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分税制_财税体制综合改革_历史性回顾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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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税收的分配关系改革。

在中国历史上,分税制改革经历了多次演变和调整,其背后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重要的社会背景。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财政主要依靠土地赋税,地方财政主要依赖地方土地赋税和各种禁、令、价税的征收。

税收是支撑政府运转的重要经济来源,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但由于长期战乱和封建割据的影响,地方官员往往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这种情况在明代尤为严重,明代末年经过一系列分税制改革,明清之交官僚财政体系建立,为后来的分税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自清代以后,封建社会逐渐没落,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得税制改革成为了对外开放和经济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在清朝末年,西方列强以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的方式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清政府不得不进行税制改革以调节财政收支。

戊戌变法时期,清政府试图改革税收制度,实行“一条鞭法”,即简化税种,统一征收,提高税收的稳定性和效率,但遭到了各方面的反对和阻碍,最终未能成功。

进入民国时期,分税制改革再次成为了推动中国现代化的重要动力。

北洋政府在税制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尝试,如1915年的《地方税则》和1928年的《地方税务法》。

这些法律的实施,成功地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财政的控制,提高了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效率。

由于当时政权更替和混乱的社会背景,这些税制改革并没有实现全面的成功。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财政需求也不断增长。

在这一背景下,又出现了一系列重要的税制改革措施。

1980年代的“财政包干制”和1994年的“增值税改革”,改变了原有的税制模式,实现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权责划分和税收的分配关系调整。

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成功地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合作与协调,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

分税制改革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通过分税制改革,政府能够更好地监管财政,提高税收收入的稳定性和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回顾与思考

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回顾与思考
20 09年 4月
绵 阳师范学 院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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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卷 第 4 8 期
19 94年财税体制改 革的历史 回顾 与思考
价格 、 投资等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开始有条不紊地启 动和展开 , 而财税体制改革是贯穿我 国改革进程始 终 、 其他各 项改 革产生 重大影 响 、 改革 全局 具有 对 对
战略意 义 的关 键 一环 。经 过 三 十 年 的 改革 , 国 已 我
经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符合公 共财政运行规律 的财政税 收体制 。19 94年前 后的 财税体制改革是我国 3 0年财税改革的分水岭 , 此次
收稿 日期 :090 -6 20 -22 作者简介 : (9 2一 ) 男 , 高鹏 18 , 山东烟台人 , 首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 系硕 士研究 生。研究 方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财政 与宏观 调控。

5・
责任 、 进而按税种划分财权并配以相应财力。我 国 19 94年分税制改革以“ 经济性分权 ” 为内在改革逻 辑、 以工具价值为改革理性选择、 以规范的分税分级
的变化需 要 , 济领 域 包 括 财税 、 融 、 汇 、 经 金 外 国企 、

19 94年财税体制 改革 的主体 内容
( )94年 分税 制财政 体 制改革 : 顺 中央 与 一 19 理 地方 尤 其省 一级政 府的 利益 分配 关 系 19 9 2年 中 国共 产党 “ 四大 ” 十 报告 提 出“ 筹兼 统
顾国家、 集体及个人三者利益 , 理顺国家与企业、 中 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 从而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 , 革理出两条主线 ; 十四大” “ 报告 同时提 出了财税体 制改革 的方 向, “ 逐步 实行 税 利分 流 和分 税 即 要 制 ” 。 分税制改革 , 狭义 的理解是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 分税制度改革 , 广义的理解则是理顺 各级政府间基 于财 政分 配方 案 的利 益分 配关 系 改革 。根据 当今 世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分税制改革被视为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困境、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财政体制主要是集中管理模式,地方政府无法自主调控财政收入和支出。

这导致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依赖度高,财政松紧度难以掌控,也限制了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于1994年开始试行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的核心是“税收和财政自主权下放”,即将中央政府原先征收的一部分税收权和地方政府原先收入的一部分税收权下放给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收取一部分税收,以满足各自财政支出的需要。

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税收政策,同时也能更好地调控本地财政收支平衡。

分税制改革的实施给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

分税制改革使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财政收入。

之前,地方政府收入主要依赖中央财政的拨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方政府对自身经济发展的主动性。

而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可以自主调控财政收入,增加了地方政府财政的灵活性,也增强了地方政府的动力和积极性。

