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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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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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旅游者第一节旅游者的概念一般来讲,旅游者是指暂时离开常住地到异国他乡旅行的人。

研究旅游者,首先接触到的就是旅游者的概念和界定问题,即什么样的人才能称之为旅游者?对旅游者的定义问题,不同的学科背景,不同的研究视角,不同的研究目的,不同的研究主体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目前,对于国际旅游者的界定,国际上已经基本形成了统一的认识。

一、国际联盟的解释1937年,国际联盟对外国旅游者的解释是:外国旅游者是“离开自己的居住国,到另一个国家访问至少24小时的人。

”应列入来访旅游者统计的人员包括:1、为了消遣、家庭事务及身体健康方面的目的而出国旅行的人;2、为出席会议或作为公务代表而出国旅行的人;3、为工商业务原因而出国旅行的人;4、在海上巡游度假过程中登岸访问的人员,即使其上岸时间不足24小时,亦视为来访旅游者;不能列入来访旅游者统计的人员包括:1、抵达某国就业任职或者在该国从事营业活动者,均不能列为旅游者;2、到国外定居者;3、到国外学习,膳宿在校的学生;4、边境地区居民中日常越境工作的人;5、临时过境而不停留的旅行者,即使在境内时间超过24小时也不算旅游者;这一解释是为了规范各国的旅游统计口径,但它针对的只是外国旅游者,无国内旅游者。

二、罗马会议定义二战以后在国际官方旅游组织联盟的积极推动下,联合国于1963年在罗马召开了一次国际旅游会议。

经过讨论,会议对国际来访的入境旅游者的统计范围作了新的规范,这就是罗马会议定义。

1968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正式确认和通过了这个定义;1970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旅游委员会也采纳了这一定义。

人们通常把这一定义内容称为世界旅游组织的解释。

一)旅游者的定义罗马会议指出,凡纳入旅游统计中的来访人员统称为游客。

游客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到访目的地停留过夜的游客——旅游者;另一类是不在目的地停留过夜,而是当日返回或离去的游客——短程旅游者或一日游游客。

罗马会议的具体解释是:游客是指除为获得有报酬的职业以外,基于任何原因到一个不是自己通常居住的国家访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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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1.从上文中归纳旅游者产生的主要的 客观条件有哪些? 参考解答:收入水平、闲暇时间 2.谈谈影响和制约旅游者产生的还要 哪些其他因素?
参考解答:旅游者的身体状况、交通 运输条件、旅游点的社会治安情况等
第二节 旅游者产生的条件
一、旅游者产生的客观条件
(一)经济因素(收入水平) (二)时间因素(闲暇时间) (三)其他客观因素
二、足够的闲暇时间
• 每日闲暇 • 周末闲暇 • 公共假日 • 带薪假期
1、 每日余暇——这段余暇时间比较零散, 只可以用来进行一般的娱乐和休息。
2、 每周余暇——这段时间较为集中,可用 来短途旅游度假。
3、 公共假日——即通常说的节假日,可 以用于长途旅游,是旅游度假的高峰期。 我国今年有较大调整,将清明、端午、中 秋等传统节日作为国家法定假日。根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 办法〉的决定》
来华海外游客:指因上述原因或目的,离开其常住国到我
国大陆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我国大 陆活动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我想去桂林
在校园的时候曾经梦想去桂林 到那山水甲天下的阳朔仙境 漓江的水呀常在我心里流 去那美丽的地方是我一生的祈望 有位老爷爷他退休有钱有时间 他给我描绘了那幅美妙画卷 刘三姐的歌声和动人的传说 亲临其境是老爷爷一生的心愿 我想去桂林呀 我想去桂林 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 我想去桂林呀 我想去桂林 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不在访问地过夜的游客。 ✓ 旅行者(Traveler):包括游客以及:
1) 直接过境旅行者; 2) 通勤者(commuters); 3) 其他非通勤旅行者。
第一节 旅游者的概念
(二)关于国内旅游者的定义 •世界旅游组织(WTO) 国内游客

