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代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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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代理策划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策划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策划管理制度范文联合代理策划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推动文化产业优质资源共享,加强联合代理活动的规范管理,提高行业的文化产出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联合代理策划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联合代理策划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联合代理策划是指以代理机构为主导并联合其他机构或个人共同参与的文化创作、艺术推广、市场宣传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联合代理策划活动应当遵循创新、合理、公正、诚信的原则,尊重知识产权和各方利益,保护原创作品和参与者的权益。

第五条国家支持和鼓励联合代理策划活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二章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参与联合代理策划活动的各方,在相互沟通、决策、执行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应当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联合代理策划活动的参与主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第八条代理机构有权根据活动需要对各参与方进行筛选,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第九条各参与主体应当尊重知识产权,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盗用、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条各参与主体在合作期间应当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信息和敏感数据。

第十一条各参与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并互相支持,共同完成联合代理策划活动的目标任务。

第十二条各参与主体在活动中发生合作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章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三条联合代理策划活动的项目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制定详细的策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当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的实施,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第十五条项目执行过程中,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跟踪和指导,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后勤保障。

第十七条项目执行过程中,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各参与主体的管理,及时解决问题,防范风险。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管理,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相关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案场经理等。

1.3定义1.3.1联合代理销售案场:指由多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共同代理销售的房地产项目。

1.3.2销售人员:指在联合代理销售案场从事销售工作的员工。

1.3.3案场经理:指负责管理案场销售工作的主管人员。

二、案场管理2.1管理目标2.1.1提高销售业绩:通过合理的管理手段,提高案场销售业绩,实现销售目标。

2.1.2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确保客户在案场购房过程中得到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2.1.3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

2.2案场组织结构2.2.1案场经理负责案场的整体管理,包括销售业绩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

2.2.2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销售沟通,提供相关服务。

2.2.3案场经理和销售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销售目标。

2.3销售流程2.3.1接待客户2.3.1.1销售人员应主动接待来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

2.3.1.2销售人员应礼貌待客,提供详尽的房地产项目信息。

2.3.2.1销售人员应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2.3.2.2如遇到无法回答的问题,销售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尽快给予客户答复。

2.3.3签订购房合同2.3.3.1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

2.3.3.2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详细解释合同条款,确保客户理解并同意。

2.3.3.3销售人员应及时将合同送交案场经理审核。

2.3.4客户回访2.3.4.1销售人员应在签订合同后进行客户回访,了解客户的购房体验和意见建议。

2.3.4.2销售人员应认真记录客户回访情况,并向上级提供相关报告。

2.3.4.3根据客户回访结果,及时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4业绩管理2.4.1案场经理应根据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考核。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梅花坞项目销售现场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为两方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执行。

项目为两方联合代理,代理机构为:第一条、来电来访接待管理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现场实行,[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光谷地产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光谷地产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15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光谷地产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且如客户是第一次来访则又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5、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问岗,必须在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监督下进行,且不超过接待台位置。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行为,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合代理案场的组织、管理、运营等活动。

第三条联合代理案场指以多个代理商共同运营的案场,旨在提供更多的产品种类和服务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和整体销售业绩。

第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原则:服务至上、诚信经营、协调发展、共创共赢。

第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合规经营,遵纪守法,促进诚信经营。

第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至上的原则,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共同发展。

第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强调团队协作,提倡资源共享,共同创造价值。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是联合代理案场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第十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负责领导和协调联合代理案场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由联合代理案场各代理商的负责人组成,代表各方利益。

第十二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并决定联合代理案场的重大事务。

第十三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联合代理案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的营销策略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各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的产品采购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协调,保证产品供应的充足和品质的稳定。

第十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的销售活动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各代理商积极配合,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第十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客户服务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规划,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十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市场监测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的经营管理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推进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

房产联合代理管理制度

房产联合代理管理制度

房产联合代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产联合代理市场行为,保护房产买卖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房产联合代理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中介机构、经纪人等。

第三条房产联合代理是指由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共同合作,共同为房产买卖双方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

