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命健康产业第六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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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6•【字号】深府[2009]180号•【施行日期】2009.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09〕18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九月十六日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2008〕200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政策。

一、政策目标及发展重点(一)大力扶持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加快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扩大产业发展规模,推动产业重点突破,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构建产业支撑体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我国乃至全球重要的生物产业基地。

(二)重点发展生物医疗、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等生物产业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三)市政府设立深圳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我市生物产业发展工作及重大事项的审议。

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农业局、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局、金融办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四)自2009年起,连续7年,市高新技术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科技研发资金、技术进步资金每年各安排1亿元,市财政新增2亿元,每年集中5亿元,设立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物产业发展。

光明区支持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光明区支持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光明区支持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光明区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持续发展,加强光明区生物及生命健康产业源头创新实力,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级,培育多元化产业服务体系,推动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高端化、集约化发展,结合光明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源头创新实力(一)加大对新药研发及认证支持力度。

1.对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及天然药物完成临床试验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予以支持。

对完成临床试验(含I、II、III期)的化学药(1、2类),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对完成临床试验(含I、II、III期)的化学药(3-5类)、生物制品、中药及天然药物,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单家企业年度累积最高支持1000万元。

2.对取得药品生产批件的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支持。

单家企业年度累积最高支持1000万元。

3.对将药品生产批件地址首次变更到光明区的企业,按该药品上年度营业收入予以支持。

营业收入在3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之间,最高支持30万元;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到2000万元之间,最高支持50万元;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支持80万元。

单家企业年度累积最高支持500万元。

(二)鼓励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对全国前三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单品种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单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000万元。

对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为参比制剂的药品,单品种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单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000万元。

(三)大力支持医疗器械创新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1.对取得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予以支持。

其中,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单项最高支持60万元,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单项最高支持300万元。

单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500万元。

2.对将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地址首次变更到光明区的企业,单项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50万元支持。

深圳项目补助政策申请

深圳项目补助政策申请

深圳项目补助政策申请尊敬的有关部门:我是深圳市公司的负责人,我们正在计划一个项目,并希望能够申请政府的补助资金来支持我们的项目实施。

我在此信中提出了我们项目的概述以及对补助资金的申请理由,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和关注。

我公司计划开展的项目是一个电子科技研发和制造的创新项目。

该项目旨在研发和生产高性能微电子设备,并应用在通信、电子产品等行业。

我们相信,该项目有着重要的科技创新价值和商业潜力。

然而,由于研发和制造新技术产品面临着高昂的成本和风险,我们希望能够申请政府的补助资金来支持我们的研发和生产工作。

首先,我们希望能够申请资金来支持我们的研发工作。

研发是项目成功的关键步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我们计划聘请一批国内外顶尖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进行前沿技术的研究和创新。

同时,我们还需要购买昂贵的实验设备和仪器。

这些成本对我们来说是巨大的负担,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来降低我们的研发成本,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其次,我们希望能够申请资金来支持我们的生产工作。

生产是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设备、设施和人力资源。

我们计划在深圳市购买土地并建立新的生产基地,提升我们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此外,我们还计划引进国外的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

然而,这些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项目初期我们的财务压力较大。

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降低我们的投资压力,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最后,我们相信,我司的项目在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方面能够为深圳市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作为一家本地公司,我们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优秀的团队。

我们相信,通过政府的补助资金支持,我们的项目能够取得成功,并且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

我们将积极推动项目的实施,为深圳市的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综上所述,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来支持我们项目的研发和生产工作。

我们相信,政府的资金支持将对我们的项目取得成功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2015年第四批扶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2015年第四批扶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2015年第四批扶持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4.02【实施日期】2015.04.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2015年第四批扶持计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第四批生命健康产业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计划类别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二、重点支持领域1、生命信息生命信息采集、计算、分析等关键设备和配套产品,以及生命科学合同研发服务和基因组、蛋白质组、代谢组等生命信息服务等。

2、高端医疗免疫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个性化用药等个体化治疗服务,第三方医学检测等领域的高技术服务。

3、健康管理个性化体检、保健指导、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心理健康咨询等特色健康管理服务,以及数字化健康管理设备和产品、健康管理软件和信息系统等。

