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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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2017年11月27日遂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管理事项第一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第二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三节园林绿化管理第四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第五节违法建设治理第六节环境保护管理第七节交通管理第八节应急管理第三章综合执法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绿色生态、宜居宜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遂宁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遂宁市城市规划区和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实施城市管理的区域,适用本条例。

城市管理的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第三条城市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采取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合理划分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将城市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

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是各自辖区内城市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对村(居)民委员会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第五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公安、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doc 96页)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doc 96页)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doc96页)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AY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 1 6年4月项目名称: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委托方(甲方):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方(乙方):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165)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41002828编制阶段:送审成果送审单位: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送审时间:2016.04院长:杨德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院总工程师:尹卫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管院长:陈永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院长:陈利萍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副院长:孙成才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总工:魏改霞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总工:姚学同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赵耀高级工程师项目组成员赵耀薛磊肖梦莹刘亚洲陈宁宁张凤菊安阳市地方规章 AY编号:AY01-2016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2016—4—23发布 2016—4—23 试行————————————————————————————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阳市规划局前言海绵城市建设的主旨是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而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载体是建设项目,因此,城市建设项目必须从根本上转变仅仅考虑雨水管渠系统、以“快排”方式应对雨水的传统发展方式,转而全面考虑小雨、大雨、暴雨等不同情形下对雨水径流的合理管理需求,构建由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雨水管渠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协调衔接组成的海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对于建设项目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鉴于我国土地开发强度普遍较大的实际情况,相关规定中并未照搬国外在强降雨(如重现期为30年、50年或100年一遇的降雨)时外排峰值流量的量化控制要求,因而只需合理进行场地竖向设计、使超标雨水径流能够按照规划要求排出场地即可,不需要特别制定规划设计指引。

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遂宁市老城区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内涝改造项目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0月2日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一节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一、编制说明本施工组织设计是遂宁市老城区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内涝改造项目施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用以指导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设计资料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工程施工特点进行分析,结合我司的人力、机械设备、技术以及实际施工经验,编写了本施工组织设计。

二、编制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施工程序。

2.实行施工统筹安排,合理布置,做好施工部署及各项目施工生产工作。

3.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组织有节奏、均衡和连续施工。

4.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安全生产的原则下,推行标准化管理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5.做好施工设计,做好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调配,做好雨季施工安排,力争均衡生产。

6.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合理布置好施工现场,组织文明施工。

7.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扩大机械化施工范围,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用计算机辅助工程项目管理,实现质量、工期和造价的控制。

8.积极利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科学地制定施工方案。

三、编制依据1、遂宁市老城区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内涝改造项目施工项目施工招标文件;2、遂宁市老城区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内涝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图;3、我国现行的有关市政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4、本工程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和法规,特别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政策和法规;5、从现场勘察、调查、咨询等方面获取的资料等。

6、2014年颁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和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硅砂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程》。

7、CJJ1-201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8、2012年《给谁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F40-2004)第二节工程概况建设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老城区。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降低城市硬覆盖率,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和水安全战略,以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总体目标,以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为基本途径,以国家和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为示范牵引,依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综合采用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等多种手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排水防涝设施、水系保护与修复等6类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为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重点抓好遂宁市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和5个地级城市、10个县级城市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开展省级海绵城市项目示范。

到2017年,全省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片区和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能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

遂宁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及内涝改造项目监理控制要点

遂宁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及内涝改造项目监理控制要点

遂宁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监理控制要点一、工程概况1 概述开发区管委会总用地面积11082 m2,总建筑面积945m2,绿化率36%。

根据现场踏勘,路面及停车场铺装透水性小,雨水回收利用率较低。

本次结合现状的情况进行海绵城市要求选择性实施。

本次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主要改变传统雨水排水方式,新建植草沟、雨水花园、蓄水模块、透水铺装等雨水收集、存储设施,新建蓄水桶、过滤池等雨水净化系统,同时也利用传统雨水系统进行雨水的溢流排放和错峰排放。

2主要技术标准(1)试点区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本次实施计划确定了基于分区的地块海绵建设项目和道路海绵建设项目,以保证实现试点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

(2)排水防涝标准达到50年一遇二、雨水系统设计1 低影响开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单项设施工程低影响开发指在场地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式措施维持场地开发前的水文特征,也称为低影响设计或低影响城市设计和开发。

其核心是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

要实现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的海绵城市构建,其途径和措施主要包括:在建筑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的规划建设中,采用源头削减、中途转输、末端调蓄,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手段,实现城市良性水文循环。

2 建设目标改造前外排量计算:总面积11082平米,其中硬化面积905.06平米,绿化面积5882.34平米,混凝土路面或广场2741.72平米,雨量径流系数分别取0.8、0.15、0.9,年综合外排径流系数为:0.55。

