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整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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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整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实施,根据区卫生局关于〖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镇逐步建立起以院建院管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三制、两独立”为基本内容,防、保、医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医疗设施标准化、经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基本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良好,确保全镇农民健康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二、卫生机构现状

1、无证行医情况严重,一村多医但不具备独立个体行医资格,尤其是武南、大河、华盛及镇区。

2、部分村医老龄化,对计算机操作带来较大困难。

三、整合原则

1、人员配置

按所在村人口配置1000人以下配置1乡村医生;1000—3000

人按2名配置名乡村医生;3000人以上的按3名乡村医生配置。

2、村卫生室设置

原则上村卫生室按“一村一室”设在所在村的村委会附近。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有难度的

地方可酌情增设一所,新增设的卫生室须报请区卫生局批准。为了给群众提供安全、安静、舒适的就医环境,村卫生室与其它单位、个人工作和生活用房间隔适当距离。

3、本乡镇乡村医生在全镇范围内按各村实际情况可相互调配。

4、遵循学历、资质优先原则。

三、具体要求

1、明确乡村医生主要职责。乡村医生是指在乡村执业,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经注册在村级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基本医疗等综合性卫生服务的从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1).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

乡村医生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技术或责任因素,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后,应立即主动报告乡镇卫生院和区卫生行政部门。由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2、严格乡村医生从业准入管理。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新进入卫生室人员年龄男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3、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从业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予以退休。

4、加强乡村医生监督管理。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负责对乡村医生日常业务的监督和检查,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机制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合理补助。区卫生局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

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按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30%安排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在绩效考核分配资金时,要考虑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地域特点,服务成本等因素确定绩效考核补助标准,对服务对象较多,任务较重在边缘山区(牧区)的村医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规定标准收取的一般诊疗费,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基金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

3.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对乡村医生因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而产生的经常性收支差额,全面落实省级财政对村卫生室每人每月200元的财政补助。

4.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将乡村医生纳入新农保,乡村医生应自愿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从业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

五、管理模式

我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五统一、二独立”。

五统一:

1、统一规划布局

2、统一建设标准

村卫生室用地由镇、村两级按照民生工程卫生室建设要求,村卫生室确需建卫生室业务用房的,由镇、村参照民生工程卫生室建设要求解决用地,区卫生局、镇政府、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筹资建设,房屋及各种标牌实行统一样式、统一标准。

3.统一管理

区卫生局统一制定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等。人员统一准入,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在核定配置数内,在具备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人员中通过考试、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

4.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

村卫生室用药统一由镇卫生院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由镇卫生院统一调配,统一价格,严禁村卫生室自行采购药品。

5.统一考核

镇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区卫生局负责对村卫生室工作定期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每半年一次。

两独立:

财务独立核算:村卫生室独立经营,成本独立核算,建立收入支出账、药品及卫生材料账、固定资产账等,并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账,接受财务监督检查。

责任独立承担:村卫生室系非营利性、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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