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列车出发及监督运行
铁路行车监察岗位职责

铁路行车监察岗位职责铁路行车监察岗位是负责保障铁路运营安全的重要职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行车安全:铁路行车监察岗位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监督铁路列车的行车安全。
监察人员需要深入了解和熟悉铁路行车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进行行车监督,确保列车在规定的速度、位置和时间内行驶,避免发生事故和安全事故。
2. 检查设备设施:铁路行车监察人员需要定期检查铁路线路、信号设备、通信设备等各种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故障或者损坏,如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修复。
监察人员还需要检查铁路线路和轨道的平整度、轮廓线等,确保列车行驶的安全。
3. 调查事故原因:铁路行车监察人员在发生事故后需要到现场进行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
他们需要收集相关数据和证据,与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深入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最终形成调查报告,以便后续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 制定安全措施:铁路行车监察人员需要根据行车监察的结果和调查报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他们需要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相关因素,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此外,监察人员还需要对列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管理安全风险:铁路行车监察人员需要定期评估铁路行车的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他们需要对潜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分析,评估风险的程度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铁路运营的安全。
6. 监控行车过程:铁路行车监察人员还需要通过监控系统和设备对列车行车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他们需要及时发现和处理行车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包括列车的超速、信号设备的故障、列车的违规行为等,以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和顺利。
总结起来,铁路行车监察岗位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行车安全、检查设备设施、调查事故原因、制定安全措施、管理安全风险以及监控行车过程。
通过这些职责的履行,铁路行车监察人员能够确保铁路运营的安全和高效。
铁路出发信号员的工作流程

铁路出发信号员的工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铁路出发信号员是铁路运输系统中的重要岗位,负责确保列车的安全出发。
铁道部关于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3.10.01•【文号】[83]铁运字1377号•【施行日期】1983.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83)铁运字1377号1983年10月1日)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分级管理,统一指挥第1条铁路运输调度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
铁道部设调度处,铁路局设调度科,铁路分局设调度所,编组、区段站设调度(改编作业量大的编组站设调度室)。
铁道部调度处,铁路局调度科,铁路分局调度所,编组、区段站调度(室)分别代表铁道部长,铁路局长,铁路分局长,编组、区段站长,根据分级管理,统一指挥的原则,分别掌管全国铁路、铁路局、铁路分局和车站的日常运输组织指挥工作。
第2条铁道部设值班处长,调度员;铁路局设值班科长,主任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各工种主任调度员、调度员;铁路分局设值班主任,列车调度员,各工种主任调度员、调度员。
编组、区段站设值班站长,车站调度员,货运调度员,助理调度员(设调度室的编组站应设室主任、副主任)。
铁道部值班处长、铁路局值班科长、铁路分局值班主任、车站值班站长分别领导一班工作。
在日常运输工作中,具有组织指挥本班各工种调度和有关人员协调动作,统一行动的职责。
在组织实现日(班)计划中,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的指挥;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各工种调度分别由值班处长、值班科长、值班主任统一组织指挥。
车站和各单位在完成班工作任务中,受车站值班站长统一指挥,在完成阶段计划任务中受车站调度员统一指挥。
