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机车乘务员、调车组人员、列检人员和运转车长管理暂行办法-[82]铁人字1655号
全铁路各工种岗位档次标准一览

全铁路各工种岗位档次标准一览
全路各工种岗位档次标准一览~
1.直属车站
调车长18档.车站调度员17档.车站值班员16档.连接员16档.车场值班员14档.制动员13档.助理值班员14档.客运员6档次.货运员6档
2.客运段
运转车长13档.列车长13档.列车员9档.行李员8档.广播员6档
3.机务段
机车司机20档.机车副司机15档.内燃钳工13档.电器钳工12档.器械钳工11档.地勤司机11档.调扳员11档.整备工5档
4.供电段
接触网工16档.管道工12档.电力工10档.配电值班员10档.给水司机7档
5.工务段
桥梁工16档.线路工16档.大机司机15档.巡道工14档.轨道车司机13档.钢轨焊接工13档.探伤工12档.道口工11档.桥巡守11档
6.电务段
信号工14档.中修车间中修工10档.中修车间转撤机工10档.检修车间测试信号工10档
7.车务段
值班主任17档.调车指导15档.调车长15档.车站调度员14档.车站值班员14档.连接员14档.车场值班员14档.车场调度员14档.制动员13档.助理值班员12档.驼峰调车区长12档.信号员10档.车号员9档
8.车辆段
检车员16档.车辆钳工14档.熔接工13档.车电钳工13档.机械钳工11档
9.局调度所
主任调度员17档。
新《操规》

新《操规》铁道部发文稿纸编号铁运紧急程度〔2022 ? 281号□特急□急件秘密等级信息公开形式□绝密□机密□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秘密□依申请公开签发:会签:科技司:安监司:运输局调度部:车辆部:工务部:电务部:供电部: ----------------------装------------------------------------------ 合法性审查:办公厅办公厅文书处核稿拟稿单位拟稿单位拟稿单位拟稿单位拟稿人订拟稿单位运输局标题:姓主要负责人核签分管负责人核签综合处核稿主办处室审核名电话冯振兴 45024 线--------------------- 关于印发《铁路机车操作规那么》的通知附件:附件1 各型机车检查工程附件5 CCBⅡ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附件2各型机车电气动作试验、上下压试验程序附件6 法维莱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附件3 JZ-7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附件7 机车乘务员确认呼唤〔应答〕标准附件4 DK-1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附件8 重联机车制动机手柄位臵处理表。
主送: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抄送:各铁路局机务处,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地方铁路单位。
500 主题词:印制份数现将修订后的《铁路机车操作规那么》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JW104-2022。
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6日TG/JW104-2022铁路机车操作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机车乘务员是铁路运输的主要技术工种,担负着驾驶机车,维护列车平安正点的责任。
为使机车乘务员操纵列车标准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机车乘务员和各级机务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规那么的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遵章守纪、保护机车、平稳操纵、平安正点。
第三条应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机车运行远程监控,完善机车操纵运行信息分析,配备模拟驾驶装臵,加强日常培训,标准和提高机车乘务员操纵水平。
铁路调车人员岗位标准

铁路调车人员岗位标准
实践证明,调车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技术业务素质、身体心理素质与调车作业安全有着密切关系。
因此,在安排、选拔调车工作人员时,必须严格按铁道部铁劳卫[2001]19号文件“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典型岗位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各类调车人员岗位标准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工作质量必须符合要求,现分别介绍如下。
一、编组、区段站调车长岗位标准
编组、区段站调车长岗位标准如表1-3所列。
表1-3编组、区段站调车长岗位标准
二、编组、区段站连结员岗位标准
编组、区段站连结员岗位标准如表1-4所列。
表1-4编组、区段站连结员岗位标准
三、调车区长岗位标准调车区长岗位标准如表1—5所列。
表1—5调车区长岗位标准
六、制动员岗位标准制动员岗位标准如表1-8所列。
表1-8制动员岗位标准。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5〕314号)

标题: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的通知 附件: 附件1机车乘务员动态表,附件2机车技术状态书、回送机车请求书、铁路救援起重机回送状态鉴定书,附件3 长期备用机车记录单格式,附件4 机车工具及备品,附件5 机车添乘证格式,附件6登乘机车证格式 主送: 各铁路局。
抄送: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计统部、财务部、劳卫部、科技部、安监局,运输局调度、营运、工务、电务、车辆、供电、信息化部。
----------------------装---------------------订---------------------线---------------------调度部: 营运部: 工务部: 电务部: 车辆部: 供电部: 信息化部:现将《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技术规章编号:TG/JW 10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年12月3日TG/JW 101-2015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机车运用管理,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精心组织,为铁路运输生产提供满足需求的机车和机车乘务员,优质高效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科学合理使用机车,推广先进经验,遵循经济规律,不断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促进资产回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技术精益求精;维护路网完整性,坚持调度指挥统一,顾全大局,联劳协作,服从命令听指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条机车运用管理要采用先进、成熟、经济、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准确无误、反应迅速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和信息化,确保有序可控。
铁路调车人员规章制度范本

