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
保险学与保险原理知识总结

绪论一、保险学的研究对象社会经济分配领域中表达的特别的经济关系,简称为保险经济关系。
〔一〕保险分工协作关系从宏瞧来讲,是指保险主体即保险人〔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从微瞧来讲,是指保险企业内部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配合、衔接、促进的关系。
〔二〕保险经济利益关系从宏瞧来讲,包括保险企业与国家财政的关系、保险企业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从微瞧来讲,包括保险企业内部个层次人员的利益分配和占有关系。
〔三〕保险数量关系即保险与其有关的各种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
是指当某种与保险有关的要素发生变化时,对保险经济开展所产生的正值或负值的碍事,而这种碍事能够通过数学模式计算出来。
〔四〕保险效益关系即保险的投进与产出的比例关系。
从宏瞧来讲,是指整个社会在保险业上投进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总和与保险为社会所节约经济利益或通过补偿为社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总和之间的量的比立关系。
从微瞧来讲,是指保险企业自身的投进与产出的关系,即保险企业投进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总和与其获得的收进之间的比立关系。
结论保险学是研究保险经济关系及其规律的科学。
二、保险学的研究内容1、保险学的内容与对象的关系联系:保险学的内容由其对象决定;保险学的对象通过其内容来表达。
区不:一门科学只能有一个研究对象;但它所涉及到的内容比这门科学的研究对象所阐发的内容要广泛得多。
2、保险学的要紧内容1〕保险经济关系主体内容。
2〕法学因为:第一,保险关系是按照国家公布的保险法的要求建立起来的。
第二,保险关系双方根基上按照?合同法?的,以保险合同的形式相联系的。
第三,一旦发生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保险双方须按照合同处理赔付关系,假设发生合同纠纷,那么须通过法院以程序加以解决。
3〕数学从宏瞧来瞧,概率论是保险经济建立的数理根底,是制定保险费率的科学依据,使保险经济建立在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根底上。
从微瞧来瞧,保险企业承保的每一个具体风险的保险费都需要运用数学原理加以计算。
保险学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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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保险学1》一、名词解释1、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于合同约定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财产损失承担赔偿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2、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3、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4、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进行赔偿的过程,是指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受益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申请,保险公司按合同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行为的过程.5、保险防灾:保险防灾,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风险发生的因素,防止或减少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从而降低保险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活动。
6、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二、填空题1、按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2、保险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的保险合同包括: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书面协议。
3、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一方的主要要求包括告知和保证两个方面。
4、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通常采用如下四种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司法诉讼。
5、比例再保险可以分为临时再保险、合约再保险、预约再保险三种形式。
三、简述题1、什么是可保风险?可保风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答:可保风险是指保险人可以承担的风险。
可保风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大量同质的风险存在;(2)风险必须能计算出来;(3)风险必须是偶然性的;(4)风险不具有普遍性。
2、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有哪些?答:1)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
2)文义解释原则,即按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来解释。
3)意图解释原则,即从当事人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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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保险的基本概念
三、保险与类似活动的区别
1. 与自保的区别 2. 3. 4. 与赌博的区别
案例三:保险与储蓄
【案情介绍】
在中国,保险与银行储蓄对客户的吸引 程度存在差别。一个调查表明,被调查 者的家庭收入中,有30%用于购买金融 产品,而在这些金融产品中,银行储蓄 占50%,保险占18%,股票也占18%。这 说明,银行储蓄在我国国民心目当中还 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保险等金融产品的 重要性还没有被国民所完全认识。
但这一关系并不具有必然性。
第一节 风险及其特征与类型
二、风险的基本属性与特征
1. 风险的基本属性
(1)自然属性(自然灾害、人为灾害、意外事故) (2)社会经济属性(环境污染、核污染)
2. 风险的特征
(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2)风险存在的永恒性 (3)具体风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 (4)大量风险事故发生的必然性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二、风险管理的目标
经济合理
1. 损前目标 安全系数
社会公众责任
生存 持续经营
2. 损后目标 稳定收益
实现持续增长 公众责任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三、风险管理的组织
