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工程量计量管理及考核规定
工程计量检测制度

工程计量检测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计量检测工作,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为工程结算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所有参与工程计量检测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3. 计量检测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确保每一项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计量检测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检测工作。
2. 计量检测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保证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3. 计量检测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计量检测流程1. 工程项目开工前,计量检测部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图纸,制定详细的计量检测计划。
2. 施工过程中,计量检测人员应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检测,记录检测数据,并形成初步的计量报告。
3. 计量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4. 对于存在争议的计量问题,应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由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四、质量控制1. 计量检测工作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对于关键工程量的检测,应采用双重检测或交叉检测的方式,以消除人为误差。
3. 计量检测部门应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精确度。
五、责任与处罚1. 计量检测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检测数据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计量检测工作,确保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工程量管理办法

工程数量控制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1、为加强项目部工程数量控制,切实落实责任成本管理的“双预控”措施。
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盈利能力,促进项目经济效益和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制度本办法。
1。
2工程数量控制管理工作的依据:现行的国家各项技术政策、法规、业主下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中所承诺的有关条款。
1。
3工程数量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直接关系着项目责任成本控制,工程数量控制直接影响着项目预算管理,材料管理,资金拨付,成本考核,因此搞好工程数量控制是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的关键。
1。
4工程数量控制是以项目可控工程数量为对象,以项目管理策划、施工方案优化、工期质量安全管理、施工过程控制、成本核算分析、绩效考核和奖惩兑现等综合管理措施为手段,使项目工程数量严格控制在合同工程数量范围以内,最终实现企业增效的目的.1。
5工程数量的类别划分及控制范围1.5。
1 施工图设计量,是指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后确定的工程数量,也是向业主计价的最终工程数量(含施工图数量变更部分)。
1。
5.2 二次分解数量,又称技术交底量,是项目经理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成本工程数量,是现场实际施工的数量,也是控制架子队计价的最高限额。
它与责任成本数量的差额形成项目部责任利润。
第二条、目的建立内部工程数量控制体系,保证项目各项工程数量得到全过程、全员控制。
在保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同时,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工程数量控制,属项目经理部内部管理要求。
第四条、工程数量控制责任制4.1项目经理部制定和完善本项目工程数量内控制度,确保本项目工程数量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项目经理部在确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时即确定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数量和责任预算数量。
项目经理部也是项目工程数量控制的执行层。
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工程数量管理各项制度,全面完成指挥部下达的责任成本目标;具体实施项目工程数量的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与分析;在保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同时,通过实现工程数量可控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4。
建七商[2012]143号-关于印发《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中间计量及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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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价格核定单; 11、 各类经济签证及索赔资料; 12、 发包人签署有效的其它经济文件; 13、 月进度报表及其审批表; 14、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效政策性文件及规定、定额、计 价办法及补充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中间结算内容: 1、中间结算编制说明(包括工程进度、工程量计算依据、套用定 额及计价文件等); 2、合同内工程价款计算; 3、合同外工程价款计算; 4、变更价款计算; 5、签证价款计算; 6、索赔价款计算; 7、相关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及结算资料。 第二十二条 合同工期超过 1 年的工程,合同谈判应争取设置中间 结算节点,施工过程中应该争取进行中间结算;停缓建工程没有明确 重新开工时间的,要及时办理中间结算。 第二十三条 中间结算的其它要求 1、中间结算要按照承包合同的要求及时编制。 2、工程中间结算应在达到结算节点一个月内完成。 3、中间结算我方和发包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和批复,杜绝以电 子文档的形式报送和批复。工程合同价款中间结算确认报告(附表 2), 已完工程量及合同价款调整报告(附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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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发包人确认的中间结算要认真核对,当报送量和发包人审批 量有较大差异时,要进行对比和分析,及时和发包方进行沟通,保证 实际完成量和应计取的费用都能足额计取。
5、应注意按比例支付的费用,如措施费、公共费用的计取方式和 计算比例。
