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相关知识
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三点体会5篇

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三点体会5篇篇1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在司法警察这一神圣的岗位上,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多年的工作经历让我对司法警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今天,我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谈谈我的工作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政治坚定,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忠诚卫士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
我们始终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善于从政治角度思考和解决问题。
特别是在处理复杂敏感的案件时,我们要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业务精通,做司法公正的坚定守护者司法警察工作不仅需要政治坚定,更要求我们业务精通。
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首先,我们要熟练掌握司法警察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办案、依法履职。
其次,我们要加强实战训练,提高自身的体能素质和警务技能,确保在执行任务时能够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处置。
最后,我们还要注重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与法官、检察官等同事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纪律严明,做廉洁自律的优秀表率纪律严明是我们司法警察队伍的优良传统和重要优势。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在处理案件时做到客观公正、不徇私情。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做到廉洁自律、拒腐防变。
在工作生活中,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通过自身的言行举止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各位领导、同事们: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
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司法警察队伍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篇2作为一名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人,我深知这个职业的重要性和责任感。
司法警察复习题

司法警察复习题# 司法警察复习题## 一、单选题1. 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是()A. 维护社会治安B. 执行司法裁决C. 侦查犯罪D. 法律咨询2. 以下哪项不是司法警察的执法权限?()A. 逮捕犯罪嫌疑人B. 搜查住所C. 审判案件D. 执行拘留3. 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遵守的原则是()A. 公正无私B. 严守纪律C. 尊重人权D. 所有选项都是4. 司法警察在执行搜查任务时,需要()A. 持有搜查令B. 通知嫌疑人家属C. 单独行动D. 随意搜查5. 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可以()A. 立即采取行动B. 等待上级指示C. 放弃执行任务D. 通知媒体## 二、多选题1. 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应遵循以下哪些原则?()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尊重和保障人权C. 严格依法办事D. 维护司法公正2. 司法警察在执行以下哪些任务时,需要持有相应的法律文书?()A. 逮捕B. 搜查C. 扣押D. 询问3. 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从事以下哪些行为?()A. 非法使用武力B. 侵犯公民隐私C. 泄露工作秘密D. 接受贿赂## 三、判断题1. 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始终携带执法证件。
()2. 司法警察可以随意进入公民住宅进行搜查。
()3. 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可以对嫌疑人进行人身搜查,但必须有搜查令。
()4. 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果遇到暴力抗法,可以使用必要的武力。
()5. 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
()## 四、简答题1. 简述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应当遵守的基本法律原则。
2. 描述司法警察在执行搜查任务时的一般程序和注意事项。
3. 阐述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 五、案例分析题某日,司法警察小张在执行逮捕任务时,发现嫌疑人李某藏有大量非法物品。
小张立即对李某进行了逮捕,并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对李某的住所进行了搜查。
司法警察面试题目(3篇)

