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线整治修复与环境治理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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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序号考核项目基本要求评分细则标准分(500)考核情况考核得分合计(一)第一责任人1001思想到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环境保护1、以记录为依据,第一责任人亲自组织并参加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每少一次扣5分;年度法规知识考试成绩低于80分扣5分。

2、对有关法规和上级指令及要求未及时或未按要求贯彻、落实或执行不力的扣5分/项。

30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3、第一责任人未亲自组织或参加上级或本单位环境保护重要活动,扣5分/次。

4、未按要求提取和使用环境保护费用扣10分/次。

2责任到位机构健全,职责到位1、未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或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扣20分,未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委员会扣10分。

2、未明确主管责任人扣10分;主管责任人兼职较多,不能用主要精力抓环境保护工作的,环境保护重点单位扣8分,关注单位扣5分,一般单位扣3分。

3、未设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扣5分,部门负责人不能以主要精力抓环境保护35工作扣3分。

4、部门专职环境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或资格不满足要求扣2分/人。

5、未与所属单位签订责任书或签订不全面扣2分/单位。

3工作到位亲自安排、布置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1、以记录为依据,第一责任人全年主持召开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或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4次,听取主管部门汇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2分;第一责任人、主管责任人未签到的扣1分/人次;委员到会率不足80%的扣5分。

2、责任制35考核和奖惩兑现每少一次扣5分;未按要求对先进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扣2分/项。

3、未按要求组织项目巡查或巡查不到位扣5分/项目,未按要求上报巡查报告3分/次。

4、未按要求参加上级会议扣4分/次,委托他人参会扣2分/次,未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扣2分/次。

5、以记录为依据,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重要文件、报告未及时明确批示的扣3分/次。

6、对重要问题不研究、解决扣2分/项。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2017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2017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优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实现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岸线格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国大陆海岸线的保护、利用与整治修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自然岸线是指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海岸线,包括砂质岸线、淤泥质岸线、基岩岸线、生物岸线等原生岸线。

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纳入自然岸线管控目标管理。

第三条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应遵循保护优先、节约利用、陆海统筹、科学整治、绿色共享、军民融合原则,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整治修复受损岸线,拓展公众亲海空间,与近岸海域、沿海陆域环境管理相衔接,实现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军事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国家海洋局牵头负责全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相关工作。

国家海洋局会同军委联合参谋部、国防动员部建立海岸线保护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军事安全与开发利用,协调做好军事设施利用海岸线的保护工作。

沿海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

第五条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

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不包括海岛岸线)。

第六条国家海洋局制定海岸线调查统计规范,沿海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海岸线资源调查、自然岸线认定和保有率统计工作。

第七条国家海洋局统一组织海岸线修测工作。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岸线修测工作,修测成果经国家海洋局审查,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海岸线修复标准

海岸线修复标准

海岸线修复标准一、引言海岸线是陆地和海洋交界的重要自然边界,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等原因,海岸线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侵蚀。

为了有效修复海岸线并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科学的海岸线修复标准至关重要。

二、背景1. 海岸线破坏的原因分析- 气候变化引起的海平面上升,加剧了海岸侵蚀现象。

- 人类活动导致的过度开发、沿海工程建设等,破坏了海岸生态系统。

- 自然灾害如风暴、地震等也会对海岸线造成严重破坏。

2. 海岸线修复的重要性- 维护生态平衡:恢复健康的海岸线有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

- 保障人类安全:修复强固的海岸线可以降低海啸、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对沿海居民的威胁。

- 促进经济发展:恢复良好的海岸线有利于发展旅游业、渔业等沿海产业,推动经济繁荣。

三、海岸线修复标准内容1. 生态修复- 恢复植被覆盖:通过植树造林、草种播种等方式,增加植物对土壤和岩石的保护作用,遏制侵蚀过程。

- 建设人工湿地:修建人工湿地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提供鸟类和其他生物的栖息地。

- 保护珊瑚礁:加强珊瑚礁保护工作,防止过度捕捞和污染对珊瑚礁的破坏。

2. 工程修复- 建设海堤和防波堤:修建坚固的海堤和防波堤,可以有效减弱海浪冲击和风暴潮的影响。

- 疏浚和填海造陆:适度进行疏浚和填海造陆工作,恢复受损海滩和沙丘,增加海岸线的稳定性。

- 控制泥沙流失:通过修建堤坝、植被覆盖等手段,控制泥沙的流失,减少海岸侵蚀。

3. 社会管理- 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海岸线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海岸线变化情况,为修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 加强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海岸线修复的责任主体和权益保护措施。