1. 内部组织 2. 外部组织 3.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二节 风险管理
四、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风险识别
风险衡量
风险评价
内容——风险源识别、风险 对象识别
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想在市场经济中立于 不败之地,需要经受住形形色色的自然灾害和意 外事故所带来的风险考验。一场火灾可以把数十 载的艰辛所创下的辉煌基业付之一炬,一场洪涝 灾害也能使企业的巨额财产转眼间付诸东流。轻 则使企业停工停产,重则使企业倒闭。企业决策 者们必须居安思危,加强风险管理。而企业财产 保险以保险所特有的分散风险、提供经济补偿和 融通资金等职能,及时为企业输血,使企业在财 产受损后能迅速恢复生产。 【启示】 实践证明,参加企业财产保险是企业抗御风险的 有效手段,是免除后顾之忧的最佳选择。
第一章 保险概述《保险学概论 》PPT课件

保险企业经营的保险形式。 2.社会保险 通常所说的社会保险,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
的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社会政策的保险。 3.政策保险 政策保险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政策目的,在特定领域运用商业保险
第一节 为什么需要保险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 2.风险管理的过程
(1)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 (2)风险识别 (3)风险估算 (4)风险处理方式的选择和实施 (5)风险管理的方式
第一节 为什么需要保险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 3.风险管理的方式
(1)控制型
①避免风险:通过放弃活动来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②风险预防:采取预防措施和保护措施,以努力减少损失发生
(4)科学性。保险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数理模型为依据厘定 保险费率的,其科学性还体现在保险是一种科学处理风险的有效措 施。
第二节 什么是保险
二、保险的特性
2 .保险与类似行为的比较
(1)保险与赌博
相似之处:保险与赌博确有类似之处,即货币的转移都是以不确定
的随机事件为基础的。
不同之处:①目的不同。
二、风险管理与保险 5.可保风险
(1)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2)风险必须是大量的、同质的风险。 (3)风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的。 (4)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节 什么是保险
一、保险的定义
1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灾害事故所致损失的一种财 务安排
2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订立合同 的方式,明确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②与风险的关系不同。
③结果不同。
④与随机事件的关系不同。
保险学名词解释、简答范围

定值保险: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步, 商定保险标旳旳价值, 并以此拟定为保险金额, 视为足额投保。
重置价值保险: 以被保险人重置或重建保险标旳所需费用或成本拟定保险金额旳保险。
反复保险: 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旳、同一保险利益、同一危险事故分别向数个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旳一种保险。
共同保险: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 就同一保险利益, 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旳一种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旳、外来旳、忽然旳意外事故, 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因而残废或死亡时, 保险人按照合同商定给付保险金旳一种人身保险。
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旳民事损害补偿责任或通过特别商定旳合同责任为保险标旳旳一种保险。
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旳保险金额, 按照商定旳比率分给再保险人旳再保险方式。
溢额再保险: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合同, 对每个危险单位拟定一种由保险人承当旳自留额, 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旳部分称为溢额, 分给再保险人承当。
险位超赔再保险: 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旳赔款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
事故超赔再保险: 以一次巨灾事故所发生赔款旳总和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
物上代位: 保险标旳遭受保险责任范畴内旳损失, 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 后依法获得该项标旳旳所有权。
权利代位: 即追偿权旳代位, 指在财产保险中, 保险标旳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 依法获得对第三者旳索赔权。
保险利益: 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旳所具有旳法律上承认旳经济利益, 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旳完好、健在而存在, 因保险标旳损毁、伤害而受损。
严禁反言:是指合同旳一方既然已经放弃其在合同中可以主张旳某种权利, 则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应收保费: 应收保费是权责发生制条件下旳概念。
它是指已经入账, 即已经记录为本期保费收入, 但尚未实际收到旳保费。
保险学论述题

保险学论述题
保险学论述题
一、保险学的定义与概念
•保险学的定义是什么?
•保险学是指什么?
•保险学的基本概念有哪些?
二、保险学的理论体系
•保险学的研究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保险学的理论体系有哪些主要部分?•请简述风险、保险与保险学之间的关系。
三、保险市场与保险产品
•请解释保险市场的概念及其特点。
•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有哪些?
•请简要介绍保险产品的设计原则。
四、保险运营与管理
•请阐述保险公司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分工。
•保险的风险管理包括哪些步骤?
•请谈谈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过程。
五、保险与社会经济发展
•保险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什么?
•请解释保险业的财务状况评估和监管措施的重要性。
•保险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如何?