通过联合代理,可以最大程度地拓宽客户资源,提高成交效率。

第四条房产联合代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持诚信、勤勉、守法、稳健的职业道德,努力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五条房产联合代理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责任分工、报酬标准等事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房产联合代理的服务内容和责任第六条房产联合代理应当为房产买卖各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协助房产买卖各方确定合适的房产交易标的;2.为房产买卖各方介绍合适的房源信息;3.协助房产买卖各方进行房产评估;4.协助房产买卖各方进行房产交易谈判;5.起草和审核房产买卖合同;6.协助房产买卖各方办理过户手续;7.为房产买卖各方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

第七条房产联合代理应当明确责任分工,各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负责的事项,确保服务的有效推进。

责任分工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房产联合代理机构或经纪人应当及时披露房产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于任何虚假信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房产联合代理机构或经纪人在代理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客户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房产联合代理机构或经纪人应当对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确保客户的隐私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第十一条房产联合代理机构或经纪人应当签订正规的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责任和费用标准等事项,确保双方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第三章房产联合代理的收费标准和报酬第十二条房产联合代理机构或经纪人应当根据服务内容和交易金额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

联合代理销售模式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模式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模式管理制度联合代理销售模式是一种市场开发模式,它由多个代理商组成联盟,共同开发市场、销售产品并分享利润。

与传统的单一代理模式相比,联合代理模式具有市场覆盖范围广、销售渠道多、风险分散、人力资源共享等优势。

然而,在实施联合代理销售模式时也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代理商之间的合作效率和商业信誉,促进联盟的稳健发展。

一、联盟组建和成员管理1. 联盟组建:联盟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市场经验和销售能力。

组建联盟前应与市场调研公司合作,了解市场的需求情况和潜在目标客户。

联盟应设立联盟理事会,制定联盟章程,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目标任务、利益分配等内容。

2. 成员管理:联盟成员之间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互相侵害市场份额。

联盟应设立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联盟成员管理和日常协调。

成员之间应签订联盟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代理范围、市场拓展计划、销售目标和利益分配等内容。

同时还应制定例如商业保密协议、商标使用协议、品牌形象协议、市场活动协议等具体的合作协议,具体规范合作各方的行为。

二、销售渠道管理1. 产品市场策略:联盟应与品牌方合作,制定产品市场策略,包括产品定位、市场定位、营销策略等。

联盟成员应按照市场策略实施销售活动,确保成员之间的销售行为相互协调。

2. 销售渠道建设:联盟应基于市场调研的结果,协同采取多样化的销售渠道,如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线上线下渠道等。

建议成员建立门店,实体店及加盟店等,形成联盟销售的统一形象。

3. 渠道管理:联盟应制定适合市场需求和联盟定位的销售计划和活动策略。

联盟管理机构应对销售渠道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渠道经营稳定,同时需要制定量化指标,根据参与成员的相应销售额、利润等,进行奖励或扣罚。

三、广告促销管理1. 广告策略:联盟应根据品牌定位和市场特征,制定统一的广告策略和营销方案。

联盟成员在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中应注意统一形象,遵循联盟管理机构的要求。

2. 广告质量管理:联盟应建立统一的广告审核和监督机制,确保广告质量和内容的规范化。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目录1 现场组织架构与各岗位工作职责 (4)2 销售流程管理 (4)3 认购流程管理 (5)4 客户接待管理制度 (7)5 客户资料管理制度 (17)6 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9)7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20)8 解释说明 (20)1现场组织架构与各岗位工作职责1.1联合代理的现场组织架构图由合富辉煌代理及易居中国代理各安排15-20人的销售小组组成一队分组的联合销售团队,案场经理由发展商指派,销售经理由2家代理商各派1名、后勤主管1名、物业经理1名,保安主管、清洁主管和技术员各1名;销控人数根据销售情况而定,后勤主管负责协助案场经理的工作。

2销售接待流程管理销售人员进场接待客户经常发生客户归属等问题的争议,明确规定接待的流程和客户发生争议的归属分配规定,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纷争。

对销售人员的接待流程作明确规范,有利于客户全面了解本司及项目的具体情况,使项目的卖点等优势得以发挥最大的效用,在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取胜机会,所以销售现场必须严格要求销售人员执行到位。

3 认购流程管理作为销售的最终结果就是成交,但现场为了避免发生一房重卖、卖错单位、卖错价格等的情况发生,故对现场的成交流程特别严谨,案场经理应时刻监控着销控的情况,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更新等工作,防范于出现重大法律风险。