各级调度职责范围第3条铁道部调度职责范围:1、负责组织全路货流、车流,平衡各铁路局运用车保有量,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充分利用通过能力及运输设备,编制全路运输工作日常计划,并组织各局完成;2、监督检查各铁路局按列车编组计划编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按方案组织运输,督促组织各局按部批计划均衡地完成局间分界站列车、车辆交接任务,及时处理局间分界站出现的问题;3、制定、掌握全路去向别和限制口的装车计划和装车数量,督促检查各铁路局按旬、按日、按班均衡地完成装车和卸车任务;4、掌握全国重点厂矿、企业、港口和车站的装卸车,搞好与路外单位的协作;5、掌握专列、军运、重点超限货物车辆的运行情况及跨铁路局的直达列车和定期货物列车的开行情况;6、按阶段收取各铁路局调度工作报告,检查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7、掌握部备用货车,批准部备用货车的备用、解除,检查各铁路局对备用货车的管理情况;8、掌握全路客流和国际旅客列车及跨铁路局重点直通旅客列车的运行,组织各局有计划、均衡地输送旅客,处理跨局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变更径路、客车甩挂及客车调拨;9、负责全路守车、专用货车的统一调整,军运备品的回送,篷布的运用和备用、解除;10、检查、通报安全正点情况,及时收取重大、大事故概况和自然灾害情况,当发生事故、灾害中断行车时,及时指示有关列车的运行方向、迂回径路和机车运用办法,根据铁路局的要求,调动跨局的救援列车;11、维护调度纪律,检查各铁路局调度执行部令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违令、违章造成不良后果的提出处理意见;12、负责全路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的分析和技术教育工作,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调度工作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全路调度组织指挥水平。
列车运行相关规章制度

列车运行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列车运行安全,保证旅客乘车安全和顺利,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铁路列车的运行及有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列车运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列车安全、正点、顺利运行。
第四条铁路局应当建立健全列车运行管理机构,完善列车运行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保障列车运行的安全和顺利。
第五条列车调度员、列车司机及其他列车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服从相关指令,保证列车运行的安全。
第六条铁路局应当加强列车运行状况监控及信息发布,及时通报列车运行动态,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第七条铁路局应当加强列车运行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列车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旅客应当遵守铁路列车乘车规定,积极配合列车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列车运行组织管理第九条铁路局应当建立列车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列车运行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第十条铁路局应当制定列车正点运行计划,根据列车运行需求合理安排列车运行时间和路线。
第十一条列车调度员应当根据列车运行计划,合理安排列车运行顺序和间隔时间。
第十二条列车运行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列车司机应立即向列车调度员汇报,并按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列车调度员应当及时发布列车运行信息,以保障列车运行的安全和顺利。
第十四条列车调度员应当加强对列车运行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运行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列车运行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铁路局应当加强列车运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列车运行安全保障机制。
第十六条列车司机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和培训合格证明,熟悉列车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列车司机在列车运行过程中必须保持警觉,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标志,确保列车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列车运行人员应当在列车运行中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第十九条铁路局应当加强列车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列车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列车运行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列车司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铁路跟踪出站调车作业方式方法

铁路跟踪出站调车作业方式方法列车由车站出发后,间隔一定距离和时间后,跟踪列车越出站界,在规定距离内进行的调车作业称为跟踪出站调车。
这种办法使列车运行与调车作业平行进行,能提高效率。
但列车与车列同时进入同一区间,存在不安全因素。
