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人与船舶代理人的区别
国际物流智慧树知到答案章节测试2023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第一章测试1.()分别对各种不同商品在不同航线上逐一制定的运价。
A:货方运价B:单项费率运价C:公司运价D:航线运价答案:B2.以FOB价格条款出口的货物,通常采用()运费形式。
()A:寄付B:公司定价C:到付D:协议答案:C3.班轮运输的特点( )A:区分价值定价策略B:运价水平较高C:运价较为稳定D:垄断性较强答案:ABCD4.班轮运价的定价方法( )A:货方运价表B:班轮公会运价C:双边运价D:班轮公司运价答案:ABCD5.班轮运价支付方式分为两种()A:协议运费B:到付运费C:成本运费D:预付运费答案:BD6.()是指接收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人。
A:国际货运代理人B:国际贸易公司C:国际货运代理公司D:国际贸易班轮公司负责人答案:A7.S.F的大小说明货物的轻重程度。
S.F越大表示货物越重。
()A:正确B:错误答案:B8.国际货运代理作为货运服务代理人提供服务( )A:货运代理为发货人服务B:货运代理为承运人服务C:货运代理为检验检疫机构、海关服务D:货运代理为收货人服务答案:ABCD9.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主要区别点( )A:业务范围B:主管部门C:合同订立D:计收费用答案:ABCD10.货物的分类包含两部分()A:装运形态B:件杂货C:散装货D:货物性质答案:AD11.)()是运用自己拥有或者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
A:班轮公司B:货代公司C:海关D:贸易公司答案:A12.无船承运人这里指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是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运输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A:正确B:错误答案:A13.无船承运人的另一简称()A:无船公共承运人B:船舶公司C:代理商D:船舶协会答案:A14.托运人是指( )A:为货主办理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相关事宜、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B:在运输合同中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C:是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D: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答案:BD15.班轮公司应拥有自己( )A:运价本B:船期表C:其他运输单据D:提单答案:ABCD16.货物的性质及储运中的变化中化学稳定性是指()A:货物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不断分解/氧化或其他变化的性质B:在一定条件下承受外力的作业而不断断裂的性质C:货物吸收周围环境的异味,且吸附后很难除去D:货物在干燥的条件下释放水分,或在潮湿的条件下吸收水分答案:A17.在储运过程中的变化包含( )A:化学变化B:无变化C:物理变化答案:AC18.货物残损短少的原因包括( )A:配载不当B:货物自身原因C:运输原因D:货舱条件不良答案:ABCD19.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种类()A:意外事故B:海上风险C:自然灾害D:其他原因答案:ABC20.海损分为哪几种模式()A:共同海损B:单独海损C:推定全损D:实际全损答案:ABCD2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是保险人以海上运输的货物为(),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保险。
无船承运人和货代之间的关系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无船承运人和货代之间的关系无船承运人是货运代理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我国《国际海运条例》颁布之前,有关无船承运业务主要是通过货运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体现的。
货运代理人一般以以下三种法律身份介入国际货物运输:(1)充当货主的代理人,为其货物拼装、租船订舱、办理货物保险以及海关等有关单证手续、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取得提单等。
(2)充当承运人的代理人,指货运代理人在取得承运人的授权的情况下,以承运人的名义揽货并接受货方的订舱,并在获得承运人授权的前提下签发承运人提单。
(3)充当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以自己制定的运输路线开展运输活动。
作为第三种情形中的货运代理人,由于其实际上是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并且签发自己的提单,已经构成我国《海商法》下;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是该提单所涵盖的运输下的承运人(契约承运人),依法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而接受其委托具体从事该提单项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承运人则是实际承运人,仅对其运输区段负责。
国际航运中,尤其是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一级货代由于其有权签发自己的提单并独立对托运人承担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常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两者不能成为同一主体:货运代理有代理和事主两种身份,而无船承运人只有事主一种身份。
在实践中,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主体形式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专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也可以是兼营该项业务的货代公司,或者其他海运辅助业务公司等,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引起偏差[8]。
结合实际操作,笔者认为,就货运代理人是否应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而言,可以明确以下几点:(1)依照《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货代公司才需要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