第1篇一、求职动机类1. 请问您为什么选择加入司法警察队伍?解答:我选择加入司法警察队伍,是因为我热爱法律事业,渴望为社会治安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我国,司法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我认为这是一份神圣而崇高的职业。
加入司法警察队伍,是我实现自我价值、服务人民的理想途径。
2. 您认为您具备哪些优势,使得您适合从事司法警察工作?解答:首先,我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公正执法。
其次,我性格沉稳、冷静,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能够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此外,我还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3. 您对司法警察工作有哪些了解?解答:我对司法警察工作有较为全面的认识。
司法警察主要负责协助法官、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法庭、检察院的秩序,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司法警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二、性格与职位匹配性1. 在工作中,您遇到困难时,会怎样应对?解答:遇到困难时,我会保持冷静,分析问题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同时,我会积极向领导、同事请教,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2. 您认为自己在哪些方面还需要提升,以更好地适应司法警察工作?解答:我认为自己在法律知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充实,以便更好地履行司法警察职责。
此外,我还需加强心理素质的培养,提高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
3. 在工作中,您如何处理与同事、领导之间的关系?解答:我会尊重领导,服从安排,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在遇到分歧时,我会积极沟通,寻求共识,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三、综合分析类1. 对于“司法警察应具备哪些素质?”这一问题,您如何看待?解答:司法警察应具备以下素质:一是坚定的法治信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二是良好的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三是较强的业务能力,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四是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各种复杂情况;五是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各方保持良好关系。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人民警察法一、人民警察法的概述:㈠人民警察法的概念:指规定警察任务、职权、义务、纪律、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法律责任和执法监督的法律。
㈡人民警察法的立法目的:1.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为了加强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警察的素质;3.为保障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㈢人民警察法的适用范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的条件即录用:㈠人民警察的条件:1.年满18岁;2.拥护宪法;3.身体健康;4.高中以上文化;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⑹自愿从事警察工作。
㈡人民警察的录用:按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人民警察的职权与任务:㈠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与特征: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责任,是人民警察总任的具体化、规范化、法律化。
1.人民警察职权的特征:⑴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最基本的职责。
⑵警察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⑶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警卫特定目标,是警察的重要职责。
㈡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1.维护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4.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5.保护公共财产。
四、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1.中央公安机关(国务院公安部);2.地方公安机关(省、市、县三级);3.专业公安机关(铁路、港行、民航、林业、海关)。
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务序列:警官、警员、专业技术员、铺助人员。
五、人民警察的警务保障:㈠法律保障:指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①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②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保证警令畅通。
③依法执行职务,不受非法干涉,有权拒绝执行超越其职权范围的指令。
大学生司法警察概论重点知识

大学生司法警察概论重点知识1.司法警察的外部性素质包括司法警察的警容、仪表、和性格三方面。
2.司法警察的内在性素质包括司法警察职业的思想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三个方面。
(错)3.物质文化素质是司法警察有效发挥其他素质优越,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重要基础。
(错)4.司法警察效能素质是司法警察职业素质社会化的终极反应,是社会评价司法警察职业的公众标准。
(对)5.提高司法警察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有司法警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对)6.司法警察的法纪要求体现为内在素质、外塑形象。
(对)7.公安部首次颁布《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是在1990年8.帮助公民解决纠纷不是司法警察的重要义务和职责。
(错)9.司法警察执法监督种类按监督对象不同可分为对司法警察机关的监督和对司法警察人员的监督。
(对)10.行政监察监督,是国家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是否有行政违法行为,须承担何种行政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的活动。
(对)11.各级司法警察部门应按不低于本院在编人员10%是比例配备警力12.司法警察实行编行管理、双重领导。
13.司法警察的吸收录用必须坚持下例基本条件、政治条件、文化条件、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14.司法警察人员的年龄是18岁至35岁。
15.司法警察录用的基本原则、公开原则、竞争原则、择优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16.司法警察录用的程序是发布招考公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审批、培训和试用。
17.警衔等级此种类型警衔。
共设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和警员5等。
18.属于评定授予警衔范围内的人员,但是职务未定的,等确定职务后评授警衔19.评定授予警衔的标准科员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参加工作满30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
20.司法警察警衔晋升主要有以下几种按期晋升、提前晋升、选升晋职、晋升延期、晋升警司。
警员提前晋升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批准。
21.如果说警服是警察的符号,那么警察就是政治的重要符号之一。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基础重点内容汇编)

七、人民警察法一、人民警察法的概述:㈠人民警察法的概念:指规定警察任务、职权、义务、纪律、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法律责任和执法监督的法律。
㈡人民警察法的立法目的:1.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为了加强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警察的素质;3.为保障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㈢人民警察法的适用范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的条件即录用:㈠人民警察的条件:1.年满18岁;2.拥护宪法;3.身体健康;4.高中以上文化;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⑹自愿从事警察工作。
㈡人民警察的录用:按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人民警察的职权与任务:㈠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与特征: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责任,是人民警察总任的具体化、规范化、法律化。
1.人民警察职权的特征:⑴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最基本的职责。
⑵警察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⑶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警卫特定目标,是警察的重要职责。
㈡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1.维护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4.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5.保护公共财产。
四、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1.中央公安机关(国务院公安部);2.地方公安机关(省、市、县三级);3.专业公安机关(铁路、港行、民航、林业、海关)。
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务序列:警官、警员、专业技术员、铺助人员。
五、人民警察的警务保障:㈠法律保障:指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①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②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保证警令畅通。
③依法执行职务,不受非法干涉,有权拒绝执行超越其职权范围的指令。
2023年司法警察学专业特色简介