在该联合代理模式下,销售人员成交前需先通过其所在公司的现场销售经理向案场经理确认该单位是否可靠,确认后才可以进行客户的认购流程;而遇两个公司的销售人员同时认购同一套单位的情况下,按照其所在公司的销售经理向案场经理确认的先后顺序进行认购。

4 客户接待管理制度4.1接客纪律管理规定4.1.1接客顺序每天按照各代理公司提早共识的轮岗顺序轮流接待客户,第一岗接待客户后第二岗立刻补上,如此类推,务求达到以公平公正为原则。

接待客户应即时在《入场客户登记表》上做好登记,以作为界定客户归属的依据。

4.1.2接客时间轮岗的时间为早上9:00~下午18:00,务求做到不间断轮候客户入场,其余工作时间以外以谁接待谁跟进为原则。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一、前言联合代理现场管理是企业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维护利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联合代理现场管理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保证管理的严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本文将介绍一套适用于联合代理现场管理的制度。

二、管理目标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包括:1.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确保产品质量,保障企业产品品质优良。

3.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害。

三、现场管理制度1.现场管理原则(1)严格执行现场作业流程(2)保证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3)保证现场环境整洁,无任何危险隐患(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合法权益2.现场管理的责任(1)联合代理现场管理由管理者负责,保证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2)员工按照现场管理的规定执行工作。

3.现场管理组织及职责(1)现场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现场安全事故的处理。

(2)现场管理组织应包括管理责任人、现场监督人、巡检员等。

(3)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制定现场工作方案,引导员工在现场工作中严格执行规定。

(4)现场监督人应当对现场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巡检员应当定期巡视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现场管理的控制(1)通过现场作业规程、操作流程等文件控制工作流程。

(2)通过现场检查、巡视、巡检等手段控制现场作业质量。

(3)通过工作票、工艺流程等文档控制现场操作过程。

5.现场管理的要求(1)现场工作时应注意安全,满足岗位要求,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现场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避免意外伤害。

(3)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4)对于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隐瞒或者包庇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管理措施1.培训(1)对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管理和安全知识。

(2)定期对现场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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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代理管理办法制度目的:为维护项目在市场的品牌形象,树立项目良好的市场口碑,更好地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保证项目销售及签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双方代理公司在项目代理销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一、人员进场基本要求1、人员考核所有代理公司员工上岗前需经开发商现场负责人考核通过。

开发商可以随时对代理公司销售员进行营销人员能力抽查,经抽查不合格者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停岗。

2、人员变动代理公司销售主管及以上职位变动情况需提前一周通知开发商现场负责人,并获得开发商现场负责人的同意。

3、进场员工对现场秩序的遵守所有代理公司人员均需要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和开发商制定的各项下发的制度、规定、要求,服从开发商现场人员管理。

销售员同时不得随意越级报告。

4、排班及请假代理公司应在每周一12:00前将现场工作人员本周排班表交至开发商现场负责人处报备,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如需调休,需跟开发商现场负责人报备。

5、人员数量各代理公司现场正式上岗销售人员人数以合约约定为准。

除非因实际业务需要甲方要求调配人数,人数配置范围的变化须接到甲方书面下达通知。

二、进场员工仪表仪容1、男士头发必须修剪整齐、长度适中,以不触衣领、不盖耳朵为宜;不准留须、不准剃光头。

女员工头发要梳理整齐,修饰简洁;要求化淡妆上岗,装饰物佩带要适当,不可浓妆艳抹。

2、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汗味。

上班时不得食用有异味的食品(如葱、蒜),保持口腔清洁;不得在工作日的早餐和午餐时饮酒。

3、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杂物。

上班时间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吸烟,接待客户前必须清除口腔异味。

4、员工上班时,要精神振作、热情饱满,以整洁的装束和端正的仪容进入工作岗位。

不得面带倦容。

坐态、立态、行走举止都要讲究典雅大方的气质、风度。

5、在客人面前不得修指甲、剔牙、掏鼻子、挖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哼小调、化妆等。

三、进场员工礼节、礼貌1、员工要讲究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友好,不讲粗话、脏话。

会见客人要准时,并必须面带微笑,举止大方、姿态端雅。

与客人同行时,必须礼让,请客人先行。

2、对待客人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不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

3、在与客人谈话时,要注意坐、立姿势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声音要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客人的意见或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对待客人的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5、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嬉戏、聊天、唱歌、听音乐、打电脑游戏、吃零食,也不准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干私活、洗澡、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等书刊。

