划及活动安排上报学院备查。

3、讲课是一项平常的教研活动,每学期每人一定有一次比较深入的讲课活动。

讲课活动可在学科组内进行,亦可在教研组内进行。

4、评课赛教活动是进行教课经验沟通,促使教课水平提升的一种往常方式,各教研组要依据学校教研室安排予以仔细落实。

5、教研组要踊跃配合教研室肩负起培育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并根据各教研组的状况,对青年教师进行“以老带新、结对子”的指导活动,聘有专人指导,并有指导计划,每学年进行一次指导成就报告会。

6、各教研组要选派骨干教师担当学科比赛指导工作,教研组长对比赛指导工作有指导责任。

指导教师每学期要拟订指导计划,学期末要报告计划的达成状况。

7、备课组长负责本学期的平常教研活动,对学科活动要做详尽记录。

8、学校成立题库,成立考试命题小组,肩负学校的各种考试工作的命题,教研室与教务处磋商确定各科的命题人,把好试题质量关,并要注意保密。

9、每个教研组都要有必定的教育科研课题。

每位教师都应有个人的教研课题和科研成就。

“人人有课题,个个有成就”是我们的教研目标。

10、教研室要踊跃收信各学科教师的教课论文,并努力创立好《实中教研》,实时第一版、发放,促使沟通,共同提升。

【篇二:计算机基础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计算机基础教研室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增强计算机基础教研室的管理,稳固教课次序,落实教课计划,达成教课任务,更好的展开教课研究和科学研究,提升教师的理论水平易科研水平,提升教课质量,特拟订本教研室管理制度。

某高职院校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某高职院校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组织实施等教学运行过程和教科研工作中的管理职能和作用,加强教研室的自身建设,使教研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教研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研室是在系(院)部领导下直接开展教学、科研与教研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与发展,实现教学职能和人才培养的基层组织,教研室工作开展的情况直接影响到学院的办学水平,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三条为了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和专业的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经学院研究,决定每年度对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以考核促进教研室建设。

第二章教研室的设置第四条教研室的设置是指教研室的设立、调整或撤销。

教学单位(系院部)下设教研室。

第五条教研室设置的原则:应从满足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出发,以优化学院教学机构和人员结构为核心,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按同一专业大类(或学科,如英语、语文)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组群设置。

第六条教研室设置的程序:由系(院)、部根据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由系(院)、部领导集体研究并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复。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教研室名称、设置目的、教研室职责、人员编制、岗位职数等;撤销报告还应包括撤销的理由、撤销后人员的安排等。

第七条教研室设置的条件:(一)原则上应按照同一专业(或学科)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组群进行设置;(二)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

原则上,教研室成员数量不少于5人,不足5人的教研室要按照相近专业、课程的原则进行合并;(三)能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教学与教科研任务,教学与教科研水平达到学校规定标准;(四)能履行学校规定的教研室相关职能。

第八条教研室名称:一般应以专业或专业大类名称命名,含多个专业的教研室可使用多个专业的名称组合命名或以主专业的名称命名。

路桥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模版

路桥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模版

路桥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路桥工程学院教研室的管理,提高教研室的运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而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路桥工程学院所有教研室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教师和研究生,以及与教研室相关的各类工作人员。

二、教研室主任的职责与权力1. 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的负责人,对教研室的运作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2. 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教研室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制定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对其执行进行监督和考核。

3. 教研室主任负责协调教研室内部各类资源,保障教研室正常运作,提高教研室工作效率。

4. 教研室主任负责指导教研室成员的成长和发展,组织开展教研室内部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三、教研室成员的职责与权力1. 教师和研究生应积极参与教研室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按时完成任务。

2. 教师和研究生应关注教研室的发展和建设,提出改进建议,并积极参与教研室内部的工作。

3. 教师和研究生应尊重教研室主任和其他教研室成员的工作安排,保障教研室的正常运作。

4. 教师和研究生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积极参与教研室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教研室日常工作规范1. 教研室成员应按时参加教研室会议和其他工作会议,如因故无法参加应提前请假。

2. 教研室成员应遵守教研室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或加班,应提前请假或报备。

3. 教研室成员应按时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如有特殊情况影响工作进度时应及时向教研室主任请示并报备。

4. 教研室成员应保持教研室内部的卫生和整洁,共同维护教研室的工作环境。

五、教研室科研管理规范1. 教研室成员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如有难题和进展应及时向教研室主任汇报。

2. 教研室成员应共享科研成果和经验,开展内部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促进教研室的学术氛围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3. 教研室成员应按照学院和学术期刊的要求撰写和提交科研论文,积极参与学术会议和讲座,提高学术影响力。

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研室是学校的基层教学组织,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发展,培养合格人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学院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开展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为进一步明确教研室职能及教研室主任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规范引导教研室教学、教研、教改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室的设置与管理(一)教研室设置在学院内,接受所在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并接受学校教务处的业务管理与指导。

教研室的设置应基于学院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教育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以学科体系为基本框架,按照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群进行设置,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学科或课程设置教研室。