-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海岸线修复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海岸线修复标准的实施与推广1. 高校科研支持: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海岸线修复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岸线状况指标分值

岸线状况指标分值

岸线状况指标分值岸线状况指标分值是用来描述海岸线的一种评估方法,主要用于分析和评估海岸线的状况,通过指标数值反映不同时期和不同地点的海岸线状况,从而为海岸线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从岸线状况指标分值的定义、指标分类和评估标准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岸线状况指标分值的定义岸线状况指标分值是指通过对海岸线进行采样和分析,得出一系列定量化的参数指标,通过这些指标与基准数据进行比较,得出一个分值,以此描述海岸线的状况。

二、指标分类岸线状况指标分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岸线稳定性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岸线的物理稳定性,包括岸线侵蚀速度、海侵线位置、滨海地貌发育等指标。

2、生态环境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海岸线上的生态环境状况,包括植被覆盖度、动物物种多样性、水质污染等指标。

3、经济利用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海岸线的经济利用状况,包括旅游开发程度、渔业资源利用等指标。

4、社会文化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海岸线的社会文化状况,包括人口密度、社区发展状况等指标。

以上指标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对不同地点和不同时期的数据进行采样和分析,然后利用不同的模型和方法计算出岸线状况指标分值,最后进行比较和分析得出岸线状况指标分值。

三、评估标准对于不同的指标,根据其特征和重要性,采用不同的评估标准,主要有:1、绝对值评价法:该方法认为某一指标的绝对数值规定了其评价水平,即指标数值越大,评价水平越高。

2、相对值评价法:该方法认为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的自然和人为影响因素不同,因此需要采用相对比较的方法进行评价。

3、多因子综合评价法:该方法采用综合加权平均的方法,将多个指标的结果综合考虑,通过权重系数来反映其重要性。

不同评估方法的应用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对于岸线状况指标分值的评估,应根据评估目的和需求,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和标准,以便得出客观、准确的结果。

四、总结综上所述,岸线状况指标分值是岸线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对不同指标进行分析和比较,反映了不同时期和位置的海岸线状况,为海岸线保护和管理提供支持,是保护海岸线及其相关生态与社会环境的重要手段。

环境保护行动评分标准

环境保护行动评分标准

环境保护行动评分标准1. 评分标准概述本评分标准旨在评估环境保护行动的绩效,并根据绩效结果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环境法规遵从性、污染物减排措施、资源利用效率、生态保护措施和社会责任。

2. 环境法规遵从性- 评分范围:评估环境保护行动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规要求。

- 评分指标:行动的合规性、环境许可证的获得情况、行动中的违规情况等。

- 评分依据:环境法规遵从性评估指标表。

3. 污染物减排措施- 评分范围:评估环境保护行动在减少污染物排放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 评分指标:关键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少情况、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等。

- 评分依据:污染物减排措施评估指标表。

4. 资源利用效率- 评分范围:评估环境保护行动在资源利用方面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 评分指标: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材料利用效率等。

- 评分依据:资源利用效率评估指标表。

5. 生态保护措施- 评分范围:评估环境保护行动对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

- 评分指标:生态修复和保护计划的实施情况、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

- 评分依据:生态保护措施评估指标表。

6. 社会责任- 评分范围:评估环境保护行动对于社会的贡献和影响。

- 评分指标:环境教育和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与当地社区的合作关系等。

- 评分依据:社会责任评估指标表。

7. 综合评分根据以上各项评分指标的绩效结果,对环境保护行动进行综合评分,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级。

8. 结论本评分标准为评估环境保护行动的绩效提供了一个参考框架。

通过根据评分标准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可以客观地评估环境保护行动的效果,从而为进一步改进行动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技术规程

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技术规程

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技术规程海岸带是海洋与陆地相接的重要过渡地带,其生态环境对于海洋生态系统和陆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海岸带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破坏,导致海岸带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为此,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成为了保护海岸带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目的
本技术规程的目的是规范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效果的评估方法和标准,提高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的质量和效果,促进海岸带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三、评估内容
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效果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生物多样性恢复情况
2.植被覆盖率和景观格局
3.水土流失情况和水质
4.海岸带土地利用状况
5.社会经济效益评估
四、评估方法
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方法应根据评估内容采用适当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
1.卫星遥感技术
2.生态监测技术
3.野外调查和样本分析
4.社会经济调查和分析
五、评估标准
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标准应根据评估内容和方法确定,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六、报告编制
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内容、方法和标准的描述,评估结果的分析和总结,以及针对评估结果提出的建议和措施。

七、结论
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是保护海岸带生态环境和促进可
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技术规程的制定将有助于提高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的质量和效果,促进海岸带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环境保护考核评分标准