四、进场员工着装规定为确保开发商及项目形象,代理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须着项目工装,如未制作工装或工装未到位的情况,则按以下标准着装:1、春秋季节销售人员统一穿着全套西服及衬衫。

2、夏季销售人员统一穿着衬衫为上衣,另:女士改为穿西裙。

3、冬季销售人员统一穿着全套西服,并可视天气情况改穿毛衣衬底。

五、接听热线电话的制度及规范1、销售热线只供给电话打入,打电话只可以使用指定的打出电话对外与客户联系。

2、专执接电方需用标准话术“您好。

普霖第一城***”,“您是否第一次来电”,由甲方人员监督审核。

3、接电登记表严禁任何人涂抹,客户信息登记要求准确详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由甲方严肃处理。

4、严禁使用电话进行与业务无关的聊天,严禁拔打收费电话。

5、接听电话言谈标准;声音柔和,吐字清晰,语言准确,禁用口头禅。

6、接听热线电话必须3声之内拿起话筒,规范用语是“您好,(项目案名)……”,之后详细解答客户所询问的问题或了解客户需求。

7、为保证热线电话的畅通,接听热线电话内容简明扼要,可讲:“对不起,先生(小姐),这部是热线电话,方便的话能否留下您的电话,我立即给您回复”。

争取留下客户联络方式。

8、不可只根据电话内容做简单的判断,态度恶劣或敷衍了事。

无论何种内容的来电咨询均应耐心答复并认真对待。

严禁对任何来电表现出不礼貌言谈,如有违反者,或者被投诉,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9、销售人员接听电话的顺序应按照指定顺序进行,在有客户电话打进时,其他人应保持安静以避免对方感觉杂乱。

10、接听客户电话应及时作好登记工作,用以防止销售人员之间的客户冲突时作为依据,并详细询问客户来源,为策划部提供准确的信息反馈。

11、在接听同事的电话而他(她)不在场时,应说“对不起,他(她)今天(现在)暂时不在,我可以帮您吗,我是他(她)的同事,”严禁拿电话大声呼叫他人,也不可回答简单,粗暴而造成不好的影响,甚至丢失客户。

六、接访管理过程的制度及规范1、在客户接进现场门口范围时,销售人员应该立刻起身(开门)相迎并微笑表示欢迎。

在与客人对话时面带微笑,举止得体、落落大方,态度和蔼、不卑不亢,吐字清晰、措词文雅,声音平和、语速适中。

2、详细、专业地介绍各沙盘情况及楼盘状况,语言严谨。

3、引领客户至样板间应先为客户开门,闪身至门侧示意客户先行,然后为客户介绍户型情况及卖点。

4、至洽谈区请客户落座,及时为客户倒水。

根据客户需求推荐户型,计算价格。

5、如客户需要去工地现场,业务员须亲自带领,不可让客户自行前去。

同时需要有文字性体现,有工程部负责人带领,如临时时间有冲突,由所在公司经理代为安排。

需要为客户做好进入现场的准备(电瓶车、安全帽)。

6、在客户离开时应表示“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联系”。

并送至门口,表示“您慢走”。

7、接待客户后应及时登记,并填写业务表格。

填写内容尽量详尽,后期开发商负责人进行考核。

8、现场所有销售人员之间的任何内部谈话绝对禁止有客户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以避免为客户谈判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疑问。

9、接待客户时需备齐用品,如:项目资料、价单、计算器、名片等,不得在谈判中反复离开中断谈判。

10、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两家公司各自分开登记。

当日下班时,双方经理在所有来访登记表中签字确认并向交甲方客服部。

七、案场客户界定制度1、接电顺序以天为单位按公司进行轮序(即AB原则)。

双方公司本着公司轮序的原则(即AB原则)各自安排接电工作。

如:本日第一天为我方,第二天则由对方接电,如此交替进行轮换!2、在普霖第一城案场设置审位人员两名,所有销售人员须在案场洽谈处等候,由审位人员专职分配客户。

具体分配方式参考审位管理办法执行。

3.客户确认首次来访,每个代理公司完整填写自己的《客户来访登记表》并录入明源系统为首要确认原则,两者缺一不可。

(以系统汇录入时间为主要判别依据,同时为了后期二次分配,每个录入人员需要填写中旺·达先XX和达世行XX字样),如果系统中有此客户信息但无约访客户登记信息,不能算作该业务员的来访,业绩记约访成交业务一方,系统中无此客户信息但来访登记有此客户信息,也不能算作该业务员的来访。

