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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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制度

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院的日常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研究生院全体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 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关心学生成长;3. 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4. 坚持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相结合。

二、入学与注册第四条研究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六条研究生在学期间,因故需休学、转学、退学的,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课程学习与考核第七条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

第八条研究生课程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评定标准如下:1. 优秀:90分以上;2. 良好:80-89分;3. 中等:70-79分;4. 及格:60-69分;5. 不及格:60分以下。

第十条研究生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应按规定补考或重修。

四、学术研究与论文答辩第十一条研究生应积极开展学术研究,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提高学术素养。

第十二条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位论文。

第十三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遵循以下程序:1. 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2. 导师对论文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3. 研究生根据导师意见修改论文;4. 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答辩申请;5. 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审;6. 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公开答辩,提出评审意见;7. 学院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决定论文是否通过答辩。

五、奖惩与申诉第十四条研究生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优秀,可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研究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2.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3. 学术不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4. 严重违反学术道德,损害学校声誉的;5.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一、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飞速增长,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博士研究生是我国高端科技创新和高水平科研队伍建设的主力军,是推动科技发展和经济转型的中坚力量。

培养高素质的博士研究生,对于实现我国经济转型、科技创新和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实效性成为当前非常迫切的任务。

博士研究生培养应当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宗旨,培养目标应当是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一门中外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领导和组织实施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要提高博士学位授予的质量,必须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加以重视。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使博士研究生在思想、政治、学术和科研等方面都能得到充分的培养和锻炼。

二、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的设置1. 教育大纲教育大纲是制定和实施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计划和课程设置的重要依据。

在教育大纲中应该明确研究生培养目标、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学分配比、教学管理办法等,以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规定等。

2. 师资队伍建设卓越的导师队伍是保障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

学校应加强对导师的评价和培训,完善导师的激励机制,提高导师科研水平和指导能力。

3. 学位授予制度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博士学位授予制度,对入学要求、培养计划、学业管理和学位论文答辩等各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博士学位授予的公平公正。

4. 学术规范管理学术规范管理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应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和处理,严格执行学术伦理规范,保护学术诚信。

5. 实习实践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应当合理设置实习实践环节,加强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的合作,使博士研究生在实践中得到更多的锻炼和成长。

6. 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明确上下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各环节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有利于培养的管理服务体系。

研究生学业管理制度

研究生学业管理制度

研究生学业管理制度一、前言研究生是高等教育体系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

研究生的学业管理制度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规范研究生学习秩序,营造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保障。

在新时代背景下,研究生学业管理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确保研究生在学术和思想上有所成长,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研究生学业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学业管理责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术委员会,明确每一名研究生的导师和学术委员会成员的责任,使他们能够认真履行规范、指导和管理学生学术活动的职责。

导师要对研究生的学术思想、学业生活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组织学生参加学术活动、严格组织论文写作规范、培养研究生的学术思想、学术精神和学术能力。

2.学业管理程序学校要依据研究生学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业管理程序,包括学术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工作程序和会议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并将其通知给研究生,使他们清楚了解学院的学术工作的程序。

3.学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学校要制定出具体的学业管理制度要求,包括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要求、学术水平要求、论文要求等方面的规定,以引导和规范研究生的学术学习。

4.学业管理的监督与评估学校要建立有效的学术评估体系和监督制度,包括对研究生学术工作中不正当行为和违规情况的惩戒制度和评价考核机制,使学生充分了解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行为的评价和认识,从而激励他们的学术学习积极性。

5.学业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学校要建立专门的研究生学业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将学业管理工作纳入学术评估工作体系,使学术委员会成为学校学术管理的核心机构,以统一规划和管理研究生学术活动。

6.学业管理的宣传与倡导学校要通过举办学术讲座、学术研讨、学术交流活动等,引导和倡导研究生发扬学术精神,提高研究生学术能力和素质,提高研究生的整体素质。

学校要制定研究生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每一名研究生都能够得到良好的教学资源和学术服务,并按规定有序进行学业选择。

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研究生院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研究生院的日常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研究生院全体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院的日常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管理原则:对研究生院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有序的管理;2. 实效性原则: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能够有效地实施,提高管理效率;3. 公正公平原则:对研究生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和评价;4. 服务育人原则:以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研究生入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条件,通过考试选拔。