第三章旅游者

第三章旅游者
的因素
客观因素
政治法律因素、经济因素 、社会文化因素、交通运 输因 素、旅游资源因素等

其它
思考题
阐述旅游者产生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 如何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解释旅游动机产 生的社会心理原因? 影响旅游动机的因素包括哪些方面?
Thank You!
本章结束
第一节 旅游者的概念—界定
此外,国际上还存在着多种定义方式。
以英种以逗留时间 长短来度量的标准。
而法国旅游总署的定义则是:凡以消遣、 健康、出差或会议、商务、修学(如海上 课程或滑雪课程)等原因离开自己的主要 居所,外出旅行超过24小时,但不超过4个 月的人均可视为国内旅游者。
• 外部尊重:希望有地位、有威信,受到别 人的尊重、信赖和高度评价。马斯洛认为, 尊重需要得到满足,能使人对自己充满信 心,对社会满腔热情,体验到自己活着的 用处价值。
自我实现的需求
• 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最高等级的需要。满足 这种需要就要求敢于超越自我,最大地发 挥自己的潜在能力,成为所期望的人物。 这是一种创造的需要。有自我实现需要的 人,似乎在竭尽所能,使自己趋于完美。 自我实现意味着充分地、活跃地、忘我地、 集中全力全神贯注地体验生活。
•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按马斯洛的理论,个体成长发展、 工作的内在力量是动机。而动机是 由多种不同性质的需要所组成,各 种需要之间,有先后顺序与高低层 次之分;每一层次的需要与满足,将 决定个体人格发展的境界或程度。 马斯洛认为,人类的需要是分层次 的,由低到高。它们是:生理需求、 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 自我实现需求。
第二节 旅游需求与旅游动机
4、旅游需求指标
旅游人 数指标
旅游者停 留天数 指标
旅游者 消费指标

旅游概论 第三章 -旅游者

旅游概论 第三章 -旅游者

第一节 旅游者的概念
(三)世界旅游组织的定义
国际游客不包括下列人等:
为移民或就业而进入目的 地国家的人 以外交官或军事人员身份 访问该国的人 上述人员的随从 避难者、流浪者以及边境 工作人员 逗留时间超过一年的人
但包括下列人员:
中途停留在该国的外国轮 船或飞机的乘务人员 逗留时间不到一年的外国 商业或企业人员,包括安 装机器设备的技术人员
二、旅游者的需求特点
(一)消遣型旅游者及其特点 (二)事务型旅游者及其特点 (三)家庭及个人事务型旅游者及其特点
(一)个人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水平
家庭收入达到一定的水平是实现旅游活动的前提之 一和重要物质基础。但真正决定能否实现旅游活动 的家庭收入水平实际上是指家庭的可自由支配收入 水平。
可自由支配收入=个人或家庭收入-应纳所得税-社会保障性 消费-日常生活必须消费
第二节 旅游者形成的条件
收入水平这一因素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是一个家庭 外出旅游的经济条件,而且还在于超过满足基本生 活需要这一临界水平后,每增加一定比例收入,旅 游消费便会以更大的比例增加。
(二)旅游动机的类型
1.学者对旅游动机的分类
田中喜一的四类动机 麦金托什的四种基本动机 托马斯的18种旅游动机
利奥得的8类基本动机
第二节 旅游者形成的条件
2.旅游动机的常见类型
健康、娱乐的动机 好奇、探索的动机
文化方面的动机
社会交往的动机 探亲访友与追宗归祖的动机
公务和商务方面的动机
第二节 旅游者形成的条件
第二节 旅游者形成的条件
旅游心理类型对旅游动机形成的影响
自我中心型(安乐小康型)
1、外出旅游的可能性小
多中心型(追新猎奇型)
1、外出旅游的可能性大

第三章:旅游者

第三章:旅游者

一.旅游者的界定:国际联盟1.“国际旅游者”:到一个不是自己惯常居住的国家去访问,在该国停留至少24小时的人。

(1937年,国际联盟的尝试)2.属于国际旅游者范畴的有:《1》因消遣,家庭事务或疗养保健等出国旅行的人。

《2》为了出席会议或作为公务代表而出国旅行的人。

《3》因工商业务而出国旅行的人。

《4》在海上巡游途中停靠某国港口并登岸访问的人(登岸停留时间不足24小时的分另一类)3、国际旅游者不包括下列八种人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从人员;外国驻华领事人员;常驻我国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乘坐国际班机直接过境的旅客、机组人员和在口岸逗留不过夜的铁路员工以及船员;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归国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我国定居的外国人和原已出境又返回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归国的我出国人员。

4.国际联盟不纳入“国际旅游者”的是:来访目的为打工谋生者,不论是否定有合同。

来访目的为移民或定居者。

前来就读的外国学生。

跨境上下班的日常通勤者。

途经该国而不作停留的过境旅行者,不管其置身该国的时间长短。

二.联合国罗马会议对旅游者的界定:1.将前来入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也纳入国际旅游者。

