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汉代妇女地位

合集下载

中国古代的妇女地位与女性角色

中国古代的妇女地位与女性角色

中国古代的妇女地位与女性角色中国古代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妇女地位较低,受到很大的限制和束缚。

然而,尽管面临诸多不公平待遇,古代中国的妇女仍然通过各种方式扮演着重要且多样化的角色。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和女性角色。

一、古代妇女的地位在中国古代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妇女地位较低。

首先,社会地位方面,古代中国的女性通常处于男性之下,无权参与政治和决策。

其次,在家庭结构中,妇女大多受到父亲、丈夫和儿子的控制,缺乏独立的地位和主权。

此外,经济独立性也是古代妇女地位低下的一大原因,女性在嫁娶之后通常归从丈夫一方。

这些因素导致了古代妇女在社会中处于较为被动和弱势的地位。

二、妇女的家庭角色尽管在社会地位上受到限制,但古代妇女在家庭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她们主要负责家庭的繁琐事务,如料理家务、照看子女等。

在传统家庭中,妇女被认为是家庭的中心和支柱,她们通过传承家风家训的方式,传承了家族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

此外,妇女还常常被期望承担照顾父母和岳父母的责任,为家庭保持稳定和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妇女的社会角色除了在家庭中的角色,古代妇女还在社会各个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例如,妇女在纺织和绣花等技艺方面有着杰出的表现,她们的手工艺品不仅美观精致,还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

另外,妇女在文学艺术领域也有很高的造诣,她们创作了许多优秀的诗歌和曲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同时,妇女还在宗教和医学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她们参与到庙宇管理和医疗救助等事务中,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尽管中国古代的妇女地位较低,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和束缚,她们仍然扮演着重要且多样化的角色。

在家庭中,妇女是家族的中心和支柱,传承家族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在社会中,妇女以其纺织、绣花、文学艺术等才华和能力为社会做出了卓越贡献。

虽然历史上的不平等待遇已经过去,但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和尊重现代社会中的妇女,为她们争取平等权益,共同迈向一个更加平等和公正的社会。

浅析汉乐府中的女性形象

浅析汉乐府中的女性形象

蕙质兰心秀外慧中----浅析汉乐府中的女性形象作者:李娟荣内容摘要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1]。

女性的天生丽质使她们像芙蓉一般,质朴明媚,静娴优美。

然而能够撑起半边天的女性们,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

从上古神话传说中的女娲到《诗经》中所描绘的最多女性形象,我们都不难看出女性在当时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是很重要的。

然而汉乐府是继《诗经》之后,古代民歌的又一大汇集,它不但有深刻的思想内涵,而且具有丰富多彩的艺术形象,而女性形象的描述则是其重点,它采用叙事写法,突出描绘了女性的风姿,将百媚众生的女性形象刻画的入微细致。

通过对汉乐府中“未嫁女”和“已婚妇”的形象的对比,我们能看出她们有众多不同之处,然而这种不同不在于她们的身份地位,而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汉乐府里程碑似的地位在于它以人物形象的描绘深层次的表现了当时社会制度和女子的生存状态。

关键词:汉乐府;未嫁女;已婚女;民间;女性形象一、汉乐府之前作品中的女性形象从古至今,女性是一个永久不衰的研究话题,而研究女性形象则是研究女性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艺术形象的塑造,它是来自于现实生活而不是来自概念,它是知与意的综合,亦即全部内心活动的产物”因此女性形象是现实生活的产物,守着多方面的影响与制约。

从而在对其研究时应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这样才能更加准确的把握其精神意蕴。

1.1神话中的女性形象最初塑造女性形象的艺术作品应属神话。

“由于当时处在原始社会,原始先民为了生存与发展,必须满足食物的充足与下代的繁衍,因此神话中的女性形象的塑造也是以此为基础的,极力的夸大女性性别特征”主要以开天辟地生育造人等为叙事中心。

