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审计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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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9.03.02•【字号】沪工审[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通知(沪工审[2009]20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强化质量意识,规范审计行为,发挥经审组织的监督效能,我会决定于2009年度开展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现将评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审计工作全过程能严格按照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会经审审计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本市工会系统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的规定》的要求进行;2、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建议切实可行;3、审计意见建议得到较好采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产生较好影响;4、审计的方法合理,审计技术创新,工作效率高;5、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廉政纪律。

二、评选范围本市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2007年至2008年度组织实施的审查审计项目,包括:1、对工会经费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的审查审计项目;2、对行政计拨经费和工会经费收支的审计项目;3、对工会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效益的审计项目;4、对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项目;5、对工会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的审计项目;6、对工会的内控制度健全、完善、有效的审计项目;7、对工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项目;8、对工会关、停、并、转的审计项目;9、对工会资产完全性、完整性和效益性的审计项目;10、其他监督工会经济活动的审查审计项目。

三、评选机构成立上海市工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第一篇: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沪工审〔2011〕27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为贯彻落实全总经审会十五届四次会议精神,了解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效,市总经审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

此次调研分两个层面进行: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2004年至2010年接受市总经审会审计后,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于2011年4月30日之前将《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报送市总经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信箱。

二、请区、县、局(产业)工会开展对本系统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

调研范围为2010年各级工会对同级及对下级工会审计后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系统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统计数据、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方面的经验及困难、促进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建议等,并形成调研报告。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本系统《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和调研报告报送市总经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信箱。

联系人、联系电话:周静:63211939-4123周杰:63211939-4302附件:1、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2、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3、填表说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三填表说明一、《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查表(2004-2010年度)》填表说明:1、该表格由区、县、局(产业)工会填列。

2、填列内容为2004年至2010年接受市总经审会审计后,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天津市总工会经审办工会审计工作操作实务

天津市总工会经审办工会审计工作操作实务

天津市总工会经审办工会审计工作操作实务工会审计工作操作实务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审计制度,对工
会组织的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情况、工作业绩等进行检查和评价的工作。

下面将就天津市总工会的审计工作操作实务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天津市总工会应建立健全工会审计制度,明确工会审计的目标
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会审计方案。

工会审计方案包括审计的时间安排、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等。

其次,天津市总工会应组织工会审计机构,负责开展工会审计工作。

工会审计机构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的审计人员组成,并依法取得相关
资格证书。

工会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
独立性。

第三,在进行工会审计工作前,审计人员应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包括财务状况、工作业绩以及涉及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等。

审计人员还
应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最后,审计人员应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并向工会领导和被审计单位提
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审计报告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
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被审计单位应认真对待审计报告的
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并落实。

综上所述,天津市总工会的审计工作操作实务主要包括建立审计制度、组织审计机构、制定审计方案、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执行审计工作
以及编制审计报告等环节。

通过开展工会审计工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
保障工会组织的财务状况和工作情况的合规性和健康发展。

2024年市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市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市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资产审计监督,维护工会资产安全与完整,防止工会资产流失,促进我市工会资产在规范、有序地流动中实现保量增值。

根据《会计法》《工会法》和全总《工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会资产、是指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工会资产审计是指对工会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的审计,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借出款、应收款、库存材料、投资,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工会资产____监督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工会资产审计(____)任务,一般由各级工会经审办承担,审计情况应向同级工会经审会和全委会报告。

第六条上级工会经审会有权对下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使用、经营情况实施审计(____)监督。

第七条各级工会经审会应当参与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工作。

第八条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和大型维修工程,工会经审会应当提前介入,参与工程预算制定、预算执行、竣工决算的审计(或委托审计)。

第九条工会经审会要参与固定资产集中采购招投标和比选的监督工作,促进工会资产采购在公开、公正、公平中运作。

第十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各级工会____。

第二章: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内容第十一条流动资产(一)库存现金的审计。

库存现金是指工会____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的现金。

1、检查工会内控制度设置情况,是否建立合理的岗位责任制度,是否按照《会计法》规定,“不相融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开票人、收款人分开,钱、账、物、支票、印鉴分管,是否制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

2、检查现金收付、记账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现金业务,日常现金开支是否有相应的授权和审批。

3、检查库存现金收支管理中,有无“____、挪用、私设小金库”等非法支出现金的行为。

详解《北京市总工会审计工作意见》

详解《北京市总工会审计工作意见》
纽’ _ l , l ’ _ 谚
: 课 皆 工
进 工 会 企 事 业 健 康 发 展 ;完 善 本
0E I ( 虹
查 委 员 会 要 及 时 向上 级 经 费 审 查
当 列 入 同 级 工 会 机 关 部 门 正 、 副 职 级 领 导 职 位 。 产 业 工 会 和 规 模
系统 内工 会 资产 、工 会 重大 投 资
项 目的 监 督 、 审 查 和 审 计 。
委 员 会 和 同级 工 会 委 员 会 通 报 工
较 大 的局 、总公 司工会 应 配备 专 职 经审 干部 。工 会审计 人 员不 得
从 事 被 审 计 单 位 的 经 营 管 理 活
作 情 况 ,每 年 向 同级 工 会 委员 会
报 告 审 计 结 果 和 整改 落 实情 况 。 经 费 审 查 委 员 会 对 办 理 的 审 计 项
号 ) 和 《 会 系 统 领 导 干 部 及 工 工
持证 上 岗; 育审 计人 员在履 行审 教 计 职责 时严 格 遵守 各项 法 律 和规
定 ,做 到 独 立 、客 观 、公 正 和 勤
查委 员会 对本级 工 会经 费预 算执 行 情 况 审 计 监 督 办 法 ( 行 ) 试 》
发 [0 06 2 1 11号 ) 和 E 市 工 会 京
目、 项 审 计 调查 、 计 复 审 、 专 审 审 计 回访 等 ,按 照工会 审 计 业 务公 文 处 理 规 定 和 审 计 档 案 管 理 规 定
建立档 案 。
审计 回访 工 作暂 行 办法》 ( 工 京
发 [0 04 2 1 11号 ) 完 善 本 系 统 的 问 询 、审 计 回 访 等 审 计 制 度 。 通 过

