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docx

合集下载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3篇)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厂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化工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化工厂所有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铆接、喷灯作业、电加热作业、熬炼沥青、烘烤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第三条化工厂应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实施、监控和总结。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原则。

第二章动火作业审批第五条动火作业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分为一般动火作业、特殊动火作业和紧急动火作业。

第六条一般动火作业,由车间(科室)负责人审批,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特殊动火作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第八条紧急动火作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车间(科室)负责人共同审批,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动火作业审批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动火作业地点、时间、范围及作业内容;(二)动火作业人员及安全措施;(三)动火作业涉及的设备、管道、容器等;(四)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五)动火作业结束后,对现场的处理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实施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知识,并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切断作业设备、管道、容器等与生产系统的连接,防止可燃气体、液体泄漏;(二)清洗、置换作业现场,确保无易燃易爆物质;(三)清除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并采取隔离措施;(四)设置专人监护,确保动火作业安全;(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动火作业管理第二条动火作业应从简单到复杂、从易到难、从低温到高温进行安排,确保动火作业不影响其他正常生产活动,并优先考虑低温、低风险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经过申请、评审、审批程序,严禁重复施工和无计划无安排的动火作业。

第四条在动火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向参与作业的职工讲解和培训,确保每个作业人员理解作业流程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对施工区域进行严密的防护,确保周边不受动火作业的影响。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应检查施工区域是否有可燃气体、易燃物质或其他安全隐患,如有应及时清除或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动火作业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作业场所不积聚可燃气体。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应将环境中可能引起火灾的设备设施、临时设施进行合理布置,确保不受动火作业的影响。

第十条动火作业应提前预备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并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应设置有效的安全警戒区域,限制只有具备相应要求的人员才能进入动火作业区域。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应及时做好临时电源的接地和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电火灾。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周边人员注意动火作业,禁止靠近和观望。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前需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清理施工区域、准备消防器材等。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前应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强调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按照作业方案的要求,动火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毒面具、防火靴等。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人员应通过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合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火势变化,及时调整动火要点和方法。

化工工厂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工厂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工厂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为了保障化工工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因为动火作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一、动火前的准备工作1.1 动火前的必要检查在动火前,检查人员应当进行以下必要的检查:•工作地点是否进行了最终点确认•是否清除了危险品和堆放杂物•是否进行了必要的通风•电器是否关闭•停电、闭阀等是否落实•环保要求是否得到落实只有完成以上所有检查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1.2 动火操作前的通告在动火操作之前,动火方应当进行以下通告操作:•将动火作业任务书印制,加盖印章,并进行控制•将作业代表以及动火方进行警示•召开动火作业前的安全生产会议二、动火时的安全控制2.1 动火区的安全范围在动火过程中,动火区域以及其周围应当设置清晰的安全防护范围,只有在防护范围内的人员才能够进行进出的操作。

2.2 动火前必须禁止的操作在进行动火作业操作期间,应当:•禁止在动火防护区内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和静电火花•妥善保管好冒火品等物品2.3 动火时的动火人员动火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当:•佩戴好相关的防护装备•坚守相关的安全操作程序•确保动火区域视线清晰•确认好停火和应对紧急情况时的应对措施2.4 动火后的处理在动火完成后,动火方应当:•停火措施落实•确认消防设备是否落实•在动火防护区以及其周围感知是否有火灾隐患存在•清理并妥善保管好动火现场的作业工具三、其他注意事项•确认好指导文件和技术规范的保管•动火时应当注意进行通风•动火区必要时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防护以上是化工工厂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请您遵守并落实好相关措施。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是针对化工厂中进行动火作业时需要遵守的安全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1.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特殊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具备动火操作资格证书。

2.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包括动火区域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爆靴、防火手套等。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防火措施,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和易燃气体。

5.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以备发生火灾时紧急使用。

6.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警示标志设置,明确禁止烟火、明火等行为。

7.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火灾应急预案,掌握应急排查和灭火技能。

8. 动火作业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维护。

9. 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易燃气体、粉尘等环境下进行,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