六、保险学的发展与创新
•保险学的研究趋势与发展方向有哪些?
•请列举保险学领域的创新要素。
•保险业在数字化时代的发展和挑战是什么?
以上是保险学的相关论述题,涵盖了该领域的定义、理论、市场、运营、社会作用以及未来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可以根据具体需求选择
适合的题目进行学习与讨论。
保险学知识

保险学一、名词解释1、风险:风险是一种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2、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
(交通强制险是第三方责任险)3、再保险:又叫分保,是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风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其他保险人再进行投保的行为。
简单来说,再保险就是对保险人的保险4、保险制度:是指个人平时付出很少的代价给保险机构,一旦其本人或家属遭遇意外事故损害无法应付时,由保险机构付给相当数量的补偿费用,使其应付事故的能力增强的一种社会共济制度。
5、保险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入保险合同。
6、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7、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8、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按保险费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支付下年度所发生赔款的资金准备。
9、保险: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它通过对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实现保险购买者风险转移和理财计划的目标。
(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也是一种法律关系)10、定值保险: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以此确定为保险金额,视为足额投保。
二、解答题1、保险与赌博的区别。
(1)共同点保险与赌博二者同属于由偶然事件所引起的经济行为,并且在给付与反给付的总量都是相等的。
(2)区别①目的不同。
保险的目的是互助共济、求得经济生活的安定;赌博的目的是欺诈坑骗、图谋暴利。
②手段不同。
保险的手段是利己利人,以分散风险为原则,以转移风险为动机,以大数法则为计算风险损失的科学依据;赌博是损人利己、冒险获利,全以偶然性为前提。
③结果不同。
保险的结果变偶然事件为必然事件,变风险为安全,是风险的转移或减少; 赌博的结果变确定为偶然,是风险的创造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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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20×2` 判断5×2` 简答2×10` 案例1×10` 论述1×10`绪论保险学的创立和发展(单选或判断)第一章一、风险的分类(小题)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小题)三、风险处理方式及其比较(小题)四、可保风险(小题、简答)第二章第一节保险的性质(小题)特别注意损失说、保险的概念(记忆)二、保险的基本功能(小题)第三节保险的作用(论述)四、商业保险的定义(小题)第三章(全章内容都要看)第一节保险合同的概述(小题、简答、论述)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要素(小题、案例、PPT)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小题)第四节保险合同的变更(小题)第五节保险合同的争议解决(小题)第四章(除了P79的损失补偿原则在财产保险实务中的特例不用看,其他都要看)——小题、简答、案例、论述其中,P83的物上代位和P84—P87的重复保险分摊原则(计算)都出小题。
第五章一、风险转嫁方式(小题)二、业务承保方式(小题)第六章一、财产保险的概念(小题)二、机动车辆保险(小题)——看课本第七章一、责任保险的概念(小题)二、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本特征(小题)绪论(看课本)保险的创立与发展从世界上第一部保险专著问世算起,保险学的研究工作已有将近500年的记载。
公元14世纪后半叶,海上保险开始在欧洲的意大利出现。
16世纪初期,以海上保险条款与判例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海上保险专著的出版,标志着保险学这一新兴学科的诞生。
由于这时候的保险研究侧重于有关海上保险法律问题的理论探讨,因此,当时的保险学被称为保险法学继海上保险之后,火灾保险、人寿保险相继形成。
从19世纪后半叶开始,一些国家相继成立本国的保险学研究专门机构即保险学会,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保险学研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保险学研究的内容已趋成熟,其标志是保险学的研究成果载入大学教科书,第一章一、风险的分类(小题)1、按风险的环境分类:静态风险、动态风险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差别:损失与否不同、影响范围不同、发生特点不同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1)、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2)、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相比,前者因只有净损失的可能性,人们必然避而远之。
而后者却有获利的可能,甚至获利颇丰,人们必为求其利甘冒风险而为之。
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人身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二、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小题)①风险识别②风险估测③风险评价④选择风险管理技术⑤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三、风险处理方式及其比较(小题)(1)、避免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即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单位和中途放弃某些既存的风险单位。
它是处理风险的一种消极技术。
(2)、自留对风险的自我承担,即企业或单位自我承受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
(3)、预防在风险损失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4)、抑制在损失发生时或之后为缩小损失程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5)、转嫁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三、可保风险(小题、简答)1、可保风险的概念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2、可保风险的要件(1)、风险不是投机的(2)、风险必须是偶然的(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5)、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第二章一、保险的性质(小题)(一)损失说1.损失赔偿说该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赔偿合同,代表人物有英国的马歇尔(M.Marshall)和德国的马修斯(E.A.Masius)。
2.损失分担说该说强调在损失赔偿中,多数人互相合作的事实,因而把损失分担这一概念视为保险的性质。
此学说的倡导者是德国的华格纳(A.Wager)。
3.危险转嫁说该说是从危险处理的角度来阐述保险的本质,认为保险是一种危险转嫁机制,个人或企业可借此以支付一定的代价为条件将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可能遭遇到的各种风险转嫁出去。
小结:前述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和危险转嫁说都是以损失补偿的概念来阐明保险的性质。
相比较之下,其中损失分担说是比较严谨的经济学上的保险定义。
(二)二元说“二元说”论者认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
1.否定人身保险说该说认为:人身保险并不体现保险的性质,它是和保险不相同的另外一种合同。
代表人物有经济学家科恩(G.Cohn)、埃斯特(L.Elster)和威特(J.D.Witt)。