(二)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应设置公共课程教研室。

(三)教研室设置应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将教研室设置情况(含教研室名称、教研室主任、专业构成、专业负责人、教研室成员名单等信息)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教研室的名称要科学、规范。

(四)教研室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整、新建或撤销,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通过,经学院批准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五)学院要加强对教研室建设与管理的检查、督导工作,每年组织考评小组,根据学校教研室工作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六)教研室工作的年度考核先由学院根据学校考核通知要求组织自评,将自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报教务处备案。

二、教研室的职责(一)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二)开展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在学院负责人领导下,提出专业招生建议,根据学校整体规划做好专业规划,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四)负责课程教学管理及组织。

组织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师按课程大纲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制订课程教学计划等;负责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包括教材编著、数字化资源、试题库、试卷库等。

教研室管理制度4篇

教研室管理制度4篇

教研室管理制度4篇教研室管理制度1为了认真落实“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发展战略,充分返回教科研工作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先导作用,提高教科研工作的实效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特拟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在学校的教科研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学校工作总目标为导向,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及教师教科研素质为根本。

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以课堂教学为立足点,以教科研促教育创新,以教科研促教育质量,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踏实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

二、工作思路以教育理论和新课程理念为指导,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以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为突破口,以制度管理为把手,推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踏实、深入地开展。

三、教研室的工作职责教研室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对学校教育科研进行组织、管理,全面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日常工作。

1、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及办学实际,在学期初制订好教研室工作的计划,并落实好各项教科研工作,认真实施,并在终做好总结。

2、建立健全全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包括课题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研究制度、教育科研工作的评估和激励制度等。

3、对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

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负责各类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

重视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

做好教科研阶段性检查工作,督促课题过程性研究的开展,为结题打基础。

4、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各类教育科研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的评选活动。

5、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及时介绍有关的教育教学信息及教育科研知识,向教师推荐、提供有关学习资料,为教师的教育科研提供服务。

6、组织校内各类课题研讨会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7、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档案,包括学校各级课题档案,教师个人科研成果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8、认真做好教科研成果的评优及奖励工作。

课题评选小组成员根据课题研究的开展情况、结题状况对教科研进行评优,对教科研先进个人及优秀的课题做好奖励工作,鼓励先进,便于教科研的顺利开展。

【定稿】学院教研室活动管理办法

【定稿】学院教研室活动管理办法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教研活动管理办法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研活动是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交流教学方法,研究教学改革,活跃教学气氛,提升教学水平的有效形式。

为推动学院各层面的教研活动,并促进其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活动要求(一)主题要求1.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2.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教学水平、青年教师培养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3.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开展相互听课评课、教学检查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4.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授课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为主题的教研活动。

(二)组织要求1.教研活动组织以教研室为主,并鼓励跨教研室、跨系部进行。

可以采用集体备课、讨论研究、学习观摩、座谈交流、专题报告、教学检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

2. 教研活动须严格按照《教研活动计划表》开展,时间安排在每周三下午(考试、节假日除外),确有特殊情况变更须经系部主任同意后,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3.教研活动要精心组织,主题明确,过程规范,每次活动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工作,兼职教师要参加针对性的教研活动。

(三)管理要求1.报送教研活动计划。

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各教研室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重点,结合本教研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填写《教研活动计划表》(附件1),系部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每周进行教研活动公布。

2.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每次教研活动安排专人如实填写教研活动记录表(附件2),要重点突出、条理分明。

教研活动记录要在教研活动结束二周内交所在系部教学秘书存档,每学期末装订成册,教务处组织抽查。

3.做好教研活动总结。

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各教研室做好教研活动总结,主要包括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开展效果、本学期教学重点问题的解决情况、重要结论等。

教研活动总结交所在系部存档。

路桥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一、教研室的组织与领导教研室是路桥工程学院的基层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和科研项目。

为了保证教研室的正常运行和高效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教研室设有主任一人,由学院领导任命。

主任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科研项目的组织、教师队伍的管理等。

二、教研室的教学管理1.教学计划:教研室根据学院制定的教学大纲,制定每学期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内容,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2.课程安排:教研室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课程。

教师应准时上课,保证教学进度。

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应提前告知学生和教务处。

3.教师评估:教研室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效果、课堂纪律、师生关系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教研室的科研管理1.科研项目的申报:教研室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

教研室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帮助教师顺利完成科研项目。

2.科研成果的推广:教研室要对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及时宣传和推广。

可以通过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方式,提升教师的学术声誉和学术水平。

四、教研室的师资队伍管理1.招聘与聘任:教研室人事管理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

教研室可以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由学院领导审批后进行招聘。

2.培训与发展:教研室鼓励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教研室可以组织教师定期进行学术讨论和经验交流。

五、教研室的资源管理1.场地和设施:教研室应对所拥有的教研场地和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保证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

2.经费使用:教研室按照学院和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记录和报账工作。

六、教研室的评估与考核1.学院评估:学院定期对教研室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资队伍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学院考察教研室工作的重要参考。