4、照护康复养老、康复、专业母婴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老年人用便携式医疗设备、照护康复产品和服务信息网络,专业康复训练器材与辅助器具、残疾人专用保健用品、义肢及矫形产品,母婴监护和婴儿早期训练相关设备与产品等。

三、资助数量及金额(一)资助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方式:贷款贴息。

(三)资助金额:每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为项目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申报条件(一)项目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命健康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型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项目符合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规划和本通知重点支持领域要求。

(三)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认证和生产许可。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模板】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模板】

附件**市生物医药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1目录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 (3)二、市级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扶持计划 (9)三、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17)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扶持计划 (23)五、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扶持计划 (26)六、国际市场准入认证扶持计划 (30)附件1 (34)附件2 (38)附件3 (39)附件4 (40)附件5 (41)附件6 (43)附件7 (44)2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一)重点支持领域1、精准医疗领域。

重点支持生命信息采集、计算、分析等关键设备和配套产品,以及生命科学合同研发服务和基因组、蛋白质组、代谢组等生命信息服务等。

免疫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个性化用药等个体化治疗服务。

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心理健康咨询等特色健康管理服务,以及数字化健康管理设备和产品等。

2、医学工程领域。

重点支持医学影像设备、先进治疗设备、医用检查检验仪器、植介入产品、移动医疗设备等。

3、医药领域。

重点支持新型疫苗、生物技术药、化学药品与原料药、现代中药等。

4、生物农业领域。

重点支持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生物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及疫苗等。

5、生物制造领域。

重点支持生物化工产品、特殊发酵产品、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等。

6、照护康复领域。

重点支持老年人用便携式医疗设备、照护康复产品和服务信息网络,专业康复训练器材与辅助器具、残疾人专用保健用品、义肢及矫形产品。

(二)扶持方式及资助金额3事前资助。

项目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三)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须是在**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申报指南

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申报指南

附件1
深圳市新材料产业2015 年第五批扶持计划
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一)电子信息材料
重点支持平板显示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微电子材料及光电子材料等。

(二)新能源材料。

重点支持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超级电容器关键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高能储氢电池材料、燃料电池材料、太阳能光伏和光热材料、建筑一体化材料等。

(三)生物材料。

重点支持药物控制释放材料、组织工程材料、生物活性材料、诊断和治疗材料、可降解和吸收生物材料、人造血液
四)新型功能材料及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
重点支持高性能膜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特种玻璃、高性能功能陶瓷、新型合金材料等。

(五)前沿新材料
重点支持超材料、纳米材料、超导材料、新型环保节能材料、新型工程塑料、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支持数量和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
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扶持计划类别
(一)市级工程实验室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计划
1、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已获批组建深圳市市级工程实验室或公
共服务平台,该工程实验室或公共服务平台已于2015年9 月30日前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家验收,且项目单位
有意愿在原有工程实验室或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新增投入进行提升。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规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1.22•【字号】深府办〔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22日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推动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优化空间布局,聚焦优势领域,加速产业集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把握生物医药科技前沿发展动向,加速培育一批原始创新能力显著的优质企业,建设一批开放共享的产业服务平台,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核心引擎、全国生物经济先导示范城市、全球知名的生物科技创新中心与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

到2025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实现突破2000亿元,初步构建创新生态活跃、基础设施完善、空间布局合理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建成“一核多中心”错位发展格局。

二、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产业顶层设计(一)坚持创新引领。

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4年)..pptx

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2024―2024年).
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4年
健康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必定要求。生命健康产业关乎民生华蜜与社会和谐,为改善和提高人的身心健康水平 供应全面解决方案。当前,全民健康需求迅猛增长,生命科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商业模式创新和产 业融合不断加速,新产品、新应用、新业态层出不穷,生命健康产业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动力。抢占 高端、面对将来,加快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是培育将来经济增长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建设国家创 新型城市、创造深圳质量、促进民生华蜜的战略行动,是全面实行“三个定位、两个领先“、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 发展的重要路径。
生命健康产业成为全球将来竞争新领域。生命健康产业正在成为全球备受关注的焦点,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 经济体纷纷部署发展生命健康产业,从战略层面强力推动生物经济与健康产业发展。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 制定相关战略规划、行动安排,推动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提升国民健康水平。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国民健康 行动安排”,发布《“健康中国2024”战略探讨报告》,制定10项干脆相关行动安排。近年来,国
(三发展目标
到2024年,产业发展环境较为优越,产业支撑体系初步构建,自主创新实力显著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增加,基本建立覆 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生命健康产业体系,成为国际知名的生命信息和高端医疗服务中心,国内重要 的健康管理和养生休闲服务中心,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我国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领先城市。
——产业发展:重点发展领域实现快速增长,优势特色领域不断拓宽,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日益增加。产业规模 超过500亿元,年销售收入超十亿元的龙头企业3-5家,超亿元企业50家以上。