(2)国际班轮公司在接受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班轮运输中各关系方

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前者所指托运人
是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后者所指托运人是将货物交给承运
人的发货人。
收货人
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提单收货人栏内填明的人就是有权提
取货物的人。由于提单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物权凭证,因此提单可以转让,必
班轮运输中各关系方
承运人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
输合同的人。承运人可以是拥有船舶或经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可以是
用各种方式租用船舶的承租人(包括光船租船人、定期租船人和航次租
船人),也可以是从事货运代理的运输组织者或者是无船承运人。
托运人
托运人包括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
经营人、承租人或货主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被代理人)办
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Fra bibliotek的服务或完成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它经
都离不开海运经纪人的参与。
装卸、理货人
装卸、理货业是一些接受货主或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在港口分别为
开航前或到达目的港后的船舶进行货物装卸、清点、交接、检查货物损坏程
度和原因并作出公证、衡量散装货物重量等项作业的行业。装卸业是办理将
须凭提单交付货物。提单收货人栏内填明记名的人,货物只能凭单交付给记
名人;收货人栏内填明来人或空白,则货物可凭单交付给任何提单持有人;
收货人栏内通常填明“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则必须经托运人或某人背书
后的被背书人持单提货。因此,收货人也可以说是合法的提单持有人。
船舶代理人
船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船公司)、船舶
一代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

一代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货代的定义:货运代理人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人并不是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是可以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寄存、储货、报关、验收、收款等。
无船承运人是指不拥有和不掌握船舶的承运人,他利用船舶经营人的船舶,向货主提供运输服务,并承担运输责任,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可以具有此双重身份的同一主体。
是与发货人订立国际多联式联运合同的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多式联运单证的人,以承运人身份承担履行多式联运运输的义务。
货运代理在为货主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业务时,处于货运代理人的地位,当他为托运人承担运输责任时则处于无船承运人的地位,在国际多式联运中,货运代理人若作为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实际运输业务时,他一般被称为无船承运人或无运输工具的公共承运人,其他情况下,依旧被称为货运代理人。
区别:一、所属部门不同:一代是属于外经贸部;NVOCC属于交通部;二、所签提单的区别:一代签发的提单需要背书;NVOCC可以签发提单;三、所承担的责任不同,一代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由船东承担;NVOCC必须承担货主所有的责任;四、所注册的资金不同,NVOCC必须多交80万的保证金五、业务不同:六、服务报酬区别:货代的报酬:1、货代补偿金:指公共乘运人因接受远洋货运代理服务而支付给货运代理人的报酬。
远洋货运代理要获得“货代补偿金”必须取得FMC颁发的远洋货运代理执照,起名称同时在其提供代理服务的提单的“托运人”栏与托运人的名称一起予以披露,并表示为“托运人的代理”。
公共乘运人必须在起公开的运价本中规定其“货代补偿金”条款。
2、“货运代理费”指货运代理人因提供货运代理服务而向托运人、收货人、卖方、买方以及任何参与该活动的其他代理人所收取的费用;3、“佣金”是指公共乘运人因接受远洋货运代理为其揽货或者为其推销运输服务,以及为其托运人或收货人就运输贸易、运输条件和条款进行协商提供服务而支付给远洋货运代理作为海运经纪人取得的报酬。
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___课后选择题

第一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练习题及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某出口商托运一票货物通过海运去长滩( Long Beach,USA),通常应选择( )航线。
A.远东一北美西岸航线B.远东一北美东岸航线C.远东一欧洲航线D.远东一地中海航线2.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规定,油漆、清漆属于( )类的危险品。
A.爆炸品B.气体C.易燃液体D.有毒物质3.国际海事组织目前下设( )个委员会。
A.3B.5C.7D.94.以下组织中,( )和其他三者的基本性质不一样。
A.IMOB.BIMCOC.ICSD.CMI5.目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业务中,集装箱货物通常选择由( )进行运输。
A.多用途船B.全集装箱船C.杂货船D.半集装箱船一、判断题1.货物积载因数的大小说明货物的轻重程度。
( )2.国际海事组织IMO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是联合国在海事方面的一个技术咨询和海运立法机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就是IMO制订的。
( )3.液体危险货物的闪点越低,说明其危险性越大。
( )4.《国际危规》规定,危险货物的所有标志均须满足至少一个月海水浸泡后,既不脱落又清晰可辨。
( )5.按照港口费收规定和运价本规定,通常将单件重量为9吨以上的货物称为重件货物;将长度超过5米的货物视为长大件货物。
( )三、多项选择题1.准确计量货物对货物运输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货物的量尺体积取货物外形平均长、宽、高的乘积B.货物的准确计量直接决定集装箱货物的运价和运费计算C.货物的重量一般以净重计算D.货物的体积和重量可以通过测量货物的积载因数的方法计算出2.现代海上运输的特征是船舶的( )。