铁路调车人员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铁路调车作业安全、高效进行,保障列车行车运行的顺利和正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局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铁路调车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调车工、驾驶员、车间管理员等所有与铁路调车作业相关人员。
第三条所有参与铁路调车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服从领导指挥,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责任心,确保铁路调车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四条铁路调车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铁路安全生产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局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进行作业。
第五条铁路调车人员必须不断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遵守调车作业的相关规定,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事故,确保列车和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铁路调车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经常检查作业用具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七条铁路调车人员在作业中要密切配合,互相协作,确保调车作业的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事故。
第二章调车作业规定第八条调车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第九条调车工必须熟悉铁路调车作业的相关规定,掌握作业程序和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列车调动时的操作规程,并在作业中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条调车工在进行调车作业时,必须遵守列车的信号指示,准确执行列车调动。
第十一条调车工在进出车间和车间内进行调车作业时,必须确保车辆间的安全距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速、超载、违章驾驶等行为。
第十二条调车工在调车作业中如果发现车辆或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立即停止作业,等待处理。
第十三条调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问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保证事故不扩大,并及时做好处理和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调车作业人员必须保持列车、车辆、设备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作业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调车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得擅自靠近高温、高压设备,必须穿戴工作服和安全帽。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铁路轨道车辆的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铁路轨道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列车、货车、机车等。
第三条铁道部是本规则的主管单位,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本规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铁路局、车辆段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则,按照规定进行轨道车辆的管理。
第二章轨道车辆的分类第五条轨道车辆按照功能和用途可以分为:客车、货车、机车、动车组、工程车辆等。
第六条轨道车辆按照运行方式可以分为:常走线列车、加班列车、动车组列车、货运列车等。
第七条轨道车辆按照编组形式可以分为:单组列车、复组列车。
第八条轨道车辆按照车辆型号可以分为:硬座车、软座车、硬卧车、软卧车等。
第九条轨道车辆按照使用单位可以分为:铁路局所有、租赁单位所有等。
第三章轨道车辆的配属和分配第十条轨道车辆的配属和分配由铁道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铁路局、车辆段必须按照铁道部的配属和分配方案,按时、按量接收轨道车辆,并做好记录并报备;同时配合其他铁路局、车辆段的配属和分配工作。
第十二条轨道车辆的配属和分配考虑车辆使用需求、线路运行情况、客流货运量等因素,并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需求。
第四章轨道车辆的运营和日常检修第十三条轨道车辆的运营管理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列车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四条轨道车辆的日常检修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车体、内饰、设备、座椅、灯光等的检查和维修。
第十五条轨道车辆的运营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轨道车辆的运营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五章轨道车辆的报废和更新第十七条轨道车辆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时,应当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八条轨道车辆报废时,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报废申请、审批、车辆清理和销账等。
第十九条轨道车辆的更新需要符合铁道部的要求,并经过审核和批准。
第四编 对铁路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四编对铁路工作人员的要求第385条铁路行车有关人员,在任职、提职、改职前,必须经过拟任职业的任职资格培训,并经职业技能鉴定、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岗位任职资格后方可任职。
在任职期间,应按规定周期参加任职岗位适应性培训和业务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本条规定了铁路行车有关人员在任职、提职、改职前与任职期间的培训、鉴定、考试及资格证书的要求。
为了完善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管理的需要,铁道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列铁道行业工种范围,结合铁路运输生产实际和劳动组织调整的需要,按照国家制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铁路职业技能标准(试行)》(铁劳[1997]68号),铁路行车有关人员应按照此技能标准要求进行培训、考试及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岗位任职资格。
第386条铁路行车有关人员,在任职前必须经过健康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拟任岗位职务要求的,不得上岗作业。
在任职期间,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任职岗位要求的,应调整工作岗位。
本条规定了铁路行车有关人员在任职前和任职期间健康检查的要求。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为了贯彻《劳动法》,铁路对机车乘务员、调车组人员、列车检车人员、运转车长(简称“三员一长”)的管理十分重视。
1953年11月11日,铁道部公布《有关行车人员健康检查暂行标准》和《有关行车人员健康检查范围》。
二十一世纪铁道部又制定了TB/T2480-2001《铁路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规范》和TB/T3091-2004《铁路机车乘务员职业健康检查规范》。
铁路调车作业标准基本规定

