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漯政办[2016]22号【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3.18【实施日期】2016.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6]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18日漯河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10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8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我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持续推进我市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环境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着力推进和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影响生态文明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二)工作目标。
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各县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逐级划分环境保护网格,确定监管对象,区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建立“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责任机制,将各项环境保。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3•【字号】•【施行日期】201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12月13日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制约和阻滞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打造中原中部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名城。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市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和阻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矛盾纠纷必化解、违法行为必严惩、举报投诉必反馈、违纪违规必查处、懒政怠政必问责的要求,严惩敲诈勒索、阻工闹事、寻衅滋事等不法行为,化解项目建设矛盾纠纷,查处涉企腐败案件,问责在项目建设中履职履责不力的人员,全面综合整治发展环境,努力营造规范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开放宽松的投资环境。
二、整治重点重点围绕全市项目建设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投资商反映最强烈的以下七个方向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一)聚众闹事,恶意阻碍施工、生产;(二)借项目建设之机漫天要价,敲诈勒索;(三)幕后策划阻工,干扰破坏企业生产、项目建设;(四)在服务项目建设中,不严格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实干担当,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五)精神不振,措施不实,干劲不足,在征地拆迁、项目推进中工作滞后,未按要求或承诺完成工作任务;(六)本位主义严重,不配合支持项目建设,吃拿卡要、效率低下、设置门槛,影响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或证照办理;(七)其他破坏项目建设环境的行为。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4•【字号】漯政[2009]40号•【施行日期】2009.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的通知(漯政[2009]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四日漯河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城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漯河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的义务植树活动和整个绿化工作。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
县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均有绿化、美化城市和养护林木、绿地的义务,应当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损害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技含量,提高城市绿化的艺术水平。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绿化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其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01•【字号】漯政办〔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9〕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1日漯河市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意见》(豫政办〔2018〕31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经过充分论证,科学谋划了我市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方案。
一、实施四水同治“十大工程”按照集约节约、保护优先、综合施策、预防为主的原则,考虑投资规模大、环境效益好、三五年能建成等因素确定的我市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包括水源建设、水系建设、湿地建设、水环境改善、水灾害防治等项目,是四水同治战略性、全局性重点工程,是中原生态水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我市实施四水同治工作的重要抓手。
“十大工程”分别是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工程、幸福渠城区段生态水系连通工程、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四湖一水系建设工程、澧河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移工程、淍河(南环河)水系及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全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改造工程、临颍县“颍水入城”生态水系和南水北调调蓄池建设工程、舞阳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源汇区唐江河生态综合整治及南水北调调蓄池建设工程,总投资105.6亿元。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路运输【发文字号】漯政办[2007]167号【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12.14【实施日期】2007.1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07]1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漯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漯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加快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县区人民政府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管理养护职责(一)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
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审核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建议计划并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监督和考核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负责养护市场的监督和全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 [2017] 44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 [2017] 44号](https://img.taocdn.com/s3/m/257814df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81.png)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7]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9日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是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的具体体现,也是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治理能力,有效减轻扬尘污染,降低PM10污染浓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
按照省环境攻坚办第六次扩大会议要求,决定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范围在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驻漯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等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
二、行动内容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
三、行动时间从2017年6月16日起,每周五下午集中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
四、主要措施(一)城市道路1.对树木树叶落尘进行清扫。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24•【字号】•【施行日期】2018.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4日漯河市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城乡绿化在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绿色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生态绿城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城乡绿化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及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目标和“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开展大造林活动,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国储林建设为抓手,在城市周围广泛布绿,大面积修复防护林带,形成密集的城市防护林带,沿过境交通大通道建设生态廊道,沿境内路网、水网、农田林网建设“三网合一”的防护林体系,加快“中原生态水城”和“生态绿城”建设,着力把漯河建设成绿树环抱、绿意盎然的生态宜居城市。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全面推进城乡绿化;坚持兴林富民,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多层次、多形式推进城乡绿化;坚持科技兴林、量质并重,确保城乡绿化成效。
三、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完成生态林营造20130亩,花卉苗木5000亩,森林抚育10430亩。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4•【字号】漯政办[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漯政办[2008]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2007〕81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8〕8号)文件精神,结合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特制定2008年漯河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决策,以城乡重点绿化工程为载体,以林权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强力推进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建设,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建设任务(一)造林。
总任务9.95万亩。
其中,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工程1.24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4.52万亩,村镇绿化工程2.37万亩,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1.82万亩。
(二)森林抚育。
总任务1.44万亩。
其中,抚育面积1.22万亩,低产林改造0.22万亩。
(三)育苗。
总任务1.31万亩。
其中,园林绿化苗木基地0.81万亩,用材林苗木0.5万亩。
三、建设重点2008年,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突出抓好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村镇绿化、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农田防护林体系4个重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漯政办[2013]18号
【发布部门】漯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2.06
【实施日期】2013.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13]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漯河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2月6日
漯河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各项任务,大力优化我市城市绿化景观,有效提升城市绿化品位,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统领,按照园林出文化、森林出特色、规划出精品、管理出形象的工作思路,遵循“政府组织、市区分管、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部门牵头、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道路绿化水平大为提升,沿河绿化景观更加突出,城市总体绿量迅速增加。
二、总体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围绕“一年大见成效、两年改变面貌、三年争创成功”的总体目标,点、线、面相结合,以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工程、沙澧河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城市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城市绿化细胞工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建设为主要任务,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显著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唱响“绿色名片”,把漯河建设成为中原经济区城乡绿化一体化示范市。
具体目标:到2015年,建成区新增绿地2000公顷,绿地率达到35.5 %,绿化覆盖率达到39.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6平方米,建成区范围内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率达到100%、居住小区绿化达标率达到80%。
三、主要任务
(一)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工程
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2013年3月底前完成《沙河国家湿地公园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地空间系统,2013年6月底前完成《漯河市城市绿地
系统规划》修编工作。
突出历史文化与绿化景观的有机结合,2013年9月底前完成《郝家台遗址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二)沙澧河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
在巩固、提高沙澧河一期滨水景观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实施沙澧河二期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形成独具滨河特色的风景长廊、生态长廊、文化长廊和休闲长廊,显著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有力促进我市生态宜居名城建设。
建设中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稳妥有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任务市区共担、五年全部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建投公司,市沙澧河建管委,郾城区、源汇区政府,西城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三)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对中山路、金山路、泰山路、黄山路、天山路、嵩山路(含支一路、支二路)、太行山路、***山路、淞江路、黄河路、淮河路、长江路、人民路、大学路、湘江路等15条城市重点景观道路的绿化景观进行提升,突出文化内涵,增加园林小品,体现一路一景。
同时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流向需要,结合道路路口渠化对道路路口绿化带进行改造。
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制定重点景观道路的绿化景观提升方案,市、区按管理权限,分段完成提升任务。
2013年完成“三口、一路”:高速公路市区北入市口、东入市口、西入市口绿化景观提升任务和***山路西侧绿化建设任务,提升城市窗口形象。
2014年完成金山路、天山路、嵩山路(含支一路、支二路)、淞江路、黄河路、淮河路、长江路、人民路等8条道路市管路段的绿化景观提升任务和***山路东侧绿化建设任务。
2015年完成中山路、泰山路、黄山路、太行山路、大学路、湘江路等6条道路市管路段的绿化景观提升任务。
各区与市林业和园林局同步完成管理路段的绿化景观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城建投公司,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