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谷杂粮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五谷杂粮挂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4 技术要求
1
Q/LBW0007S—2017
4.1 原料和辅料
4.1.1 原料 4.1.1.1 小麦粉:应符合GB 1355的规定。 4.1.1.2 莜麦:应符合GB/T 13359的规定。 4.1.1.3 荞麦:应符合GB/T 10458的规定。 4.1.1.4 豌豆:应符合GB/T 10460的规定。 4.1.2 辅料 4.1.2.1 食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 4.1.2.2 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规定。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
4
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3122 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6袋,3袋检验,3袋
留样。 7.3 出厂检验 7.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 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份、酸度及烹调损失为每批必检项目。 7.4 型式检验 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5全部项目。 7.5 判定规则 7.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7.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 格。
项目
水分,g/100g ≤ 酸度,mL/10g ≤ 熟断条率,g/100g ≤ 烹调损失,g/100g ≤
杂粮面粉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杂粮面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杂粮面粉的原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裸大麦(青稞)、豌豆、燕麦和小麦为主要原料,经除杂、去皮、研磨、混合和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杂粮面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 小麦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5492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507 粮油检验粉类粗细度测定GB/T 5508 粮油检验粉类含砂量测定法GB/T 5509 粮油检验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GB 8665 粮食包装面粉袋GB/T 10460 豌豆GB/T 11760 裸大麦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GB/T 15684 谷物碾磨制品脂肪酸值的测定LS/T 3102 燕麦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裸大麦:应符合GB/T 11760的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专项技术要求CCAA/CTS 0006-2008 CNCA/CTS 0006-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要求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Requirements for milling cereal productionestablishments2008年9月11日发布 2008年9月11日实施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目 次前 言 (IV)引 言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人力资源 (3)4.1食品安全小组 (3)4.2人员能力、意识与培训 (3)4.3 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 (3)5 前提方案 (4)5.1基础设施及维护 (4)5.2其他前提方案 (6)6 关键过程控制 (7)6.1原辅料验收 (7)6.2 内包装材料的控制 (7)6.3 食品添加剂的控制 (7)6.4 谷物的清理 (8)6.5 碾米或研磨 (8)6.6 产品包装 (9)7检验 (9)8 产品追溯与撤回 (9)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1)前 言本技术要求是GB/T 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在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应用的专项技术要求,是根据谷物磨制品行业的特点对GB/T22000相应要求的具体化。
本技术要求的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要求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归口。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深圳鹏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广东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
本技术要求系首次发布。
引 言为提高谷物磨制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国食品企业市场竞争力,本技术要求从我国谷物磨制品食品安全存在的关键问题入手,采取自主创新和积极引进并重的原则,结合谷物磨制品企业生产特点,针对企业卫生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关键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提出了建立我国谷物磨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专项技术要求。
杂粮粉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杂粮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杂粮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青稞、燕麦、莜麦、玉米、荞麦、藜麦米、黄豆、大豆、糜子、高粱、谷子为原料,经脱皮、研磨、添加小麦粉,经混合、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杂粮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2 大豆GB 1353 玉米GB/T 1355 小麦粉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5009.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2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GB/T 5492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507 粮油检验粉类粗细度测定GB/T 5508 粮油检验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GB/T 5509 粮油检验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1 高粱GB/T 8232 粟(谷子)GB/T 11760 裸大麦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GB/T 13359 莜麦GB/T 15684 谷物碾磨制品脂肪酸值的测定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NY/T 892 绿色食品燕麦及燕麦粉NY/T 894 绿色食品荞麦及荞麦粉NY/T 954 小粒黄豆LS/T 3112 中国好粮油杂粮LS/T 3245 藜麦米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按原料不同分为青稞杂粮粉、燕麦杂粮粉、藜麦杂粮粉、荞麦杂粮粉、莜麦杂粮粉、青稞燕麦粉、燕麦藜麦粉、青稞藜麦粉、青稞燕麦藜麦粉、豆面杂粮粉、糜面杂粮粉、高粱杂粮粉、谷面杂粮粉、混合杂粮粉、玉米高粱粉。