铁路调车作业标准基本规定一、前言本规定旨在确保铁路调车作业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并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进行。
全部相关人员必需遵守本规定的规范及要求。
二、管理标准1. 调车作业人员管理1.1 调车作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国家和铁路公司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指令。
1.2 调车作业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证书,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1.3 调车作业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中饮酒、吸烟或吸毒等。
1.4 调车作业人员应谙习铁路及车辆设备的相关学问,并随时保持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2. 调车作业安全规范2.1 调车作业必需在指定的调车区域进行,严禁在非指定区域进行调车操作。
2.2 在进行调车作业前,必需进行有效的通信确认,确保车辆的位置、运行方向和速度等信息精准无误。
2.3 依据铁路公司的要求,必需使用专门的调车工具和设备,防止人员及物件受到损害或损坏。
2.4 调车作业中必需严守信号灯和信号标志的指示,不得私自擅改、疏忽或误读信号。
2.5 在进行调车操作时,必需确保四周环境安全,并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设置警示标志、进行喇叭提示等。
2.6 显现异常情况时,必需立刻停止调车作业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等待相关人员的引导和处理。
3. 调车作业记录和报告3.1 全部调车作业必需记录在调车作业记录表中,包括调车路线、时间、车辆号码等必要信息。
3.2 调车作业结束后,必需适时将相关记录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
3.3 在调车作业过程中显现的问题、事故或安全隐患,必需立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考核标准1. 调车作业人员考核1.1 调车作业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考核周期接受调车作业技能的考核。
1.2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把握、调车作业技能的操作娴熟程度、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1.3 考核结果将作为调车作业人员聘用、晋升、奖惩等方面的紧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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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机车乘务员、调车组人员、列检人员和运转车长管理暂行办法
正文:
---------------------------------------------------------------------------------------------------------------------------------------------------- 机车乘务员、调车组人员、列检人员和运转车长管理暂行办法
((82)铁人字1655号1982年9月17日)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机车乘务员、调车组人员、列检人员和运转车长(以下简称三员一长)的管理,保证安全地质量良好地完成和超额完成铁路运输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普遍实行公开招工,择优录用,确保新进人员的质量。
1、根据部下达的增人指标(戴帽下达的专用指标除外)和发生的自然减员,需要招收新工人时,应严格按照部定的招工条件和新招工人的男女比例,在地方劳动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普遍实行公开招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以保证新招工人的质量。
2、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和(1981)164号文件的规定,必须符合招工条件,并要经过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不符合条件的,不准招收。
三、按照劳动力计划和生产人员定员,配齐配好“三员一长”。
1、要根据劳动力计划和“三员一长”的预备率、后备率的安排制定“三员一长”的配备、调整、补充方案。
2、凡招收的工人、自然减员的补员和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国家统一分配的技校(包括部分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以及从路内外调入的工人,只要是符合行车条件的,应由铁路局(铁路分局)统一分配到运输生产第一线去,到铁路沿线去,以优先补充“三员一长”的缺员。
3、要根据生产任务的变化,劳动组织的改变,劳动力计划和编制定员的调整,注意从多员单位选择符
合行车条件的人员(必要时还应从二、三线去选择符合行车条件的人员)去进行转培,以备“三员一长”的急需。
4、凡新补充的“三员一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允许上岗。
5、“三员一长”中高职名的缺员,必须按照它们各自的《经历图》,从其低职名中选调补充,原则上不准越级使用。
6、应按照规定对“三员一长”进行体检。
经过医务劳动鉴定,证明确实不能胜任“三员一长”工作的,要进行调离,并相应地予以改职。
四、必须保持“三员一长”的相对稳定。
1、“三员一长”一经配上,不经铁路局(铁路分局)的批准,不得任意改职和调出。
2、严禁拉用“三员一长”搞非生产或非本职工作,确因特殊需要,经过铁路局(铁路分局)批准抽调的,不得享受原工种的一切津贴、奖励,其工资应由借用单位支付,并应按时组织归队。
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员一长”的纪律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
1、配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对“三员一长”进行政治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办事,质量良好地完成任务。
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员一长”的技术业务培训,参与对与培训计划的制定,及时抽调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脱产、半脱产学习。
对经过培训的,可根据运输生产的需要,择优予以改职、提职。
3、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职工奖惩的规定,对模范遵章守纪的,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对严重违章违纪的,要及时给予批评、处分。
六、加强对“三员一长”后备人员的管理。
铁路局要将后备人员与现职人员分开,不得使后备人员混在生产班组里;要对后备人员组织脱产培训或指定单位负责代培。
未经铁路局的批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无权动用后备人员。
七、建立健全“三员一长”的统计分析制度。
1、有关站段要有专人负责“三员一长”的日常管理,建立“三员一长”的花名册和动态卡片,经常掌握“三员一长”的思想、工作、身体和技术业务状况以及配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铁路分局、铁路局应建立健全“三员一长”统计月报,定期进行分析研究,随时掌握各单位“三员一长”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帮助站段解决存在的问题。
3、铁道部工人管理部门要及时对“三员一长”季报进行汇总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和帮助有关单位解决。
八、本办法所规定的基本精神,原则上也适用于线路工(养路工)、巡道工和其它主要行车工种。
九、各铁路局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或修改本单位的“三员一长”管理办法,并报部核备。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