(1950年)2.国际短程游览者:停留时间不足24小时的消遣型国际旅游者。

3.国际旅游者来访的连续停留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4.游客:是指除了获取报酬的就业目的之外,基于其他目的到一个不是自己惯常居住的国家去访问的人。

(1963年)5.一日游游客:到一个国家作短暂访问,停留时间不足24小时的游客。

(包括在海上巡游过程中到访并上岸访问的游轮乘客。

6.下列入境来访人员不纳入旅游统计范围:(世界旅游组织的规定)<1>跨境日常上下班的边境地区居民。

<2>日常性跨境活动的边境地区游牧民。

<3>不过夜的中转过境游客。

<4>难民。

<5>临时移民。

<6>永久移民。

第三章 旅 游 者

第三章 旅 游 者

二、 国内旅游者的界定 (一)北美国家的定义 旅游者为了出差、消遣、个人事务、或者出于工作 上下班之外的其它任何原因而离家外出旅行至少50英 里(单程)的人,而不管其在外过夜还是当日返回。同 时还规定,下述情况不能列为旅游: (1)火车、飞机、货运卡车、长途汽车和船舶的驾驶及 乘务人员的工作旅行; (2)因上下班而往返于某地的旅行; (3)学生上学或放学日常旅行。
第三章 旅 游 者


学习目标 旅游者----离家外出到异国他乡旅行访问的人; 多走多看--------见多识广
第一节 旅游者的基本概念
一、 国际旅游者的界定 (一)国际联盟的解释 1937年,国际联盟统计专家委员会曾对“外国旅游 者”解释如下:外国旅游者“就是离开自己的住在国, 到另一个国家访问至少24小时的人”。可列入旅游者的 人员包括: (1)为了消遣、家庭事务及身体健康方面的目的而出国旅 行的人。 (2)为出席会议或作为公务代表而出国旅行的人(包括科 学、管理、外交、宗教、体育等会议或公务)。 (3)为工商业务原因而出国旅游的人。 (4)在海上巡游过程中前来访问的人员,即使其停留时间 不足24小时,亦视为旅游者(停留时间不足24小时者应 分开作为一类,必要时可不管其长居何处)。
(二)欧洲国家的定义 英格兰旅游局 :基于上下班以外的任何原因,离 开居住地外出旅行过夜至少一次的人,至于外出旅行 的距离则未作任何明确规定。 法国 :基于下列原因离开自己的主要居处,外出 旅行超过24小时但未超过4个月的人。这些原因包括: (1)消遣;(2)健康;(3)出差或参加某种形式的 会议;(4)商务旅行;(5)改变课堂教学的修学旅 游等。
种族上的动机 其 它
(14)冒险活动(到新地方去,接触新朋友,取得新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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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者统计标准

三、旅游者产生的条件
(一)旅游者产生的客观条件 1. 收入水平 可随意支配收入:指扣除全部纳税和社会消 费,以及日常生活必须消费部分之后所余 下的收入部分。 旅游者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可通过恩格尔系数 来相对衡量。 恩格尔系数:是一个家庭或个人收入中用于 食物支出的比例。
背景资料:恩格尔系数 一八五七年,德国统计学家恩思特· 恩格尔阐明了 一个定律:随着家庭和个人收入增加,收入中用于食 品方面的支出比例将逐渐减小。这一定律被称为恩格 尔定律,反映这一定律的系数被称为恩格尔系数。其 公式表示为:
2、北美国家的定义:
• 加拿大:旅游者指到离开其所居社区边
界至少50英里以外的地方去旅行的人。
• 美国:旅游者为了外出出差、消遣、个
人事务、或者出于工作上下班之外的其 它任何原因而离家外出旅行至少50英里 (单程)的人,而不管其在外过夜还是 当日返回。
• 3、欧洲国家的定义
• 英国:基于上下班以外的任何原因,离开居住地外出 旅行过夜至少一次的人。 • 法国:基于下列原因离开自己的主要居处,外出旅行 超过24小时但未超过4个月的人。这些原因包括: (1)消遣(周末度假或假期); (2)健康(如温泉浴或海水浴治疗); (3)出差或参加某种形式的会议(如体育比赛活动、 讨论会、朝圣或代表大会等); (4)商务旅行; (5)改变课堂教学的修学旅游等(如海上课程或滑 雪课程)。
4、中国的定义
指任何因休闲、娱乐、观光、度假、 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 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而 离开常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 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其访问 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 报酬的人。
二、旅游者的统计标准