杂粮 标准

Q/TSH滕州市盛世红荷藕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SH0003S-2010五谷杂粮2010-12-20发布2010-12-30实施滕州市盛世红荷藕业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滕州市盛世红荷藕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成宪、段正金、徐明科。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五谷杂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五谷杂粮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扁豆、红小豆、黑豆、小米、绿豆、大米、小麦、玉米等为主要原料,经筛选、精选加工包装的五谷杂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 小麦GB 1352 大豆GB 1353 玉米GB 1354 大米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GB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食品中黄曲霉素B1的测定方法GB/T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 5508 粮食、油料检验粉类含砂量测定法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1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塑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0462 绿豆GB/T 11766 小米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NY/T 599 红小豆NY/T 834 银耳LS/T 3103 菜豆(芸豆)、豇豆、精米豆(竹豆、揽豆)、扁豆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技术要求原辅料3.1.1 小麦应符合GB 1351和GB 2715的规定。
3214-杂粮-标准

3214-杂粮-标准Q/TSH 滕州市盛世红荷藕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SH0003S-2010五谷杂粮2010-12-20发布2010-12-30实施滕州市盛世红荷藕业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滕州市盛世红荷藕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成宪、段正金、徐明科。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五谷杂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五谷杂粮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扁豆、红小豆、黑豆、小米、绿豆、大米、小麦、玉米等为主要原料,经筛选、精选加工包装的五谷杂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 小麦GB 1352 大豆GB 1353 玉米GB 1354 大米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素B的测定方法1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 5508 粮食、油料检验粉类含砂量测定法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1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塑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0462 绿豆GB/T 11766 小米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NY/T 599 红小豆NY/T 834 银耳LS/T 3103 菜豆(芸豆)、豇豆、精米豆(竹豆、揽豆)、扁豆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3.1.1 小麦应符合GB 1351和GB 2715的规定。
企业标准-预熟杂粮粥米

ICS 67.060X11 Q/NXGY 内蒙古新谷园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NGY 0005S—2019预熟杂粮粥米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2019-09-28发布2019-10-28实施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新谷园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新谷园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新谷园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边云桥。
预熟杂粮粥米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预熟杂粮米的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黑豆、绿豆、红小豆、玉米碴、黑米、红米、紫米、糙米、白糯米、大麦米、燕麦、小米、荞麦米、高粱米、薏米、糯玉米、长白糯米、藜麦米、黄米、黑糯米、紫糯米、黑芝麻、白芝麻、斑马豆、红莲子、四粒红花生、干制红枣、芸豆、鹰嘴豆、紫薯丁、芡实、宁夏枸杞干、百合、胡萝卜丁、豌豆、山药丁、南瓜丁、杏仁、白莲子的其中几种为原料,经过清选、浸泡、蒸煮、微波、干燥按一定比例搭配混合,包装制成的不同品种,经煮制后食用的预熟杂粮粥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532 花生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 干制红枣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SB/T 10617 熟制杏核和杏仁GB1488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742 地理标志产品枸杞GB/T22326 糯玉米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NY/T 285 绿色食品豆类NY/T 418 绿色食品玉米及玉米粉NY/T 419 绿色食品稻米NY/T 891 绿色食品大麦及大麦粉NY/T 892 绿色食品燕麦及燕麦粉NY/T 893 绿色食品粟米及粟米粉NY/T 894 绿色食品荞麦及荞麦粉NY/T 895 绿色食品高粱NY/T 1045 绿色食品脱水蔬菜NY/T 1504 莲子NY/T 1509 绿色食品芝麻及其制品NY/T2487 鹰嘴豆NY/T 2977 绿色食品薏仁及薏仁粉LS/T 3245 藜麦米T/TTEA 02 芡实(干果)DB62/T 412 地理标志产品兰州百合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使用本文件3.1预熟杂粮粥米预熟杂粮粥米是将不易熟的杂粮进行预糊化处理后干燥,在保留外观品质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提高它们的糊化度,经营养复配,可以直接煮制,达到一起同煮同熟。
