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路吊挂规范
瓦斯抽放管路与电缆吊挂标准

马军峪煤矿井下瓦斯抽放管路与电缆悬挂标准为进一步规范井下电缆与抽放管路的管理,提高安装、敷设的质量,统一标准,便于操作,提升我矿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矿实际特制订井下电缆与抽放管路悬挂标准。
第一部分电缆悬挂标准井下所有固定敷设的电缆(包括动力电缆、监测、照明、信号、通讯电缆等)必须采用专用电缆钩进行悬挂。
悬挂电缆必须遵守下列标准:1、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最低点水平下垂50~100mm),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带上,在行人巷道电缆钩最低层的电缆悬挂高度距离底板1.8m。
2、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电缆钩间距为1.5m。
3、电缆与抽放管同帮悬挂时,电缆悬挂于巷道中间顶板上或巷道的另一帮。
3、电缆不得悬挂在抽放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监测、照明、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屏蔽电缆除外)。
4、井筒和巷道内的通讯、信号、照明、监测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
如果巷道一侧管道过多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2m以上的地方。
5、巷道内的动力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电缆标志牌,注有编号、供电对象、长度、电压、截面和巡检负责人的姓名,巷道内电缆要求每隔50m,粘贴电缆标志牌。
6、在硐室内及经过风门敷设电缆时,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必须采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7、严禁使用铁丝直接吊挂电力电缆。
8、所有电缆及电缆接线盒上不得有沙浆和油污,其表面上的积尘必须每天清理一次,保持电缆及电缆接线盒清洁干净。
管路吊挂规定标准

管路吊挂规定:
1、管路应敷设在靠工作面侧,管子必须用管子钩吊挂,管子钩必须垂直于巷道,最底层管子吊挂高度距底板不低于1.8米,吊挂间距为3米。
2、管路吊挂应保持平直,紧贴巷道侧帮,管子严禁90°死弯。
3、管子必须按压力水管、风管、排水管由上而下的顺序吊挂。
4、管路敷设经过巷道交叉点或经过设备时,必须做过桥处理;不能压在设备上,因高度限制,必须用软管做过桥。
5、所有风水管路严禁出现滴、漏、跑、冒现象。
6、按规定每根管子必须刷漆编号。
①井下所有巷道排水管为铁红色;②压力水管为绿色;③压风管为橘红色;④液压管为深兰色。
⑤手轮全部为红色。
7、井下7趟分别是○1压力水管为绿色○2压风管为橘红色○3井下所有巷道排水管为铁红色○4液压管为深兰色○5注浆管黄色○6注氮管灰色○7消防管红色所有手轮全部为红色。
井下电缆、管路悬挂标准

大水头煤矿井下电缆及管路悬挂、积尘清理标准为进一步规范井下电缆、管路的管理,提高安装、敷设的质量,统一标准,便于操作,提升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矿实际特制订井下电缆、管路悬挂标准,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第一部分电缆悬挂标准井下所有固定敷设的电缆(包括动力电缆、监测、照明、信号、通讯电缆等)必须采用专用电缆钩进行悬挂。
悬挂电缆必须遵守下列标准:1、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最低点水平下垂50~100mm),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带上,在行人巷道电缆钩最低层的电缆悬挂高度距离底板1.8m。
2、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电缆钩间距为1.5m。
3、电缆不得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监测、照明、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屏蔽电缆除外),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4、井筒和巷道内的通讯、信号、照明、监测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
如果巷道一侧管道过多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2m以上的地方。