例如汉族神话中的女娲、精卫、壮族的从事姆洛甲、土族的衣罗娘娘等形象。

他们都能以巨大的力量改变混沦世界,创造能够适于人们生活的环境。

在塑造这类形象的同时,也塑造了它们具有自我牺牲精神充满母性的一面的形象。

例如汉族一篇神话中说到“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并用身体化为万物”[2]。

汉朝的女性地位帝后皇后与寡妇的社会地位

汉朝的女性地位帝后皇后与寡妇的社会地位

汉朝的女性地位帝后皇后与寡妇的社会地位汉朝的女性地位 - 帝后、皇后与寡妇的社会地位汉朝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一个朝代,其间女性的地位在社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汉朝的女性地位可以从帝后、皇后和寡妇这三个方面来探讨。

一、帝后的社会地位在汉朝,帝后是最为尊贵的女性身份之一。

作为皇帝的妻子,她们享有极高的威望和地位。

她们是国家的母亲,是皇帝的忠诚伴侣,具备一定的权力。

帝后在政治上扮演重要角色,她们可以影响皇帝的决策,并对国家政务发表意见。

汉武帝时期的王政君为人聪慧睿智,对政务有很强的掌握力,世称“王后政”。

此外,在宫廷生活中,帝后也享有特权。

她们有自己的宫廷殿宇和侍女,可以享受丰富的财富和奢华生活。

帝后还有机会参与宫廷文艺活动,如音乐、舞蹈等。

帝后的地位也与后嗣有关。

她们生育的子女有机会继承皇位,从而使自己的地位更加稳固。

二、皇后的社会地位皇后是帝后之下的女性身份,也是汉朝宫廷中最高贵的女性。

她们是皇帝的主内妻子,担负着家庭生活的责任。

与帝后相似,皇后在政治上也有一定的影响力。

她们可以向皇帝提供建议,并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

例如,汉哀帝的皇后王氏对国家政务有相当的插手。

在宫廷生活中,皇后也享有特权。

她们有自己的宫殿和宫女,可以享受奢华的生活。

然而,与帝后不同的是,皇后的地位更多受制于皇帝和帝后。

她们需要服从帝后的指挥,并在宫廷中遵循帝后的礼仪。

三、寡妇的社会地位在汉朝,寡妇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尤其是没有后嗣或得不到皇帝的重视的寡妇。

寡妇在家庭中常常被剥夺权力和财产,她们需要遵循严格的礼仪和规范。

如果她们没有儿子或贵族身份,更可能被迫过着贫困和辛苦的生活。

然而,并非所有的寡妇都受尽压制。

一些有能力或有财产的寡妇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境遇。

她们可以经商或从事艺术创作,从而获得一定的财富和地位。

总结:在汉朝,女性地位可以从帝后、皇后和寡妇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帝后和皇后作为尊贵的女性身份,享有相对高的地位和权力,能够参与国家政事,并在宫廷中过着奢华的生活。

女性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地位

女性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地位

女性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地位一、古代女性地位的概述中国古代社会是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结构,女性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地位相对较低。

然而,随着历史的演进,女性地位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本文将从家庭地位、教育机会、政治参与和文化制约等方面来探讨古代中国女性的地位。

二、女性在家庭地位上的表现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女性的家庭地位主要体现在婚姻和家庭责任方面。

女性的婚姻通常是由父母或者其他男性亲属来安排,女性在这个过程中缺乏话语权。

婚后,女性则承担起照顾家庭和生育子女的责任,她们的日常生活主要围绕着家务劳动展开。

然而,尽管在家庭中的地位较低,女性的地位并非没有改变的可能。

三、女性在教育机会方面的限制古代中国的教育机会主要面向男性,女性很难获得良好的教育机会。

因为观念的束缚和社会的限制,女性在古代很少有机会接受正规教育。

相比之下,男性则可以通过读书、考取功名等途径来获取更多的知识和文化。

这种教育机会的差异进一步加强了男女之间的社会地位差距。

四、女性在政治参与中的限制古代中国社会中,女性几乎没有政治参与的机会。

政治决策和重要的公共事务都是由男性来决定和处理的。

女性在政治领域中的发言权和参与权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这一局面在大部分古代中国历史中都是如此,女性无法通过政治手段来改变自身的地位。