A.多样化B.专业化C.大型化D.高速化3.班轮公会限制或调节班轮公会内部相互竞争的主要手段有( )等。
A.合同费率制B.延期回扣制C.协定费率D.统一经营4.为了促进海上货物运输事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和发展并沿袭至今的特殊制度包括( )等。
国际货运代理--B卷

国际货运货运代理实务 B卷一、单项选择题(1x15)1、下列城市属于IATA三个航空运输业务区中的TC1区的是()A 日本B 首尔C 纽约D 北京2、下列不能采取航空运费到付的货物是()A 机器设备B 水果C 骨灰D 肉类罐头制品3、报关大力业务的基本程序是()A 接受委托---申报—提取或装运货物—海关查验----缴纳税费B 接受委托---申报—-海关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C 接受委托---申报—海关查验----提取或装运货物—缴纳税费D 接受委托---申报—提取或装运货物----缴纳税费—海关查验4、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 General Charter),简称《金康合同》属于()A 船次租船合同B 定期租船合同C 光船租船合同D 航次租船合同5、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第48号文件规定,下列不可采取转关运输的货物是()A 邮件B 多式联运货物C 中欧班列货物D 一般进出口货物6、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国实行()A 区域通关B 全国通关一体化C 属地通关D 口岸通关7、国际航空货物计费重量是以()为最小单位A 0.3KGB 0.5KGC 0.8KGD 1.0KG8、我国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使用的运输单据为()A CMR运单B 国际道路货物运单C 国内道路运单D 出入境货物载货清单9、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A 发货人代理人B 收货人代理人C 承运人的代理人D 承运人10、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的货物运输责任是()A 全程B 自己的运输区段C 自己的控制区段D 实际承运人区段外的区段11、在航空集中托运模式下,航空公司向航空货运代理签发()A HAWBB MAWBC B/LD SLI12、无船承运人与海上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的区别在于前者是()A 承运人B 代理人C 居间人D 经纪人13、大宗货物集装器运价的英文缩写是()A BUCB ULDC SCRD CCR14、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没申请增设一个分支机构,必须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A 150B 100C 50D 3015、海运进口代理代理业务流程是()A 接受委托--租船订舱—准备单证—代办保险—报检报关—卸船交接—审核账单B 接受委托--租船订舱—卸船交接—准备单证—代办保险—报检报关—审核账单C 接受委托--租船订舱--代办保险—准备单证—报检报关—卸船交接—审核账单D 接受委托--租船订舱---报检报关—准备单证—代办保险—卸船交接—审核账单二、多项选择题(2x10)1、下列适用附加等级货物运价的货物有()A 活体动物B 报纸、杂志C 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D 贵重物品2、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主要表现在()A 无货损B 安全迅速C 手续简便,提早结汇D 降低运输成本,节约运杂费用3、提单上的批注依据()A 场站收据B 提货单C 大副收据D 报关单4、依据我国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对()原因造成的货损不负责任。
船舶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

我国的国际海运条例要求无船承运人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80万元,并进行运价的备案。这样的规定无疑是借鉴美国的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的作法。FMC收取的保证金是放置保证金的公司承诺在该公司出现某些问题(如破产、倒闭等)时,保证向第三人支付的一定金额。鉴于美国的无船承运人的海运中间人的法律地位,保证金作为中介机构的担保费用是合理的。但是在我国,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定位是承运人,享有承运人的若干权利,承担承运人的法定义务。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下,保证金是不是可以被视为无船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假如这样的假设成立,保证金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无论是直接代理,还是间接代理,委托合同或行纪合同都采用严格责任制。作为中间人,除了不可抗力或约定的免责条款外,应当承担严格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无船承运人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承担责任。我国海商法中承运人的责任制采用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如此一来就有若干的免责事由可以使无船承运人免于对货物的灭失、损害承担责任。不仅如此,无船承运人还享有承运人的收取运费、留置货物等权利。但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如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合理速遣、不进行不合理饶航、妥善和谨慎地管理货物的义务,却与无船承运人无关,因为它不实际拥有或经营船舶。实际上,在运输契约的权利义务条款方面,无船承运人起的只是“二传手”的作用。在航运实务中,无船承运人往往与货运代理人密切相关,提供的运输服务通常超出承运人的范围,因为它首先是运输的组织者。在其安排的货物运输中,除海运外,其余的运输方式,一般都适用严格责任制。笔者认为,就其提供的运输服务而言,无船承运人应当承担严格责任。只是当它介入运输,承担承运人职责的部分,适用相关运输的责任原则较为公平。
提单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HOUSE B/L同样具有此种特征,无船承运人应当向记名提单项下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提单的指示人的指示交货,或者将货物交付不记名提单的持有人。提单是物权凭证。物仅凭证是指那些按照行业或地方惯例、商人习惯法或制定法代表货物的单据,因而,如果打算转让一般或特定财产的所有权,该项单据的转让即为象征性交货。其实质是通过谈判而转让提单所代表的物权。可见,物权凭证只能通过惯例、商人习惯法或制定法设立,而不能由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创立。虽然我国的海商法没有关于提单的物权凭证作用的规定,但是国际商会的UCP作为商业惯例赋予海运提单物权凭证的作用,使之具有了物权的效力。然而无船承运人或联运经营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的情况却非如此。