分税制改革也为中央政府提供了更多的财政支出空间。

之前,中央政府需要承担大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能力。

而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可以将一部分税收收入留给自己,用于国家重要事务的支出,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独立性和可操作性。

分税制改革还促进了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与合作。

由于地方政府现在可以自主制定税收政策,不再像过去那样依赖中央财政的拨款,地方政府之间开始了更加激烈的税收竞争。

这种税收竞争使得地方政府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的改善,为吸引外资和促进地方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举措。

地方政府之间也会开展税收合作,通过联合征收税收等方式,提高税收收入。

分税制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由于历史原因和区域差异,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差距较大。

_分税制_财税体制综合改革_历史性回顾与思考_高鹏[1]

_分税制_财税体制综合改革_历史性回顾与思考_高鹏[1]

引言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推进至今已逾三十个春秋。

回首三十多年前的1978年12月,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共11届3中全会胜利召开,果断地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一不适于社会主义的方针,进而决定自次年(1979年)起将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而实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乃至中华民族历史上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

1978年迄今的三十多年间,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色便是“改革开放”,其中“改革”是对内的、以市场化为导向,而“开放”则是对外的、以全球化为导向。

根据党中央文件精神的指示以及新时期国内外形势的变化需要,经济领域包括财税、价格、金融、外汇、国企、投资等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开始有条不紊地启动和展开,而财税体制改革是贯穿中国改革进程始终、对其他各项改革产生重大影响、对改革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一环。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符合公共财政运行规律的财政税收体制。

1994年前后进行的财税体制改革是中国30年财税改革的“分水岭”,并被习惯性地概括为“分税制”改革,实际上这一历史性变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涉及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工商税制改革三方面的内容。

本文试就1994年财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并对改革的核心部分即分税制财政体“分税制”财税体制综合改革:历史性回顾与思考●高鹏李文华1994年前后的财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中国30年财税改革乃至改革开放整体进程中具有承上启下意义的“分水岭”:此次改革之前是探索,之后是补充和完善。

正是在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工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中国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符合公共财政运行规范的财政税收体制,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建立及完善奠定了基础。

本文试就这一历史性变革的基本内容进行梳理,并对其中分税制改革的历史功绩给出笔者的一点思考,最后从改革理性选择的角度试论未来财税体制改革应坚持以分税制为基础的理由。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累, 缘于 转 移 支付 造 成的财政 支出结 构不 前 税制并不合 理, 地方 税基 并不稳固。 另外, 定了税 收收人在中央和地 方之间的分配 外,
合理 和带来的激励 扭曲可能降低 经济增长 整个税 收结构抑制个 人创业和企业 投资。
的潜 力 。
还 规定 了地 方 本级 财政 不足的部 分, 由“ 中
本质 上, 分税制带来的上述缺陷都是由 央 转移支 付” 弥补 。 地方 的实际财 力应当等 于 本级财 政收 入和 上级 转移 支付之 和。 地
3 . 地 方债务问题 日 趋严 重, 土 地财 政盛 财权 和事权 不匹配造 成的。 行。 中央 财力越 来越稳固, 但 地方 特别 是县
2 7 %, 如 果考虑进 口 增 值税和消费税的话, 则 现各 个税收项目 的宽税基、 低税率、 严征管。
从优 化税 制结 构和税收 收入 结构的目
既然 地 方政 府并 不缺 钱, 为什 么还 有 比重 更 是扩 大 N4 2 %。 第 二 大税 种 为企 业
疯狂 的“ 土 地 财 政” 和当前的“ 地 方 政 府 隐 所得 税 , 占比l 8 . 7 %, 第三 大 为营 业 税, 这 是 标 出发, 提 高直接税 在国家税 收收入 中的比 性债务 危机” 出现?
情况越来越严 重。
图 1地 方财 政 支出略 小于 地方 实 际财 力
房地 产泡沫。
上 地 方与中央平 分 , 而 在 财政 支出上地 方
2 . 中央 对 地 方的 转 移 支付 整 体 无 效
4 . 财政支 出结 构和税制不合理 。 中央 的 则是 承担 了主要 的责任 。 “ 财 权” 即“ 收 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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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高建荣摘要:三十多年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历经艰难的过程,逐步实现了制度的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制定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意义重大。

关键词:财税体制改革;回顾;思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这对于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现代国家治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财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变动与我国经济形势的变化紧密联系在一起。