五、文化制约对女性地位的影响古代中国社会的文化制约也对女性的地位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传统的儒家思想将女性视为次要的性别,把女性的角色局限在家庭和婚姻中。

这种观念深入人心,对整个社会产生了长期的影响。

儒家思想的影响力使得女性在家族和社会中扮演较为边缘化的角色。

六、女性地位的变化和发展尽管古代中国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但在历史的长河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迁,女性的地位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近代以来,由于社会进步和法律的改革,女性逐渐获得了更多的权益和机会。

女性开始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和政治决策,并逐渐改变了传统社会的男尊女卑观念。

七、现代女性地位的进展在现代中国社会,女性的地位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

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

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论中国历代妇女地位本文通过先秦至明清历代统治者颁布的政策和社会价值观,探讨和分析了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

关键词: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有句顺口溜:自己的老婆自己的驴,任自己打来任自己骑,这就是古代妇女地位的生动的写照,三从四德”、“男尊女卑”、“夫为妻纲”这时常出现在古代的词汇,无不反映出古代妇女的地位的低下。

接下来,我将以时间为线索讲述历代中国妇女地位的变化。

一、先秦时代妇女的地位在商朝时期是很高的,其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

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

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

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

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春秋战国时代几百年间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

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

二、秦汉时代商鞅变法后,秦始皇推行法家思想,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礼法道德传统相对被忽视。

在秦朝的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丈夫享有同等的地位,如妇女可以杀害通奸的丈夫,丈夫殴打妻子,妻子殴打丈夫等。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

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

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

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在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国时期,由于多年的战争,人口急剧减少。

分析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

分析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低下原因
历史根源:在社会生产中的从属地位 社会根源:古代的宗法制和分封制剥夺了女性的 政治权和独立的经济地位 思想根源:封建礼教严重束缚和禁锢着女性的思 想和行为 制度根源:封建国家以法的形式将女性从属的社 会地位加以定格
纵观历朝历代,我们发现中国古代妇女地位的变化发展
过程,妇女的一生是何其悲哀。从母系社会中崇高的地 位到周朝后在儒教和父系社会的逐渐强大的基础上,逐 渐丧失了原由的地位。在秦朝商鞅变法时期,因为法家 思想主流影响,妇女的地位有所抬头。在汉朝儒家思想 的控制下,妇女服从于三纲五常的社会道德,渐渐的成 为男权社会的装饰物。魏晋风潮之后,封建王朝的鼎盛 唐朝的开放和相对自由的环境下,妇女地位又相对有所 提高。在程朱理学的压迫下,妇女的地位随着封建制度 的衰弱和集权的加强,在宋元明清四朝时,完全沦为封 建礼教的压迫物。在我国浩荡的两千年封建王朝时期, 我国妇女地位可见一斑。
其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 的。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 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 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 门。
秦汉时期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 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 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 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 夫同等处罚等等。
宣传、民政、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能
出发,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 积极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妇女发展的社会 经济政策,保障女婴安全出生,严肃查处损害妇 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国女性历史地位
中国女性地位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即原始社会早期 的妇女地位; 二是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即传统社会的妇 女地位; 三是男女平等,即现在和未来社会妇女的地位

汉朝女性的地位与权利

汉朝女性的地位与权利

汉朝女性的地位与权利汉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其期间的女性地位与权利始终备受关注。

中国古代社会中分男女性别之别,男性一直被视为家庭、社会以及国家的重要支柱,而女性的地位则始终处于相对劣势地位。

然而,在汉朝期间,随着社会的发展改变,女性的地位和权利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汉朝的女性通常可以根据其家庭背景和社会地位进行分类,包括皇室贵族、富有的商人和贵族、农民阶层以及妓女和舞女等。