为此,根据不同情况,规定必须的限制条件。
一、对跟踪出站调车的限制为使调车作业不影响列车运行及安全,应对跟踪出站调车的区间、距离加以限制。
1.跟踪出站调车只准许在单线区间及双线正方向线路上办理。
双线反方向行车已是不正常情况,跟踪反方向运行的列车出站调车,势必增加不安全因素,因而禁止双线反方向跟踪调车。
2。
为保证跟踪出站调车作业的机车车辆与运行列车保持一定距离,只有前发列车尾部越过预告信号机(或靠近车站的第一个预告标)后,方可跟踪出站调车。
若确认前发列车位置有困难时,应按《站细》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
3.跟踪出站调车的机车、车辆最远不得越出站界500m。
《技规》第278条规定:列车在不得已情况下必须退行时,未得到后方站车站值班员的准许,不得退行到车站的最外方预告标或预告信号机的内方。
这样,就可与由区间退回的列车保持有300m以上的安全距离。
4.遇下列情况,禁止跟踪出站调车:(1)出站方向区间内有瞭望不良的地形,或有长大上坡道(站名表由铁路局公布);(2)先发列车需由区间返回,或挂有由区间返回的后部补机;(3)一切电话中断;(4)降雾、暴风雨雪时。
二、办理手续1.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
以防因办理跟踪出站调车,影响其他列车运行。
1.相邻车站值班员同意。
防止跟踪出站的机车、车辆返回车站前,两站错误办理闭塞等。
2.发给司机跟踪出站调车通知书,作为跟踪出站的凭证。
3.列车虽已到达邻站,但跟踪调车通知书尚未收回时,禁止办理区间开通手续。
三、注意事项1.办理跟踪出站调车,在取得邻站同意后,应登记邻站同意的电话记录号码。
2.填写跟踪出站调车通知书时,应将“出站”字样划去。
3.使用跟踪出站通知书,在有效时间内不受次数的限制。
铁路列车出发及监督运行

铁路列车出发及监督运行一、列车出发1.列车在发车前,有关人员应做到:(1)发车进路准备妥当,行车凭证已交付,出站(进路)信号机已开放,发车条件完备后,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方可显示发车信号或向运转车长显示发车指示信号。
(2)运转车长得到发车指示信号后,确认列车已完全具备发车条件,方可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发车人员应依式中转运转车长的发车信号。
(3)司机必须确认占用区间行车凭证及发车信号或发车表示器显示正确后,方可起动列车。
(4)因曲线等关系,司机难以确认运转车长发车信号时,经铁路局指定的车站,可由发车人员直接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
(5)单机、动车、重型轨道车及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均由发车人员直接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
2.运转车长在列车由车站发出前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应具备的条件为:(1)检查接收列车完毕,确认本列车已符合有关规定并已具备规定的列车条件。
(2)尾部车辆的压力表风压已达到规定标准。
压力表指针与规定风压的漏泄不得超过20kPa。
(3)确认旅客乘降、行包装卸及列检作业完毕。
(4)确认出站信号机已开放,得到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的发车指示信号;在装有发车表示器的车站,得到车站值班员允许发车的表示灯。
显示发车信号的位置,应在车站接发车人员显示发车手信号的一侧,即有站台时在站台上;无站台时,在靠行车室一侧;有曲线时在曲线内侧。
3.运转车长在区间需显示发车信号的情况:当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进行防护后再开时,为表示有关作业完了及列车具备开车条件,为保证区间作业安全及运转车长不漏乘,在有关作业完毕及进行简略试风以后,运转车长需向列车司机显示发车信号。
运转车长在区间需显示发车信号的情况:(1)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进行防护后再开时;(2)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后再开时。
二、列车运行监督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应做到:1.加强瞭望,注意列车运行状态及信号的显示。
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应加强瞭望,注意信号显示,监督车辆技术状态。
简述列车员乘务作业流程

列车员乘务作业流程一、引言列车员是铁路运输中的重要一员,负责保证列车行车安全和服务乘客。
列车员乘务作业流程是列车员在日常工作中所需要遵循和执行的操作流程。
本文将从列车员乘务作业流程的整体流程、具体工作内容、责任和要求等方面进行介绍。
二、列车员乘务作业流程概述列车员乘务作业流程是指列车员在列车开行前、开行中和开行后需要完成的一系列工作程序。
它涉及到列车员的工作计划安排、出勤、列车准备、列车停靠检查、列车出发检查、列车安全监控、乘客服务等方面。
具体步骤如下:1.列车员工作计划安排–列车员乘务工作由车务调度机构进行计划安排,根据列车运行时刻表确定列车员的工作班次和任务。
–列车员收到工作通知后,需提前安排好休息、饮食和个人物品准备,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2.出勤–列车员在指定地点完成出勤手续,包括签到、核验身份、领取工具和工作物品等。
–出勤后,列车员进行个人清洁和仪容整齐检查,确保良好形象。
3.列车准备–列车员根据列车的运行要求,检查列车设备、仪表和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
–检查列车车厢清洁情况,清理垃圾,摆放行李架和座椅等。
–检查列车紧急设备的完好性,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4.列车停靠检查–列车员在列车停靠站台前,需要进行列车停靠检查。
这包括检查乘客进出口通道、车厢车门、乘客信息显示等设备的工作情况。
–检查列车外观是否有异常情况,如车体损坏、车钩松动等。
