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买入返售业务操作流程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操作,统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办理标准,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和《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主要对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贴现、再贴现业务办理及业务后期管理进行规定。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电子商业汇票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可以采取买断式和回购式两种交易方式办理。
买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不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
回购式是指贴出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贴入人,约定日后赎回的交易方式。
第五条转贴现业务相关概念(一)转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二)转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转贴现。
买断式转贴现包括转贴现买断和转贴现卖断;回购式转贴现包括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
(三)转贴现买断是指商业银行将另一金融机构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已贴现或已转贴现的电子商业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买入的业务行为。
(四)转贴现卖断是指转贴现行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让已贴现或已转贴现尚未到期的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行为。
(五)买入返售是指商业银行(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与金融机构(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票据,再按约定价格于约定到期日返售给该金融机构的资金融通行为。
(六)卖出回购是指商业银行(正回购方,即资金融入方)与金融机构(逆回购方,即资金融出方)按照协议约定先卖出票据,再按约定价格于约定到期日从该金融机构赎回的资金融通行为。
第六条资金清算方式资金清算方式分为票款对付的线上清算方式和线下清算方式两种,其中票款对付的线上清算方式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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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下面为学员讲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主要。
(一)企业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
后语点评: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
为此,要求我们首先要熟悉基本会计准则,正确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并在每一会计业务处理时遵循一般原则的要求。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要深入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叶,浅尝辄止。
银行买入返售6种模式

【易·课堂】盘点银行同业业务的6种典型模式及关键操作步骤作为银行表外融资的新型工具,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近几年已成为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中广泛流行的操作模式。
商业银行通过信托收益权买入返售的形式,将传统上属于资金业务的同业业务演变成了类贷款业务,这种类贷款业务与银行常规的贷款业务相比,有如下几个优势:(1)不纳入银行存贷比考核,存贷比考核的公式是贷款/一般存款,上限是75%,由于同业资产不体现在贷款额度中,这对于存贷比较高而信贷额度不足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来说,吸引力明显;(2)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权重为3个月以内20%、3个月以上25%,而常规贷款业务的风险权重很高,比如投向工商企业的,风险权重为100%;(3)这种类贷款业务中的同业负债无需缴纳准备金。
买入返售业务的基本操作模式是三方协议模式,这种模式中通常会出现甲、乙、丙三方,甲方一般是资金过桥方,乙方是实际出资方,丙方是提供信托受益权远期受让的兜底方,也常常是融资客户的授信银行。
三方协议模式从2011年开始兴起,到2012年大发展,再到2013年的衍变和创新,走出了一条金融压抑下独具特色的同业创新之路。
模式一:抽屉协议暗保模式抽屉协议暗保模式是最简单、最基础的操作模式,通常是B银行由于信贷额度或贷款政策限制,无法直接给自己的融资客户贷款时,找来一家A银行,让A银行用自己的资金设立单一信托为企业融资。
这种模式下,B银行作为风险的真正兜底方,与A签订承诺函或担保函(暗保),承诺远期受让A银行持有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或者基础资产。
这里B银行有两种兜底方式,一种是B银行出资受让信托受益权,另一种是B银行直接收购针对融资客户的基础资产。
前一种方式的优点是银行不用在表内发放一笔贷款,不用真实占用企业的授信额度。
但缺点有两个:(1)如果B银行用资金受让信托受益权,这样B银行成为信托受益人,但问题是信托计划并没有就此终止,信托到期时信托计划无法结束,就会发生信托贷款逾期,而信托逾期是需要向监管机构上报的;(2)很多银行的分行是不具备投资信托产品权限的,审批权限在总行,比如工农中建的二级分行和很多股份制银行的一级分行都没有这个权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分行就不具备受让信托受益权的能力。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银行购买赎回鑫鑫向荣理财产品操作详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银行购买赎回鑫鑫向荣理财产品操作详解购买步骤:步骤一: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银,进入“投资理财—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交易—产品购买”,以列表形式显示目前可以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下图所示。