这些女性通常被纳入到不同的社会圈子以及家庭中,他们的地位和权利也因此有所不同。

首先,汉朝的皇室贵族女性在当时社会中享有极高的地位,她们通常是贵族家庭中的重要人物,其行为和言论都备受关注。

皇太后、皇后、皇太妃以及其他皇族女性通常在宫廷中担任重要的职务,在处理政治事务和家庭事务中都拥有足够的权利和自由度。

她们也经常纳入到政治决策的过程中,拥有一定的影响力。

其次,富有商人和贵族阶层的女性在当时的社会中也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她们通常在经济活动中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拥有巨大的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源。

很多女性在家族企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家族的生意和财富管理有着深远的影响。

此外,她们通常对家庭事务进行妥善安排,也会参与到社交活动和文化事务当中。

然而,汉朝的女性与男性相比,仍然处于劣势。

首先,汉朝的女性在教育、文化和艺术方面长期处于不利地位。

尽管在汉朝期间出现了一些杰出的女性,如著名女诗人李清照、文学家班婕妤等,但是总的来看,女性在文化和艺术领域中的成就、地位还是低于男性。

此外,汉朝时期女性往往局限于家庭生活之中,少有机会与外界交流,这也导致了她们的学识、知识和能力相对不足。

其次,汉朝的女性在婚姻和家庭关系方面也长期处于不利地位。

在当时的社会中,女性往往是嫁出去的一方,在婚姻和家庭关系中缺乏主动权。

婚姻中的重要决策都是由男性一方来决定,女性通常没有太多话语权。

此外,在亲戚团体、女性之间的交流、支持、互助方面她们受到很大限制。

最后,汉朝时期女性的言论和自由度受到很大限制。

历史毕业论文选题

历史毕业论文选题

历史毕业论文选题
历史毕业论文选题:汉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影响
选题理由:汉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真正开端。

在这个时期,封建制度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地位的分化更加明显。

而在这个时期,汉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影响也有了一些变化,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论文内容和结构安排:首先,我将介绍汉代女性的家庭地位和教育程度。

汉代家族制度的兴盛使得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得到一定提升,她们有机会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

其次,我将探讨汉代女性在政治上的影响。

虽然女性的政治地位有限,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她们也能发挥一定的影响力。

然后,我将讨论汉代女性的经济地位和产业活动。

女性在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中都有一定的参与度,并对当时社会经济产生一定影响。

最后,我将总结汉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并探讨其对后世的影响。

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本论文将采用历史学研究方法,主要通过对汉代相关史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来进行论证。

主要的资料来源包括《汉书》、《史记》等正史文献,以及出土文物、考古学和民俗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

预期成果和意义:通过对汉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影响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汉代社会的性别角色与权力结构,对于理解封建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可以为当代社会推动性别平等和女性权益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选择这个选题主要是因为汉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较长且重要的朝代,而对于汉代女性的研究相对较少,有待深入探讨。

此外,对于性别和社会地位的研究也是当代历史学中的重要热点议题,这个选题既符合历史学研究的方向,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汉代妇女地位
两汉时期,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而这个转折时期也赋予其女性鲜明的时代烙印:一方面,当时封建社会刚刚确立,封建礼制尚未完备,以推崇男性至上的儒家文化对女性束缚的思想还未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残存于世的氏族传统对人们的行为、态度在某中程度上依然起着规范性作用,女性所受封建礼制的羁缚较后世少,她们仍然是较自由、开放、活跃的;另一方面,“随着儒家伦理思想的风行,女性之地位及其角色扮演,有逐渐被造成为男性附庸的趋势”,这一时期逐渐确立了儒家文化的统治地位,而儒家文化所倡导的男尊女卑思想使得这一时期女性的社会活动受到诸多束缚,地位不断下降,对男性的依附日益严重。

一、婚姻自主
婚姻从古至今有了古籍中有关“婚姻”的词义学解释约略有三:一是指夫妻的称谓,《礼记·经解》郑玄注:“婿曰婚,妻曰姻。

”二是指嫁娶的仪式,《诗经·郑风》孔颖达疏:“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论其男女之身谓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际谓之婚姻。