2023年司法警察学专业特色简介司法警察学是一种针对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职业的专业。
其主要培养学生具备替代刑事法庭实施管辖权和保护法庭秩序和陪审团的能力,核实犯罪的过程和公共安全的维护的知识和技能。
这个专业的学生经过培养可以成为公安机关,法院等组织的刑事程序的重要教授,法律顾问和高级法律顾问的角色。
司法警察学的课程设置比较丰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二是刑事程序的学习,三是刑事侦查法和刑事侦查技术的学习。
一、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这一方面的学习,主要涉及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哲学和法学逻辑等内容,包括了国家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知识,以及刑事和民事法律的知识等方面。
同时,在法学史和比较法学等方面的知识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知识可以让学生在以后的职业中更好地实践。
二、刑事程序的学习刑事程序是司法警察工作的核心,因此需要学生深入了解刑事程序的每一个环节。
在学习刑事程序方面,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刑事缺席审判等。
此外,学生还需具备一定的庭审技巧和法律语言能力,以便在工作中更好地与被告、证人等进行沟通和询问。
三、刑事侦查法和刑事侦查技术的学习刑事侦查是司法警察的重要职责之一,因此学生需要掌握刑事侦查的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在此方面的学习内容包括刑事侦查法、刑事侦查工作方法、技术手段等。
另外,学生还需要学会提问技巧、侦查笔录的填写、现场勘察等方面的技能。
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课程设置,可以看出司法警察学专业培养学生的特色是为了学生能够更好地执行司法机关的工作,使学生具备执法能力和素养以及良好的职业精神,从而更好地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和公正,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技能技术的训练,使学生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在教育中强调复杂情境的运用,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和领导能力,以更好地适应不同的工作场所和境遇。
司法警校面试题目(3篇)