第三章-旅游者

第三章-旅游者
(1) 以下几种人为国际旅游者:
※ 为娱乐、家庭或健康等原因而旅行的人; ※ 参加国际会议的人; ※ 为商业原因而旅行的人; ※ 在海上巡游途中停靠某国、即便逗留时间不足24小时的人。
(2) 下列几种人不属于国际旅游者:
※ 为到另一国家谋求职业或长期居住的人; ※ 寄宿在校的学生; ※ 居住在边境地区而跨越国界到邻国工作的人; ※ 途经一个国家但不作法律意义上停留的人,不管其停留时间多长。
(1)消遣(周末度假或假期);
(2) 健康(温泉浴或海水浴治疗);
(3) 出差或参加各种形式的会议(体育比赛活 动、讨论会、朝圣或代表大会等);
(4) 商务旅行;
(5)改变课堂教学的修学旅行(如海上课程或 滑雪课程)
4、我国的定义。
• 国家旅游局对国内旅游者的定义是:为了观光游 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就业疗养等目的而离 开常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停留时间不 超过6个月,且目的不是为了取得报酬。
一、收入水平 (income level)
收入水平意味着支付能力。它影响着一个人 能否成为旅游者,影响着旅游者的消费水平和消 费结构,并且还会影响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及其 旅行方式的选择等。所以,收入水平是影响旅游 需求的最重要的经济因素。
影响:1.动机、2.消费结构、3.旅游目的地和 方式的选择。
国内不过夜旅游者(domestic excursionists):是指基 于以上任一目的并在目的地逗留不足24小时的人。
2、北美国家的定义。
• 加拿大和美国是以出行距离为标准来区别是否属 于国内旅游者 p46
• 美国国家旅游资源评价委员会(the National Tourism Resources Review Commission)—— 80km(单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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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旅游者[ 学习目标 ]本章将深入研究旅游者的概念、旅游者产生的各种条件以及旅游者的消费特点等问题,从而为更好的发展旅游业提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使旅游学不断得以完善。

任何关系活动都是由不同的要素所构成,构成旅游活动的基本要素是旅游的主体旅游者,旅游的客体--旅游资源,旅游的媒介—旅游业,主体、客体和媒介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紧密结合构成旅游的整体。

3.1 旅游者的概念旅游是人产生的行为,因此在研究旅游时最受关注的莫过于作为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者这个群体了,在时至今日,对于“谁是旅游者”和“旅游这是谁”这样的问题并不统一,与上面讨论的旅游的定义不同的是,对于旅游者的定义,目前占统治地位的是政府机关给出的定义而不是学术界,是因为各国各地方政府部门进行旅游统计时的实际需要。

在此先历史的回顾目前流行的各种定义,再讨论我们的定义。

3.1.1 旅游者的先行定义(一)旅游者是指任何一个到他惯常环境以外的地方去旅行,停留时间均在24小时以上,一年以内,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活动从访问地获得报酬的人,(二)国际旅游者的定义1、1937年,国际联盟统计专家委员会定义“外国旅游者”:离开定居国到其他国家访问旅行超过24小时的人。

列为四种人:①为了消遣、家庭事务及身体健康方面的目的而出国旅行的人;②为出席会议或作为公务代表而出国旅行的人:包括科学、管理、外交、宗教、体育等会议或公务③为工商业务原因而出国旅行的人;④在海上巡游过程中前来访问的人员,即使停留时间不足24小时,亦视为旅游者(停留时间不足24小时者应分开作为一类,必要时可不管其常居何处。

)。

同时,规定下列几种不属于国际旅游者:①抵达某国谋求职业或长期居住的人,均不能列为旅游者;②到国外学习、膳宿在校的学生;③凡属边境地区居民及落户定居而又越过边界去工作的人;④临时过境而不做法律意义上的停留的人,即使在境内时间超过24小时也不算旅游者。

2、1963年,联合国罗马召开的“国际旅游会议”提出对所有类型旅游者使用“游客”(visiter)这一总体概念。

1967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召集的专家小组采纳了此定义,并建议各国采用。

1968年,正式确认。

游客:除为获得有报酬职业以外,基于任何原因到一个不是自己常住的国家去访问的任何人。

分类:①“过夜旅游者”:到一个国家作短期访问至少逗留24小时的游客(消遣型、事务型)②“短程游览者”(EXCURSIONIST)或“当日往返旅游者”(DAYVISITOR):到一个国家作短暂访问逗留不足24小时的游客(包括海上巡游旅行者)。