嫁娶婚姻,其事是一。

故云婚姻之道,谓嫁娶之礼也。

”三是指亲家,《说文解字》释“婚’、“姻”说:“婚,妇家也”、“姻,婿家也”。

《尔雅·释亲》说得更明确:“婿之父母为姻,妇之父母为婚。

……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党为姻兄弟。

”上述三说虽然不尽相同,但已涉及到婚姻的基本特点。

其一,表明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它是婚姻双方结为姻亲关系的标志。

其二,表明婚姻依礼而行,其仪节约定俗成,是礼仪系统中的组成部分。

汉代妇女在婚姻上虽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印记,但已经体现出某种程度的自主。

(一)自主婚姻对象
如馆陶公主、平阳公主这类的上位阶级。

武帝的姑母馆陶公主,丈夫死后寡居多年,看上了卖珠小儿董偃,便长期豢养董偃于家中,武帝知道后,不但没有怪罪与他,而且称他为“主人翁”。

从此董偃不仅贵宠当朝,而且名闻天下。

平阳公主和卫青的婚姻就是公主“风白皇后,皇后言之,上乃诏青尚平阳主”;如卓文君和张氏这类的富商之女。

卓文君之父卓王孙是当地的大富豪。

卓文君17岁时,其父安排了一桩政治婚姻,而让她的人生为嫁守寡。

因为一曲琴音她敢爱敢恨,雪夜私奔司马相如。

她不计较司马相如家徒四壁,当垆卖酒;后相如欲纳妾,绝语讽之,不惜以决裂来成全爱情。

“愿得一人心,白头不相离”的千古女性的呼唤也只有在汉代才能大声的说出来。

女性的再嫁固然有经济、门第等因素,但社会对再嫁妇女的宽容也是一个基本事实。

东汉时的孟光与梁鸿结为夫妻,完全出于男女双方自愿,可以说是自主婚姻的一个典型。

鸿闻而聘之。

”孟光三十不嫁的根本原因就是她要自主择偶,婚姻自主。

后二人生活幸福美满,夫妻二人相敬如宾、举案齐眉。

(二)解除婚姻关系
《汉书·淮南王传》载,淮南王刘安“生子迁为太子,娶皇太后外孙修成君女为太子妃。

王谋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内泄事,乃与太子同谋,令诈不爱,三月不同席,王佯怒太子,闭使与妇同内,终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书谢归之”。

这个故事虽然是淮南王与太子故意冷落她,使她不得不主动求去,但也可以说明妇女在认为自己遇到了不公平对待时,可以主动提出离婚。

(三)改嫁或者再嫁
离异后再嫁的妇女大都没有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有的还得到社会的支持和鼓励。

例如《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被其婆母遣还后,“至之家数十日,县令遣媒来”。

遭到拒绝后,求婚者并没有停止,“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

可见其求媒的心情十分迫切,不以刘兰芝为再嫁女而犹豫。

这反映刘兰芝回家之后准备在嫁的情形,充分表明当时在人们的意识中并没有再嫁低人一等的观念,也不会因此而影响她以后的生活。

二、经济方面
在汉代,伴随着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发展,纺织业兴盛,广大农村中家家户户都从事纺织,男耕女织是普遍现象。

《汉书·食货志》记载:“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东汉班昭在她的《女诫》中就把“专心纺绩”放在“妇功”的首位:“专心纺绩……是谓妇功。

”可见,班昭认为掌握纺织技术是女性生存的必备本领。

汉代的纺织品享誉海内外,从事纺织业的伟大女性,无论于国于家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们通过自己的纺织劳动,增加了家庭收入和国家赋税收入;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和文化的交流;提高了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知名度。