第1篇一、基本素质与心理测试1. 面试题目:(1)请简述你对司法警察职业的理解和认识。
(2)请谈谈你的性格特点,以及这些特点如何适应司法警察的工作。
(3)请描述一次你遇到挫折时的心态和应对方法。
(4)请简述你的抗压能力,以及在面对压力时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
(5)请谈谈你对团队合作的理解,以及你在团队合作中扮演的角色。
解析:(1)此题考察考生对司法警察职业的基本认识,考生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阐述对司法警察职业的理解和认识。
(2)此题考察考生的性格特点,考生应如实描述自己的性格,并结合司法警察的工作要求,说明自己的性格特点如何适应工作。
(3)此题考察考生的挫折应对能力,考生应描述一次具体经历,说明自己在遇到挫折时的心态和应对方法。
(4)此题考察考生的抗压能力,考生应结合自身经历,阐述自己的抗压能力,以及在面对压力时如何调整心态。
(5)此题考察考生的团队合作能力,考生应描述自己在团队合作中的角色,以及如何与团队成员共同完成任务。
二、专业知识测试1. 面试题目:(1)请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请谈谈你对证据规则的看法,并举例说明。
(3)请描述一次你办理的刑事案件,包括案件类型、调查取证过程、案件处理结果等。
(4)请谈谈你对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的理解。
(5)请简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解析:(1)此题考察考生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掌握程度,考生应熟悉并准确描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此题考察考生对证据规则的掌握程度,考生应结合实际案例,阐述自己对证据规则的看法。
(3)此题考察考生对刑事案件办理的实践经验,考生应结合具体案例,描述自己的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
(4)此题考察考生对刑法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的理解,考生应熟悉并准确描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5)此题考察考生对行政法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的理解,考生应熟悉并准确描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三、案例分析1. 面试题目:(1)案例分析:某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甲有自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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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1997/05/04)【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 19970504【实施日期】 1997050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98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实现对司法警察的科学管理,提高司法警察的素质,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
第三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第五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六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二)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三)送达法律文书;(四)执行传唤、拘传、拘留;(五)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六)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七)执行死刑;(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
第九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武器。
第十条为保障审判场所的安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对进入审判场所的非依法履行职务人员,可以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宜进入审判场所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应当依法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为维护法庭秩序,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遵照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编制、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总队,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大队。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受所在人民法院院长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
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局的主要职责:(一)研究、起草有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和办法;(二)研究、制定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三)指导、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四)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五)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警衔报批工作;(六)管理警督以上司法警察的警衔;(七)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八)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警务活动;(九)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的主要职责:(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二)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三)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四)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五)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六)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七)协调辖区内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八)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九)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主要职责:(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二)组织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三)制定、实施司法警察工作计划;(四)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五)指挥辖区内的警务工作;(六)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七)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八)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责:(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二)组织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三)制定、实施司法警察工作计划;(四)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五)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七)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九条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司法警察:(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录用司法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级分类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的调配,应当征求本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性质、任务和特点,从其他部门调任不同职务司法警察的最高年龄:办事员、科员级不超过二十五周岁,科级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副处级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警衔标志、臂章、警号,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携带警官证。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警务保障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公安部统一监制,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公安部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衔标志、臂章、警号、警官证、制式服装、警械为司法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和训练所需经费应当得到保证,并列入本院财务预算。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司法警察装备现代化建设,有计划地改善司法警察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等装备设施。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条本条例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日报网络版资料 2000年1月1日)法院司法警察目录编辑本段职业概述:司法警察也就是俗称的法警,是法院内设立的特殊警种。
在社会上,法警不像一般警察那么为人熟悉,事实上他们贯穿每个案件的始终,从犯人的追捕,到犯人的押解、看管、送审,甚至器械的管理。
正因为他们与犯人接触很多,所以特别需要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的正气。
编辑本段工作内容:做好刑事审判的人犯押解工作,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按时将人犯提押到指定的地点;负责押解、值庭、看守人犯,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庭审安全,在庭审活动中维护法庭秩序,做好法庭的警卫和值庭;根据庭审工作需要,传唤证人、出示证据;在执行现场协助执行人员,维护执行现场秩序,完成执行任务;执行院领导签发的拘留人犯的决定和其他强制措施;在诉讼活动中,及时、准确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参加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正确使用、保管配备的枪支、弹药、械具和交通工具;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本段职业要求:教育培训:大专学历公安学等相关专业,接受过专业培训。
工作经验:从事该职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实习经验。
编辑本段薪资行情:当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文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诉讼活动的法定成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任务也日益繁重,司法警察保障和服务于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重要,这就给司法警察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大力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警务保障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就成为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笔者最近对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状况进行了调查,针对当前司法警察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努力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以期能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献言献策,使司法警察在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司法警察工作的特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
”因此,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管理的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
这支队伍在党和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下,担负着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特定的司法任务,对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法律的尊严,为人民法院完成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使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司法警察工作具有法定性。
司法警察工作的法定性是指司法警察的设置、组织管理、任务职责等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1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若干人。
”这一规定为人民法院设置司法警察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司法警察的组织管理是法定的。
司法警察的编制、奖惩、任免等都必须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警察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试行聘任制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如专职法警和聘任制法警应配备的人数、素质条件、管理体制等都要符合严格的法律要求。
第三,任务法定和职责法定。
任务法定是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完成法律规定的工作,具体工作的方法、手段、内容、程序、目的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职责法定是法律规定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权,只有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才有权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员都无权取代。
并且只有在执行任务时,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才能行使职权。
(二)司法警察工作具有广泛性。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审判任务的需要及司法警察武装性质的特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一般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警卫法庭,二是提押人犯,三是送达法律文书,四是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由此可见,司法警察的职责涉及面非常广,从立案到庭审、裁判、执行,每一个阶段都少不了司法警察的协助。
司法警察还要负责审判场所和重点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且负责给院领导开车和警卫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遇到一些重大的、突发性的事件如果仅靠一个法院司法警察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时候,还需要在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区域内统一、机动地调整警力进行司法协助、即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有可能超越本法院的辖区。
(三)司法警察工作具有辅助性。
司法警察承担了人民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大量的辅助工作,比如,在审判活动中,在审判长的指挥下,维护法庭秩序,警卫法庭;在执行程序中,配合执行人员依法采取冻结、划拔执行存款等强制措施,对法院决定逮捕的人犯,必要时协助公安机关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