2.教师考核:教研室按照学院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教师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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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研室建设和管理,规范教学教研行为,发挥教研室作为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研室设置
1. 教研室的设置要有利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教研室设置一般以学科或专业为基础。

2. 教研室一般由4位以上的教师组成,设教研室主任1名。

3. 原则上每个教研室组成成员至少应有一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并确保教研室成员在年龄、职称、学历等方面合理搭配。

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都应归属相应的教研室。

4. 教研室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审查后报分管校领导处批准后执行、备案。

二、教研室职责
1.组织开展课程与教材建设。

包括新课程达标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建设等。

2.落实常规教学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教学管理职责。

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任务管理,教材征订管理,出卷、阅卷、试卷分析与成绩评卷管理,授课计划管理,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检查等。

3.组织开展教研室教研活动。

4.参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

5.教学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归类、整理并定期移交教学资料
档案至学院统一保存,移交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三、教研室主任
(一)任职资格
1.热爱学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了解国家、学校有关教学的法令、条例和规定。

2.一般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以上学位。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教风严谨。

4.在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善于联系和团结群众。

(二)选拔任用
教研室主任的任用实行个人自荐与学院提名相结合,由教务处考察确定人选,主管副校长审定,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工作职责
1.拟定和组织实施本教研室学期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审核本教研室成员所担任的各门课程的课程分析、教材选用、学期授课计划、教案(讲稿)、考试(考查)试卷、试卷分析。

3.组织针对本教研室成员教学情况的学生座谈,通过多种渠道掌握本教研室成员的教学质量情况,并随时进行沟通。

4.组织本教研室成员开展学期工作总结,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本教研室成员教学常规情况(含授课计划、教案、辅导、作业批改、试卷、教学质量等)的学期考核,撰写考核材料并存档。

5.组织拟定和实施以针对性专题教研活动为主的学期教研活动计划,进行活动记录并及时撰写总结材料。

6.组织并协助其他成员建设本教研室所承担的课程。

7.组织集体备课以及教师之间的听课和评课。

8.组织本教研室成员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以及校外开展的教学比赛、教研活动和教学质量工程。

9.拟定和实施本教研室科研工作计划,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积极申报课题、开展科学研究,争取多出科研成果,并以科研推动教学改革。

10.协助学院拟定和实施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计划,落实“老带新”工作。

11.协助学院开展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

12.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教研室主任津贴标准
教研室主任津贴只发放教学月,基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480元/月,副高职称580元/月,正高职称760元/月;在此基础上以人数多少控制系数:5人及以下为0.9,6—10人为1.0,11人及以上为1.1。

四、教研室成员
1.教研室的全体教师(包括工作人员)属于教研室成员,教研室成员应坚持不懈地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关心教研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教研室成员有对教研室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教研室成员要服从教研室主任的工作安排,遵守学校、学院及教研室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4.教研室全体成员应团结协作,发挥集体力量,教书育人;对有关教研室建设的意见应提交教研室会议讨论协商。

五、教研室工作评估
教研室工作评估每年组织一次,在每年下学期的第17-18周举行,采用《教研室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评估工具。

(一)评估程序
1.各专业、教研室、学院进行自评并向教务处提交自评表、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2.评估小组审阅材料、实地抽查,提出评估意见。

3.学校审定,作出结论。

(二)结果应用
1.相关意见反馈给学院以促进改进工作。

2.相关结论作为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内容
以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为依据对教研室主任岗位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见《教研室主任考核指标与评分表》)。

(二)考核的实施
1.考核时间:每学期期末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主体:以学院为主,教务处与督导室参加。

3.考核程序:(1)听取和查阅总结报告,会议评议,根据标准量
化打分;(2)督导室、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汇总全校情况并平衡,拟定初步结论;(3)校长办公会审定结论。

4.考核结论: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全校评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有较高目标和清晰思路,措施得力,所属教研室在教学和教学质量工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可评为“优秀”;
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可评为“称职”;能较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虽个别工作未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但事后进行了补救的,可评为“基本称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称职”:
(1)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核心工作未能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
(2)因督管不力造成本教研室出现两次及以上教学事故;
(3)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工作失误与不良影响;
(4)对反映强烈的教学问题不调查、不汇报,未作处理而产生不良影响;
(5)本教研室期末考试试题不符合教学要求或出现严重错误或因本教研室成员原因造成泄密事故;
(6)不组织开展针对性教研活动。

(三)考核结果应用
1.津贴发放。

评为“优秀”的津贴按其标准额度的130%发放;评为“称职”的津贴按其标准额度发放;评为“基本称职”的津贴按
其标准额度的85%发放;评为“不称职”的津贴按其标准额度的70%发放。

在未考核评等之前按标准额度的70%按月预发,差额部分在考核评等之后统一核发。

2.作为学期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但不作为本人学期教学考核依据)。

3.作为续任的依据。

对于不称职教研室主任予以解聘;对于基本称职教研室主任给予一学期考察期,若还达不到称职,予以解聘。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院务会负责解释。

**学院院务会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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