步骤二:勾选“财富鑫鑫向荣”产品选项步骤三:点击“购买”,进入风险评测页面。
填写风险承受力评估报告后,系统会评测出客户的风险承受力。
步骤四:在风险评测结果页面,选择“继续购买”,页面进入理财产品协议条款页面。
步骤五:点击“同意该协议”,进入产品购买页面。
步骤六:输入购买金额,点击“确认”。
步骤七:进入客户协议书页面,点击“确认”。
步骤八:输入认证方式及密码,点击确认,系统执行理财产品购买申请操作,页面显示交易结果。
说明:1、首次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不得小于该理财产品的起始金额,且购买金额需为递增金额的整数倍。
2、再次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不得小于该理财产品的递增金额,且购买金额需为递增金额的整数倍。
3、人民币理财产品交易时间为8:00-17:00,请在交易时间段内进行交易。
特殊理财产品的交易时间会略有不同。
日日升产品交易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30-15:00。
赎回步骤:步骤一: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银,进入“投资理财—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交易—产品赎回”,以列表形式显示您持有的理财产品,如下图所示。
步骤二:点击“赎回/终止”,进入产品赎回页面。
步骤三:输入赎回/终止投资份额,点击“确定”。
步骤四:输入认证方式及密码,点击确认,系统执行理财产品赎回申请操作,页面显示交易结果。
说明:1、人民币理财产品部分赎回/终止投资后的留存份额必须大于等于最低投资金额。
2、人民币理财产品交易时间为8:00-17:00,请在交易时间段内进行交易。
特殊理财产品的交易时间会略有不同。
日日升产品交易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30-15:00。
银行同业业务的6种典型模式及其操作要点

银行同业业务的6种典型模式及其操作要点银行同业业务是指银行之间的业务往来,其主要特点是资金流动性强、风险小、收益稳定。
下面将介绍6种典型的银行同业业务模式及其操作要点。
1.同业拆借同业拆借是指银行之间通过互相借贷资金来满足短期资金需求的一种业务。
操作要点包括:明确拆借方和被拆借方、确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拆借协议、制定拆借计划、加强风险控制。
2.同业存单同业存单是指银行之间通过发行和认购存单来筹集资金的一种业务。
操作要点包括:制定发行计划、确定存单期限和利率、签订认购协议、加强风险控制。
3.同业票据交易同业票据交易是指银行之间通过买卖票据来满足短期资金需求的一种业务。
操作要点包括:确定票据种类和期限、制定交易计划、签订交易协议、加强风险控制。
4.同业外汇交易同业外汇交易是指银行之间通过买卖外汇来满足外汇资金需求的一种业务。
操作要点包括:确定外汇种类和交易方式、制定交易计划、签订交易协议、加强风险控制。
5.同业担保同业担保是指银行之间通过提供担保来帮助其他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业务。
操作要点包括:明确担保方和被担保方、确定担保方式和范围、签订担保协议、加强风险控制。
6.同业联保同业联保是指银行之间通过联合担保来降低风险、提高信用的一种业务。
操作要点包括:明确联保方和被联保方、确定联保方式和范围、签订联保协议、加强风险控制。
银行同业业务是银行之间的重要合作模式,能够满足不同银行的资金需求,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开展同业业务时,银行应加强风险控制,确保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需要B银行真实占用企业的授信额度,同时也会纳入银行存贷比考核。
模式二:双信托模式双信托模式是在抽屉协议暗保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信托计划作为兜底。
这种模式下,A银行设立两个信托计划,一个是单一信托计划,另一个是兜底信托计划。
B银行向单一信托计划出售信托受益权,同时与A银行签订承诺函或担保函,承诺远期受让兜底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或者基础资产。
银行会计实务-项目10 学习银行买入贩售及卖出回购业务

任务10.2 核算银行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业务
核算银行买入返售业务
10.2.1
买入返售业务也称为“正回购”,是指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签
订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银行先买入票据、证券、
贷款等金融资产,在未来约定日期再按固定价格将上述资产返售给
交易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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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10.1 概述银行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业务
银行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的种类
10.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九十八条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 载‘质押’字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院不予支持”。这一条
上述现象表明商业银行票据资产正从生息资产向交易性资产转变,是商业银 行业务转型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提升的深刻体现。但在现阶段,买入返售票据的 异军突起,还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第一,规避存贷比限制。长期以来,股份制 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一直接近75%的监管红线,贷款规模受限使得股份制商业银行 特别倚重资金业务。这种压力从2010开始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一方面,随着“三 个指引、一个办法”的实施,商业银行无法通过贷款直接派生存款。
核算银行买入返售业务
10.2.1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会计分录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照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买入返售证券应收利息等