10.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风畅通,防止烟气积聚引发中毒和爆炸。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化工厂动火作业的安全,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化工企业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安全资料】.doc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安全资料】.doc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动火管理、明确动火权限审批及动火过程的岗位职责,依照公司“陕龙煤发〔2013〕34号”文件有关动火管理之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现做如下规定:一、动火分级(一)动火作业分级按危险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

1、一级动火作业:在净化工段、压缩工段、深冷工段、变压吸附工段、合成工段易燃易爆区域的设备管道上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在煤气管廊上、危化品管廊上及煤塔上方、煤仓上方、锅炉煤气管道范围(函水封、罗茨机)、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热动车间除煤仓上方、锅炉煤气管道范围(函水封、罗茨机)以外的区域;甲醇车间的第一循环水、除氧空压站;LNG车间中控室(碉堡)、泡沫站、溴化锂岗位;综合车间的配电室、信号中转站;化验室;车间办公室等在动火周围无可燃物,对生产设施和人员安全不会造成影响的作业。

(二)动火作业审批程序所有的动火作业都必须经过审批,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严格落实动火安全措施。

1、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作业单位在动火作业前1-2天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方案、动火部位简图。

由生产副总或总工以下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2、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作业单位在动火前1天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厂长以下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3、三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在动火前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车间主任及安全员审批签字。

(三)安全动火须知1、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遵守下列三条原则:(1)凡能够移动或拆卸的尽量到非禁火区进行;(2)能够使用其它办法代替的尽量不动用明火;(3)必须动用明火的,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禁火区域包括:甲醇生产装置区、LNG生产装置区、焦炉煤气气柜、LNG罐区、甲醇罐区和甲醇生产中间罐区、锅炉煤气管道、加压罗茨风机、煤气安全水封等。

2、各类动火作业必须要有专人监护,一级动火作业由车间领导、安全员及设备科、安全生产技术科、厂领导、安全生产部及公司领导现场监护,并通知公司消防队;二级动火作业由车间安全员、工段长(班组长)全程监护,厂部安全部门要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三级动火作业由当班生产人员全程监护。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和监控,制定本安全动火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二、动火作业准备工作1. 动火前应组织召开安全动火会议,明确动火的目的、范围、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确保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及时参加并了解相关事项。

2. 动火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评估作业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动火前必须申请并获得相关的动火许可证,并在作业现场明示。

三、动火操作要求1.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且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 动火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鞋等,确保自身安全。

3. 动火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并移除可燃物和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4. 动火作业应按照规定使用专用的工具和设备,并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5. 动火过程中,必须不断监测火势的发展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6.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和整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动火安全措施1.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他人远离危险区域。

2.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动火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产生有害气体和大量烟尘。

4. 动火原料和工具必须按照要求储存和使用,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动火应急预案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2.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合适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通讯畅通。

六、动火作业后续管理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作业记录和数据整理,并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

2. 动火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和危险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处置。

3.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总结教训,以改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能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范文(二篇)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范文(二篇)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内动火作业的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厂区内的动火作业。

第二条厂区内动火指在固定的或临时设置的动火设施上进行的火花、火焰、炉火、明火等的燃烧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总方针。

第四条厂区内的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安全检查部门的批准,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

第二章动火作业人员管理第五条厂区的动火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违反操作规程。

第七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

第八条动火作业人员发现火源未熄灭现象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九条动火作业人员不能饮酒或服用药物后从事动火作业,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十条动火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送医救治。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控制第十一条厂区内的动火作业应设立专门的动火区域。

第十二条动火区域以明确的安全标志标识,同时在进入动火区域之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取得相应的动火许可证。

第十三条动火区域内应配置灭火器材及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

第十四条动火区域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应进行明火管控,严禁动火时,选用易燃易爆物品作为催化剂。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业的动火人员操作,使用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预防措施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前,应对动火区域内的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在。