改造后外排量计算:渗、滞、蓄、净、排技术,设置蓄用设施总容积:38立方。

将原混凝土路面改造成透水路面,年综合外排径流系数为:0.45,按遂宁市75%雨水年外排控制率25.7mm 的降雨量计算,则需设置体积为283.89 立方的调蓄设施,扣除设置的滞留设施容积223.14立方,则还需设置体积为60.75立方的调蓄设施,满足75%的雨水年外排控制率要求。

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

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

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海绵城市的建设已成为解决城市水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

为了推动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本导则旨在提供一套科学、合理的设计指导,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抗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二、概述1. 定义:海绵城市是指以自然生态系统为模板,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利用各种措施来实现城市水资源的高效利用、雨水的合理收集和利用、城市内涝的减轻和灾害风险的降低。

2. 目标:构建衢州市具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的海绵城市,以适应气候变化、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品质。

三、设计原则1. 自然模拟:尽可能模拟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城市地表的自然覆盖,增加植被的种植和保护,提高城市的自然透水率和土壤保水能力。

2. 绿色基础设施:通过建设绿色屋顶、绿色墙体、湿地公园等绿色基础设施,增加城市的雨水渗透和蓄存能力,减少城市径流和洪水峰值。

3. 雨水收集与利用:建立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用于农田灌溉、景观绿化和城市绿地的水源补给,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

4. 滞洪调蓄:设置雨水花园、雨水湖泊等水体,用于雨水的滞洪调蓄,减少城市内涝灾害的发生。

5. 生态水系:保护城市的自然水系,恢复和改善河流、湖泊等水体的生态功能,提高水质并增加生物多样性。

6. 防灾减灾: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降低城市的洪涝、滑坡、地震等灾害风险,增加城市的抗灾能力。

四、设计要求1. 规划布局:合理规划城市的用地结构和布局,增加城市绿地和公园的面积,提高城市的景观质量。

2. 建筑设计:在建筑设计中注重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

3. 道路设计:设计道路排水系统,提高道路的排水能力,减少道路积水和水库的形成。

4. 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城市污水进行处理,提高水质并实现资源化利用。

5. 生态修复:加强城市的生态修复和景观绿化,增加植被覆盖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六、总结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旨在通过科学的规划和设计,实现城市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城市环境的改善。

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2017甬DX-13

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2017甬DX-13
Ningbo urban planning & design guideline for sponge city 2017 甬 DX-13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
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宁波市气象台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
3.1 一般规定 ...............................................................................................7 3.2 主要标准 ...............................................................................................7 3.3 建议性标准 ..........................................................................................8
5 设计指引............................................................................................. 17
5.1 一般规定...............................................................................................17 5.2 建筑与小区 ..........................................................................................18 5.3 城市道路...............................................................................................23 5.4 城市绿地及广场 ..................................................................................26 5.5 城市水系...............................................................................................29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川府函〔2024〕58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58号遂宁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你们关于审批《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遂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遂宁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遂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2.3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0.9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4.4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77.45平方千米以内。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三片、三带五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加强涪江及主要支流沿线生态保护,强化农业空间保护利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发挥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射洪、蓬溪、大英协同发展,推动成渝发展主轴沿线城镇协调联动发展。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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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年05月前言为全面推进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科学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各项任务有序落实,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编制组通过参考和借鉴国内外低影响开发技术的相关标准与研究成果,并结合遂宁市本地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的实践经验,对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中相关的目标标准、计算方法、规划与设计要求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和指引,并在广泛征求相关规划设计、运营管理、产品生产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七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4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指标;5海绵城市规划指引;6海绵城市设计指引;7海绵城市设施设计要点;附件2个,为海绵城市植物名录、海绵城市设计图则。

本导则由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组织编制,并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遂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具体编制工作,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目录1、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3)1.4 指导时限 (3)2、术语和定义 (4)2.1 一般术语和定义 (4)2.2 控制指标类术语和定义 (5)2.3 设计参数类术语和定义 (6)3、基本规定 (8)3.1 遵循的原则 (8)3.2 满足的要求 (8)4、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指标 (10)4.1 一般规定 (10)4.2 强制性指标 (10)4.3 引导性指标 (14)4.4 其他指标 (16)5、海绵城市规划指引 (18)5.1 海绵城市规划体系 (18)5.2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海绵城市内容 (19)5.3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海绵城市内容 (20)5.4 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的海绵城市内容 (21)5.5 其他相关专项规划中的海绵城市内容 (21)6、海绵城市设计指引 (26)6.1 一般规定 (26)6.2 设计原则 (26)6.3 设计流程 (26)6.4 计算方法 (27)6.5 建筑与小区 (34)6.6 城市道路 (41)6.7 城市绿地与广场 (46)6.8 河流水系 (51)7、海绵城市设施设计要点 (54)7.1 雨水渗透设施 (54)7.2 雨水蓄积设施 (65)7.3 雨水净化设施 (66)7.4 雨水转输设施 (69)附件1:海绵城市植物名录附件2:海绵城市设计图则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加强城市雨水径流及降雨面源污染控制,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并积极保护和改善遂宁城市生态环境彰显遂宁地方特色。

