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卡管理办法
2024年考勤卡管理规定(2篇)

2024年考勤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考勤管理,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的考勤管理事项。
第三条考勤卡是企业内部用于记录员工考勤情况的工具,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考勤卡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考勤卡管理应当与人事管理、薪资管理相结合,实现信息共享与互通。
第二章考勤卡的类型和使用第六条考勤卡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型,包括磁卡、IC卡、RFID卡等,并且要确保技术稳定可靠。
第七条考勤卡应当统一发放给所有员工,并确保唯一性,不得重复发放。
第八条考勤卡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
第九条考勤卡的使用应当符合企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规定。
第十条员工离职或调动时,应及时归还考勤卡,并进行注销处理。
第三章考勤卡的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部门或委托外部单位进行考勤管理。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考勤卡管理制度,并及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考勤卡使用流程,并确保执行。
第十四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考勤卡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对考勤卡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考勤卡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考勤卡的记录和查询第十六条考勤卡应当能够准确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包括签到、签退、迟到、早退等。
第十七条员工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考勤系统或其他指定平台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第十八条考勤记录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员工能够准确了解自己的考勤情况。
第十九条考勤查询结果应当及时准确反馈给员工,并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二十条员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并要求重新核实。
第五章考勤卡的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降职、辞退等。
第二十二条对于遵守考勤规定的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加薪、晋升、表彰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确保考勤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如存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酒店员工工作卡的发放、使用和回收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工作卡的发放、使用和回收管理制度
1、每位员工入职酒店后,人事部即会分发酒店员工作证,以证实员工身份和员工考勤所需;
2、酒店员工上岗当值时,应携带员工工作证。
否则,酒店保安人员可阻止其进入员工岗位,特殊情况(如:新入职证尚未办好,卡坏或丢失须经过人事部批准。
3、员工工作证是员工当值的证件和标志,仅员工当值使用,不准借给他人使用,离职时需交回人事部。
4、酒店所有员工必须按时刷卡上下班,若发现工作卡坏或遗失应及时知会人事部予以补办;
5、员工工作证只能本人使用,代人或托人刷卡均属舞弊行为,将会受到酒店的严厉处分;
6、酒店发给员工的工作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无故损坏公物;
7、员工离职时工作证需交回人事部,若遗失或没有交回人事部必须处以人民币10元扣款作为赔偿。
自治区移民工作管理局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自治区移民工作管理局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本办的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控制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08〕53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08〕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桂财库〔2011〕34号)、《关于扩大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项目范围的通知》(桂财库〔2014〕6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卡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中国银联标准信用卡。
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
职工个人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务卡原则上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
第五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 9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17项。
对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未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若具备刷卡条件,鼓励使用公务卡结算。
除以下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方式结算的,应报办公室负责人批准:(一)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500元以下的零星公务支出;(二)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如:邮电费中的特快专递费;差旅费中的机场打包费、乘坐大巴、铁路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的过桥过路费等。
第六条本局统一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公务卡,公务卡相关的信息维护、财务报销、银行划款和动态监控等业务,通过专门的公务卡系统辅助办理。
机务工卡管理制度

机务工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务管理工作,提高民航飞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关于民用航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国际民航组织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机务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申请、审核、签批、执行等环节涉及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机务工卡是规范机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工具,工作人员应当熟知并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务工卡管理要注重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做到实时更新、一人一卡、责任明确。
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不得违反,违反者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机务工卡的种类和应用第六条机务工卡分为维修工卡、检查工卡、巡检工卡、涂装工卡等,具体种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
第七条机务工卡应根据机务管理工作需要,保障航空器的安全飞行,确保航空器在最佳状态下运行。
第八条机务工卡应当符合民用航空标准,内容清晰、详细,操作规范,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
第三章机务工卡的管理第九条机务工卡管理分为编制、审批、签发、执行、监督等环节,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应当明确。
第十条机务工卡的编制应当由专业人员按照航空器维修规程和标准进行,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可操作。
第十一条机务工卡的审批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批人员应当对工卡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确保符合飞行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机务工卡的签发应当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并盖章,确认工卡内容和执行人员的合格性。
第十三条机务工卡的执行由指定人员按照工卡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机务工卡的监督由专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确保工卡的执行情况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机务工卡的修改和废除第十五条如有必要对机务工卡进行修改或修改,应当经过相应程序和程序,确保修改后的工卡完整、准确可操作。
第十六条废除机务工卡应当通过确认程序和程序,确认废除原因,记录并备案。
第五章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务工卡管理档案,存档保管好机务工卡有关资料。
公司卡片管理制度

