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第三十四章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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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考研题库-章节题库-第一编 民法总论【圣才出品】

民法考研题库-章节题库-第一编 民法总论【圣才出品】

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一、概念题1.民法(浙江工商大学2014年研;中南财大2005年研)答: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涉及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企业和其他多种社会组织,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都与民法相关联。

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在社会生活中,民法是人们的行为规则;如果不遵守这种规则而发生诉讼时,民法是法院裁判民事案件的准绳。

2.民法学与民法典(中南财大2005年研)相关试题:民法的渊源(北科2014年研)答:民法典是按照一定体系将各种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编纂在一起的民事基本规范,它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通常冠以“民法典”的称谓。

民法典的规定涵盖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内容,属于民事基本法。

按照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分类,民法典属于一般法,专门针对某个方面制定的民事单行法,为特别法。

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法学中的一门分支学科。

而且这里的民法既包括以民法典形式表现出来的普通民法规范,也包括以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形式表现出来的特别民法规范,以及以习惯、判例、学说等形式表现出来的补充性民法规范。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学就是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民法典是民法学的表现形式。

3.财产流转关系(北邮2009年研)答: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

财产流转的基本内容属于商品交换关系,其典型表现是商品买卖关系、货币借贷关系、货物运送关系、物品保管关系以及知识产权转让关系等,这些关系体现了商品生产或者商品交换的不同环节或者不同形式。

财产流转关系还包括一些无偿的关系,如财产的赠与关系、物品的借用关系等。

4.人身关系相关试题:民法上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华南理工2014年研)答: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人格关系是基于人格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法律法规汇编(含历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圣才出品】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法律法规汇编(含历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圣才出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2010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第20题)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

民法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第三十六章 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圣才出品】

民法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第三十六章 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圣才出品】

第三十六章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一、概念题1.共同侵权行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8年研)相关试题:共同侵权(人大2015年研;南航2015年研)答: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是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正当性所在。

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①行为人为二人以上;②行为的关联性;③共同的过错;④结果的单一性。

2.共同危险行为(北航2011年研;清华大学2004年研)答: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①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②每个人都单独实施完成了危险行为;③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过错,这些过错可能相同,但是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④不能确定是有哪个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二、简答题1.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

(中南财大2010年研)答: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是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正当性所在。

认定共同侵权行为需具备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加害行为主体应当多于一人,由此产生行为人彼此之间的责任认定及分担问题。

这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

在行为人为自然人的场合,作为共同加害行为的主体,需要具备民事责任能力。

(2)行为的关联性共同加害行为的数个行为人,每个人都实施了加害行为。

这些行为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各行为彼此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

(3)共同的过错传统民法学说认为,共同加害行为以共同的过错为必要,这种共同过错可以是共同的故意,也可以是共同的过失,还可以是故意和过失的混合。

但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在没有共同的故意或者在共同过失的情况下,数人侵害行为的直接结合也可以构成共同加害行为。

民法试题及答案考研

民法试题及答案考研

民法试题及答案考研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国家机关答案:D2.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包括以下哪项?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人必须持有合法的身份证D.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案:C3. 下列哪项不是物权法规定的物权?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债权D. 用益物权答案:C4.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哪一方提出?A. 仅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B. 仅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提出C. 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D. 由法院提出答案:C5. 根据侵权责任法,以下哪项不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A. 侵权行为B. 损害结果C. 因果关系D. 过错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赠与B. 买卖C. 租赁D. 遗嘱答案:ABCD2. 根据民法总则,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ABC3. 根据物权法,以下哪些可以作为抵押物?A. 土地使用权B. 房屋C. 车辆D. 专利权答案:ABCD4. 根据合同法,以下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合同?A. 当事人一方违约B.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C.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D. 合同期限届满答案:ABC5. 根据侵权责任法,以下哪些情形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责任?A. 受害人故意B. 受害人重大过失C. 第三方原因D. 不可抗力答案:ABC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 简述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

答案:根据民法总则,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它们在民事活动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2. 简述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

答案: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1)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合同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

国开《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1-4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开《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1-4试题及参考答案

形成性考核(一)一、单选题1.甲向乙借款 1000 元,约定 1 个月后偿还。

1 个月后,乙要求甲返还借款,甲以种种借口拒不偿还。

乙遂以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按照约定偿还债务。

乙所行使的权利的性质为( ) 。

A. 支配权B. 形成权C. 请求权D. 抗辩权2.下列各种行为属于合同的是()。

A. 甲捡到乙遗失的钱包,由此与乙发生的返还钱包的债务关系B. 甲卖给乙的电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乙严重伤害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C. 甲给乙写信订购一批货物,乙没有回信,在甲表明的时间直接发货给甲D. 甲和乙约定,甲负责运送毒品,乙支付运费3.下列选项中的表示属于要约的是( )。