2023年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2023年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报指南2023年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报指南近年来,绿色低碳产业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深圳市一直以来都致力于打造绿色低碳的城市形象。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促进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深圳市政府自2020年起便出台了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并定期更新指南内容,以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创新团队开展相关项目。

在本文中,我将为您全面解读2023年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的申报指南,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该计划的要求和政策导向,以便顺利申报相关项目。

一、申报主题2023年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主要关注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节能环保、绿色交通、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等。

申报者需将项目与以上主题紧密结合,突出项目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耗排放等方面的创新与贡献。

二、申报要求1. 项目内容:申报项目需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拟解决的问题需具有重要的市场需求和社会价值;2. 申报资格:申报者可以是企业、科研机构、高校或创新团队,需在深圳市注册并取得相关资质;3.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预期效益分析等,还需要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和经济财务数据;4. 申报程序:申报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初审、复审、公示等环节,申报者需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提交和评审工作。

三、申报流程1. 网上报名:申报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官方网站,填写并提交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2. 初审环节:经初审通过的申报者将进入复审环节,有权获得政府财政补贴和相关支持;3. 复审环节:复审环节主要对项目的技术方案、预期效益、创新性等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推荐名单;4. 公示环节:公示获得资助的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众公示资助对象及标准。

四、我的观点和理解作为写手,我对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充满期待。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6年第六批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6年第六批拟资助项目
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10.25
•【字号】
•【施行日期】2016.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
正文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16年第六批拟资助项目的公示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拟对2016年第六批项目共30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

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处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综合计划处
投诉电话:88100078
传真:8810223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五楼
邮编:518035
附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6年第六批拟资助项目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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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2015年第六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一、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扶持计划申报要求(一)重点支持领域1、细胞治疗研究搭建细胞治疗研究平台,围绕细胞治疗专业领域,开展细胞治疗技术服务、临床试验信息管理和临床试验研究服务体系等研究,在细胞治疗临床试验条件、质量控制、方案设计、数据分析与处理方面等提供支撑和服务。

项目单位需具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在细胞治疗研究领域承担过国家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

2、骨髓移植相关技术研究依托具有骨髓采集和移植资质的机构,搭建骨髓移植相关技术研究平台。

围绕恶性血液系统疾病的精准治疗需求,开展恶性血液系统疾病的移植治疗规范、骨髓移植后的早期复发监测和预后评估体系、供体选择和预处理方案研究等。

在骨髓移植相关临床治疗和体外诊断等方面提供支撑和服务。

(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命健康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其中,企业应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应拥有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具有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财务制度健全。

2、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联合申报。

3、项目单位应具备如下保障条件:(1)公共服务平台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其中相关科研、检测及技术服务设备原值数不少于300万元,并且统一管理、开放使用,项目单位上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元或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2)熟悉所从事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已通过相关机构的质量认证或者许可认证;(3)拥有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专职科研或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并拥有足够的后勤辅助人员和人才梯队;(4)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规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能从依托单位获得稳定的资金、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5)具有开展基础性、准公益性、开放性和专业性服务的管理机制。

4、平台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服务定位,服务内容对产业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具有促进作用,并把以下内容作为其主要任务:(1)对外提供创新资源共享服务,提供技术开发、工程化研究、产业化等环节中的共性、专业性技术服务与信息服务,开展试验验证、检测测试、研究咨询等开放性技术与信息支持服务,实现信息、数据、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共享;(2)提供技能培训,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3)建立、完善社会公共资源共享开放机制;(4)平台建成运行后,可以通过开放性服务收入维持日常运行。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6、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三)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单位须登录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改革委)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信息和项目相关信息。

