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所需资料
软件产品的纳税人备案需报送的纸质资料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它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软件产品的增值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于软件产品的纳税人在备案时,需报送以下十项纸质资料。
1、退税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2、申请报告,一份。
3、退税申明书,一份。
4、完税凭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5、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7、当月销售的软件产品销售清单。
8、当月销售软件产品的发票复印件。
9、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0、嵌入式软件审核审批表,仅限嵌入式软件产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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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即征即退须知

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须知一、开据发票注意事项根据京国税[2000]187号文件第一条第四款“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或其他货物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应对软件产品的销售额单独开具销售发票。
”企业取得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开具发票时,要求软件产品名称要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核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上的名称完全一致;培训费、维护费开具发票时,要在发票上注明某软件产品的培训费或维护费,且软件产品名称要与确认表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二、核算注意事项根据京国税[2000]187号文件,京国税[1999]183号文件及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精神,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退税企业在核算时,对当期软件产品的部分,应单独设立销售收入、应交税金等明细账,与一般货物业务应分开记帐。
进项税额也应将一般货物和软件产品分开核算,不能将一般货物的进项税额在软件产品中抵扣,也不能将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在一般货物中抵扣。
三、申报注意事项1、企业在申报时应注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对“一般货物及劳务”及“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两列,要加以区分;享受即征即退软件产品要放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中进行申报,方可办理退税。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33行“欠缴税额”一项必须为零,税款必须于当月申报期内上缴入库,不允许因税款上缴入库不及时而产生滞纳金。
四、办理软件即征即退前期准备工作(一)下载软件退税系统客户端软件登录中兴通公司网站:,在公司首页中依次点击“服务支持→下载中心→软件产品→软件产品及电子出版物采集软件”项中逐一下载。
下载地址如下:软件产品及电子出版物采集软件下载地址:ftp:///upload/soft/rjts.rar软件产品及电子出版物采集软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ftp:///upload/soft/czsc.doc软件退税及电子出版物产品退税业务流程说明下载地址:ftp:///upload/soft/lcsm.doc注:该软件完全免费,无前期下载费和后期维护费。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审批工作范本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审批工作规程适用范围:经批准取得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资格的纳税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申请审批事宜。
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审批工作。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申请受理的工作要求(办税服务厅综合办税岗受理,受理当日转业务审批岗)一、需要受理的具体申请资料项目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审批单》;2、当期税收完税凭证(复印件)3、退税申请书4、纳税申报表复印件5、《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表》二、申请资料审核工作要求(一)受理环节:办税服务厅综合办税岗应当场逐一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并区分情况处理如下: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审批单》及《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表》填写项目是否完整;2、《退税申请书》填写是否正确、项目是否完整;3、纳税人复印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加盖公章;4、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在《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审批单》签署意见后同时完成以下工作:1)、向申请人发放《XXXX国家税务局涉税事项受理回执》,交申请人一份并告知其在规定时间持本回执单领取批复。
2)发起退税类文书,具体模块为:【征收】—【退抵税(费)申请】,点击【推送】至下一环节办理人员,书面材料与电子信息同时流转至下一环节(业务审批环节)。
(二)业务审批环节业务审批岗对传递来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进行以下操作:1、审核纳税人所申请退税的税款所属期是否在资格认定有效期之内。
2、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调阅纳税人申请退税所属期的纳税申报表信息、财务报表信息和税款入库信息,并与纳税人提供的《审批单》及《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表》进行核对,查看填写内容是否一致、是否齐全等。
3、通过《审批单》及《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表》填报数据计算的比例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办税指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一、事项名称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
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四、设定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年第100号)第六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
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五、办理材料填报需知:1.报送条件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必须报送。
电子资料上传(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理)为未标注的,表示申请材料不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六、办理流程七、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八、表证单书无九、注意事项1.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2.附报资料中已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提交电子资料的不再报送纸质资料。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第一篇: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软件产品增值税是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所形成的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施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证即退政策。
一、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
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二、纳税人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下资料备案:(一)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办事程序: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
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应当由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上报有权审批的上级税务机关。