5.列车出发检查–列车员在列车出发前对列车进行终点站和途中站点的检查。
–检查列车是否有乘客遗留物品,并上报给车站工作人员。
–检查列车车厢门窗是否关闭,座椅是否整齐,垃圾箱是否清空等。
6.列车安全监控–列车员在列车行驶过程中,要随时监控列车运行情况,包括车速、运行平稳性等。
–对列车行车路线、信号系统等进行监控,确保列车按照规定行驶。
–遇到紧急情况时,列车员需立即报告车务调度机构,并按照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7.乘客服务–列车员负责向乘客提供服务和解答疑问。
–协助乘客办理上下车手续,保证乘客顺利出行。
铁路接发列车作业的执行和控制

铁路接发列车作业的执行和控制接发列车工作是列车运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所有列车都必须经车站办理接发列车作业,才能进入区间运行或接人站内进行各项技术作业。
保证安全地、不间断地接发列车,严格按列车运行图行车,是车站行车组织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
正确地组织车站接发列车工作,对保证铁路运输畅通无阻,安全正点和质量良好地完成国家运输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车站直接参加接发列车的工作人员有: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信号员、扳道员等。
车站行车工作,必须由车站值班员统一指挥。
一、车站办理接发列车的主要作业1.办理闭塞列车在正常情况下,采用区间(闭塞分区)间隔的行车方法。
在同一时间和区间(闭塞分区)内一条正线上,只准许有一个列车运行,以防止同向列车发生追尾或对向列车发生正面冲突。
为实现行车上这一要求的技术设备,称为行车闭塞设备。
同一区间两端车站间使用闭塞设备达到互相联系和制约,实现上述要求。
确定列车占用区间的作业程序,称为“办理闭塞”。
为了保证列车在区间内运行的安全,在办理闭塞时,应确认区间空闲。
办理闭塞的程序和方法,列车占用区间的凭证,应视其闭塞设备不同而不同。
目前,我国铁路采用的行车基本闭塞方法有:自动闭塞法、半自动闭塞法。
当基本闭塞法不能使用时,应根据列车调度员的命令,采用电话闭塞法代替。
2.准备接发列车进路列车在车站上到达、出发或通过所占用的一段站内线路,称为“列车进路”。
为了保证列车在站内运行的安全,列车出入车站前,车站值班员应正确发布准备列车进路的命令,有关人员应及时停止影响列车进路的调车工作;将进路上道岔开通正确位置并锁闭;确认列车进路空闲和准备妥当。
3.开放进、出站信号只有在闭塞手续办理完毕,列车进路确已准备妥当后,车站才能开放进(出)站信号,准许列车出入车站。
车站应严格按《站细》的规定时机,正确、及时地开放或关闭进、出站信号。
4.交接行车凭证在采用自动闭塞和半自动闭塞的情况下,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是出站信号机显示的进行信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路列车出发及监督运行
一、列车出发
1 .列车在发车前,有关人员应做到:
(1)发车进路准备妥当,行车凭证已交付,出站(进路) 信号机已开放,发车条件完备后,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 方可显示发车信号或向运转车长显示发车指示信号。
(2)运转车长得到发车指示信号后,确认列车已完全具备发车条件,方可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发车人员应依式中转运转车长的发车信号。
(3)司机必须确认占用区间行车凭证及发车信号或发车表示器显示正确后,方可起动列车。
(4)因曲线等关系,司机难以确认运转车长发车信号时,经铁路局指定的车站,可由发车人员直接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
(5)单机、动车、重型轨道车及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均由发车人员直接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
2 .运转车长在列车由车站发出前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应具备的条件为:
(1)检查接收列车完毕,确认本列车已符合有关规定并已具备规定的列车条件。
(2)尾部车辆的压力表风压已达到规定标准。
压力表指
针与规定风压的漏泄不得超过20kPa。
(3)确认旅客乘降、行包装卸及列检作业完毕。
(4)确认出站信号机已开放,得到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的发车指示信号;在装有发车表示器的车站,得到车站值班员允许发车的表示灯。
显示发车信号的位置,应在车站接发车人员显示发车手信号的一侧,即有站台时在站台上;无站台时,在靠行车室一侧;有曲线时在曲线内侧。
3 .运转车长在区间需显示发车信号的情况:
当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进行防护后再开时,为表示有关作业完了及列车具备开车条件,为保证区间作业安全及运转车长不漏乘,在有关作业完毕及进行简略试风以后,运转车长需向列车司机显示发车信号。
运转车长在区间需显示发车信号的情况:
(1)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进行防护后再开时;
(2)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后再开时。
二、列车运行监督
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应做到:
1.加强瞭望,注意列车运行状态及信号的显示。
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应加强瞭望,注意信号显示,监督车辆技术状态。
为此,运转车长应熟悉本区段的线路及信号设置情况,利用线路及地形的可能条件对运行中的列车进行监督。
针对发生的问题及有关规定,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运转车长应注意列车运行状态,检查有无燃轴、抱闸、制动粱脱落或其他重要部件损坏。