5、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6、井下所有巷道内的动力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电缆标志牌,注有编号、供电对象、长度、电压、截面和巡检负责人的姓名,巷道内电缆要求每隔50m,粘贴电缆标志牌。
7、在硐室内及经过风门敷设电缆时,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必须采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井下管、线(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办法

井下管、线(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办法一、管路吊挂标准1.岩石掘进巷道、煤、半煤岩掘进巷道最上面管路的吊挂离轨道面的高度为1.8米,每隔4米打一个帮部锚杆进行固定,采用抱箍方式吊挂:按管径的大小排列,最小管子在上面,最大管路在最下面,管子之间的空隙为150mm。
管路吊挂力求做到“平行成直线”和美观。
在编制掘进施工作业措施时,对管路吊挂要按本文要求有明确的规定,从技术源头抓起。
2.井下所有的管路,每隔100米设一管标,管标颜色一致,内容为用途、规格型号。
3.井下所有的管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油漆防腐,各种管路表面刷漆要用不同颜色区分。
4.需要对巷道进行喷浆时,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保护管路的措施。
严禁将浆喷到管路上,否则按每米50元罚施工单位,同时清理干净。
5.通风科提前一个月将需要安装瓦斯抽排管的设计图纸交施工队,无设计图纸禁止施工,影响生产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二、电缆吊挂标准1.电缆不应和风管或水管悬挂在同一侧,有淋水处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2.所有斜巷,必须使用具有7个以上钩头的电缆钩吊挂,风巷可用5个以上钩头的电缆钩吊挂.电缆钩悬挂点的间距为1.0m,同钩电缆驰度一致.所有掘进巷、回采巷的电缆均布置在行人侧,所有斜巷的电缆均布置在水沟侧。
主要大巷的电缆和管路分开吊挂。
3.同一电缆钩内电缆的排列顺序:由上到下按照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顺序吊挂,顺序不得随意窜钩吊挂。
4.各种小电缆线,采用特制电缆钩平行吊挂,不得交叉、捆扎吊挂。
有条件的巷道应与电力电缆分开吊挂,否则应吊挂在电力电缆上方并保持0.1m的间距。
在距迎头50米处安装电缆的放、收装置。
5.电缆吊挂高度,最下面一根电缆的钩头距轨道面的距离为1.6m.电缆接线盒应固定吊挂,并使接线盒与主线保持在同一水平面内。
管路吊挂标准

瓦斯抽放管路标准1 瓦斯抽放管路敷设标准1.1 瓦斯抽放管路通过的巷道曲线段少、距离短,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小于50°。
1.2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宜沿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若设于主要运输巷道内,在人行道侧其架设高度不应小于 1.8m,并固定在巷道壁上,与巷道壁的距离应满足检修要求;瓦斯抽放管件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m。
1.3瓦斯抽放管路的管径要统一,变径时必须设过渡节。
1.4 抽放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间距一般为200m~300m,最大不超过500m)应设置放水器。
1.5瓦斯抽放干管应每隔500~1000m及在管路分岔处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
1.6 在倾斜巷道中,抽放管路应设防滑卡,其间距可根据巷道坡度确定,对28°以下的斜巷,间距一般取15m~20m。
1.7 瓦斯抽放管路跨越巷道两帮、或跨越巷道交叉口时,必须采取高架管方式穿过,不得影响所跨越巷道的通风、运输、行人和设备检修等。
采取高架管时,其高度应尽可能接近所跨越巷道的顶板,且不得低于 1.8m。
瓦斯抽放管路过道时,必须设过道管,过道管必须采用相匹配的管径连接,连接时采用钢管等硬质材料的管道,特殊情况下,受某种客观条件限制确需使用软质材料的胶管时,必须使用带有加固钢丝的胶管,且必须采取防止管道破裂、变形、压扁、打死弯等措施。
并采用相匹配的管径连接,且应平缓过渡。
1.8抽放管路不得与电压超过660v的电缆线铺设在巷道的同一侧,当现场施工中不可避免时应采取措施。
当与电压小于660v的电缆线铺设在同一侧时,必须与电缆线保持0.5m距离,而且电缆、管子必须固定结实、牢固。
