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课 船舶登记制度(船籍、船旗、方便旗)与船舶证书
船舶基础知识船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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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吃水随着船舶的载重量和舷外水 的密度的变化而不同,量得吃水后经过查 阅有关船舶曲线图和计算,可以求得该船 当时的排水量和载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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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排水量 根据阿基米德原理,船体 水线以下体积所排开水的重量,即为船舶 的浮力,并应等于船舶总重量。船的自重 (固定于船上的不变重量)等于空船排水 量。船的自重加上装到船上的各种载荷的 重量的总和(载重量)是变化的,即等于 船的总重量。民船的空船排水量包括船体 结构、木作舾装和船舶设备与装置、船舶 机电设备等部分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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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性和浮态 浮性指船在各种装载情况下 能浮于水中并保持一定的首、尾吃水和干舷的 能力。浮态指船舶的吃水、纵倾和横倾的情况。 根据船舶的重力和浮力的平衡条件,船舶的浮 性关系到装载能力和航行的安全。因此,在选 择船舶的主尺度和方形系数、设计型线图和总 布置图时,就须对浮性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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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船舶的航行安全,船舶主体在设计 水线以上部分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水密体积, 以提供一定大小的储备浮力。储备浮力直接与 干舷值相关,《海船载重线规范》对海船的最 小干舷值有所规定,并要求在船中两舷处勘画 载重线标志(俗称保险图),以利监督。这一 要求,有时会影响船舶型深值的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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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容和登记吨位 舱容指货舱、燃油舱、水 舱等的体积,从容纳能力方面表征船舶的装载能 力、续航能力,它影响船舶的营运能力。登记吨 位是历史上遗留下的用以衡量船舶装载能力的度 量指标,作为买卖船舶、纳税、服务收费的依据 之一。登记吨位是按《船舶吨位丈量规范》所核 定的合法吨位,是总吨位和净吨位的统称。总吨 位指民用船舶按《船舶吨位丈量规范》所测定的 内部总容积,净吨位是从总吨位中减除按《船舶 吨位丈量规范》规定为非营运处所的容积而得出 的吨位。吨位的单位为登记吨,1登记吨等于 2.832米3
《船舶管理》教学课件—05船舶检验与登记管理

• 仅设政府验船机构的国家所属验船机构也办理船舶入级业务。
船舶检验概述
• 验船机构
– 船级社
• 船级社的主要任务是办理船舶登记、船舶技术检验和船舶入级, 同时办理公证检验业务。
• 从事科学研究、制订船舶规范和规则,对材料、设备、船体技 术检验和对营运船舶进行定期的检验,来保障船舶具备安全航 行的技术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993年2月14日 国务院令第109号),根据《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和我国 加入的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了《船舶与海上设施法 定检验规则》,该规则分为几个分册,分别适用国际航行海船、 国内航行海船、内河船以及海上拖航检验等,并根据我国加入的 公约生效情况不断进行修改通报。
– 同时也为船舶所有人在船舶登记、取得船舶技 术证书、提高船舶在航运市场的竞争力及为海 事处理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依据。
船舶检验概述
• 验船机构
– 验船机构分类
• 政府的验船机构
– 直接对船舶执行技术监督,签发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船舶证书。
• 民间组织的验船机构。
– 经政府授权后可以代表国家签发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船舶证书 – 办理船舶入级业务。
船舶检验概述
• 验船机构
– 船级社
• 著名的船级社
– 英国劳氏船级社(LR), » 创建于1760年,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船级社。 该船级社由船东、海运保险业承保人、造船业、钢铁制造业 和发动机制造业等各方面委员会组成并管理。
– 德国劳氏船级社(GL)、挪威船级社(DNV)、法国船级局 (BV)、日本海事协会(NK)、美国船级社(ABS)、中国船 级社(CCS)、意大利船级社(RINA)、俄罗斯船舶登记局 (RS)和韩国船级社(KR)。其他重要的船级社有希腊船级社 (HR)、波兰船舶登记局(PRS)、南斯拉夫船舶登记局 (JR)、保加利亚船舶登记局(BKR)、捷克船舶登记局 (CSLR)、、印度尼西亚船级社(BKI)、罗马尼亚船舶登记 局(RN)、印度船级社(IRS)、克罗地亚船舶登记局 (CR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登记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登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登记规则详解一、引言海船登记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国家的海洋战略和法律制度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登记规则是我国海船登记领域的法律依据,下面将对该规则进行详细解读。
二、规则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登记规则是我国对于海船登记管理的法律规定,旨在确保船舶的所有权和船舶的安全运营。
该规则规定了海船登记的机构、登记主体、登记的程序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三、登记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登记规则,我国设立了海船登记机构,负责海船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登记机构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确保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登记机构应定期对已登记的船舶进行检查和审查,以保证登记信息的及时更新。
四、登记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登记规则规定,具有我国国籍或者与我国国内经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船舶。
登记主体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用。
五、登记程序1. 登记申请:登记主体应向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申请书应包含船舶的基本信息,如船名、船籍港、所有人、船型等。
2. 受理审查:登记机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
3. 登记证书颁发:经审查合格后,登记机构将颁发登记证书给登记主体,证明船舶已正式登记。
登记证书应包含船舶的基本信息、所有权人信息和登记机构的公章等。
六、登记要求1. 船舶安全:登记机构在进行登记时,要求船舶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船舶的结构、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
2. 船舶所有权:登记机构要求登记主体必须是船舶的合法所有人,所有权的来源必须合法。
3. 船名和船籍港:船舶的注册名和船籍港是船舶的标识,登记机构要求船舶的名称和船籍港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
七、登记信息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登记规则明确规定,登记机构应对登记信息进行管理和保密,确保登记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船舶登记程序