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应注意有关信号显示。
注意隙望铁路沿线有关列车运行的各种信号,包括固定信号、临时设置的移动信号及沿线有关人员的手信号,并监督列车司机是否正确执行有关信号显示的要求。
2.列车进出站及在区间交会时,要互相检查,并与有关人员互对信号。
特快旅客列车运转车长在运行中不显示互检信号,发现异状应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列车出入车站会让及在双线区间会车时,两列车的运转车长要互相检查列车运行情况,情况正常时显示互检信号;发现问题时应及时用手信号通知对方。
列车通过车站、道口及施工地段时,运转车长应与接车人员、道口看守人员、巡道人员及施工防护人员互对信号,显示互检信号,因特快旅客列车是全封闭,同时行车速度较快,运转车长无法出场与有关人员互对信号,故规定特快旅客列车运转车长在运行中不显示互检信号,发现异状应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3.正确记载列车在车站到发时刻。
4.发现下列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情形时,应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1)车辆燃轴或重要部件损坏;
(2)列车发生火灾;
(3)有人从列车上坠落或线路内有人死伤(特快旅客列车不危及本列车运行安全时除外);
(4)能判明司机不顾停车信号,列车继续运行;
(5)列车无任何信号指示,进入不应进入的地段或车站;
(6)其他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必须紧急停车时。
使用车辆紧急制动阀时,不必先行破封,立即将阀手把向全开位置拉动,直到全开为止,不得停顿和关闭。
遇弹簧手把时,在列车完全停车以前,不得松手。
在长大下坡道上,必须先看压力表,如压力表指针已由定压下降100kPa时,不得再行使用紧急制动阀(遇折角塞门关闭时除外)。
其他列车乘务人员遇有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也可按上述方法使用紧急制动阀。
运转车长应将列车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及使用紧急制动阀的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和有关单位。
关于紧急制动阀使用方法应说明的几个问题:
(1)在长大下坡道上,使用紧急制动阀前须先看压力表。
当压力表指针已由定压下降100kPa时,不得再使用紧急制动阀。
在一般情况下,列车制动主管风压下降50kPa即起制动作用,风压下降100kPa说明司机已采取制动措施。
如此时拉紧急制
动阀,不能再使列车紧急制动,相反可能造成列车制动失效,使列车失去控制。
(2) “遇折角塞门关闭时除外”主要是指运转车长已通过无线电话等了解列车中折角塞门关闭,压力表指针已下降100kPa时,也应使用紧急制动阀使列车停车,而不受上述条文的限制。
(3)长大坡道为:线路坡度超过6%。
,长度为8000m及其以上;线路坡度超过12%。
,长度为5000m及其以上;线路坡度超过20%。
,长度为2000m及其以上。
(4)其他列车乘务人员在遇到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也可按上述方法使用紧急制动阀,列车到达前方有列检作业的车站,运转车长应通知接车的检车人员,检查并重新施封。
运转车长还应将列车在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及使用紧急制动阀的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
三、列车的采点
列车到发通过的采点规定如下:
1.列车出发:以列车机车向前进方向起动,列车在站界内(场界内)不再停车为准。
列车全部发出站界后,因故退回发站再次出发时,则以第一次出发时分为准。
在分界站向邻局(分局)发出时,则以最后出发时分为准。
2.列车到达:以列车进入站内,停于指定到达线警冲标内方时分为准。
列车超过实际到达线有效长度时,以第一
次停车时为准。
列车在区间分部运行时,则以全部车辆到达前方站时为准,如分部运行车辆拉向两端车站时,以拉向前方站的最后一部分车辆到达时分为准。
3.列车通过:以列车机车通过车站值班员室时为准。
四、列车自动制动机的试验(试风)
为保证列车安全运行,列车自动制动机在发车前应进行试验,以确认制动管风压漏泄程度、贯通状态和制动作用是否良好,以便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简略试验主要是检查列车制动管风路是否贯通。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简略试验:
1.客列检作业后,客运列车始发前;
2.区段列检所对无调车作业的中转列车(根据区间线路及制动缸活塞行程变化的情况,需要全部试验时,由铁路局规定);
3.更换机车或更换乘务组时;
4.无列检作业的始发列车发车前;
5.列车制动软管有分离情况时;
6.列车停留超过20min时;
7.列车摘挂补机,或第一机车的自动制动机损坏交由第二机车操纵时;
8.电力、内燃机车改变司机室操纵时;
9.单机附挂车辆时。
试验时确认最后一辆车制动后,再向司机显示缓解信号,并确认缓解。
思考题:
1.运转车长的职责是什么?
2.指导车长的职责是什么?
3.运转车长在执乘中应携带的主要行车备品有哪些?
4.运转车长接收旅客列车时,应检查哪些主要事项?
5.运转车长在列车由车站发出前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应具备哪些条件?
6.列车在区间停车后再开时,在哪些情况下运转车长需显示发车信号?
7.运转车长在列车运行中应做到哪些?
8.列车运行中在哪些情况下应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9.如何使用紧急制动阀?
10.列车在车站到、发、通过应如何采点?
11.在哪些情况下列车应进行简略试验?
12.列车为什么要进行自动制动机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