电缆线在管路上方时,电缆线必须每隔3m设一个固定点,瓦斯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交叉,否则必须设绝缘皮带阻隔。
1.9 抽放管路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及采取防腐蚀、防砸坏、防带电及防冻等措施。
1.10 通往井下的抽放管路应采取防雷措施。
电缆管路吊挂标准

鄂尔多斯市正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电缆、管路吊挂标准二零一四年三月八日电缆、管路吊挂标准一、电缆的吊挂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的损伤电缆。
3、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一定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4、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的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5、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6、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的遭受淋水。
电缆上不的悬挂任何物件。
7、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8、井筒或巷道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9、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0、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100m)、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等级和截面的标志牌。
11、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12、吊挂电缆的钢丝绳必须拉直,间隔3m固定,电缆钩间隔1.2m13、开关及电气设备处不允许有长余电缆,有长余电缆折在巷道中用电缆钩吊挂,不的有交叉和8字。
二、管路的吊挂1.在巷道允许的情况下,风水管路吊挂高度不低于1800mm;在不能保证1800mm的高度时,保证不能影响行人和运输,安全距离不能小于300mm。
横贯巷道时,走上面要设计龙门,走下面要挖地沟。
井下巷道管线吊挂标准

井下巷道管线吊挂标准煤矿井下管线安装标准一、主巷风、水、排水管路安装标准1、井下所有有人员作业的巷道必须敷设压风、排水、供水管路,且风、水管路必须进行吊挂,临时管路必须采用吊具或专用锚杆进行吊挂固定,永久管路按照要求进行安装。
2、挂钩吊孔高度2.6m;水平间距不超过3m,吊孔固定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800mm,若由于巷道变形,锚杆必须重新加工,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平直,保证吊挂最下方的管路离地不小于1.8m。
3、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吊具吊点为巷帮专用起吊锚杆上,要求将吊具固定牢固,构件齐全,掉片不超过1片,特殊情况下(起伏不平)经机电供动力部、工程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认可现场后可允许采用2个连片,吊环螺丝紧固且外露不少于1扣,管路敷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进行安装。
每个巷道口管路必须安装一组阀门,直巷风管水管阀门每300米一个,便头风管100米一个,水管50米一个,阀门便头方向垂直于巷道或45度朝下,不得影响行车行人。
4、安装管路时,要求在管路对口联结处上好胶垫(密封圈),法兰盘固定螺栓必须齐全紧固,不出现漏风漏水。
连片上的螺栓使用M12×35mm的,法兰盘连接螺栓使用M16的,4寸管应选用4寸管吊具,6寸管必须选用6寸管吊具,不得出现单个吊具。
5、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车场、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不得出现偏移或斜交等现象,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
6、临时风水管路与固定风水管路并接时均采用钢管连接,弯头制配美观并配套与管路直径、压力等相配套的阀门,阀门手柄45度朝下。
管路过避难硐室横川时,在横川口必须各出一风、水便头,供水阀门安装高度距底板不大于1.6m。