第五条研究生入学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领取学生证。

第六条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应当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明。

第三章课程学习第七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课程作业和考试。

第八条研究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第九条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的,应当提前向教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四章实验与实习第十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实验和实习,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和实习总结。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当遵守实验室和实习场所的安全规定,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实验和实习的,应当提前向导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五章论文与毕业第十三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完成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并提交论文答辩。

第十四条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当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十五条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毕业。

第六章奖励与处分第十六条研究生在学习、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可以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研究生违反本制度,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日常管理第十八条研究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秩序,爱护公共财产。

第十九条研究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卫生,维护宿舍安全。

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一、总则1. 本汇编旨在明确研究生的管理职责,规范研究生的行为,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2. 研究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努力学习勤奋科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3. 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应尊重研究生的个性和差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入学与注册1. 新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入学手续,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2. 研究生应按时注册,因故不能注册者应事先请假并征得批准。

3. 注册时需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未按时缴纳者将暂停学业。

三、课程学习与考核1. 研究生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选修课程,参加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

2. 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应按时完成学业并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3. 对于违反学术纪律的研究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科研与学术活动1.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科研项目,遵守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

2. 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提升学术素养。

3. 研究生发表的学术成果应符合学校规定的学术标准,并署名学校名称。

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1.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2. 学校鼓励研究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

3. 对于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奖助学金与贷款1. 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用于支持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

2. 研究生应按照学校的规定申请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遵守相关财务规定。

3. 对于违反财务规定的研究生,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追回所获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七、纪律与处分1. 研究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和稳定。

2. 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研究生,学校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3. 处分期间内,研究生将不得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八、附则1. 本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汇编中的各项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政策不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政策为准。

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

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

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一、导言研究生阶段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术、技术、管理和创造力的培养与发掘阶段。

研究生班级是学生生活和学术交流的必要组成部分,班级管理的严格性和规范化程度是影响研究生成果和毕业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旨在制定和完善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全面提升班级管理水平,促进班级和谐发展,同时也可以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学习生活指导,引导研究生健康成长。

二、班级组织及管理1.班委会:班委会是班级组织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主要职责为协调班级生活学习,建立班级学习及各项活动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等等。

班委会成员包括班长、副班长、文体委员、学习委员、组织委员、生活委员等,委员会成员应当人数适中,为 7-9人。

班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定期主持班级和学生议事会和班委会干部工作会议。

同时,建议班委会成员进行岗位分工,确保各委员会成员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达到各职能委员会协调工作的形式化。

班委会成员应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推动班级各项工作的发展。

2.班级文体活动:文化、体育、艺术等多元化的活动可以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团结力,各种活动可以结合节日、生日、活动源 etc.进行开展。

班级活动的举办应当全程考虑学生的安全隐患,确保所有的活动在可控范围内进行。

同时,应该尽可能充分体现班级成员的个性和兴趣特长,提升班级活动的主题性和特色。

3.班级学习生活制度:研究生阶段是我们对未来职业和学术发展最为重要的阶段,班级应有相应的管理机制来引领学生的思想态度和学习生活。

例如,班级应制定考试制度,包括开考时间、考试要求等;还应规定学生签到制度,迟到、早退、旷课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学习时间分配等等。

4.班级文明礼仪:文明礼仪是社会习惯和社会文化的重要体现,班级应该贯彻落实。

在日常生活中,学生应该积极参与班级公共活动,保持场所的清洁和整洁,懂得尊重他人的观点和陈述,并尽量避免对他人的骚扰。

医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总则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在**大学研究生院和**医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一、根据**大学研究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研究生招生、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优秀研究生参照**大学《**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二、根据《**大学遴选博士、硕士指导教师实施细则》完成博士、硕士导师遴选工作。

三、根据《**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教学办与各教研所、导师共同做好各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进行各培养环节质量监控。

按时组织完成各类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筛选)工作。

四、根据《**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细则》、《**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完成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组织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

第一章研究生科研资料及成果归属有关规定一、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形成的所有科研资料均归学院所有,包括第一手实验数据、图片、文字、音像等等。

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应将上述齐全的资料全部上交导师处,由导师签收后方允许答辩。

(研究生可自留复印件)。

二、研究生完成的课题成果为学院、导师所有,日后申请鉴定、科技奖励,均以导师为第一位申请。

三、研究生学位课题论文发表时署名,学生可以作为第一作者,导师必须为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