环境保护考核评分标准

环境保护考核评分标准1. 背景信息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制定本文档,规定环境保护考核评分标准,以确保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得到充分落实和落地。

2. 考核指标2.1 排放达标率指标描述:单位排放物质的达标率。

评分标准:- 达标率大于90%,评分为优秀;- 达标率为80%~90%,评分为良好;- 达标率为70%~80%,评分为一般;- 达标率小于70%,评分为差。

2.2 废物处理合规率指标描述:单位废物处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评分标准:- 合规率大于90%,评分为优秀;- 合规率为80%~90%,评分为良好;- 合规率为70%~80%,评分为一般;- 合规率小于70%,评分为差。

2.3 环境事故数量指标描述:单位发生的环境事故数量。

评分标准:- 环境事故数量为0,评分为优秀;- 环境事故数量为1~3,评分为良好;- 环境事故数量为4~6,评分为一般;- 环境事故数量大于6,评分为差。

3. 考核流程3.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3.2 考核方式通过现场检查、数据核对和文件审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3.3 考核结果评定根据各项指标的综合得分,评定单位的环境保护考核结果。

4. 考核结果运用4.1 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以激励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4.2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加对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5. 评分标准调整评分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和要求。

6. 结语本文档所规定的环境保护考核评分标准旨在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和监督,促进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改善和提升。

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环境保护工作。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7•【文号】•【施行日期】2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主权领土正文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国家海洋局2017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优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实现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岸线格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国大陆海岸线的保护、利用与整治修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自然岸线是指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海岸线,包括砂质岸线、淤泥质岸线、基岩岸线、生物岸线等原生岸线。

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纳入自然岸线管控目标管理。

第三条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应遵循保护优先、节约利用、陆海统筹、科学整治、绿色共享、军民融合原则,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整治修复受损岸线,拓展公众亲海空间,与近岸海域、沿海陆域环境管理相衔接,实现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军事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国家海洋局牵头负责全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相关工作。

国家海洋局会同军委联合参谋部、国防动员部建立海岸线保护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军事安全与开发利用,协调做好军事设施利用海岸线的保护工作。

沿海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责任制,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

第五条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

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不包括海岛岸线)。

第六条国家海洋局制定海岸线调查统计规范,沿海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海岸线资源调查、自然岸线认定和保有率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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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8分)
海岸线环境治理组织制度全,工作有台帐,记录全,内容实并及时上报,保洁记录不及时,上报不全,每次扣0.5分;无保洁台帐,不得分。
海岸线环境治理整个项目期间无群众举报或投诉,如有群众举报或投诉的,每次扣2分,项目期累计3次及以上的,整个项目考核不合格。
海岸线环境治理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具,保洁船配救生圈、救生衣,注重抓安全生产,项目期间无伤亡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酌情扣分;如发生死亡事故的,当月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按农办要求,准时参加会议、活动及各类业务培训,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海岸线治理负责人到位,承包无转包现象;发现新增网箱及其他影响海岸设施、排污等现象能及时汇报,海岸线责任人经常变更不明确,扣1分。
注:考核内容、形式和计算方法(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确认为准);本项目的服务考核办法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对服务考核办法进行合理的修改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0-59分为不合格;60-89分为合格;90-100分为良好。
防汛防台
(4分)
应服从统一指挥,发现不服从指挥现象的扣1分/次。
文明创建
(3分)
重大活动创建和检查期间未采取措施保障的扣3分。
海岸线治理及垃圾清运(80分)
海面清பைடு நூலகம்(20分)
海面出现连片大米草及其他漂浮物,每发现1处集中漂浮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海岸清理(30分)
海岸两边无垃圾堆积,整洁干净,每发现1处集中堆积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海障清理(5分)
排涝畅通,无沉船及其它障碍物,发现有沉船等障碍物的,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垃圾清运(12分)
海岸线清理出来的垃圾和海岸线的大米草枯枝垃圾做到及时清。
每发现1次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堆积在岸边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突击清理(5分)
遭遇台风、暴雨等天气后,突击清理海岸线内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海岸线干净整洁,突击清理时人员到位慢,不配合,相应扣分。
海岸线整治修复与环境治理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扣分细则
日常管理制度(20分)
日常管理制度
巡查制度
(5分)
未按规定进行巡查的扣1分
台账
(5分)
没有及时记录、上报或台账记录不全的扣1分/次;台账资料内容不真实的,扣5分/次。
应急响应制度
应急管理
(3分)
遇突发性情况,需及时响应时,每推迟1小时(不满1小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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