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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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

公司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明确职务代理人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职务代理人的选聘、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职务代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差、病假、事假、产假等情形。

第三条职务代理人的选聘和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代理人的工作能力与职责相匹配。

第二章职务代理人的资格第四条职务代理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本公司正式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 具备与代理职务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3. 工作表现优秀,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4. 能够保证在代理期间履行职责,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如需兼职职务代理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 兼职代理人应为具备与代理职务相匹配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的外部人员;2. 兼职代理人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兼职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职务代理人的职责第六条职务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2. 负责代理职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3. 及时向被代理人汇报工作情况,协助被代理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 在代理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工作计划或决策;5. 如发现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公司报告。

第四章职务代理人的选聘与使用第七条职务代理人的选聘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代理人的资格进行选拔。

第八条职务代理人的使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职务代理人的管理与考核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职务代理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包括:1. 定期对职务代理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2. 对职务代理人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3. 对职务代理人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条职务代理人的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2. 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3. 工作成果和质量;4. 团队协作精神。

代理人管理办法

代理人管理办法

工作代理人管理办法一、目的为明确工作责任代理人,确保责任人在离岗期间的相关工作不会因此停滞及无人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公司的部门经理及以上级离岗期间相关工作代理。

三、代理权产生及消失凡被代理人离岗期间,除公司或上级有特别指示外,按照公布的《工作代理人名册》,工作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

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工作岗位后,工作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四、代理人原则1、代理人资格以集团公布的名册为准;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3、代理人一般有两位,选定顺序应按下列原则:(1)同部门正副经理互为当然工作代理人;(2)部门内之次级主管;(3)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的人员;(4)部门内职称较高的人员。

4、如第一代理人无法执行各项工作事务,由第二代理人行之。

若已排定代理人均无法代其执行工作,则由代理人的上级指派代理人。

五、申报流程1、部门应设二位代理人,按下列步骤提出申报:(1)被代理人填报工作代理人;(2)直接上级(分管副总)进行审批;(3)提报至总经办;(4)总经办汇总制作《工作代理人名册》,提交总经理审批;(5)审批通过后,总经办存档,并经公布后生效。

2、若有异动(工作代理人变动)申报程序:(1)被代理人填报《工作代理人变更申报表》;(2)直接上级(分管副总)审批;(3)总经理审批;(4)审批通过后,送交总经办存档。

六、工作程序1、被代理人在被代理以前,应将交办事项向工作代理人交代清楚;2、被代理人视实际情况填具《重点工作交办单》;3、被代理人返回工作岗位臵后,应主动向工作代理人查询被代理期间所交办之各项事务;4、被代理人从缺或无法同时处理的日常事务,经被代理人委托(如代理出席会议、接待宾客等)时,代理人之权责同与被代理人;5、除与公司政策及费用有关之核决外,代理人之权责同于被代理人;6、代理人于代理期间应按要求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之行为;7、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回工作岗位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之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之书面或口头报告;8、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含表格)

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含表格)

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ISO9001-2015)1.0目的为不断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确保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现对各部门的职务代理事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

3.0定义职务代理人:指中高层领导、部门业务主管、关键岗位员工不在岗(如因出差、请假等原因)时,为确保本部门正常工作开展临时性确定进行职务代理的本部门职员。

4.0职责4.1企管部负责职务代理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对此规定进行解释说明。

4.2公司高层领导负责做好有效授权工作,对授权内容进行适时的监控。

4.3各级部门负责人的职责4.3.1负责做好有效授权工作,对授权内容进行适时的监控。

4.3.2负责对授权委托内容进行确认并确保职务代理人/被授权人理解授权内容并进行职务代理培训,确保其符合职务代理资格。

4.4职务代理人的职责4.4.1 职务代理期间负责个人的日常工作管理4.4.2 职务代理期间(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和第一职务代理人同时不在公司期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可代签各类记录、请假审批、领料单审批、物资采购、部门工作报告、权限内的资金审批等),负责参加各部门的会议、负责本部门项目的推进、确保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良性运转、负责本部门人员日常管理和参加各种工作检查等。