A. 甲给乙发微信称愿以友情价将自己的电脑转让给乙,有意可于 7 日内交付B. 甲对乙说:“我正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

”C. 甲公司在某媒体上发布招股说明书D. 甲在某媒体上做广告,出售一台电脑,广告中注明:“本广告所载商品售与最先支付现金的人4. 甲与乙签订一份装修合同,约定由乙的侄子丙完成装修任务。

丙在装修过程中未经甲、乙同意,擅自改变墙面漆颜色。

甲欲追究责任,应当( )。

A. 向丙追究,因为是丙的行为造成的B. 向乙追究,因为乙才是合同的相对方C. 不能向任何人追究责任,是合同的变更D. 追究乙、丙的连带责任5.下列各选项属于合同变更的是( )。

A. 甲将自己与乙之间的合同变更为甲和丙之间的合同B. 甲与乙订立合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由于笔记本电脑缺货,合同更改为购买台式电脑C. 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定价 1 万元,后甲经乙同意,把货款更改为 5000 元D. 甲欲借乙的自行车,乙自行车已经出借,便从丙处借来一辆代替6.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 )A. 过错责任原则B.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C. 严格责任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7.甲与乙订立合同购买乙的一处房产,乙随后得知丙愿意出更高的价格来购买,遂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那么( )。

江平《民法学》第2版章节题库(一般侵权行为)【圣才出品】

江平《民法学》第2版章节题库(一般侵权行为)【圣才出品】

江平《民法学》第2版章节题库第三十八章一般侵权行为一、概念题共同危险行为(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研;江西师范大学2014年研;北航2011年研;清华大学2004年研)答: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①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②每个人都单独实施完成了危险行为;③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过错,这些过错可能相同,但是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④不能确定是有哪个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二、简答题1.简述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首都师范2011年研)答: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1)有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

(2)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①损害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

合法权益包括权利和合法利益。

因合法权利和利益遭侵害而遭受的不利益,才是可以获得法律救济的损害。

这意味着,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存在是损害获得救济的前提。

②损害具有可补救性。

损害的可补救性包括两层含义:a.第一层含义是指从量上来看,损害已产生,且已经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b.另一层含义是指损害的可补救性并不是说损害必须是能够计量的,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给予赔偿。

③损害的确定性。

损害的确定性是指:a.损害是已经发生的事实;b.损害是真实存在而非主观臆测的事实;c.损害是对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侵害,此种事实能够依据社会一般观念或者公平意识加以认可。

(3)有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

由于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许多情况下,对因果关系的证明就变成决定责任成立的关键。

一般情况下,因果关系是否存在,由受害人承担证明责任。

2023年历年真题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汇编(共77题)

2023年历年真题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汇编(共77题)