贷:买入返售业务利息收入 在实际收到利息时,冲减应收利息。会计分录为: 借:缴存央行超额准备金等
贷:买入返售证券应收利息等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会计核算
的金融资产,由于买断期间其所有权发生变化,所以须按面值进行
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合规体系文件
票据转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规范本行银行间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操作和管理,控制经营风险,促进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总行及分支行对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操作和管理。
3 定义
4 职责分工
5 基本要求
5.1 原则
银行间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2 期限
银行间纸制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期限,即从转贴现日或再贴现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电子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5.3 转贴现、再贴现金额
⑴转贴现(再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转贴现(再贴现)利息
⑵转贴现(再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转贴现(再贴现)天数×(转贴现(再贴现)月利率÷30)
⑶转贴现(再贴现)天数指从转贴现(再贴现)日起至该商业汇票到期日或回购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如遇节假日顺延。
商业汇票承兑人在异地的,转贴现天数及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划款日期(回购式转贴现不需另计,监管机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湛江银行票据业务流程图

运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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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南京分行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
操作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行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管理,促进业务健康、规范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指引》,以及总行相关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买入返售业务”是指分行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信托资产受益权而融出资金的业务,其中回购方应提供明确的、无条件的书面回购承诺或与我行签署相关协议,承诺不因标的物瑕疵、市场价格等环境的变化而提出抗辩,且资产返售日应不晚于资产到期日前。
根据标的资产来源的不同,买入返售业务可分为我行推荐基础资产买入返售业务和他行推荐基础资产买入返售业务。
第三条本细则主要是规范分行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具体细化业务操作模式、管理流程、资金收付和风险控制等业务行为。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金融市场部是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具体承办部门,负责该业务的组织推动和渠道拓展等工作;负责与总行金融
市场部的协调、沟通及业务报备工作;负责交易对手的评估、准入及额度管理;负责业务洽谈、合同签署、资金划转、后期管理与业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计划财务部负责制订、明确买入返售业务的核算规则;风险资本的测算、管理等。
第六条法律与合规事务部负责对买入返售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的合规性审核。
第七条授信评审部负责对我行推荐基础资产买入返售业务中融资客户信用风险进行审查。
第三章业务管理与控制
第八条基础资产或交易对手的选择
1、我行推荐基础资产买入返售业务信用风险主要由融资客户承担,纳入我行公司业务授信统一管理。
我行基础资产买入返售业务融资客户需通过我行内部授信审批程序,并足额占用总分行对该客户的综合授信、项目贷款、信托代销或理财等额度,或能够提供AAA级央企或央企全资子公司担保、全额保证金质押等保证方式。
2、他行推荐基础资产买入返售业务信用风险主要由同业客户承担,纳入同业授信统一管理,需足额占用同业客户在我行授信额度。
他行推荐基础资产买入返售业务交易对手优先选择国有政策银行及商业银行(含二级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含二级分行)、江苏银行(含二级分行)、南京银行(含二级分行)等。
第九条买入返售业务必须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我行推荐基础资产买入返售业务:由分行金融市场部发起,经授信评审部、计划财务部会签认可,报分管行长审定。
他行推荐基础资产买入返售业务:由分行金融市场部发起,经计划财务部会签认可,报分管行长审定。
第十条后续管理机制
1、我行推荐基础资产买入返售业务,参照分行理财业务贷后监管标准,由业务经营机构、金融市场部共同负责融资客户后期监管工作。
2、他行推荐基础资产买入返售业务,参照同业授信后续管理标准,由金融市场部负责交易对手的后续监管工作。
如果在后续管理中发现问题或有充足的理由,在提交相应的方案后,经分行讨论批准后可对项目实施相应的调整,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金融市场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一:
中国***银行南京分行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内部审批单
(我行推荐基础资产)
附件一:
中国***银行南京分行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内部审批单
(他行推荐基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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