并指导和规范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的技术方法和工作经验,形成具有遂宁地方特色的海绵建设体系,实现我国国西部丘陵地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示范价值,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在四川地区乃至全国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划设计导则。

1.2编制依据1.2.1政策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等1.2.2规范性文件《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14年版)《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42-2014)《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1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88-2012)《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2012)《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201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199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1993)等1.2.3地方相关规划及规定《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遂宁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30)》《四川省涪江干流防洪规划报告(遂宁河段)》《遂宁市城区供水专项规划》《遂宁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2011-2020)》《遂宁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遂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四川省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实施方案》《四川省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2015~2017年)》1.2.4其他标准参考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以下城市的地方标准规范。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深圳市光明新区建设项目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此外,还借鉴了美国低影响开发、英国可持续排水系统和澳大利亚水敏感型城市设计等相关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手册。

1.3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遂宁市中心城区(一城、两区、五组团)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指导。

中心城区以外,市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1.4指导时限本导则是遂宁市各类海绵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审查及行业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导则自批准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术语和定义2.1一般术语和定义2.1.1海绵城市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2.1.2低影响开发也称低冲击开发,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基本不变,采用源头控制的生态化措施有效控制径流总量、径流污染等不利影响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模式。

2.1.3低影响开发设施依据低影响开发原则设计的“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工程设施的统称,主要包括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下沉式绿地、屋顶绿化、雨水罐、植草沟、人工湿地、干塘、湿塘、植被缓冲带、渗井、渗渠、入渗池、调蓄池、砂滤系统等。

2.1.4下垫面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绿地、水面等。

2.1.5面源污染溶解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地点,在降水的冲刷作用下,通过径流过程而汇入受纳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并造成受纳水体污染的过程。

2.1.6初期雨水径流一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厚度的降雨径流。

2.1.7雨水渗透利用人工或自然设施,使雨水下渗到土壤表层以下,补充地下水。

2.1.8雨水调蓄雨水储存和调节的统称。

2.1.9雨水滞蓄在降雨期间滞留和蓄存部分雨水以增加入渗、蒸发和收集回用。

2.1.10雨水储存采用具有一定容积的设施,对径流雨水进行集蓄,削减径流总量,以达到集蓄利用、补充地下水或净化雨水等目的。

2.1.11雨水调节也称调控排放,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一定量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流量、延长排放时间,一般不减少排放的径流总量。

2.2控制指标类术语和定义2.2.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储存、蒸发(腾)等方式,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外排)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百分比。

2.2.2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经过预处理措施和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物理沉淀、生物净化等作用,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的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占全年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的百分比。

2.2.3透水铺装率透水铺装面积占机动车道以外硬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

2.2.4下沉式绿地率广义的下沉式绿地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比例,广义的下沉式绿地泛指具有一定调蓄容积(在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或设计计算时,不包括调节容积)的可用于调蓄径流雨水的绿地,包括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等。

2.2.5绿色屋顶率绿色屋顶面积占建筑屋顶总面积的比例。

2.3设计参数类术语和定义2.3.1设计降雨量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指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能消纳、不外排的一场降雨的雨量,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表示。

2.3.2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时,单位汇水面积上所需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不包括雨水调节容积)。

2.3.3径流污染控制径流深度为实现低影响开发面源污染控制目标而需要控制的径流深度。

2.3.4雨量径流系数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2.3.5流量径流系数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2.3.6汇流时间雨水从相应汇水面积的最远点地面汇流到雨水管渠入口的时间。

2.3.7土壤渗透系数单位水力坡度下水的稳定渗透速度。

3、基本规定3.1遵循的原则3.1.1生态优先尊重自然生态本底,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与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

3.1.2因地制宜综合考虑遂宁市自然地理条件、土壤渗透特性、水文地质特点、水资源禀赋状况、降雨规律、水环境保护、内涝防治要求与城市发展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海绵城市规划控制与建设目标,选用适宜本地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

3.1.3安全为重在规划和建设海绵城市设施时,应以保障公众及建(构)筑物安全为前提,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各类海绵城市设施的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

3.1.4经济高效根据遂宁实际情况及区域特色,选用经济高效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设施,合理配置植物种类。

3.1.5兼顾景观各类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除满足径流控制、污染控制等目标外,还应充分考虑与周边景观的衔接协调以及自身景观特色的塑造,提升项目的吸引力和宜居性。

3.2满足的要求(1)本导则适用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统筹考虑全生命周期内绿色建筑设计、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环境保护与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将海绵城市理念贯穿于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各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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