2023年历年真题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汇编(共77题)1、下列对共同侵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单选题)A. 只要数个行为人针对同一对象所为的侵权行为,即为共同侵权B. 数个行为人之间在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C. 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可以分割的D. 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不承担连带责任试题答案:B2、下列关于荣誉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 )(多选题)A. 荣誉权是一种身份权B. 荣誉权具有固有性C. 撕毁他人奖状侵犯了他人的荣誉权D. 非法剥夺荣誉称号侵犯了他人的荣誉权E. 荣誉权人可以利用其所获得的荣誉获取合法利益试题答案:A,D,E3、下列关于债务免除的表述正确的是 ( )(单选题)A. 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B. 免除的意思表示作出后可以撤回C. 免除须采用书面形式D. 免除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试题答案:A4、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有【】(多选题)A. 排除妨碍请求权B. 停止侵害请求权C. 消除危险请求权D. 对未经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的保护E.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试题答案:A,B,C,D5、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享有追认权,这种权利属于(单选题)A. 请求权B. 支配权C. 抗辩权D. 形成权试题答案:D6、下列情形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有(单选题)A. 起诉B. 义务人承认义务C. 权利人丧失行为能力没有法定代理人D. 权利人提出请求E. 不可抗力试题答案:C,E7、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单选题)A.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B. 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C. 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D.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试题答案:A8、根据民事权利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单选题)A. 财产权与人身权B.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C. 绝对权与相对权D. 原权与救济权试题答案:D9、根据民事权利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单选题)A. 财产权与人身权B.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C. 绝对权与相对权D. 原权与救济权试题答案:D10、关于民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单选题)A. 无论新、旧法是否为同一级机关颁布的,都适用新法改废旧法的规则B. 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法律生效后发生的事项C. 港澳台地区也是我国领土,因此,我国民法同样适用D. 我国民法不适用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试题答案:B11、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的范围,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 ( )(单选题)A. 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关系B. 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C. 单一法律关系与复合法律关系D. 权利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试题答案:B12、下列行为中可以适用代理的是(单选题)A. 结婚登记B. 专利申请C. 违法行为D. 立遗嘱试题答案:B13、关于自然人姓名权的表述正确的是【】(单选题)A. 自然人姓名的决定权,是指对名的决定权B. 自然人不使用自己的姓名属于放弃姓名权C. 自然人无权改变其姓氏D. 盗用姓名是指不经自然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其姓名试题答案:D14、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是(单选题)A.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B. 普通合伙和隐名合伙C. 隐名合伙和显名合伙D. 企业合伙和个人合伙试题答案:A15、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 ( )(单选题)A. 应当适用违约金条款B. 应当适用定金条款C. 由对方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D. 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试题答案:C16、下列关于债的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单选题)A. 双方都是不特定的B. 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C. 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D. 双方都是特定的试题答案:D17、下列属于物权效力体现的是(单选题)A. 善意取得B. 先占取得C. 表见代理D. 请求返还原物试题答案:D18、下列关于人格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单选题)A. 人格权具有平等性B. 人格权是与民事主体特定身份相联系的权利C. 人格权的客体为人格尊严D. 人格权的客体为财产利益试题答案:A19、下列有关债的消灭的表述正确的是(单选题)A. 合同债权因债务入的清偿丽消灭,担保物权也归于消灭B. 合同关系因清偿两消灭后,债务人即不再负有任何义务C. 债的消灭即债的变更D. 债的消灭即债的效力的停止试题答案:A20、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 ( )(单选题)A. 应当适用违约金条款B. 应当适用定金条款C. 由对方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D. 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试题答案:C21、甲外出前,将一只名贵宠物狗委托乙交给丙代为饲养,后丙将该宠物狗以合理价格卖给乙。

侵权责任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

侵权责任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

侵权责任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侵权责任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一、选择题1. 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A. 盗窃他人财物B. 误导消费者C. 冒充他人身份D. 侮辱他人名誉答案:A2. 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下列哪些?A. 主体是民事行为能力人B. 行为违反法律规定C. 损害他人权益D. 有过错或故意行为答案:BCD3. 侵权责任的种类包括下列哪些?A. 直接责任B. 间接责任C. 容易责任D. 过错责任答案:ABCD4. 下列哪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过错责任?A. 产生事故时驾驶员酒后驾驶B. 孩子在学校受伤后,学校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C. 污染企业由于设备故障导致污染D. 医生在手术中疏忽大意导致病人死亡答案:ABD5. 对于合理防卫行为,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合理防卫不构成侵权行为B. 合理防卫只适用于自身财产C. 合理防卫可以超过合理限度D. 合理防卫对于任何情况都适用答案:A二、判断题1. 盗窃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答案:错误2. 侵权行为一定要有损害他人权益的结果。

答案:正确3. 侵权行为的主体可以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错误4. 过失侵权责任是责任的补充原则,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

答案:正确5. 担保人对受权人因交易活动产生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错误三、案例分析题1. 案例一:某市一家超市在售卖商品时,将价格标示错误,导致消费者购买后发现价格偏低。

消费者要求超市按照标示的价格进行交付,并要求赔偿误导产生的精神损失。

请问,超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消费者的要求是否合理?答案:超市的行为构成误导消费者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标示的价格进行交付。

消费者要求赔偿误导产生的精神损失合理。

2. 案例二:小明和小红在学校上课时,小明突然起身将小红的书包从桌子上扔出窗外,导致小红的书包损坏。

小红要求小明赔偿书包的损失金额,并声称小明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人身权益。

请问,小明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吗?小红的要求是否合理?答案:小明的行为构成侵犯小红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书包的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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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概念题
侵权损害事实(南京大学2008年研)
答:侵权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一般说来,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①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②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③损害事实的确定性。

二、简答题
1.简述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首都师范2011年研)
相关试题:试述我国侵权法上一般侵权行为(或过错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北航2015年研)
答: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有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

(2)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①损害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