公司卡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卡片使用及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促进公司内部卡片的安全、高效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人员。
二、卡片类型公司内部使用的卡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购物卡片:用于公司员工采购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物资。
2. 餐饮卡片:用于公司员工外出就餐。
3. 交通卡片:用于公司员工外出工作时的交通费用报销。
4. 通讯卡片:用于公司员工电话费用报销。
5. 其他卡片:用于公司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的报销。
三、卡片申领1. 员工需提供相关资料及理由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领取卡片。
2. 每位员工只可领取一种卡片,并需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
四、卡片使用1. 员工领取卡片后,应妥善保管并符合卡片使用规定,严禁滥用卡片。
2. 卡片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规定的用途,不得私自挪用或转让他人。
3. 员工须保证使用卡片的真实性及合理性,不得违规使用卡片。
4. 卡片使用期限到期后,需及时归还财务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卡片管理1. 财务部门负责对员工卡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卡片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2. 财务部门有权对员工卡片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违规使用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卡片管理记录需妥善保存,做到便于查阅和管理。
六、违规处理若发现员工存在以下行为,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1. 违规使用卡片;2. 私自挪用卡片;3. 虚假报销等不当行为。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员工应认真遵守公司规定及本制度相关要求;3.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解释的权利。
以上为公司卡片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并注意卡片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单位工作手机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工作手机卡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手机卡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手机卡申请与分配第四条工作手机卡由单位统一采购,按照工作需要分配给相关人员。
第五条需要申请工作手机卡的人员,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理由和需求。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对申请人的使用理由和需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七条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手机卡申请手续。
第八条手机卡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工作需要原则:优先保障业务部门、生产一线等岗位的手机卡需求;(二)公平公正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工作表现优秀、职责重要的人员;(三)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手机卡数量,避免浪费。
第三章手机卡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工作手机卡仅限于工作用途,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十条工作手机卡用户应妥善保管手机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一条工作手机卡用户不得擅自修改手机卡密码,如密码泄露,应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工作手机卡用户应定期清理手机卡内的通话记录、短信和通讯录等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工作手机卡用户应遵守国家有关通信管理规定,不得利用手机卡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工作手机卡用户应节约使用手机卡,避免不必要的通话和短信费用。
第四章手机卡回收与注销第十五条工作手机卡用户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离开单位时,应将手机卡交还单位。
第十六条工作手机卡用户交还手机卡时,应确保手机卡内余额归零,并将手机卡内的个人信息全部清除。
第十七条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手机卡回收与注销手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工作手机卡用户,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手机卡用户,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务卡管理办法。
二、公务卡的性质和用途公务卡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
公务卡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等小额零星采购支出。
2、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公务支出。
三、公务卡的办理1、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银行申办公务卡。
2、申办公务卡的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发卡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发放公务卡。
四、公务卡的使用1、工作人员在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时,应取得相应的发票、小票等财务凭证。
2、公务卡的消费应符合单位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与公务无关的支出。
3、工作人员应在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内进行消费,并在免息还款期内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五、公务卡的报销1、工作人员在公务消费后,应及时整理相关财务凭证,并按照单位财务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2、财务部门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3、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逾期还款、利息、滞纳金等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六、公务卡的管理1、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公务卡使用台账,对公务卡的申办、使用、报销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
2、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公务卡使用和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水平。
七、监督与检查1、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发现的违规使用公务卡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政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三条公务卡的使用遵循“个人先行支付,单位审核报销,财政实时监控”的原则。
第二章公务卡的办理第四条公务卡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银行申办。
第五条申办公务卡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为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三)遵守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工作人员在填写公务卡申请表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发卡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其发放公务卡,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单位财务部门。
第三章公务卡的使用范围第八条公务卡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等日常办公费用支出;(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活动支出;(三)水电费、邮电费、物业费等公用事业费用支出;(四)其他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公务支出。
第九条原则上,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支出,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对于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而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应按照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公务卡的支付与报销管理第十条工作人员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时,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及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凭发票及相关凭证按照单位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工作人员提交的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第十三条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务卡逾期还款而产生的利息、滞纳金等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五章公务卡的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卡使用情况的监控,定期与发卡银行核对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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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工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公司工作卡已发放到个人手中,为了树立公司形象,统一内部管理,弘扬企业文化,增强员工归属感,特制定《工作卡管理办法》,请严格执行。
内容见附件。
附件一:
工作卡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树立公司形象,统一内部管理,弘扬企业文化,增强员工归属感,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岗人员。
三、实施细则
1.上班时段内员工进入公司办公场地,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须佩戴工作卡,工作卡不得转借他人。
2.工作卡一律佩戴于胸前明显的地方,不得置于衣服内层。
3.工作卡制发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
4.员工应爱护工作卡,保持证件的清洁,损毁或遗失,应向办公室办理重发工作卡。
5.员工调动不同部门时,应向办公室办理重发工作卡。
6.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卡缴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