7、井下所有装设压风供气阀门或压风自救系统位置必须用鲜明颜色标示,挂牌管理,牌并要注明阀门的规格、供气量、位置或压风自救系统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平行于巷道,敷设的风、水管路采用油漆进行防腐处理。
井下管路、电缆吊挂整改方案.

昌华煤矿井下管路、电缆吊挂整改方案正晖煤业昌华煤矿机运队二〇一二年五月井下管路、电缆吊挂整改方案为了规范井下各地点风水管路、电缆安装,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参照本规定标准,认真执行。
工程量概况:主井平硐、5#回风平巷、6#回风平巷、6#上山、5#运输巷所有风、水管路必须重新进行吊挂。
电缆必须重新进行吊挂。
管路吊挂标准:1、布置位置:轨道巷内布置在右侧,暗斜井皮带巷内布置在行人侧。
挂钩吊孔高度以巷道腰线为准,允许误差±50mm2、吊挂方式:采用专用管路挂钩进行吊挂。
挂钩使用“U”形卡固定在巷到工字钢棚子上(每隔5m固定一次),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3、敷设规定:管路敷设在距帮安全距离满足安全运行及行人安全的需要。
同一巷道内吊挂高度必须保持一致,两管间距200mm,最底层管距地面1100mm。
4、管道排列:自上而下依次为供风管、静压水管、排水管。
15、管路刷漆颜色:敷设的风、水管路采用防腐涂料进行防腐处理。
水管刷绿色:,风管刷黄色,排水管刷灰色,管子挂钩刷红色。
刷漆要均匀,色泽一致且无流淌现象。
6、分支要求:敷设的主风水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分支三通,分支接头统一为压风管Φ19、静压水管Φ16(供临时用风、临时用水及压风自救、供水施救)。
安装角度朝上30°,指向巷中,必须用高压截止闸。
7、编号规定:风、水管路均要进行编号,风管编号“F”开头,如名称:“供风管路F001”;水管编号“S”开头,如名称:“供水管路S001。
排水管路编号以“P”开头,如名称:“排水管路P001。
风水管路编号上、下对照。
要求编号统一采用红色字体,字号为黑体高度为40mm,箭头方向与流向相同。
8、弯头规定: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车场、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
当管路在巷道敷设通过躲避硐口时,要求其沿硐口弧顶进行敷设,不得在硐口做横跨过桥或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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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吊挂规范篇一:掘进电缆及管路吊挂标准井下采掘工作面电缆、风水管路吊挂及保护接地安装标准一、电缆吊挂标准1、固定使用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钩吊挂,不得使用电缆钩以外的任何东西吊挂电缆。
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不能挂在同一个电缆钩上。
2、掘进工作面喷浆巷道的电缆钩敷设,上端使用膨胀螺栓(M10×80mm)或射钉固定;锚网巷道电缆钩要使用12#铁丝穿电缆钩上端孔固定在拉直的铁丝或钢丝绳上,电缆钩下端要紧贴帮,保证每条巷道统一电缆钩标准,所有悬挂电缆钩必须与巷道底板垂直。
3、相邻两个电缆钩的间距为1m,相邻电缆钩的电缆不得相互交叉接触,电缆必须吊挂平直,电缆之间不得松弛。
4、顺槽电缆钩吊挂高度距顶板为0.3m(轨道大巷距离水沟盖板为1.6m),保证电缆坠落后不落在轨道上。
所有电缆钩吊挂角度统一,应垂直于该段巷道的底板。
如果电缆钩与风水管路在同一侧巷道则电缆钩最下端路风水管路距离不少于0.3m (最下端距底板为0.5m)。
5、同一个电缆钩上,监测监控线在最上方,往下依次为电话线、控制线、负荷线、负荷线、电源线,原则上一层电缆钩只敷设一根电缆。
所有信号、通讯、监控电缆要用尼龙扎带绑扎在电缆钩上,要求垂度相同,各层电缆钩的绑扎位置应在同一(来自: 小龙文档网:管路吊挂规范)电缆钩上。
各工作面轨顺及皮顺掘进巷道各管线采用在皮带里侧进行吊挂,上端采用GL-PVC16×290×32八排钩,然后挂下一个GL-PVC58×158×86电缆钩,综掘顺槽最下端挂GL-PVC80×182×110单个电缆钩,为做到节约,除了电缆打回头需要增加电缆钩,电缆余量用完后将多余的电缆钩拆除。
所有巷道不得有闲置的电缆钩。
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电缆钩必须经过机电技术科的批准。
东部集中轨道大巷、东部集中回风巷、东部集中胶带巷三条大巷管线上端采用GL-PVC16×290×32八排钩,然后挂下一个GL-PVC58×158×86电缆钩。
所有炮掘迎头在耙装机后20m距离范围内(放炮有可能崩到的范围),采用扁铁加工的电缆钩,随耙装机向前挪移,后边统一用塑料电缆钩。