合法权益包括权利和合法利益。

因合法权利和利益遭侵
害而遭受的不利益,才是可以获得法律救济的损害。

这意味着,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存在是损害获得救济的前提。

②损害具有可补救性。

损害的可补救性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从量上来看,损害已产生,且已经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另一层含义是,损害的可补救性并不是说损害必须是能够计量的,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给予赔偿。

③损害的确定性。

损害的确定性是指:a.损害是已经发生的事实;b.损害是真实存在而非主观臆测的事实;c.损害是对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侵害,此种事实能够依据社会一般观念或者公平意识加以认可。

(3)有因果关系
即损害事实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

由于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许多情况下,对因果关系的证明就变成决定责任成立的关键。

一般情况下,因果关系是否存在,由受害人承担证明责任。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法律也会要求由行为人来证明因果关系的不存在;如果不能证明,则推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4)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①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

②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我国民法通说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

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极为疏忽大意的情况;而一般过失则是指尚未达到重大过失的过失。

在我国民法上,一般将故意和重大过失相提并论。

法律对行为人提出了较高的注意义务,结果行为人没有达到该较高的注意义务,
但是却达到了一般人的注意义务,此时就认定为构成一般过失;假设行为人不仅未达到该较高的注意义务,同时连一般人的注意义务都没有达到,就认定为构成重大过失。

③一般情况下,过错的证明责任,由受害人来承担。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法律也会要求由行为人来证明过错的不存在;如果不能证明,则推定过错的存在。

这就是过错推定。

2.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上交2006年研)
答: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保护自己的名誉不被以侮辱、诽谤等方式加以丑化的权利。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由于过错侵害他人名誉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以及侵害他人名誉权,不论有无过错,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1)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①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②诽谤。

诽谤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
③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2)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①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加害行为;
②受害人的名誉权受到损害的事实;
③行为人的加害行为与受害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④在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行为人具有过错,即行为人在行为时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主观状态;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则不要求行为人具有过错。

三、论述题
1.试述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主要学说。

(东南大学2004年研)
答:(1)侵权行为因果关系
①含义及内容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两种因果关系,即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所考量的是行为与权益受到侵害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属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范畴。

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到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非属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范畴。

②在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中,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的关系极其复杂,如何判断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有不同学说。

目前,相当因果关系为通说,并为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判断中采用。

(2)相当因果关系学说
①相当因果关系学说是侵权行为因果关系的主要学说。

它是指如果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在其他构成要件具备的情况下,则可以构成侵权行为。

②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分为两个步骤:条件关系和相当性。

a.条件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具有条件关系。

条件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如果没有某行为,则不会发生某结果,那么该行为就是该结果的条件”。

b.相当性是指具备条件关系的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的关系达到一定程度,从而使得该行为人对权益的被侵害承担法律后果具有正当性。

相当性的判断标准是“通常会产生此种损害”。

c.将条件关系和相当性结合在一起,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是:无此行为,虽不必
生此种损害,有此行为,通常即足生此种损害,是为有因果关系。

d.条件关系在于给原因划定范围,看行为是否可以纳入原因范围。

范围划定后,再通过相当性来确定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紧密程度。

有此行为通常也不会发生此种损害,则不具有相当性;有此行为,通常都会发生此种损害,则具有相当性。

如果具有相当性,则该行为与该结果之间,就构成了侵权行为要件的因果关系。

2.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首都经贸2003年研)
相关试题:民法上的紧急避险规则。

(简答题,中国政法2016年研)
答: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包括:
(1)受害人的过错
受害人的过错,是指受害人对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侵权损害后果扩大存在过错。

受害人过错对于侵害人责任的免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①部分免除,即适用过错相抵规则,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但侵害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侵害人的赔偿责任。

②全部免除,即只要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着故意,就全部免除行为人的责任。

(2)第三人过错
第三人过错,是指第三人因过错致人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因第三人过错致人损害,由第三人承担责任,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但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侵权责任法》赋予受害人赔偿选择权,即受害人可以选择行为人或者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
的,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不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包括:
①现实性,指存在现实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②必要性,指不实施正当防卫不足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

③针对性,指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实施。

④目的性,指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

⑤合理性,指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0条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此处的适当,是指防卫人仅对不应有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5)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包括:
①危险的紧迫性,指合法权益正遭受危险。

②避险措施的必要性,指避险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

③避险行为的合理性,指避险行为适当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6)受害人的同意
受害人的同意是指受害人在侵权行为或者损害后果发生之前自愿作出的自己承担某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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