作为建立和完善整个经济体制的突破口,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

一、财税体制改革的艰难历程(一)财税体制改革的初步准备时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打破了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积极尝试新的财税体制改革。

“1978年至1982年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准备时期。

”1980年,我国推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在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上实行“分灶吃饭”的办法,逐步调动地方政府当家理财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这时期的改革措施起步于传统经济体制下的财税体制和运行格局,围绕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之间利益格局的调整而展开,是在整体改革目标尚不明确的背景之下制定出来的,存在较多问题,需要继续探索。

(二)财税体制改革的继续发展时期1983年至1994年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继续发展时期,探索财税体制改革的脚步继续向前迈进。

1983年,我国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改革,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将建国之后实行了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缴纳利润的制度转变为国营企业向国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成为改变国家与企业利益分配关系的重要转折点。

对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考

对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考
1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意义
财税体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既是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重要推手。

实行财税体制改革,既可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又可以增强政府管理能力,以及提高社会生产率和经济效率,为我们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2亟待实施的财税体制改革
*优化财税政策。

财税政策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因此在经济体制改革中,除了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收入结构外,还必须大力推进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以及政府的财务管理确定改革。

*加强税收管理。

实行税收分级管理,加大对纳税人和税收收缴者的约束力,改进税收行政处置制度,加强有效避税行为的惩罚力度,促进税收公平和规范管理。

*分权有序推进改革。

推进进一步完善行政体制,加强政府组织管理和行政决策,逐步确定政府支出责任,促进行政职能转移,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构建科学的财税宏观调控体系。

3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远景
未来,中国将继续着力完善财税政策,以公平合理的税收征管机制应对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问题,实现税收穿透,完善税收征管模
式,使税收征管更贴近实际,较好地满足经济发展和改革发展的需要,有效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同时,要推进税制和政府采购体制改革,完善财税分权管理,加大对地方政府收入的监督力度,不断优化财税收入结构,开展财政创新,增加财政支出侧的改革,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调整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层次,形成良性的社会经济发展序列和发展模式。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历程与成效分析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历程与成效分析随着我国不断发展壮大,财税体制改革成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

本文将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历程入手,深入分析这一改革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一、财税体制改革的历程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财税体制面临的问题十分严峻。

当时的财税体制存在许多缺陷,例如: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不协调,政府的预算管理不规范,税收制度缺乏完善等。

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政府开始了财税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并于1984年推出了第一个试行方案。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探索,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进入了稳定期。

1994年,我国推行了税制改革,建立了现代化的税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税制体系。

此后的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在于改善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加强地方财政自主权、增强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

二、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效从改革的成效来看,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展和成就:1. 实现了税制的规范化和现代化通过税制改革,我国建立了完善的税制体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多种税种,实现了税制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长。

2. 提高了地方财政自主权财税体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有了更多的财政自主权,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基础和发展需要安排经济建设,有利于激发地方经济发展的活力和潜力。

3. 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财政权力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可以逐步实现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协调,实现政府财政权力的合理分配,避免权力过度集中,有利于促进全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解决和应对。

主要包括:1.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了支持和保障地方经济的发展,常常存在借款、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况,导致债务负担过重,存在一定风险。

2. 财政分配不合理在财政分配方面,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部分地方经济发展受到制约,或被动地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发展,导致不计入政府财政预算的隐性财政变动,目前尚未得到解决。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作者:莫塔荣来源:《财会学习》2014年第04期一、被“曲解”的分税制财税改革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破题之要。

我国目前最基本的财税制度是自1994年开始实施的分税制。

分税制的核心是将所有的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央地共享税,其实质是以准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

我国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度,将增值税(75%)、所得税(60%)以及消费税这三大主体税种划归中央,而只将一些小税种归地方,从而中央掌控了大部分的财政收入。

(一)分税制的缺陷分税制实施20年来,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最近却一直饱受诟病。

很多人都将造成当前财税诸多弊端的根源归结于分税制。

大家普遍认为当前的财税体制存在以下几大缺陷:1.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中央和地方在财政收入上的比重大体为50%:50%,而支出上的比重却为20%:80%。

地方事权过多而财力不足,因而得大量依赖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造成地方“跑部钱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2.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整体无效率。

现有的研究大多认为,中央转移支付对经济的正向作用不显著,甚至存在负向拖累,缘于转移支付造成的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和带来的激励扭曲可能降低经济增长的潜力。