工会经审: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工作汇报.doc

工会经审: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工作汇报.doc

工会经审: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工作汇报各位委员、同志们:现在我受省总工会十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全省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情况和XX年经审工作安排,此报告已经省总工会十一届七次经审会审议通过。

一、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情况(一)关于对省总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度工会经费预算情况的审查监督3月,省总十一届六次经审会对省总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草案)和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会议认为,,在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省总工会继续推进工会经费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和财政划拨工作,加大经费收缴力度,不断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会议认为,,省总本级经费收支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科学预算的原则,较好地保证了工会经费的合理开支和工会工作的开展。

委员会就如何完善和执行度预算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审查通过了调整后的经费预算方案。

(二)关于对省总本级上半年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8月,省总经审会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审查了省总本级上半年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会议认为,省总本级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税务代收工作进展顺利。

常委会建议,要继续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关于对省总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省总经审办先后对省工会干校、职工科技文化中心、职工国际旅行社、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4个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省职工科技文化中心原主任、省职工国际旅行社原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

审计情况表明,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同时,省总经审会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省总基建维修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有效地加强了对工会资产和基建维修工程的审计监督。

(四)关于对市、州、直管市、直属大型企业和省直产业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省总经审会派出审计组,先后对武汉、荆州、鄂州、黄冈、随州、恩施州、仙桃、潜江、神农架林区等9个地方总工会,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建三局、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石化湖北石油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工会等7个大型企业工会,省建设、省水利、省林业、省邮政、省供销社、省司法厅和省直机关工会等7个省直产业工会近年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年度审查审计制度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年度审查审计制度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年度审查审计制度第一篇: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年度审查审计制度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年度审查审计制度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的要求,对区总本级、乡镇、街道、园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的上年度工会经费财务收支情况、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时间:每年上半年审计上一年度的情况。

3、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报表、账册、凭证,作相关说明。

4、审查审计工作由区总工会经审会或基层经费审查委员会完成。

5、审查审计小组审计完成后,需形成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通报各级工会财务部门和主要领导,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各级工会根据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报告报审计组。

7、审计组在下一年度,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第二篇:工会经费审查公司工会2004年至2007经费查委员会报告各位代表:为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民主监督,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坚持工会经费为公司职工服务的宗旨,保证工会财务收好、管好、合理使用好工会经费,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受上届工会经审委员会的委托对2004年至2007年的工会经费收入、使用及结存情况的审查,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2004年至2007工会经费总收入193.47万元,其中:①拨交经费收入176.5万元;②会费收入10.22万元;③行政补助收入0.4万元;④其他收入0.48万元;⑤事业收入0.92万元;⑥上级补助收入4.95万元。

2004年至2007工会经费总支出181.75万元,其中:①会员活动费22.49万元,占总支出的12%;②职工活动费46.06万元,占总支出的25%;③工会业务费24.22万元,占总支出的13%;④事业支出0.77万元,占总支出的0.4%;⑤上解经费支出75.86万元,占总支出的42%;⑥其他支出12.35 万元,占总支出的7%。

截至2007年底,本届工会经费结余为11.24万元。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0.11.28•【字号】沪工总审[2000]218号•【施行日期】2000.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工总审[2000]218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已经上海市总工会第十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转知所属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遵照执行。

必要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上海市总工会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本市基层以上工会经审会对下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市总经审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下级工会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下级工会经济活动审计监督,是指基层以上的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以上经审会)对下级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下级工会有投资、拨款补助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有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和工会虽未投资拨款但对其有实际管理权的单位)财务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基层以上经审会应根据工作实际每年制定对下审计计划,并分步实施;若设经审办的,此项工作由经审会授权经审办进行。

下级工会或经审会遇有重大或必要的事项需要上级工会经审会审计时,应事先向上级工会经审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对其进行审计。

第四条审计依据(一)工会法、会计法、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企事业单位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全总有关规章制度;(三)上海工会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工会所办企业财务审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会经费收支审计、计拨经费审计、财产管理审计、各专项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审计的实施办法等上总和上总经审会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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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审计回访制度
市总工会审计回访制度
第一条为加大工会内部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增强审计效力,提高审计质量,运用好审计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全总经审会《工会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区(市)县工会及基层工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审计回访,是指市总经审会及其工作机构(经审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到被审计单位就市总经审会及其工作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第四条审计回访工作在市总经审会领导下,由其工作机构经审办组成回访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第五条审计回访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对《审计法》、工会经审工作制度以及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组织并实施对已完成的审计项目开展审计回访。

3、协调市总经审委员参与审计回访工作,每年安排市总经审委员参与审计回访工作,充分发挥经审委员作用,监督检查审计工作。

4、组织开展审计回访经验总结和交流活动,撰写工作信息。

5、负责对审计回访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落实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审计回访主要内容:
1、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增强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的意识,抓好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和审计决定的贯彻执行,强化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权威。

审计回访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有关账册进行核查,也可以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

2、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有关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3、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召集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了解经审干部在执行审计纪律方面的情况,把审计回访工作与经审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第七条审计回访中,对已经纠正或正加以纠正的,及时给予肯定,对整改效果好的,给予表扬;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审计意见,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的,将给予批评;对拒不整改的将按工会相关规定,追究内部审计责任。

第八条审计回访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2月底前对审计回访结果进行归类、汇总并形成文字总结。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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