2.择一说该说承认人身保险是真正的保险,但主张把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分别以不同的概念进行阐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的合同部分也是对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定义的(三)非损失说该说认为:保险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性质,既然损失说不能涵盖人身保险,那么就要在损失观念之外另寻解释。
1.技术说该说认为保险是把可能遭受同样事故的多数人组织起来,结成团体,测定事故发生的比例(即概率),按照此比例进行分摊,这种特殊技术就是人身保险或财产保险的共同特征。
2.欲望满足说“欲望满足说”是从经济学角度探索保险性质的。
其倡导者是拉扎路斯,支持者还有威尔纳(G. Woner)。
3.财产共同准备说该说认为:保险是为了安定经济生活,将多数经营单位组织起来,根据大数法则积聚经济上的财富并留为共同准备。
日本学者小岛昌太郎就主张这个观点。
实际上该说是从保险基金机能上来解释保险性质的。
4.相互金融机关说该说认为:保险作为应对经济不安定的善后措施,需要以调整货币的收支为目的,所以,保险是金融机关,是以发生偶然性事实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
该说的倡导者为米谷隆三。
(四)、保险的概念1、定义:“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2、保险的本质:保险的本质是指在参与平均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
(五)、保险的基本功能分散危险功能、补偿损失功能(六)、保险的作用(论述)1、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1)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有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4)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5)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2、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2)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3)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4)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5)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6)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七)、商业保险的定义(小题)商业保险,又称合同保险或自愿保险。
所谓商业保险,即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第三章一、保险合同的概述(小题、简答、论述)(一)、保险合同含义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即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当约定事故发生时,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保险合同的特性(简答)(1)双务性(2)射幸性(3)补偿性(4)条件性(5)附和性(6)个人性二、保险合同的要素(一)保险合同的主体(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①保险人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给付责任的人。
②投保人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通常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二,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第三,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保单持有人、受益人①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a.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b.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包括(继承关系,雇佣关系,债权债务关系,赠送赠予关系)2)、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须满足的条件:a.被保险人必须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b.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c.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3)、被保险人的成立应具备两个条件:a.被保险人必须是受财产或人身保险保障的人b.被保险人必须享有保险金请求权4)、被保险人须享有保险金请求权a.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后,未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请求权由被保险人本人行使;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请求权由其继承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
b.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保险金请求要由被保险人本人行使;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请求权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行使;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行使。
5).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确定的方式有:(1)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被保险人的名字;(2)以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3)采取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确认被保险人。
案例1:张先生和王女士2009年6月份结婚。
2009年8月,王女士为张先生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指定受益人为王女士;2011年3月,张先生和王女士离婚;2011年5月20日,张先生因交通事故死亡,之后张先生的家人持保险合同、保险事故证明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②保单所有人在保单签发之后,对保单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被称作保单所有人。
保单所有人的称谓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的场合。
③受益人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他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
主要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1)、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应具备的条件:a.受益人必须是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b.受益人必须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不得纳入遗产分配,也不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3)、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情形:a.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b.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c.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同时死亡,不能确定先后的,推定受益人先死亡,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案例2 :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