船舶登记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船舶登记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我国的船舶登记制度,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抵押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船舶权利的变更和注销登记以及临时登记等。
船舶登记的效力船舶登记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从船舶登记机关获取了相应的登记证书来证明其享有的船舶权利,可以对抗第三人。
同时,有权悬挂该国国旗在海上航行。
船舶登记工作程序受理申请船舶登记业务主管在接受申请人的申请时,应当:1对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和船舶国籍的,确认申请的船舶登记内容在主管机关对本登记机关的登记授权权限范围内以,并符合《船舶登记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否则,不予受理,并告知其理由及应选择的船舶登记机关。
2确认申请内容明确、真实,申请材料齐全。
否则,不予受理。
3接收申请材料,受理申请,并在《船舶登记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格式附后) 中填写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内容和受理日期。
初审初审由船舶登记业务主管完成。
初审人应当:1确认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所附材料相一致,并按照《船舶登记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在《审批单》审核意见栏填写初审意见,签名并注明日期。
3将申请材料送交复审人。
复审复审由船舶登记业务主管部门领导或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完成。
复审人应当;11确认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所附材料相一致,并按照《船舶登记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在《审批单》审核意见栏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及不同意的理由)意见,签名并注明日期。
3同意办理登记的,将申请材料送交审批人。
4不同意办理登记的,由初审经办人发出书面通知,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表不退),在《审批单》上注明申请材料已退回,并由申请人签收。
最全船舶证书大全(中英文对照)

最全船舶证书大全(中英文对照)引言船舶证书是船舶在经营和操作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是各国政府监管和管理船舶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船舶证书的种类和功能,并提供中英文对照,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船舶安全证书1.船舶登记证书(Ship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该证书是标识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的重要文件。
2.船级社证书(Classification Society Certificate):由船级社(Classification Society)颁发,证明船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3.航海安全证书(Safety Certificate):包括适航证书(船舶建造、设备和维护方面)、船员证书(航海和工作资格方面)和船舶航海安全证书(航行和安全管理方面)。
船舶运行证书4.经营许可证书(Operating License Certificate):该证书是船舶经营者合法经营的凭证,通常要求船舶经营者持有该证书才能进行商业运输。
5.船舶经营许可证书(Ship Operation Permit Certificate):由相关部门颁发,证明船舶符合经营条件和安全要求。
6.船舶租赁证书(Ship Lease Certificate):用于船舶租赁合同,标识受租船舶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7.船舶担保证书(Ship Guarantee Certificate):通常由船东或船舶经营者提供,用于担保船舶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船员资质证书8.船舶驾驶证书(Seafarer Certificate):发放给船员,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航海知识和技能,可以驾驶特定类型的船舶。
9.船员健康证书(Seafarer Health Certificate):要求船员在上船前接受身体健康检查,并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
10.船员工作合同(Seafarer Employment Contract):用于雇佣船员,明确船员的权利和义务。
船舶与船舶物权.ppt.Convertor