6、当发包人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不批复中间结算时要及时预警并向 上一级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向发包人发工程中间结算审核催告函,样 表见附表 1,提出相关索赔,对情节严重的发出停工通知。
加强工程计量管理制度

加强工程计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计量活动,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计量管理。
3. 工程计量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工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工作。
2. 工程计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计量标准、审核计量数据、处理计量争议等。
3. 项目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负责日常的计量记录和报告工作。
三、计量管理流程
1. 工程量的计算应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为依据,由项目部计量人员负责完成。
2. 计量结果应由项目经理审核确认后,报工程计量管理部门复核。
3. 工程计量管理部门应对报送的计量数据进行抽查核对,确保其准确无误。
4. 对于存在争议的计量问题,应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解决。
四、计量数据的管理
1. 所有工程计量数据必须使用统一的计量表格记录,并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
2. 计量数据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3. 对于重要的计量数据,应实行双重管理和签字确认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五、培训与考核
1. 公司应定期对计量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2. 对于计量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3. 对于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本制度冲突的其他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工程量算量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量算量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规范和标准化工程量的计量和管理而制定,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
1.2 工程量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分部工程量、单价工程量等内容。
1.3 工程量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有关规定的计量单位。
1.4 工程量计量的对象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场测量等。
1.5 工程量计量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1.6 工程量计量工作由计量组组长负责,计量员协助完成。
二、工程量计量管理2.1 工程量计量小组应当按照专业分工,有计量组组长、计量员、审核员等人员。
2.2 工程量计量前,应当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确认,确定计量范围。
2.3 工程量计量应当严格按照计量规范进行,确保计量结果准确可靠。
2.4 工程量计量的时间应当与工程进度保持一致,及时更新。
2.5 工程量计量结果应当存档备查,方便日后查询和核对。
2.6 工程量计量过程应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工程量计量程序3.1 工程量计量分为图纸计量和现场计量两个阶段。
3.2 图纸计量应当由计量组组长负责,审核员进行核对确认。
3.3 现场计量应当派专人负责,实地检查工程完成情况,与图纸计量核对。
3.4 工程量计量报表应当由计量员填写,审核员确认,计量组组长签字盖章。
3.5 工程量计量报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得造假或夸大。
3.6 工程量计量结果应当定期通报,及时汇总,评估工程进度及成本。
四、工程量争议处理4.1 工程量计量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当立即停止计量工作,进行核实处理。
4.2 争议处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审核组确认后作出决策。
4.3 如争议无法解决,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4 工程量争议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方,并做好记录存档。
五、工程量计量验收5.1 工程量计量完成后,应当由审核员进行验收确认。
5.2 工程量计量验收应当系统全面,确保工程量计量结果准确。
工程计量与计价制度

工程计量与计价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实际工程需要制定,旨在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变更、结算等全过程的计量与计价行为。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
二、计量管理1. 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编制,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
2.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实施前,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编制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3. 施工过程中,任何工程量的变更都应及时记录,并由监理单位复核。
重大变更应报建设单位审批。
4.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编制竣工工程量清单,由监理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计价管理1. 计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价格真实、合理。
2. 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约定的价格体系进行初步计价,并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核。
3. 监理单位应对初步计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 合同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和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调整,任何调整都应有充分的依据,并得到双方的认可。
5. 结算时,应综合考虑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因素,确保结算价格的公正性。
四、监督与考核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计量与计价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工程计量与计价进行检查。
2. 对于违反计量与计价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工程计量与计价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4. 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大家遵守计量与计价规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工程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计量工作,提高工程计量的准确性,确保工程款支付的真实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计量工作。