5.0工作程序5.1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情况指定 2 名职务代理人,当职务人不在时可书面委托第一职务代理人代理主持部门日常工作,当第一职务代理人不在时,可书面委托第二职务代理人代理主持部门日常工作。

当第一职务代理人离职,第二职务代理人自动接替。

职务代理人变更,到企管部备案。

5.2 职务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如对重要的事项不清楚或不能决策时,可先电话、短信或邮件联系部门负责人征询事情的处置方法,待部门负责人回来后再补办书面批准手续,职务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对所处理的事务需负全责,如由于处理不当,事先又未请示部门负责人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行政责任由其承担,但这不能减轻部门负责人对此由于监控不当导致的管理责任。

职务授权及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授权及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授权及代理人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本公司为使员工能明确了解职务授权及代理办法,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务人员1、总经理、副总经理。

2、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3、一般职员。

第四条职务授权原则:由以上代下或由上级主管指示代理其职权1、总经理:由董事长为之或由副总经理同签核为之。

2、副总经理:由总经理为之或其他副总经理互相为之。

3、部门经理:由副总经理为之。

第五条职务代理原则1、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理级主管,需自行指定职务代理人。

2、一般职员由各理级主管指定其职务代理人。

3、请参照《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

第六条代理人异动1、各单位应定期复核《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之正确性及适当性,如须变更,需填写《职务代理人变更表》,经核决权限送签,再交综合服务部修订。

2、综合服务部修订《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后,需通知各单位。

第七条《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修订:1、发生下列情形时,综合服务部将主动要求相关人员填写《职务代理人变更表》,依核决权限送签,再将异动后《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通知相关单位。

(1)主管或单位已裁并变更。

(2)因应业务需求扩增单位或职务。

(3)所载单位名称与现制不符。

(4)关键职务人员异动。

(5)其它情形需修订者。

第八条代理程序员工因差、请假假或接受训练等因素不在单位执行职务时,应依相关规定在OA办理申请手续,并知会职务代理人签章确认,做好工作交接。

第九条注意事项1、职务代理人应有处理代理事务之能力。

2、代理职务以不影响原职务为原则。

第十条实施与修改1、本办法由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2、本办法于20XX年X月X日订定。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代理人权责
3.3.1被代理人空缺时,代理人之权责按《职务代理授权审批表》注明的要求同于被代理人。
3.3.2代理期间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托、敷衍或渎职之行为。
3.3.3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之事项,与被代理人进行沟通协调。
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凡被代理人空缺或因公出差、缺勤、异动等短期空缺时,除公司有特别指示外,按照公布的《职务代理人名单》,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至被代理人出任或回到工作岗位后,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取消。
4.4.1.2签认后,呈送至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各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统计汇总,报集团总裁或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集团行政部或各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公布并存档备查。
4.4.2上述人员若有异动应依上述申报作业做更正,并知会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各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及时更新相关名单。
其它
4.5.1代理人未遵守本办法之规定而贻误事务处理或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由集团行政部或各分子公司行政人事查明责任所属,并酌情进行处理。
序号
修订
修订内容摘要
修订单位
版本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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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本集团公司各项职务不受出差(公出)、缺勤或暂时岗位异动等因素之影响,保障集团产销经营各项活动顺利进行,特订定本办法。
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各级岗位的职务代理事宜。
集团人力资源部及各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权责
·
3.1.1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各部门《职务代理人名单》(附件一),并根据公司相关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修正与发布职务代理人各单,原则上相关职位的直接上司为该职务代理人。
3.1.2职务代理人之建档及更正作业。
3.1.3推动全公司建立职务代理制度。
被代理人权责

岗位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岗位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岗位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1.0 目的为使本公司各项工作不因公司人员出差、缺勤或请假、离职等因素的影响,得以正常运作,并能培育和强化公司各级人员的综合技能和管理能力,完善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员工的补位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主管(含副)、经理(含副)、总监及需要特别指出代理的部分职员。