3.地方债务问题日趋严重,土地财政盛行。

中央财力越来越稳固,但地方特别是县乡财政日益困难,地方积累了巨额的显性债务、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

地方政府的支出越来越多地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直接推升房地产泡沫。

4.财政支出结构和税制不合理。

中央的财政支出结构近几年已逐步向民生方向倾斜,而地方的财政支出结构仍有待优化。

当前税制并不合理,地方税基并不稳固。

另外,整个税收结构抑制个人创业和企业投资。

本质上,分税制带来的上述缺陷都是由财权和事权不匹配造成的。

(二)导致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真实原因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实际上是在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和本级财政支出之间的缺口,这是确实存在的。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是指政府对税收制度进行调整,将税收权和税收收入进行分权管理的改革。

在税收制度中,税收权和税收收入通常都是由中央政府管理和分配的,而分税制改革则是将一部分税收权和税收收入下放到地方政府,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地方自主发展的目的。

从历史角度来看,分税制改革在中国已经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也经历了多次的调整和改革。

在古代中国,财政管理主要是由中央政府进行统一管理的,地方政府没有太多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权限。

在这种制度下,地方政府往往没有足够的资源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福利改善,导致地方发展不平衡,人民生活水平不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历史上出现了多次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的尝试。

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北宋时期的均输法和南宋时期的檀扶济法。

在北宋时期,由于战乱频发和天灾不断,国家财政收入严重不足,中央政府无法为地方提供足够的财政支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宋神宗实施了均输法,将税收权下放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依据实际情况征收税收,并自行支出地方的公共事务开支。

这一改革有效地增加了地方的财政收入,同时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由于均输法实施不到位和官员腐败严重,导致了财政管理的混乱和财政收入的流失,最终导致了均输法的失败。

从古代到现代,中国的分税制改革经历了多次的尝试和总结,其中最为成功的即是1950年代的土地改革和1980年代的财政体制改革。

1950年代的土地改革彻底打破了封建地主阶级对土地和财产的垄断,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并建立了公共生产单位,使得农民获得了自己的生产资料和土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1980年代的财政体制改革则是将税收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改革,将一部分税收权和税收收入下放到地方政府,并实行了分税制的税制改革。