注:排除在法律意义上并未进入所在国的过境游客(如:没有离开机场中转区域的航空旅客)特点:①以来访者的停留时间划分——是否超过24小时②以旅行目的区分,排除定居和谋求职业③根据定居地,非所属国籍来区分,吻合旅游的“异地性”3、我国对国际旅游者定义(P45)来我国参观旅行、探亲、访友、休养、考察或从事贸易、业务、体育、宗教活动、参加会议等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不包括八种人:①应邀来我国进行访问的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行人员;②各国驻华使馆人员;③常住我国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新闻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④乘国际班机直接过境的旅客、机组人员和在口岸逗留不过夜的铁路员工和飞翔船船员;⑤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⑥回大陆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⑦在我国已定居的外国人和原已出境又返回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⑧归国的我国出国人员。

(三)我国对国内旅游者的定义:是指任何一个在他居住国内到惯常环境以外的地方旅行,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年,访问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从访问的获取报酬的人,不包括以下七种人:①到各地巡视工作的部长以上官员;②驻外地办事机构的临时工作人员;③调遣的武装人员;④到外地学习的学生;⑤到基层锻炼的干部;⑥到其他地区定居的人员;⑦五固定及驻地的无业游民。

3.1.2 对旅游现行概念的分析概念是反映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从现行的旅游者的定义可看出:(一)没有涉及旅游者的本质特征,仅带有明显的统计操作性现行的定义没有涉及旅游者的本质特征,只是表明了行为表现,没有解决或说明行为表现是为什么,换句话说,现行定义没有说明旅游者为什么要出去,只是告诉我们旅游者出去干什么,而只有解决了为什么要出去的问题,才不至于与旅游理论体系其他问题脱节。

因此,以上现行定义仅带有明显的统计操作性意义,不是旅游理论中的旅游。

(二)现行的旅游者定义中,有时将不是旅游者的人统计在列有些满足旅游者定义的人,却未必是真正的旅游者例如,购票进入公园的晨练者(公园统计旅游者人数是按售出门票数,不考虑行为动机)(三)旅游者定义中,界定了时间和空间的因素,是统计操作的要求,但从旅游的角度,时间只是量的变化不是质的变化3.1.3 旅游理论中的旅游者的定义离开常住地以寻求改变精神状态、寻求审美和愉悦达到精神愉快过程的人。

1、旅游者产生在动态过程中,过程一旦结束,旅游者就立即成为非旅游者;2、离开常住地,包括离开常住地和暂住地,当把旅游者的行为视为主动行为,离开住地是旅游者必备的条件;3、“寻求改变精神状态”有两点:一是“寻求”:表示旅游是主动地、有意识地去旅游;二是改变精神状态,改变作为非旅游者的精神状态,在紧张的工作之后,通过旅游,精神得以放松,4、“精神愉快过程”:精神愉快是旅游过程的精神感受,是旅游和旅游者的重要标志,一旦愉快的情绪趋于常态,旅游过程也就消失。

根据上面的定义很显然纯粹的商务、会议、探亲访友人员就不再是游客了,因为他们在出行目的上缺乏审美和愉悦的规定性,应该肯定,在出行目的上的自娱性决定着游客在选择目的地时的自决性,这一点是游客最显著的特征,基于这样的认识,上述人员将被划归到比游客更大的范畴“旅行”中去,算是旅客而不是游客,如果它们在整个旅行期间确曾有过一段旅游经历(实践中往往如此),那末他们只在这一时段内是游客,游客的出行目的—在于获得旅游愉悦,包括旅游审美愉悦和旅游世俗愉悦旅客的出行目的—可以是迁徙以外的任何原因,也包括获得旅游愉悦,因此游客只是旅客的一种,旅客与游客具有统属关系。

流动人口旅游者旅行者迁徙者休观娱商会研赛疗边境劳动者外交移民闲光乐务议习事养军事人员,避难者,3.2 旅游产生的主观条件关于人为什么要旅游的问题,长期以来学术界提出了各种学说,有剩余精力学说、休养说、放松说、发泄情感说及需求层次理论,我国学术界最常引用的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3.2.1 旅游需要的产生(一)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大体分为五个层次,当基本需要满足后,才会有上层需要。