第十八条动火区域应进行强制隔离,堵塞周边通道,保持通风良好。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确保无杂物积存。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前,应排除静电积聚、易爆气体泄漏等隐患。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焊接、切割设备的电气连接、漏电情况,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本文档介绍了化工厂在动火作业中必须遵循的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的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生产中使用明火、高温、电火花等能够引起爆炸危险的火源和加热设备进行操作的工作。

动火作业的危害
若化工厂未按照规定操作,在动火作业中可能会引起以下危害:
1.会触发爆炸或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会影响工作环境,可能给厂区周围居民和环境带来危害。

动火作业的规定
化工厂在动火作业中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 动火作业前须完成安全检查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场所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爆炸、火灾危险,没有毒气暴露等问题。

2. 标记安全区域
在动火工区周围必须设有安全区域,同时进行标记及禁止非动火人员靠近。

3. 穿戴防护装备
在动火作业中,必须穿戴防火、防爆、防切割等防护装备,并保
证装备的完好性。

4. 采用合适的动火设备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要选择符合规定的动火设备,如火焰火枪等。

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5. 防火措施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消防和灭火设备,确保出现
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6. 坚决禁止违规操作
在动火作业中,一旦发现违规作业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将相应违
规人员按规定进行惩处。

结语
化工厂的动火作业是危险的行为,如果不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极
有可能引起严重后果。

所以,化工企业必须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提高安全意识,保障生产和人员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动火管理、明确动火权限审批及动火过程的岗位职责,依照公司“陕龙煤发〔 2013〕 34 号”文件有关动火管理之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现做如下规定:
一、动火分级
(一)动火作业分级
按危险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

1、一级动火作业:
在净化工段、压缩工段、深冷工段、变压吸附工段、合成工段易燃易爆区域的设备管道上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
在煤气管廊上、危化品管廊上及煤塔上方、煤仓上方、锅炉煤气管道范围(函水封、罗茨机)、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
热动车间除煤仓上方、锅炉煤气管道范围(函水封、罗茨机)以外的区域;甲醇车间的第一循环水、除氧
空压站; LNG 车间中控室(碉堡)、泡沫站、溴化锂岗位;综合车间的配电室、信号中转站;化验室;车间办公
室等在动火周围无可燃物,对生产设施和人员安全不会造成影响的作业。

(二)动火作业审批程序
所有的动火作业都必须经过审批,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严格落实动火安全措施。

1、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作业单位在动火作业前1-2 天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方案、动火部位简图。

由生产副总或总工以下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2、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作业单位在动火前 1 天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厂长以下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3、三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在动火前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车间主任及安全员审批签字。

(三)安全动火须知
1、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遵守下列三条原则:
(1)凡能够移动或拆卸的尽量到非禁火区进行;
(2)能够使用其它办法代替的尽量不动用明火;
(3)必须动用明火的,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禁火区域包括:甲醇生产装置区、LNG 生产装置区、焦炉煤气气柜、LNG罐区、甲醇罐区和甲醇生产中间罐区、锅炉煤气管道、加压罗茨风机、煤气安全水封等。

2、各类动火作业必须要有专人监护,一级动火作业由车间领导、安全员及设备科、安全生产技术科、厂领
导、安全生产部及公司领导现场监护,并通知公司消防队;二级动火作业由车间安全员、工段长(班组长)全程
监护,厂部安全部门要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三级动火作业由当班生产人员全程监护。

3、《动火作业票》有效期限:一级为8 小时,二级为16 小时,三级为三天。

若动火时间需要延长,中途间
隔时间在 4 小时以内的,不需再办理动火证,时间超过 4 小时的,必须重新办理。

否则按无证动火论处。

4、需要进行动火分析,必须按要求进行分析,合格后才可进行作业。

5、动火执行人在动火前,应查看《动火作业许可证》。

经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上写明的具体安全措施
确已落实,才可动火。

动火手续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全,动火执行人有权拒绝作业。

6、动火作业中,氧气瓶、乙炔瓶间距应在 5 米以上,气瓶距火源应在10 米以上,并严格按气瓶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操作。

7、焊机接电由电工负责,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