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46.81:8046/。

完成在线申报后,并将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相关附表和附件(用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须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一式8份),含有原件的请在封面标明“原件”字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B区一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3-4号)。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根据具体情况应包括以下附件(胶装成册时请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装订):1、项目单位法人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2、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批准文件;3、银行出具(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原件1份);4、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若有贷款);5、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项目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6、项目单位近三年研发经费实际支出专项审计报告;7、项目单位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8、公共服务平台团队成员及相关证明材料;9、公共服务平台已有仪器设备清单(标准格式见附件1.1);10、公共服务平台新增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标准格式见附件1.2);11、公共服务平台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租赁场地提供租赁证明;12、涉及环境影响的,应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13、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标准格式见附件1.3);14、项目管理承诺函(标准格式见附件1.4);15、项目单位自主申报以及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1、项目摘要(4000字以内)项目名称、法人概况、编制依据、组建理由、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主要建设条件、取得的成绩、结论与建议。

2、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相关产业技术、产品及市场发展状况及趋势预测,产业发展存在的共性问题,公共服务平台对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将产生的影响、作用和意义等。

3、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战略与思路,主要发展方向,公共服务平台的主要任务,公共服务平台近期和中期目标(阶段考核、验收指标)。

4、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1)项目法人单位概况(单位性质、基本结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已有技术服务条件、工作基础和取得的成果和水平,近年来为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政府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或咨询服务的实际情况,在行业发展中的贡献、影响和作用情况等);(2)公共服务平台机构设置与职责;(3)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技术、业务带头人、管理、研究、技术团队情况;(4)公共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机制。

5、建设方案(1)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建设地点(包括科研、检测及技术、信息、认证等服务条件的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服务内容及其合理性);(2)原材料、动力、供水等配套及外部协作条件;(3)项目招标内容。

6、节能及环境影响(1)节能分析;(2)环境影响评价。

7、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1)建设周期;(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3)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8、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1)项目总投资(费用)估算表;(2)建设投资估算;(3)分年投资计划表;(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5)申请市政府补贴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构成。

建设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

研发费用包括自主研发费和委托开发费。

其中,自主研发费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员费(不包括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及间接费用;委托开发费主要是指项目单位委托外单位进行研究开发所支付的费用。

铺底流动资金主要包括燃料费、原材料费、房租租赁费等。

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研发费用与铺底流动资金合计不高于60%。

9、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1)经济效益分析;(2)社会效益分析。

10、项目风险分析(1)技术风险;(2)技术应用及市场风险;(3)其它风险。

11、其它需说明的问题12、相关附件二、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申报要求(一)重点支持领域1、生命信息生命信息采集、计算、分析等关键设备和配套产品,以及生命科学合同研发服务和基因组、蛋白质组、代谢组等生命信息服务等。

2、高端医疗免疫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个性化用药等个体化治疗服务,第三方医学检测等领域的高技术服务。

3、健康管理个性化体检、保健指导、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心理健康咨询等特色健康管理服务,以及数字化健康管理设备和产品、健康管理软件和信息系统等。

4、照护康复养老、康复、专业母婴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老年人用便携式医疗设备、照护康复产品和服务信息网络,专业康复训练器材与辅助器具、残疾人专用保健用品、义肢及矫形产品,母婴监护和婴儿早期训练相关设备与产品等。

(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命健康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其中申报贷款贴息扶持方式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2、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认证和生产许可。

3、项目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开展相关项目产业化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4、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5、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备案或核准,且时限未超过两年,根据需要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三)申报材料申报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单位须登录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改革委)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信息和项目相关信息。

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46.81:8046/。

完成在线申报后,应通过该系统打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附表,并将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根据具体情况应包括以下附件(胶装成册时请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装订,含有原件的请在封面标明“原件”字样):1、项目单位法人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2、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时限未超过两年);3、银行出具(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原件1份);4、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若有贷款);5、风投机构出具的投资意见(如有风投);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项目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7、上年度完税证明;8、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9、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10、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租赁场地的请提供租赁证明;11、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12、项目新增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13、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14、项目管理承诺函;15、项目单位自主申报以及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1、项目摘要(4000字以内)项目名称、法人概况、项目背景和必要性、技术基础,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项目运营模式,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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