4、案场客户认定以系统为主,撞单客户原则归第一录入人所有(以时间为先的原则),归属判定按第3条执行。

为了防止销售人员通过更改电话录入系统,针对此问题凡是同一名字但电话不同的,客户归第一录入人。

5、同一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夫妻等直系亲属)在不同时间分别来到现场,由AB销售人员分别接待,并分别录入系统的,其中一方15天内没有跟踪,如客户成交则归另一方。

如双方都有跟踪,成交按分单处理。

如客户到访后,第一录入人发现该客户到访并正由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在不影响接待以及成交的前提下明示正在接待的销售人员该客户归本人所有,如客户成交,该客户以本人名义或者直系亲属名义成交归第一录入人所有。

6、外围拉访客户归所属拉访团队所有,并及时录入各自团队的系统和登记表(此登记表可单独设置),另外一方不得接待。

7、如果公司品牌推广部组织的活动,各个代理公司均可以对到访客户进行接待、登记以及销售动作执行,但需要听从统一安排。

如果是A团队或者是B团队组织的活动,活动组织方安排人员进行登记并可回访客户,另一方可以在现场接待客户,如果是双方代理公司自己组织的活动,另一方不允许接待现场客户(但需要提前半天向对方告知)。

8、在追踪客户时、最长回访时间不应超过15天(即有效期),如超过15天在各自团队内进行分配,5月份由A下面的销售经理负责,6月份由B下面的销售经理负责,每人负责一个月,以上两人必须坚持原则,按照所属团队进行分配,如果发现有分配错误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如果发生错误分配后导致客户成交的,业绩归原公司所有。

9、如销售人员所接待的客户,由于没有及时填写客户来访登记或没有详细的跟踪记录,造成客户二次来访,并在一个完整的接待过程中该销售人员在场却未认出客户,则此客户作为新客户接待,若成交归接待人员代理公司业绩。

10、客户来现场找A销售人员,如A正在接待其它客户,则交接给A所属代理公司人员负责安排接待。

11、电话联系的首次来访客户,来现场若指明找某销售人员,则由该销售人员接待,接待后仍可正常参加轮序;若没指明,作为一般客户按轮续接待。

12、销售现场以外举行的各项活动,如当场落定的客户,则为签单的销售人员业绩;如登记完整的客户则按首次到访客户标准对待,每日工作结束后交由销售经理确认,统一归档作为确认凭据。

13、凡是经过确认的新客户来访后,问及相关房屋销售情况的,即使未作登记,仍视为正常接待。

该销售员进入下一轮次轮序。

14、如有外派的行销人员其每日接待的客户统一登记己方《客户来访信息登记表》,每日工作结束后交由销售经理确认,并及时录入系统,统一归档作为确认凭据。

15、对于通过统一投放项目资料而认知项目的客户,统一为本项目客户。

按案场轮接制进行统一接待。

16、外展场或巡展点所接待的客户,以每个现场接待人员所做客户来访登记做和录入系统为首访确认。

回到案场后双方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并及时录入系统。

17、团体购买的客户情况参照以下标准:1)独立开拓业务渠道(大客户、团购)的。

由开拓渠道的业务员与对方确定合作方式,并在得到渠道客户资料的第一时间做“客户登记”,并及时录入系统,各团队的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后交由客服人员输入电脑系统统一管理。

若渠道客户来访登记与案场一访登记重复的,则以优先登记为准。

2)客户自行到访的,如甲乙丙丁等多位客户同时初次到场,按轮接次序由A销售员接待。

如该批客户全部表示有购房意向,则A销售员可对该批客户统一作一访记录。

成交后全部业绩由A销售员获得。

3)如其中丙客户已和现场的如B销售员有过咨询,并做首访登记,或丙客户未与甲乙等客户同时到达现场,且进入现场后又未主动寻找甲乙等客户而自行又与现场的B业务员咨询。

并由B销售员做一访登记,则该客户成交业绩归B 业务员。

4)如团体购买的客户以单位名义或以某个人名义统一订购该批房屋,则由首次一访接待的销售员统一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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