自我实现自我抱负的实现自我意志需要受尊重自尊、名誉、声望、地位、成就社会需要群属、沟通、情感联系、友谊和爱安全需要受保护生理,基本需要食物、水、空气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首先是生理需要,是对食物的需要,一个还没填饱肚子的人是不会对其他需要有所奢求的;但是,食物需要的满足并不意味着永久的快乐,一旦饥饿需要得到满足,安全需要便出现了,人类需要远离痛苦和恐惧,需要规律性的生活已感到世界是恒常有序的,从而导致了对秩序的要求;然后出现了爱的需要—一个具有适当程度安全感的人---例如具有固定的居所和稳定收入的人会开始感到非常需要朋友、爱人及在群体中所处的适当地位,马斯洛注意到,在这个相对饮食无忧的社会里,爱的需要受挫是引起人们不良适应的主要原因;一旦爱的需要被满足,尊重的需要便显露了--既需要某种对于自我的高度评价-受到他人的尊敬;最后在金字塔顶—自我实现的需要出现了“ 成为你所能够成为的那个人”在某个人身上,可能表现为一位理想的母亲,另一个可能是运动员等等。

生理上的内驱力是人体维持和恢复生理平衡状态的产物,比如,当人的血液中的血糖含量不足时,就会感到饥饿,想吃东西,而当血糖含量充足时,则不思进食,不觉饥饿。

这种调节和维持平衡的机制是受人的自主神经系统的支配和控制的。

当体内的生理平衡被破坏或失去时就会导致生理性紧张,并由此产生一种驱使个体进行活动以恢复体内原有的生理平衡、消除生理性紧张的动力,平衡被破坏或失去的时间越长,这种生理性紧张就越强,所引发的动力也就越大。

这种由人体内部生理不平衡所引起的驱动力,就是心理学家所说的生理内驱力。

食、饮、眠和性等行为就是由某种生理内驱力推动促发的。

显然,这种内驱力是先天的、不学而能的、靠遗传获得的,注意:●它所引起的需要很难通过其他方式间接地得到满足。

然而,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是以生理内驱力为其动力源泉。

同人的机体内部的生理活动状态需要保持平衡一样,社会的人的心理仍需要维持一定的平衡。

这种平衡既包括认知上的平衡,也包括情感平衡。

只有心理上获得了平衡,人才会平和知足,心理上若不平衡,人就会食无味,居不安,就会感到焦虑烦躁,由此就会产生驱使人去进行活动以恢复心理平衡的动力,这就是心理内驱力。

心理内驱力是人在社会生活中学习的产物,是后天的,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在生产力不发达、人类还需为生存而疲于奔命的早期社会,能促发上述需要形成的内在心理矛盾在人类个体心理中是不存在的,或充其量仅仅是偶然的、微弱的和个别的信号。

这些心理需要因生理矛盾解决的艰难而被掩蔽起来,或者更准确地说,社会的发展未能给予足够的机会来培育这些心理需要,人类个体的生活几乎完全被饮食、居住、穿用和安全等问题所困扰,生理需要的满足成了生活中第一位的事情甚至是全部的内容。

只有在社会进入较为富裕的阶段,并能赋予个人以一定的自由时间,尤其是步人信息与信息技术为标志的工业社会里,旅游的需要才内在于人类的需要系统,旅游由此也成为困扰现代人、创造现代人心理匿乏的新的机会的一种重要生活方式。

在这里,存在着以下几种事实: (1)经济的发展是为游客提供作为旅游外部条件的经济能力和自由时间的支持; (2)社会的发展使上述种种社会需要已经内化于人类需要系统,从而出现因需要未能满足而导致的心理上的失街或医乏; (3)信息社会改变了人类的宇宙观和价值观,世界正在相对地变小,而人类谋求时空扩张的认知欲望却在膨胀。

旅游需要的发生就有了社会的基础。

实际上,历史地审视社会发展对人的需要系统进化过程的影响,也是我们能够接受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的基础。

没有社会的充分发展,马斯洛的需要层次中的非生理性需要就成了空中楼阁。

(其中人的需要系统在进化过程中受社会发展的极大影响,不同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便完全不同,见基础旅游学的图)旅游需要是满足哪一个层次的需要:生理:外出旅游需要支付能力,一定是温饱解决的人,因此不是满足生理需要;安全: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更安全,因此也不是满足安全需要;社会和爱:交流和爱尽管可以发生在旅途中,但不会比自己熟悉的生活圈子更易获得,因此也不是满足社会和爱需要;尊重:不一定通过旅游实现自我实现:通过各种挑战自我极限的方式自我实现,骑车周游世界,登山,孤身穿越万里戈壁等,只是旅游中很少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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