此条规定在毕业后任何时候都有效,如发现在学期间课题研究成果毕业后以其他单位署名或未以导师为通讯作者的情况,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研究生临床技能培养与考核管理规定一、各种类型的研究生均需严格按照相应的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临床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二、在导师的指导下,每个学生在入学初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整体的临床学习计划,经学院审核后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擅自更改。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2.26•【文号】教研厅〔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健全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促进研究生培养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总体上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培养机制、质量监督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形成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单位三级质量管理保障体制,构建了研究生培养单位质量保证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

人才培养规模稳步提升、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并重的培养格局,培养了大批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文化传承创新的优秀人才,国际影响不断扩大。

另一方面,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师德师风、学位授予等方面仍有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问题发生,暴露了导师责任还未完全落实,研究生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还不足,管理制度还不细密,政策举措还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监督管理不够透明。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

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强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精神,增强查摆问题、堵塞工作疏漏、保证培养质量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迅速行动,全面梳理和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没有制订相关制度的必须立即制订,已经制订的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的新变化新要求及时依规修改,切实加强执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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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国家、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

2、研究生培养在医院的统一协调管理下,实行科教部负责管理、导师全面负责、指导小组成员分工指导的集体培养制度。

3、导师应坚持教书育人的原则,每月至少参与两次研究生指导交流,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研究生应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管理。

4、研究生参加所在业务科室或党支部的政治学习,使自身成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优的医学人才。

5、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未尽或变更事宜参照本院有关文件执行。 二、思想教育与组织管理 1、树立科学发展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认识肩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责任。

2、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和《研究生手册》,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认真学习并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等学术活动。 4、积极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文娱、体育活动。 三、培养管理 1、研究生进入临床学习后的一个月内,导师应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培养计划,认真填写《研究生课题计划书》、《研究生轮科训练表》一式两份,由科教部主任签字并盖章后,一份交研究生,一份存科教部。

2、研究生所轮转到的科室,必须指派一名主治医生职称以上的老师专门指导其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工作、业务学习和负责考试考核工作,使研究生教育形成由科室—导师—病房上级医师组成的带教体系。研究生如需要到其他业务科室轮转学习,每轮转一个科室,上一科室要进行出科考核,并认真及时填写《临床研究生轮科手册》。 3、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制定其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的学习计划,规定必读书籍和文献,并对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定期检查、指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与科教部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处理。

四、纪律与考勤 1、研究生在按时完成培养计划的前提下,应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2、 研究生必须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包括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并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

3、研究生请假审批办法如下: (1)因病请假:研究生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或病人休假单办理。请假时间在2周以内(含2周)者,须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科教部审批;在2周以上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2)因事请假:对研究生请事假应严格控制。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含一周)者,须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科教部审批;在一周以上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3)因公请假:任何科室、个人都不能随意停止研究生的学习进程,抽调其做其它工作。如有特殊原因确有需要者,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含一周)的,须由导师提出申请,报科教部审批;在一周以上的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4、研究生请假期满后3天内应到科教部报到销假。确有特殊原因需续假者,应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五、研究生临床实习及轮转安排 1、研究生临床实习必须至少轮转四个不同科室,其余临床实习时间,应根据导师意见和课题需要安排,可固定在一个科室或继续在其他科室轮转,科室应为其提供适当条件进行课题工作。

2、研究生在医院进行的相关研究课题,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涉及与病人的接触,其研究工作必须在导师协调下、在医院责任医师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或监护下进行。

3、每位科研型研究生可申请2~6个轮转时间留在实验室工作,每次轮转工作时间为3个月。临床型研究生原则上不设立实验室研究轮转。

4、研究生必须按照课题进展,向导师申请科研时间,导师批准后再向医院科教部申请批准。 5、研究生必须在医院制定轮转计划前1周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并上报医院科教部。

6、医院科教部统一安排科研轮转,科研轮转期间由导师以及实验室人员负责研究生的管理。

7、科研轮转结束前半个月,研究生需向医院科教部报告。 8、科研轮转期间,研究生应在不影响科研工作的情况下,参与医院临床住院医师的理论学习。

六、科研选题和实验、论文写作期间应注意的事项 1、研究生选题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2、研究生学习期间书写的论文,文章作者及其排序由导师安排。 3、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实验和科研成果所有权归导师和导师所在科室。 4、研究生在向外投稿时(包括杂志、会议)等,须征得导师同意并到医院科教部报备后方能投递,所有的作者均需在发表同意书上签字(附论文投稿同意书)。