这一改革有效地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权,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从历史角度来看,分税制改革是一种能够有效解决地方发展不平衡和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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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等 :
分税制 财税体制综合改革: 历史性回顾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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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总负担水平不变或略有下降 ; 其次 , 在落实 税 利分流 改革的 税后还贷 政策的同时 , 通过允许 企业加速折旧及把研发费用、 奖金等计入成本以 减少企业技改资金缺口。 ( 三 ) 1994 年工商税制改革: 建立符合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体制 1994 年工商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 模最大、 范围最广、 内容最深刻、 力度最强的结构 性改革。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 : 统一税法 , 公平 税负, 简化税制, 合理分权, 理顺分配关系, 保障财 政收入, 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 体系。1994 年工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 首先 , 全面改革流转税。在对内外企业普遍 实行价外计征的增值税基础上对少量消费品征收 消费税, 对难以有效掌握流通环节增值额的劳务 和不动产销售征收营业税 , 同时对小型纳税人采 取简便征税办法。对外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 一税, 实行新的流转税制。 其次 , 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分别 设置的国有企业所得税、 国有企业调节税、 集体企 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 ; 同时, 国有企业不再 执行企业承包上缴所得税的包干制。 再次 , 统一中外个人所得税。取消原个人收 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对个人收入 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统一实行修订后的 个人所得税法。 最后 , 调整、 撤并和开征其他一些税种。如调 整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取 消集市交易税、 牲畜交易税、 烧油特别税、 奖金和 工资调节税; 开征土地增值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 ; 盐税并入资源税, 特别消费税并入消费税。 改革之后的中国税制, 税种设置由 1993 年的 37 个减少为 23 个( 参见下图) : 二、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历史性功绩 1994 年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税体制改革是 改革开放乃至新中国建国以来规模最大、 意义最 深远、 成效最显著、 最具开创性与突破性的财税体 制整体改革, 总体改革方向不容置疑。从宏观战 略全局视角审视 1994 年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性 功绩, 一言以蔽之 , 在于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的运行基础。 ( 一 ) 两位一体 地基本理顺了市场经济中两 大宏观基本经济关系, 这是分税制的基础性贡献
1 分税制的实施打破了 财政大包干 , 基本 理顺了中央与地方尤其省一级的利益分配关系。 分税制以前的 放权让利 改革在激活地方发展本 地经济、 组织财政收入积极性的同时抑制了中央 本级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 换言之 , 包活地 方、 包死中央 带 来的是 地方拿大 头、 中央 拿小 头 的凝固态 ,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 比重在改革前夕的 1993 年甚至下滑到 22% 。加 之总额分成、 比例分成等财政包干具体落实形式 讨价还价色彩浓厚的不规范性特征, 最终导致中 央宏观调控能力与对下绝对权威的双重削弱 , 同 时也助长了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模式; 而中央与 地方的关系关乎全局稳定, 两者关系失衡或失范 将导致全国上下关系失稳, 危及国家的长治久安。 分税制改革以事权与支出责任为核心、 构建政府 间事权、 财权、 财力三要素相互协调稳定关系的内 在改革逻辑, 乃是彻底理顺与规范中央与地方之 间以利益 分配为 基础的 各方 面关 系的 治本 之 策 。具体而言, 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基础上寻求 财权与事权相匹配 ( 十一五规划, 2005) 以及 财 力与事权相匹配 ( 中共十七大报告 , 2007) , 变财 政包干制下的不规范、 不透明、 预期不稳定为规范 透明、 预期稳定的制度安排 , 有效提高了整体制度 效率、 降低了政府间交易成本、 抑制了地方政府的 短期行为动机 , 使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关系的调 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要求相适应。 2 分税制的实施打破了 企业大包干 , 基本 理顺了政府与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利益分配关 系。企业是最重要、 最基本的微观市场主体 , 政府 与企业关系背后折射的是国家与市场的分工与博 弈 , 而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则是全面理顺二者关系的前提与关键。分税制以 前的 企业包干制 实际上延续了传统计划经济体 制下 行政性分权 的逻辑, 各级政府按行政隶属 关系主要以 利 的形式从所属下级企业 汲取 财 政收入, 在形成 条块分割 式地方利益格局的同 时 , 各级政府对下属国有企业的过度干预与过分 关照便成为逻辑上的必然, 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 的统一、 公开、 公平、 公正在政府部门对国企的强 力干预下便无从谈起或流于形式。分税制改革后 实行 分税定收入、 分机构建体系 , 划分国税、 地 税及共享税后分列分征 , 其内在逻辑是改 行政性 分权 为 经济性分权 , 企业应纳税收部分该交地 方的交地方、 该交中央的交中央 , 加之企业财务会