第二篇: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须知根据京国税〔2000〕187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凡企业有软件产品,请先办理税务认定手续,待审批合格后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手续。
一、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务认定(一)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务认定需下载资料凡办理软件产品退税税务资格认定的企业,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软件产品已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京国税(2000)187号文件中明确的认定范围,需下载以下资料和提供相关资料,于每月25日前到各自税收专管员处,办理“软件产品退税”税务资格认定手续。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它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的软件产品。
一、软件产品的增值税政策及基本条件1、政策(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依法进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2、基本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非一般纳税人不享受退税政策。
(2)必须是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外购或委托开发的软件产品不享受退税政策。
(3)必须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4)必须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要具备退税的基本条件,上述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二、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账务处理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设置公司应至少设置“退税产品收入”、“不退税产品收入”两个明细科目,凡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软件产品的销售,应纳入退税产品收入核算。
2、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设置与主营业务收入设置的明细科目对应,公司至少设置“退税产品成本”、“不退税产品成本”两个明细科目。
3、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应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下设置“退税软件产品销项税额”、“退税软件产品进项税额”、“退税软件产品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
该明细科目根据材料、设备在购入和领出时进项核算。
4、产成品、库存商品科目设置公司应至少设置“软件产品”明细科目,记录软件产品的收、发、存,要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的品种明细保持一致。
三、软件产品进项税额的划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单独销售软件产品的企业应将所有的进项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相对应的栏目申报。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辅导

一、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基本概述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 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 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 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 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 权属于受托方,受托方应征收增值税可享受即征即 退;著作权属于委托方,受托方按提供软件服务征 收增值税,因不属于自行开发,受托方不享受本政 策;著作权属于双方共有,均不享受。)
二、操作实务
(一)软件产品开票规范 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应符合规定,货物名称应 和著作权登记的内容一致,数量、单价应填写完整。 2.对纯软件,应单独开具软件收入发票,发票上注 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对嵌入式软件,开票时 应在货物栏分别列明软件、硬件部分的销售额;货 物栏直接填写产品名称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软件名 称及其销售额。 3.整理已开具的发票,应按时间顺序和发票号码顺 序整理,顺序不要乱,数据不要出现错误。
4.企业当月申报中若有包含免税收入以及简易征收办法的收
二、操作实务
(三)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计算方法
1.纯软件产品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 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辅导
泉州速德税务师事务所 2018.02
主要内容
一、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基本概述 二、操作实务
1.软件产品开票规范 2.软件产品进项税额的划分 3.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计算方法 4.资料报送 三、软件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文件
一、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基本概述
(一)基本概念 1.软件产品的界定和分类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它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 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 分的软件产品。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1. 引言1.1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简介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指国家针对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时,允许软件开发商在销售软件产品时即时缴纳增值税,同时也允许软件开发商在销售软件产品后即时退还相应的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简化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程序,降低税收征收成本,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实施对于软件开发商来说,意味着公司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税收政策和规定,合理安排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工作,确保按时缴纳和退还增值税。
软件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税务风险,确保税收合规。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为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税收政策支持,为软件开发商提供了更加便利和高效的税收征收和退税操作方式。
软件公司应认真学习和理解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确保健康稳定地发展。
2. 正文2.1 软件产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软件产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涉及到软件企业在销售软件产品过程中的增值税记录和申报。
根据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企业在销售软件产品时需按照政策规定的税率计算销售额并缴纳增值税,同时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下的退税优惠。
软件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账务记录系统,包括销售额、增值税额、退税额等相关信息的记录。
在销售软件产品时,需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销售额,并及时缴纳增值税。
软件企业还需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申报退税,包括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和填写退税申请表格等。
软件企业需要注意及时核对和整理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证明文件,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额度和条件。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确保准确计算销售额和增值税额,避免出现错误和漏报。
软件产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需要软件企业严格遵守政策规定,建立规范的记录和制度,确保税款的及时缴纳和退税申报的准确性。
通过正确的账务处理,软件企业可以有效管理增值税业务,提高财务管理效率,获得更多的政策优惠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