第三条工程计量应遵循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计量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设立工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计量工作。
第六条工程计量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工程计量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工程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3. 负责对工程计量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分析;4. 负责与业主、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计量协调和沟通;5. 负责工程计量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
第三章工程计量流程第七条工程计量流程如下:1. 工程计量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进行计算;2. 工程计量人员将计算结果填写在工程量计算单上,并签字确认;3. 工程计量管理部门对工程量计算单进行审核;4. 审核通过的工程量计算单报送业主、监理单位;5. 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量计算单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6. 工程计量管理部门根据复核结果,编制工程计量报告。
第四章工程计量数据管理第八条工程计量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工程计量数据包括:1. 工程量计算单;2. 工程计量报告;3. 工程计量原始记录;4. 工程计量资料。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工程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计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对工程计量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对在工程计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细则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上述实施细则,可以确保工程计量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为工程款支付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对下工程量验工计量管理办法

对下工程量验工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标对下工程量验工计量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量的计量准确性、及时性,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组长,项目其他领导和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验工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对下计量工作。
第二章对下验工计量的依据第三条对下验工计量的依据如下:(1)项目部与各施工队签订的施工合同。
(2)经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和补充的施工合同。
(3)工程验收质量满足施工合同要求。
(4)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
(5)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第四条临建工程及合同外施工项目严格按照工程管理部下发的施工任务单进行计量。
第三章工程量的动态管理第五条工程量的重新计算核定是防止工程量流失、控制项目成本支出的重要环节,是工程量计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开工前根据施工图纸到位情况,验工计量管理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在新工序开工前对现场进行实测,逐步计算出各施工项目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并及时建立台帐,以此作为对下结算计量控制的依据。
第六条因施工方案、变更设计及现场变化等因素引起工程量变化,需调整对下计量总工程量时,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应组织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等部门人员共同研究,并进行现场核实,如发生工程量等变化时必须由作业队提供变化范围的方案、图纸、工程量签认单以及影像资料;对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之内的数量变化或由于班组自身责任造成的数量变化则不予调整。
第四章工程量计量程序及要求第七条为了能够更好地控制对下工程量验工计量,在每项工序施工开始前,先由施工队对该工序设计图纸工程量进行计算,并经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上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然后再进行每月过程计量。
第八条项目部每月进行对下工程量结算,对下计量一律实行现场实际收方计量,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人员、安全质量环保部、现场各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及协作队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对已完成合格的工程进行现场确认,由协作队给分施工队提报(按照项目部对下结算表格填报)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并报由施工队审核完成后上报项目部,由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人及项目总工签认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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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大渡河大岗山公司工程量计量管理及考核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大岗山水电站工程计量工作质量,规范计量程序及资料要求,搞好工程量过程管理,切实控制工程造价,特做如下规定。
一、控制及申报程序1. 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施工确定变更工程量,将结果报监理审查。
2. 监理根据承包商资料,进行审查复核,将复核结果报大岗山公司工程建设处。
3. 工程建设处组织测量中心审核资料,必要时由业主、监理、承包商三方现场核实确认。
4. 确认工程量与合同或图纸工程量差异,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不再审批;属于一般变化的由设计单位确认后,公司审核审批;属于重大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确认,公司审核,上报总公司审批。
二、工程量控制管理办法(一)招标设计工程量的审核在工程项目招标期间,需由业主的技术人员对招标设计工程量对照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审核结果(包括工程量及计算方法)。
1.审核设计工程量与图纸不符合时,误差在±5%以内的不予以纠正,误差在±5%以上的业主应书面提请设计院进行答复。
