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自评报告.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自评

报告

武汉市光谷第二高级中学是东湖开发区唯一的一所高中学校,XX年划归东湖开发区管辖,XX年10月18日搬迁新校,XX年3月7日高分通过武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验收,被授予武汉市示范高中荣誉称号。新校占地面积145亩,投入资金2亿余元。学校现有2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140人,教职员工126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中学高级教师41人,区级学科带头6人,武汉市优秀青年教师4人,区优秀青年教师7人。

学校不断深化“以人为本,和以共进”的办学理念,积极响应市区教育局高效课堂建设指导思想,践行“双引擎”式的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探索“融入光谷,创新课堂”的特色教育。

近年来,我校在市区教育局、语委办的指导下,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契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教育部提出的“三纳入一渗透”方针,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形成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照标准,认真自评,全员参与示范校创建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贯彻〈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鄂语字〔XX〕6号)和《武汉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市级评估操作规程》要求,学校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湖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武汉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分细则》,组织专班进行了自评,自评综合得分为94分。

二、认识明确,领导有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有序推进。

我校一直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将该项工作推向深入。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全社会汉字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的大局,要抓好语言文字工作,关键在领导重视和组织落

实。我校根据市语委办的要求,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开桥校长担任组长,董超纲书记、胡荣才副校长、邓兆权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教导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工会主席等组成。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成效显著。校办公室主要负责教师语言文字工作的培训和制订计划;党办负责校报校刊及校园宣传方面的用语用字规范;教导处主要负责教学常规中的语言文字普及工作,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考核;政教处主要负责通过组织师生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师生说普通话、用规范汉字的能力训练;工会负责对教师日常用语用字的规范进行督察;语文组组长及各年级备组组长主要负责带动全体语文老师对所带班级“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并根据教学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校广播站、学校网站作好学校语言文字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学校有关工作动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体系的形成使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步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运行轨道。

(二)建章立制,措施得力。

为全面推进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学校十分重视制度建设,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深入持久的开展。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了各级下达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把“推广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为此,相继出台了《武汉市光谷第二高级中学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意见》、《语言文字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开展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建设活动实施意见》、《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与工作措施,保证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序开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创建文明单位、教学、师资等管理工作之中。

(三)纳入常规,确保实施。

学校把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教学、培训、考核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每学期均召开校级语言文字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语言文字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学校将标准的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校园语言及与家长交流用语,实现了师生员工人人都说普通话、人人都用规范字的目标。

学校一直将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情况作为教师录用、聘任的基本条件,并予以落实。同时坚决将教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上岗、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的基本内容和条件,纳入教师职后培训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凡是普通话水平考试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录用、聘任;教师用语用字不能达到基本要求的,一律不晋升职务和评优评先;对教师用语用字不规范,学生反映强烈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每年调入的教师,拥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成为两条首选条件。同时,把语言文字规范作为学生推优评优指标、文明班级评比指标,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鼓励。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使全校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使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营造环境,注重宣传,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浓厚。

给学生提供一片净土,创设一片蓝天,这是我们学校应尽的职责。学校不仅要整洁、美观,更重要是要创设优良的校园文化环境。因此,学校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努力创建优良的语言文字环境。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等地方都设有“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永久性宣传牌,学校宣传橱窗、各班黑板报每学期坚持办“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为主题的专栏,在办公室张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校阅览室为师生订阅了《咬文嚼字》、《演讲与口才》等专业书刊,同时发挥校“青春飞扬”广播站的宣传作用,在学校网站上开辟“语言文字”专栏,对师生进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为师生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创设良好的氛围。

同时,学校把“推普周”作为集中宣传教育时段,精心策划,力求创新,一方面进行积极有效的舆论宣传,另一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如开展语言文字规范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深入社区开展“语言文字规范”问卷调查、向社区居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组织教师开展普通话水平达标培训、举行中华经典诗文朗诵比赛、硬笔书法比赛、语文知识应用比赛、“书香伴我行”为主题的征文比赛等特色活动,学生参与率100%,不断掀起“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的高潮,促进推广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向纵深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