5、研究生毕业后,不得带走实验数据、结果等;如欲发表在该实验数据、结果,必须先征得导师和科教部同意。

6、研究生实验期间,应详细对实验进程、原始资料等作详细记录,导师应定期检查其记录本。研究生上交毕业论文时需同时附上实验记录本,便于检查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如发现实验记录本或论文中存在作假行为,应予以严厉处理。

7、研究生研究课题时间,应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如选题、查文献、预试验、开题报告、开题审核、正式开题、论文书写、修改和答辩等。

七、与课题相关的基础实验要求 1、研究人员严禁涉及和自己课题无关的实验,如课题需要,必须提早两周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列出所需的实验器械和药品,以便于实验室统一安排。待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不得携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2、实验期间,应完全服从实验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范,并根据器械实际使用情况,在器械记录本上真实记录。

3、严格按照实验进程记录实验数据,记录应当天完成,不得有任何遗漏。 4、研究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研究生研究经费和导师课题经费联合支付。

八、与课题相关的临床研究要求 1、研究生在进行临床研究前需要进行开题报告,须经导师及学科专家组审议、上报医院科教部同意后,方能进行。

2、研究生在进行临床研究时,必须在导师或上级主管医师指导下进行,严禁单独录入患者作为研究对象,被研究患者具有知情权。

3、研究生应严格记录实验进程,导师应定期检查记录本。 九、论文答辩要求 1、研究生做毕业课题之前,要在科室或教研室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及科研原始资料在毕业离校前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管。

2、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必须在每年5月底以前完成,如延期答辩将延期至下年度毕业。导师和科教部应有计划地安排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课题工作,并认真指导,督促其按期完成。

3、论文答辩前一个月,科教部对毕业生要进行毕业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内容包括研究生的临床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和运用程度等方面。评定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4、导师应至少在答辩前半个月填好《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表》,确定答辩时间并及时报科教部,以便安排好答辩场地。

5、导师组织答辩前应聘请该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至少两位)评阅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由5个人组成,本院相同或相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不超过2人,导师不能参加所培养的硕士生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导小组成员可有1人参加。

十、论文发表和科研成果申报管理 1、研究生所在单位和导师应鼓励研究生发表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必须保密和应先申请专利的研究成果除外)。

2、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应经过导师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 3、研究生在读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医院的科研经费(包含以我院教职工身份或名义申请到的所有基金)、实验场所、仪器设备等研究条件完成科研课题所取得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研究结果、科研发明、科研发现、学术论文、科研着作等)持有权归我院所有。研究生与外单位合作完成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持有权按协议划分,未有协议的属共有成果。

4、研究生发表持有权属我院的科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申报持有权属我院的科研成果,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5、研究生毕业时,应将在学期间的所有科研原始材料(记录)上交医院保存。研究生毕业后,发表持有权属于我院的科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仍必须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申报持有权属我院的科研成果,第一申报单位仍必须是“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署名作者身份不属于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可另注明作者当前单位。

6、外单位兼职导师以我院名义招收的研究生,科研工作在我院完成的,其科研论文和科研成果第一归属单位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如科研工作在我院以外单位完成且科研经费支出也不属我院,则该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和申报科研成果时应将我院作为第二归属单位。

7、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以及同等学历人员利用我院的科研经费、科研条件等完成我院的科研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其科研论文和科研成果第一归属单位应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8、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申报科研成果并获奖的课题,如科研成果归属我院,则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课题组奖励。

9、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我院知识产权损失者,我院将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研究生业务出差规定 1、研究生业务出差,指研究生为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到校外学习、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进行科学试验、参加学术会议,或为完成教学实践任务到校外指导本科生实习、参加计划内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2、研究生的业务出差须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制定出差计划。外出期间,应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与计划无关的活动。

3、导师须严格筛选研究生出差的地点,应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以就近选择为原则。

4、 导师应督促外出研究生按时返校,并做好考勤登记工作,对违反纪律者应按规定予以处理。

5、对研究生业务出差的旅费开支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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