五谷杂粮制品企业标准2020版

Q/ZLSP企业标准Q/ZLSP 0001S-2020五谷杂粮制品2020-05-26发布 2020-6-6实施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于2020年3月16日首次发布,2020年5月26日修订。
修订如下:---保质期要求根据需要进行修订;---抽样要求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本标准有效期三年。
五谷杂粮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五谷杂粮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大米、小米、黑小米、黑米、西米、糙米、黍米(大黄米)、高粱米、小麦、大麦、裸大麦、黑麦、荞麦米(苦荞麦米、甜荞麦米)、薏仁、筱麦、燕麦、燕麦片、藜麦米(白藜麦、黑藜麦、红藜麦)、糯米、玉米、玉米糁、红米、紫米、血糯米、爆裂玉米、野米等);豆类(青大豆、绿豆、红小豆、白小豆、绿小豆、赤小豆、扁豆、黄大豆、黑大豆、黑绿豆、鹰嘴豆、蚕豆、菜豆、豇豆、芸豆、豌豆、精米豆等),花生米、芝麻(白芝麻、黑芝麻)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部分添加或不添加亚麻籽、奇亚籽、干蜜枣、干制红枣、枸杞子、莲子、百合、银耳、芡实米、冰糖等为辅料,经原料验收、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混合或不混合、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非即食的五谷杂粮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 5009.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2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494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 15686 高粱单宁含量的测定GB/T 1532 花生GB/T 5835 干制红枣GB/T 11761 芝麻NY/T 834 银耳NY/T 1504 莲子GB/T 18672 枸杞NY/T 834 银耳QB/T 1173 单晶体冰糖QB/T 1174 多晶体冰糖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谷物(大米、小米、黑小米、黑米、西米、糙米、黍米(大黄米)、高粱米、小麦、大麦、裸大麦、黑麦、荞麦米(苦荞麦米、甜荞麦米)、薏仁、筱麦、燕麦、燕麦片、藜麦米(白藜麦、黑藜麦、红藜麦)、糯米、玉米、玉米糁、红米、紫米、血糯米、爆裂玉米、野米等);豆类(青大豆、绿豆、红小豆、白小豆、绿小豆、赤小豆、扁豆、黄大豆、黑大豆、黑绿豆、鹰嘴豆、蚕豆、菜豆、豇豆、芸豆、豌豆、精米豆等)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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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谷杂粮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谷杂粮糊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苦荞粉、莜麦粉为原料,辅以芝麻、花生、杏仁,添加食品添加剂(木糖醇),经熟制、真空分装等工序制成的即时冲饮的五谷杂粮糊。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532 花生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木糖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1761 芝麻
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T 13360 莜麦粉
GB 19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SB/T 10617 熟制杏核和杏仁
Q/LBW0004S 五谷杂粮面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产品成份不同分为苦荞芝麻糊、苦荞八宝炒面
3.1 苦荞芝麻糊:苦荞粉、莜麦粉、黑芝麻、花生。
3.2 苦荞八宝炒面:苦荞粉、莜麦粉、芝麻、花生、杏仁、木糖醇。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
4.1.1 原料
4.1.1.1 苦荞粉:应符合Q/LBW 0004S的要求。
4.1.1.2 莜麦粉:应符合GB/T 13360的要求。
4.1.2 辅料
4.1.2.1 芝麻:应符合GB 11761的要求。
4.1.2.2 花生:应符合GB/T 1532的要求。
4.1.2.3 杏仁:应符合SB/T 10617的要求。
4.1.2.4 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要求。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
色泽呈灰白色
组织形态粉状,无结块,无霉斑。
气味和滋味具有谷香味,微甜,无异味。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将样品内容物倒在洁净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杂质、嗅其气味,并品尝滋味。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
≤
8GB 5009.3蛋白质,g/100g
≥
10GB 5009.5 4.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
≤
0.2GB 5009.12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微生物限量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a(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
检验方法项目
n c m M
菌落总数5210000100000GB 4789.2
大肠菌群5210100GB 4789.3第二法
霉菌5250100GB 4789.15
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1000GB 4789.10第二法
沙门氏菌500/25g-GB 4789.4
注: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4.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5 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木糖醇按生产适用量添加。
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3122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出厂检验每批随机抽取20袋,10袋做检验,10袋留样。
7.3 出厂检验
7.3.1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
7.4 型式检验
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6全部项目。
7.5 判定规则
7.5.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