经确认修正后发售招标文件。
2.招标设计文件中应确定工程量计算方法必须予以明确,不允许存在二义性。
已存在二义性的合同业主将及时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以补充函件形式予以明确。
(二)施工图与招标量复核1.承包人在收到施工图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计算复核工程量,上报详细书面复核报告,由监理单位审核,按误差范围分级处理。
2.若施工图量与招标图量存在误差:2.1误差在±5以内的,在中间支付按实结算;2.2误差在±5~10%的,应在收到施工图七个工作日内填写工程量变更申请表报监理单位,按公司变更管理办法执行;2.3误差在10%以上的,应暂停施工,在收到施工图五个工作日内填写工程量变更申请表,同时报监理单位和公司,经设计院认可或优化设计后执行。
(三)开工前原始地形复核原始地形测量资料的提供和确认,是任何一项土建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的主要准备工作,是工程开工必备条件之一。
1.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实测原始地形资料,并与设计工程量进行比较,及时报送监理及时核实。
2.实测与合同量基本一致,监理核实后准予开工。
3.实测与合同量不一致时,监理核实后应及时上报公司工程建设处。
工程建设处组织业主测量中心、监理、设计等单位现场抽查复核。
若主要工程量超过合同量的±5%,需查明原因后给予修正;若主要工程量超过合同量的10%,需查明原因,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优化设计,做出设计变更予以调整。
4.承包商、监理单位收方测量误差均应力争控制在±3%以内,确保控制在±5%以内。
业主测量中心收方测量误差应力争控制在±2%以内,确保控制在±4%以内。
5.未经工程量复核动工者,施工、监理单位均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施工图与招标量复核、开工前原始地形复核阶段需进行工程量变更的可按公司变更管理办法合并申请进行变更(作为0#变更)。
(四)施工过程中的三级控制工程量管理实行一级测量、二级复核、三级总控制的体制。
测量中心提供的工程量复核成果,作为批准支付的重要参考。
1.收方测量1.1收方测量的断面桩号,监理、承包人、业主应统一断面便于核对,有些断面位置要与设计断面相对应。
收方断面的间距在5-20M内选择,一般不大于20M。
断面点密度一般在图上1-3CM施测一点。
1.2监理对承包商上报的原始地形(断面)图,必须进行独立的外业检查和100%内业检查。
检查的数量应能反应关键和主要面貌为标准。
1.3工程计量文件必须包括:实测收方断面图(或收方地形图),断面图上应有原始地形线、设计线、上月收方线、本月收方线、工程量计算表。
地形图和断面测量成果必须经监理单位确认(并附独立的外业检查成果),对原始地形线、收方线、设计线、竣工线及地质分类线和填筑材料分类线进行100%内业审查。
1.4对完工工程量的审定,应建立会签制度。
计量项目应是合同规定应予计量支付的项目并按设计图纸施工完成经质量检验合格的项目。
1.5 承包商、监理单位收方测量误差均应力争控制在±3%以内,确保控制在±5%以内。
业主测量中心收方测量误差应力争控制在±2%以内,确保控制在±4%以内。
2.地质分界测量2.1承包商提出分界测量申请2.2现场鉴定、测量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监理地质、测量专业工程师、业主测量中心(必要时业主工程人员)共同及时进行现场鉴定、地质描述、分界线测量、审核分界线。
2.3测量资料审核监理进行100%内、外业检查,并和设计地质资料比较,报送相关单位。
3.工程量完成情况过程控制分析及预警报告3.1 监理单位应在每月随中间支付对所管辖的标段完成工程量进行图表化分类对比分析报告,变更增减部分应实事求是注明原因,如设计变更、业主指定变更、设计方案优化等。
3.2 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量的动态过程控制,在主要单项工程量计量支付达到90%时,应对该项目进行重点分析,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向业主提交预警分析报告,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3.3 施工单位应随月度计量支付报表报送“工程量清单比较月报表”(附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分析工程量的过程变化。
3.4 为加强过程控制及加快结算进度,要求每期计量支付申报时必须同时按合同报“工程计量支付台帐”电子文档(台帐形式、内容请监理与工程建设处联系),经监理审核后随报表报工程建设处审核。
(五)竣工图计算量控制1.竣工测量资料的收集、整理由承包商负责,监理单位督促、审核。
业主测量中心结合复核竣工工程量,收集、整理好自身的竣工资料。
2.竣工测量资料必须是实测的资料,不能套用设计图,其技术要求必须满足规程、规范。
3.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展,及时进行土石方工程开挖竣工地形图(断面)、地下开挖工程竣工断面图、混凝土工程竣工体形测量工作,并向监理报送按相关规范(标准)整理的各类竣工图及资料。
4.监理必须对承包人进行的竣工测量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旁站监理;独立对竣工图或竣工体形数据,进行有重点的实测检查;对承包商提交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必须进行100%的审核,并签字盖章加以确认。
5.严格执行竣工资料会签制度测量监理工程师、业主、公司相关部门应参加会签。
6.承包商、监理单位竣工图计算量误差均应力争控制在±3%以内,确保控制在±5%以内。
、业主测量中心竣工图计算量误差应力争控制在±2%以内,确保控制在±4%以内。
三、考核1.在招标设计工程量审核过程中,若主要技术人员发现并完整修正了设计失误,每人奖励1000-3000元人民币;若未发现或未完整修正设计失误者,每人应承担1000-3000元审核失误责任金。
2.承包商2.1在收到施工图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计算复核工程量,不能上报详细书面复核报告,终止复核权利。
工作由业主测量中心代行完成,承包人按300~500元/张承担复核费用。
2.2未完成原始地形复核并动工,原始地形复核误差在±5%~±10%,给予通报批评,误差超过±10%的应给予严重警告,同时应承担地形变化的全部损失。
2.3收方测量误差在±5%~±10%,给予通报批评,误差超过±10%的应给予严重警告。
2.4竣工图计算量误差在±5%~±8%,给予通报批评,误差超过8%的应给予严重警告。
2.5业务负责人累计受到三次通报批评,或者两次严重警告者,不得继续在大岗山从事任何工作。
2.6上报所有工程量的误差均控制在±4%内的,每年奖励单位3000~5000元,奖励业务负责人1000~2000元。
3.监理单位3.1未督促承包人在收到施工图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计算复核工程量,将给予监理分管人通报批评。
3.2承包人未完成原始地形复核并动工,业主书面通告批评监理单位并上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原始地形审核误差在±5%~±8%,给予通报批评,误差超过±8%的应给予严重警告。
3.3收方测量审核误差在±5%~±8%,给予通报批评,误差超过±8%的应给予严重警告。
3.4竣工图计算量审核误差在±5%~±7%,给予通报批评,误差超过±7%的应给予严重警告。
3.5业务负责人累计受到三次通报批评,或者两次严重警告者,不得继续在大岗山工程从事任何工作。
3.6工程量审核误差均在±3%以内的,每年奖励单位5000~10000元,奖励业务负责人2000~3000元。
4.测量中心4.1原始地形复审误差在±5%~±7%,给予通报批评,误差超过±7%的应给予严重警告。
4.2收方测量复核误差在±5%~±7%,给予通报批评,误差超过±7%的应给予严重警告。
4.3竣工图计算量复核误差在±4%~±7%,给予通报批评,误差超过±7%的应给予严重警告。
4.4业务负责人累计受到三次通报批评,或者两次严重警告者,不得继续在大岗山工程从事任何工作。
4.5工程量审核误差均在±2%以内的,每年奖励单位5000~10000元,奖励业务负责人3000~5000元。
5.其他5.1任何人在工程计量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认真负责,一经查实,将予以劝离、经济处罚、视情节性质提出法律诉讼。
5.2 施工单位受到经济处罚的同时将按合同规定对相关监理人员并处。
附件:工程量控制流程图工程量变更控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