6、东部集中轨道大巷、东部集中回风巷、东部集中胶带巷电缆与风管、水管应分开巷道两侧敷设。
各工作面轨顺及皮顺掘进巷道电缆与风水管路同侧敷设,但电缆钩最下端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的间距。
7、井下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沿线每隔100m、拐弯或分支点、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和穿墙电缆的墙两侧都应粘贴电缆标志牌,电缆标志牌应注有编号、用途、电压、截面和长度等参数。
8、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二、井巷风水管线吊挂标准1、东部集中轨道大巷风水吊挂钩的最底端距离底板为1300mm;东部胶带大巷及东部集中回风巷风水管线在电缆同侧敷设,最下端距底板为0.5m,风管在水管上方,风管、水管吊挂点间距为3m。
2、井下供水、压风管路三通统一规格,具体为供水管路三通规格:Φ89-Φ10-Φ89,压风管路三通规格:Φ120-Φ19-Φ1203、喷浆巷道内吊挂点采用(M10×80mm)膨胀螺栓固定,用专用挂钩进行吊挂。
4、所有工作面轨道顺槽风水吊挂钩用四个钩,顺序为(从上至下)供水管、压风管、排水管、注浆管路。
皮顺用四个钩,顺序为(从上至下)供水管、压风管、排水管、排水管。
吊挂钩最低端距离底板为200mm;风水吊挂钩的间距为3m/个。
5、供水管路φ89×5无缝管,4米/根,快速接头连接。
防尘三通(Φ10)间距不超过50m;压风管路D110钢丝网管,6米/根,快速接头连接,每隔100m至少留一个Φ19三通(加截止阀),三通角度一律45°斜向人行道,以便接分支风管。
各采区、工作面开门口必须预留风、水两个三通(加截止阀)。
6、所有风水管路敷设到躲避硐时,一律贴顶板进行安装。
三、保护接地安装、加工标准1、掘进工作面配电点必须安装局部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水沟的深处,也可采用钢管作局部接地极垂直埋设。
其规格按机电技术科标准图集进行加工。
接地极连接导线按照《安居煤矿筹建处供用电管理规定》(济安煤发【2011】61号文)执行。
2、各掘进工作面由集中配电点引出的总馈电开关、掘进迎头装设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但当迎头有设备间距大于5m而不足三台的可以不装设局部接地极,其保护作用通过电缆接地芯线将漏电电流分流流入配电点局部接地极。
3、掘进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必须装设辅助接地极,辅助接地极采用垂直埋设方式,并且与局部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m。
辅助接地极的规格见附图6。
机电技术科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二日篇二:巷道各种管线吊挂标准祁东煤矿巷道各类管路吊挂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规范我矿巷道各类管路吊挂,特制定《祁东煤矿巷道各类管路吊挂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大巷管路安装一、大巷管路安装标准:1、大巷管路安设要平直,30米范围内高低差不大于50毫米.2、大巷管路必须按管径从大到小安装,同一条巷道各类管路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路尺寸,尽量采用同种规格管路。
3、大巷管路严禁吊挂在行人道侧。
4、大巷管路悬挂在巷道顶板时,必须对顶板岩性进行探察,由技术部门下达各项参数。
5、大巷管路吊挂高度:只行人巷道不得低于1.8米,需要过车运输物料的地点不得低于2.8米。
6、大巷顶部吊挂管路时,每间隔50米采用22公斤/米轨道或11号工字钢加工的横梁做为托梁进行加固。
横梁两端深入巷帮不小于400毫米,并采用牛腿进行稳固。
横梁两端5米扭矩误差不大于50毫米;横梁纵向要在同一标准水平上,落差不大于20毫米、横向水平允许误差不大于10毫米,以确保管路平直。
7、水管刷浅蓝色,压风管刷红色,每月冲刷一次、严禁出现污垢。
8、管路与管路之间的间距必须一致,间距差不得大于200毫米。
9、管路安装时,小于或等于90度的地方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
10、管路在分岔后必须安装控制阀门,所用阀门的规格必须与管路规格一致,4寸及以上的高压阀门要编号管理。
11、所有管路必须按规定安设三通阀门,同一条巷道的三通阀门规格必须一致。
其中防尘管路皮带机巷管路每隔5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巷道管路每隔10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
所有管路三通阀门的方向应一致,严禁对准行人。