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推进至今已逾三十 个春秋。回首三十多年前的 1978 年 12 月 , 具有 划时代意义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 , 果 断地停止 以阶级斗争为纲 这一不适于社会主义 的方针, 进而决定自次年( 1979 年) 起将全党工作 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从而实现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乃至中华民族历史上具有深远 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 1978 年迄今的三十多年间, 中国最鲜明的时 代特色便是 改革开放 , 其中 改革 是对内的、 以 市场化为导向 , 而 开放 则是对外的、 以全球化为 导向。根据党中央文件精神的指示以及新时期国 内外形势的变化需要, 经济领域包括财税、 价格、 金融、 外汇、 国企、 投资等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开始 有条不紊地启动和展开, 而财税体制改革是贯穿 中国改革进程始终、 对其他各项改革产生重大影 响、 对改革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一环。经过 三十年的改革 , 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相适应并符合公共财政运行规律的财政 税收体制。 1994 年前后进行的财税体制改革是中国 30 年财税改革的 分水岭 , 并被习惯性地概括为 分
收返还增长 0 3% 。按照这一制度设计 , 既保证 了地方拿到的两税返还是递增的、 更重要的是从 机制上有效保证了在改革后全国财政收入增量的 分配上 中央拿大头、 地方拿小头 , 从而成功调动 了中央与地方的两个积极性。这是保证分税制改 革后全国新增财力向中央财政倾斜的关键性、 极 富创造性的制度设计, 在保证中央财政收入与中 央向地方税收返还额双增长的同时、 实现二者的 同向而不同步。 分税制改革的上述六项基本内容当中 , 分权 定支出 、分税定收入 及 税收返还配财力 是改 革的主体内容 , 体现了政府间关系三要素即事权、 财权、 财力的内在逻辑联系 ∀ ∀ ∀ 以事权为核心实 现 财权与事权相匹配 ( 十一五规划 的 建议 ) 及 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 中共 十七大 报告 ) ; 分 机构建体系 、税收返还保存量 、系数挂钩调增 量 属于辅助措施 , 其目的是保障分税制的顺利推 行以及预定改革目标的实现。此外尤其值得一提 的是, 除了对成熟市场经济体分税分级财政运行 模式及经验的一般借鉴外 , 分机构建体系 、 税 收返还保存量 及 系数挂钩调增量 等三项设计 乃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制度创新 , 充分体现了当时 决策者高超的政治智慧以及高瞻远瞩的大局观。 当然, 受制于中国整体改革的 渐进性 要求 , 1994 年分税制改革不可避免的带有某些不彻底性 , 这 在当时历史条件的局限下带有客观必然性。 ( 二 ) 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 : 理顺了国家 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 第一, 税利分流改革试点。主要内容是 : 降低 所得税率 , 强化所得税制 ; 取消税前还贷政策; 取 消国有企业调节税税种 ; 实行税后上交利润承包。 在 94 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具体制度设 计阶段 , 朱镕基总理以改革大局为重 , 为争取经贸 委和企业对改革更加充分的支持 , 拍板决定企业 税后利润暂不上交财政、 无限延期。 第二 ,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先行。 1992 年 两则两制 ( #企业会计准则∃ 和#企业财务通则∃ 、 13 个行业的会计制度与 10 个行业的财务制度 ) 发布 , 199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为理顺及 规范国 家 与企 业 利润 分 配关 系 奠定 了财 务 会计 制 度 基础。 第三, 所 得税改革 紧随其后。首先 , 全面 考 虑、 综合统筹 , 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至 33% 的 适中水平, 同时减少企业税后上交利润额, 保证企
作者简介 : 高鹏, 男 ,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 李文华 , 男 , 财政部财政科学 研究所博士研究 生 ; 张勋民 , 男 , 国家 开发银行 总行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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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0 年第 5 期
根据当今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分税分级财政体 制的运行实践 , 分税制的基本要求应是实现各级 政府 事权、 财责、 财权、 财力 的协调配合, 具体而 言 , 应以事权为核心、 在明晰各级政府事权边界基 础上明确各自财政支出责任、 进而按税种划分财 权并配以相应财力。 中国 1994 年分税制改革以 经济性分权 为 内在改革逻辑、 以工具价值为改革理性选择、 以规 范的分税分级财政为改革指向 , 其基本内容可以 概括为 三分、 一转、 一返、 一挂钩 , 具体而言: 一是分权定支出。在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政 府事权的基础上确定各自的财政支出责任。 二是分税定收入。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 原则, 按税种划分 中央与地方的收入, 分 为中央 税、 地方税及共享税。 三是分机构建体系。与财政收入划分方法相 配套, 将原来的一套税务征管机构分为中央和地 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税。其中 , 国家税务局负 责征收中央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关税、 进口环 节的增值税与消费税等中央税及共享税由海关代 征 ) , 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地方税。 四是转移支付配财力。中国的分税制财政体 制改革后 , 确定过渡时期的转移支付办法和一般 性转移支付办法, 初步形成了由体制补助、 专项补 助和税收返还等构成的转移支付体系。这种转移 支付制度保证了分税制过渡期的相对稳定。 五是税收返还保存量。为了保持地方既得利 益格局以争取地方对改革的支持、 减少改革阻力、 保证分税制在地方的顺利推广 , 建立中央财政在 收入增量中逐步增长机制 , 达到中央财力稳定增 长的目标 , 中央决定将净上划中央收入返还地方。 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返还数额, 以 1993 年为基期 年 , 按照 1993 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和中 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情况 , 核定 1993 年中央从地方 净上划的收入数额 ( 即消费税 + 75% 的增值税 中央下划收入 ) 。 1993 年中央净上划收入全额返 还地方, 保证现有地方既得财力 , 并以此作为以后 税收返还基数。 六是系数挂钩调增量。中央向地方 的税收 返还数额并非以 1993 年确定的额度为标准被 包 死 , 而是以 1993 年返还额为基数、 从次年开始逐 年递增, 递增率按全国 两税 平均增长率与中央 税收返还之比 1 ! 0 3 的系数确定, 即全国增值税 和消费税平均每增长 1% 、 中央财政对地 方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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