3.0 职责3.1 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废止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3.2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向行政部提报本部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岗位职务及代理人名单并及时更新;3.3 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按照本办法要求办理代理手续并履行相应职责和权限;3.4 行政部按照本办法要求核实各类职员代理人资格,并更新或发布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并建立代理人档案;;4.0 内容4.1 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凡被代理人出现出差、缺勤(含请假)、离职等情况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预设(或指定)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

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岗位后,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4.2 代理原则4.2.1 代理人资格以行政部公布的代理人名单为准,至少应设两位代理人。

4.2.2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4.2.3 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一般应按下列原则:4.2.3.1 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当然职务代理人4.2.3.2 部门内之下一级或上一级主管4.2.3.3 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4.2.3.4 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

4.3 代理人的产生与公布4.3.1 预设代理人:由行政部组织各部门遵照4.2原则提报“2.适用范围所要求的”岗位人员代理名单,经所属副总批准后,编制公司各部门《预设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附件一),由文控发布,行政部备案。

预设代理人若有异动,应及时予以调整相应名单。

4.3.2 临时指定一个或多个代理人: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当时处置问题状况,如预设代理人代理有困难时,也可由被代理人另选人代理或指定具体业务人员代理某一项或几项事务的处理,此时应填写《岗位职务代理人授权审批单》呈请上级领导批准,并知会行政部。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ISO9001-2015)1.0目的:为使本公司各项职务不因在职人员空缺、出差(公出)、缺勤或暂异动等因素之影响,得以持续推动,提升在职人员之工作丰富化、职能扩大化;同时为使各部人员能明确了解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凡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一般职员及间接员工均应按本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

3.0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凡被代理人空缺或出差(公出)、缺勤、异动等短期从缺八小时(含)以上时,除上级管理有特别指示外,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

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办公室位置后,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4.0职务代理授权原则4.1职务授权原则--由以上代下或由上级指示代理其职权4.2总经理、工场长、部门部长需自行指定职务代理人。

4.3一般职员由各部门经理指定其职务代理人。

请参照“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

4.4代理人有多位时,其代理顺序按以下原则:4.4.1同部门正副级互为当然职务代理人。

4.4.2部门内之次级职员。

4.4.3同部门各小组之平行担当。

4.4.4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4.4.5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

4.4.6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

5.0内容5.1代理人资格以各部门公布之名册为准。

5.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5.3代理时机5.3.1被代理人出差(公出)、请假、或出席会议时,经被代理人指示。

5.3.2无法同时处理之日常事务,经被代理人委托或指定者(如代理出席会议、接待宾客等)。

5.3.3被代理人出差(公出)请假等,未指定代理人或请代理人签认,而发生重要事情,按所公布之(职务代理人名册),请代理人员进行代理。

5.3.4各级主管为了工作需要,应视实际状况主动协调或调整所属人员之职务代理人且于单位内公布之,并以口头或书面/邮件通知来往密切之单位、公司商及客户等。

5.4职务代理申报步骤5.4.1各类职务至少应设二位代理人,按下列步骤提出申报:5.4.1.1被代理人应填写本部门职务代理人名册,并经部门部长审核。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5。6未尽事宜均依其它办法办理之,本办法修改发行须经过权责审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中心。
5。7本办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实施,其他版类似文件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终止,皆以本文件为准。
六、相关文件:

七、附件:
7。1【职务代理人名册】
江苏久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代理人名册
更新日期 年 月 日
5.5。1中心负责人(含)以下人员如因故出差或休假等,财务最终审批权由其上一级领导代理执行。
5。5。2分管负责人(总经办主任、营销系统副总经理等)职级以上如因故出差或休假等,由总经理作为一级代理人全权代理;若一级代理人因事务繁忙不在公司将由二级代理人代理,二级代理人在支出费用签核时应酌情处理并电话或邮件知会被代理人确认,被代理人回公司作补签作业.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批准
审核
制定
一、目的
1.1使公司被代理人工作有所遵循,工作不受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2。1本公司行政人员、管理人员等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须指定之职务代理人。
三、职责
3.1代理人的权力和义务不等同于被代理人,日常工作代理,有限授权代理.
四、名词定义:

五、作业内容:
5.1代理人分类:
5.4代理人注意事项:
5.4.1代理人在代理期间不允许随意请假或缺席,如因特殊情形必须请假者需电话知会被代理人并由其指定第二代理人负责.
5。4。2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如对某一事务不能确实判断时应报备被代理人之直接主管处理之.
5.4.3代理人在代理期间需遵循被代理人之部门的相应规定.
5.5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公司财务授权审批遵循原则:
5.3.代理人之事务:
5.3.1代理人应了解在代理期间之工作内容,并写好代理பைடு நூலகம்务列表由双方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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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讨论版)
1.0 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种职务不因岗位人员空缺、出差(公出)、缺勤、外部脱产培训或人事异动等因素的影响,并为培育管理者的领导及能力,开发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特订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和代理人按本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3.0 职务代理的职责
3.1 各部门权责:
3.1.1每月各部门根据人事变动要及时将职务代理人变动。

3.1.2推动其部门建立职务代理人制度。

3.2 被代理人权责:
3.2.1被代理人在被代理工作前1天的时间内,应将交办工作事项以书面资料的形式,并载明所指定的职务代理人,说明代理全责或部份责任内容,给代理人一一交代清楚,并双方签字确认。

3.2.2被代理人返回岗位上班后,应主动向职务代理人查询被代理期间所交办的各项事务工作。

3.3 代理人权责:
3.3.1被代理人从缺时,代理人之权责同与被代理人。

3.3.2代理职务期间应履行交办的各项职责,不应有推脱、敷衍之行为。

3.3.3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之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之书面或口头报告。

4.0 职务代理的原则
4.1 代理人资格以公司批准的《职务代理人一览表》为准。

4.2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限时,为明确责任,在批审的文件上,应签名并且加签(代)字。

4.3 代理人有多位时,其代理选拔顺序应按下列原则:
4.3.1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职务代理人。

4.3.2部门内的次级主管。

4.3.3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的人员。

4.3.4部门内职称较高的人员。

4.3.5部门内年资较长、经验丰富的人员。

5.0 代理职务的设置
5.1 被代理人从缺时。

5.2 被代理人出差(公出)、请假、培训、人事异动、出席重要会议时。

5.3 无法同时处理的日常事务(如代理出席会议、接待宾客等)。

6.0 职务代理人申报流程
6.1 各级主管或经理至少应设一位代理人。

6.2 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职务代理人申报联络单)由人事部编制(《职务代理人一览表》附件)人事部负责人审核副总核准后生效人事部发文各部门各部门存档备查。

6.3 各部门为了工作需要,视实际状况需调整所属人员的职务代理人时,按上述流程经批准后,各部门根据需要,将相关职务代理人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司各部门和往来密切厂商及客户等。

6.4 职务代理人人事异动时,各部门负责人应在一周内应依上述申报流程办理。

7.0 职务代理权的产生与消失
凡被代理人从缺、出差(公出)、缺勤、培训、人事异动等,8小时(含)以上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由部门发文通知联络其它相关部门,待被代理人到职后,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8.0 代理职务的人事规定
8.1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8.2 原则上,职位轮调或晋升时,优先考虑该职位的代理人。

8.3 职务代理人原则上应属同一部门,工作性质相关或相同,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管理经验。

8.4 代理人代理职务时以不影响原职务为原则。

8.5 代理会计与出纳职务时应由不同人员代理,不能互为代理。

8.6 代理人对其期间内签批的重要文件,要将复件补给被代理人核阅。

8.7 代理人行使职权处理交办的全部(或部份)工作,不得留待被代理人处理。

8.8 文员、组长、技术员、工程师、其它职务代理或生产部代(调)班,(具体代调班由部门根据工作内容安排)可以比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8.9被代理人、代理人未遵守本办法之规定而贻误公司事务或事业工作的开展,致使公司蒙受一定损失的,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8.10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9.0表单《职务代理人一览表》(保存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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