12、大巷管路每节必须吊挂、编号管理,每100米喷字标注管路的名称和长度。
二、验收及维护要求1、大巷管路安装或更换后,必须经分管矿长组织安监处、生产技术部、调度所验收;未经验收使用的给予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
2、大巷管路所属单位维护人员每旬对吊挂可靠性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建立台账备查。
安监处不定期对台账进行抽查,出现脱检现象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未建立台账、台账未填写的视为脱检,给予单位负责人及维护人各罚款200元。
巷道风水管路吊挂标准一、基本要求:1、管路安设要平直,30米范围内高低差不大于100毫米.2、管路应尽量敷设在电缆的另一侧。
如条件不允许,必须与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应布置在电缆下方,管路应距离电缆300毫米以上。
3、严禁用高压胶管等连接风水管路,用高压管连接风水管路作临时应急处理时,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4、吊挂高度以设计为准。
5、所有管路必须按规定安设三通阀门,同一条巷道同种规格管路的三通阀门必须按规定标准使用统一规格。
其中防尘管路皮带机巷管路每隔5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巷道管路每隔10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
所有管路三通阀门的方向应一致,严禁对准行人。
6、管路要实行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且每节必须吊挂、编号管理,每100米喷字标注管路的名称和长度。
7、管路在经过风门、岔门、硐室时应架设龙门,按所过硐室等轮廓线设计,紧贴巷道轮廓线、顶板走,不得影响运输、行人及绞车操作。
8、管路吊挂采用托架加固时具体锚杆或锚索参数以经技术部门下达联系单为主。
9、吊挂管路所用钢丝绳要涂油进行养护。
二、吊挂标准:1、开拓锚喷巷道的风水管路必须用托架配合U型卡固定,托架间距为3米;2、锚网梁支护巷道管路吊挂在巷道帮部时,管路吊挂自上而下,按直径由细到粗吊挂,最上端一路管路采用双股三分钢丝绳吊挂在帮部锚杆上,吊挂点间距2.1米,钢丝绳采用不少于2付绳卡连接,其间距为100毫米。
下方管路依次使用配套“S”钩吊挂,其吊挂点位置与最上端管路吊挂点一致。
3、U型棚支护巷道,管路采用双股三分钢丝绳吊挂在棚腿上,钢丝绳采用不少于2付绳卡连接,间距为100毫米。
每节管路采用两处钢丝绳吊挂,吊挂点分别位于管路两端法兰盘以里1.25米处;下方管路依次使用配套“S”钩吊挂,其吊挂点位置与最上端管路吊挂点一致。
对已喷注浆的U型棚支护巷道其管路吊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也可按锚喷巷道要求进行吊挂。
巷道抽放管路吊挂标准一、基本要求:1、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信号线同侧吊挂。
2、抽放管路严禁使用铁丝吊挂,一律按要求使用钢丝绳吊挂,并涂油养护。
3、抽放管路吊挂高度要满足车辆过往高度。
4、抽放管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布置在巷道非轨道侧顶部。
5、管路直径较大的非PVC材料管路需进行防腐处理,安装时采用底板垫墩敷设。
6、管路吊挂必须平直(30米范围内高低差小于100毫米)。
7、抽放管路闸阀、三通方向应一致。
8、管路与管路之间的间距必须一致,间距不得大于200毫米。
9、管路、放水器等实行挂牌编号管理,管路每50米进行编号,管理牌板必须标明管路名称、巡检人、日期、使用状态、存在问题等。
10、顶板吊挂抽放管路时,每间隔50米采用22公斤/米轨道或11号工字钢加工的横梁做为托梁进行加固。
横梁深入巷帮不小于400毫米。
11、管路如吊挂在巷道顶部支护锚杆时,必须有技术部门下达联系单。
12、管路吊挂在专用锚杆或采用锚杆托梁固定时,锚杆具体参数以经技术部门下达联系单为主。
13、验收及维护要求按大巷管路执行二、吊挂标准:1、锚喷巷道抽放管路应吊挂在巷道顶部,只有一根管路时采用专用锚杆生根,双股三分钢丝绳吊挂,每节抽放管路设两处吊挂篇三:管路吊挂井下管路安装标准1、在巷道允许的情况下,风水管路吊挂高度不低于1800mm;在不能保证1800mm的高度时;保证不能影响行人和运输,安全距离不能小于300mm。
横贯巷道时,走上面要设计拱形,走下面要挖地沟。
2、风、水管路要吊挂整齐,间距均匀,阀门必须每隔50安设一个,并且方向一致,阀门把手不易碰人,定期防腐处理,无锈蚀、灰层;管接头、阀门无滴漏,胶管接头应固定牢固,跨越巷道的管路必须设规范的过桥。
3、管路吊挂要用专用吊挂钩吊挂。
4、风水管路必须安装在巷道的非吊挂电缆侧,确需安装在巷道的一侧时,要安装在电缆下方,留有300mm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