船舶与船舶物权.ppt.Convertor第二章船舶第一节船舶概述第二节船舶登记及船舶国籍第三节船舶所有权1第一节船舶概述一、船舶的概念及特点(一)船舶的概念CMC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
“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2船舶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2003年1月签订船舶转让协议,约定乙方应于2003年9月25日至29日对该船进行外观勘验,甲公司严格按验船时现状交船,属于该船的所有技术证书、设备、备件、物料和技术资料等,无论在船上还是在岸上,均应随船交给乙方。
双方于2004年1月交船完毕。
事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曾在交船前通过原经营人丁公司代购该船的辅机备件和主机备件,丁公司分别于2003年4月将辅机备件、10月将主机备件在香港交付运输,运抵香港后就一直存放在广州一仓库内。
3思考:1、双方签订的船舶转让协议是否有效?2、双方对标的的交付范围是否明确?3、若双方合同中未曾涉及船员私人物品及粮、油、烟、酒等用品的归属,以公司可否对此主张权利?4、如何认定2003年4月发运的辅机备件及同年10发运的主机备件的权利归属?4(二)船舶的特点1.须是水上浮动装置(mobile units);2.必须能供航海使用;3.必须用于商业之目的;4.船舶规模必须在容积20总吨以上。
5二、船舶的种类(一)以船舶的航行能力划分——海船与非海船(二)以船舶使用目的划分——商船与非商船(三)以船舶动力装置划分——机动船和非机动船(四)以船舶所有人划分——国有船和非国有船(五)以船舶国籍划分——国轮和外轮(六)以船舶航行区域划分——远洋船、沿海船和内河船6商船中的货船种类很多,可分为:(1)杂货船(general cargo ship)(2)散装船(bulk cargo ship)(3)冷藏船(refrigerated vessel)(4)木材船(timber ship)(5)油轮(oil tanker)(6)集装箱船(container ship)(7)滚装船(roll on and roll off ship)(8)载驳船或子母船(maritime kangaroo)7三、船舶的法律特征(一)船舶是物,但有时做拟人处理(personification)。
船舶各种证书介绍及检验审核要求(一)2024

船舶各种证书介绍及检验审核要求(一)引言概述:船舶各种证书是船舶运营过程中必不可缺的要素,能够证明船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船舶各种证书的种类以及其检验审核要求,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船舶证书的重要性和应当满足的标准。
第一大点:船舶登记证书1. 船籍证书:包括注册证书、建造证书等。
2. 船舶所有权证书:证明船舶的合法所有人。
3.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证明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合规性。
4. 船舶配员证书:证明船员的合格性和船员职责。
5. 船舶海洋环境保护证书:证明船舶的环保性能和符合相关法规。
第二大点:船舶安全证书1. 船舶国际安全管理证书:评估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合规性。
2. 船舶安全装置证书:证明船舶安全装置的安装和运转正常。
3. 船舶载重线证书:规定船舶的安全载重范围。
4. 船舶适航证书:证明船舶符合相应适航标准。
5. 船舶捕鱼证书:适用于渔船,证明渔船可以进行捕鱼作业。
第三大点:船舶管理质量证书1. 船舶ISPS代码证书:证明船舶符合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安全法规。
2. 船舶ISO认证证书:针对船舶管理质量体系进行认证。
3. 船舶船员培训证书:证明船员接受过相应培训。
4. 船舶运输管理体系证书:评估船舶的运输管理体系。
5. 船舶维护管理质量证书:证明船舶维护管理符合标准要求。
第四大点:船舶航行证书1. 航海证书:证明船员的航海能力和技术水平。
2. 船舶船旗证书:证明船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船旗要求。
3. 船舶所属证书:证明船舶的归属和所有权。
4. 船舶航行许可证书:证明船舶获得航行许可。
5. 船舶安全购买证书:证明船舶安全购买的合规性和程序。
第五大点:船舶环保证书1. 船舶清洁空气证书:证明船舶符合空气污染排放要求。
2. 船舶防污染证书:证明船舶采取了防止海洋污染的措施。
3. 船舶垃圾证书:证明船舶符合垃圾管理要求。
4. 船舶废弃物证书:证明船舶符合废弃物处理要求。
5. 船舶污染应急响应证书:证明船舶具备污染应急响应能力。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是指全球范围内的船舶登记和管理制度。
它主要包括海事国家对船舶进行登记、审批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和程序,以及船舶所有权、抵押和赔偿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安全、保护船东利益、促进国际贸易和维护海洋生态环境。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船东选择在国际上注册其船只,以便享受更好的税收优惠和管理条件。
同时,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也为保障海员权益、打击海上犯罪和维护海洋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目前,国际上较为知名的船旗国有巴拿马、危地马拉、希腊、英国、挪威、日本、中国等。
每个国家的船舶登记制度和管理要求都各有不同,但它们都必须遵守国际海事组织(IMO)颁布的国际公约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