经商也是汉代常见的妇女职业,在秦汉人心目中男子经商是一件不体面的事情,但对女性却无这方面的指责。

商业与手工制作关系密切,有的手工业者同时也是商人,巴寡妇清是最著名的例子之一。

《史记·货殖列传》说清之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清“能守其业”。

“守业”意味着对原有事业的全面继承,因此清也是一个兼具工商的大商贾。

也有史料记载“:相如舆俱之临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身为大户之女的卓文君在当时尚能从事商业经营,那么平常人家的女子为家计从事商业活动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时期能有大批女性从事商业活动,说明了人们对女性经商的态度还是比较宽容的,但我们很少在史籍中看到记载当时纺织妇女的辛勤劳作的资料,而记载纺织业繁荣的资料则比比皆是。

她们的劳动价值没有得到社会和历史应有的肯定和重视,女性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生产方面所做的重要贡献未被给予全面的记载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政治方面
汉代有相当一部分女性登上政治舞台,施展其政治作为。

最为典型的是西汉开国皇帝刘邦的皇后吕雉,她是封建王朝第一个临朝称制的女子,掌握汉朝政权长达十六年。

先是“佐高祖定天下”,后又辅佐惠帝七年,接着自己又“临朝称制”长达八年之久。

司马迁在《史记》中赞道:“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

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墙,衣食滋殖,”司马迁与吕后生活的年代间隔不会超过百年,他对吕后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西汉时期人们对女性从政干政的默认、接受的态度。

如果说这一时期
以吕后为代表的汉代贵族妇女在政治上能够施加一定的影响是凭借其特殊
的地位,那么作为中下层的妇女,也是有一定的政治权利的。

文帝时,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其小女堤萦随父至长安,上书文帝,痛陈肉刑之惨无人道,要求取消它,是年五月,文帝下诏:“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吾甚自愧。


另外,汉律规定了女性可以继承爵位,这在传世文献中也有例证,《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和《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年表》记载:“鲁侯奚涓死于战事,无子,以其母为鲁侯,即属母袭子爵之例。


虽然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汉代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影响,就其广度和深度来看,都难以与同时代的男性相比,但是人们对女性尤其是统治阶层的女性在社会上从事公务及参与政事尚能持宽容态度,所以这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与后世女性相比还是具有相当的优越性。

四、文化方面
汉代女性有较为开放的思想,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还未深入人心,使得这时期出现了很多有较高文学修养、能在文学领域取得相当成就的女性文学家。

如刘邦之妾唐山夫人曾作《安世房歌》;孝成许皇后,《汉书》称她“聪慧,善史书”;成帝班婕好作《怨诗》、《怨歌行》、《捣素》、《自伤》;章帝窦皇后“年六岁能书”;顺帝梁皇后“九岁能通《论语》,治《韩诗》”;班昭的《东征赋》、《女诫》;徐淑的《答夫秦嘉诗》和蔡文姬的《悲愤诗》、《胡茄十八拍》等。

但是从整体上来看,这时期能够在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女性,绝大多数集中于少数上层社会的贵妇之中,这是由当时女子受教育的特殊状况所致。

古代妇女教育中,除了宫廷设学堂教授嫔妃、宫女之外,其余完全以私人、家庭教育为主,女子没有接受公共教育的机会。

但即便如此,在这个男尊女卑观念逐步形成和发展的时代中,女性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每迈出一步,都要做出百倍于男子的努力,付出千倍于男子的代价,才能创作出这么一批为数可观而卓有价值的文学作品
综上说述,汉代女性的社会地位有其特殊性。

汉前和汉初的妇女受礼教影响比较小,实际地位并不是很低,女性享有许多自由。

直至刘向《列女传》到班昭《女诫》,许多礼教开始严格规范。

但总体来说,两汉女性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她们的行为规范与后世女性有着天
综上说述,汉代女性的社会地位有其特殊性。

汉前和汉初的妇女受礼教影响比较小,实际地位并不是很低,女性享有许多自由。

直至刘向《列女传》到班昭《女诫》,许多礼教开始严格规范。

但总体来说,两汉女性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她们的行为规范与后世女性有着天壤之别,她们同后世相比特别是同宋元以后的女性相比仍然是如此的开放、自由、生气勃勃、活动广泛、富于开拓精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