NVOCC和货代区别

无船承运人提单和实际承运人提单的主要区别 NVOCC 提单 发货人 收货人 通知人 使用运价人 货物名称,数量,体积等 货物的交接方式 签发数量 签发人 主要用途 信用证规定的发货人
实际承运人提单 货)大多为记名提单,以目的地代理为CNEE 信用证规定的通知人 货运代理人运假本 按各人发货人约定的方式 按与各收货人约定的方式 向每位发货人签发一式三份 一般为货运代理本人 结汇 货运代理目的地代理 实际承运人运价本 按货运代理与实际承运人之间云顶 按货运代理与实际承运人的约定方式 仅签发一式三份 一般为实际承运人的代理或船长 提货
〈海商法大词典〉
美国1984年航运法
〈中国国际海运条例〉
美国货代行业管理体系 管理机构 联邦海事委员会
货代和NVOCC 管理 实行许可证制度,无船承运人必须向联邦海事委员会提供用以担保其财务责 任的保证金,保险证明或其他担保,无船承运人与货代禁止同时代理对方受 益。
有关无船承运人的定义 《租船以及海运术语词典 》 不拥有或不经营货船,为承运地三者的货物而与航运公司签约的人或公司, 通常为货运代理人,一般由其他向货方签发分提单 没有船舶而从事海上货物运输的人,根据〈汉堡规则〉和中国海商法的基本 精神,无船承运人属于承运人的一种,应该按照海上运输公司行使权利,履 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无船承运人是指并不经营提供远洋运输船舶业务的公共承运人,同时,在他 与远洋运输承运人的关系中,则是一位托运人 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 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 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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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与船舶代理人的区别--------------------------------------------------------------------------------无船承运人与船舶代理人最大、最根本的区别是无船承运人不得从事船舶代理业务,因为他本身就是承运人。
而货运代理人则可以从事或兼营船舶代理业务。
由于货运代理人有掌握货源、汇集货载,提供运输服务的优势,因而,许多船东亦趋于委托货运代理人为其提供船舶代理服务,很多货运代理人便同时兼营船舶代理业务。
但是根据《海运条例》的规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专门申请。
也就是说货运代理经营船舶代理业务时也须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可以经营下列业务:①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②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③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④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⑤代收运费,代办结算;⑥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⑦其他相关业务。
由此可见船舶代理人是船方的代理,与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之间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同时《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还规定只有船舶代理人有权代理船方从事上述事项,换句话说,货运代理人和无船承运人均无权代替船方代签提单。
这对于改变过去我国货运代理人与无船承运人均可代替船方签发提单、造成双方代理或主体及权利义务不清的状况,必然会有所裨益。
此外,《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还规定,有权代签国籍船舶运输经营者的海运提单的主体为:“(一)国际船舶代理;(二)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为其拥有或者经营的船舶提供承揽货物、代签提单、代结运费、代签服务合同等日常业务服务;未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上述业务必须委托中国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办理”。
由此可见,无论是无船承运人还是货运代理人亦都不具有代替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签发海运提单的资格。
关于无船承运人的若干法律问题一、无船承运人的概念及法律地位我国海商法没有直接规定无船承运人的概念及相关规定,但是无船承运业务在航运实践中并不少见,尤其是服务合同或拼箱货的情况。
航运实践中,无船承运人作为运输行签发自己的提单给发货人,根据自己的运价本收取运费,同时作为托运人向航运公司洽订舱位,安排货物的运输,在目的港收回签发的提单,并交付货物。
实际上,无船承运业务相当普遍,而且也并非无章可循。
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海运条例给了无船承运人一个承运人的身份,但是承运人身份能否改变无船承运人的中间人性质?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如何呢?我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定义与“汉堡规则”一脉相承: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与“海牙规则”不同的是,该承运人的法律边界突破了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的界限。
换句话说,承运人不必拘泥于船舶的所有者或经营者。
一个主体是否承运人我们只需考察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对方是托运人即可。
如果无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合同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那么无船承运人具有承运人的法律地位。
从业务实践看,在无船承运业务中,涉及两套提单的流转,即无船承运人的提单(HOUSEB/L)和海运承运人的提单(MEMOB/L)。
无船承运人签发的HOUSEB/L与海运承运人签发的MEMOB/L的目的是相同的,即运输合同的证明,签发运输单证的公司应当据此提供运输服务。
HOUSEB/L不仅是运输合同存在的证明,而且是运输合同的条款和实体内容的证明,提单上的条款,如果没有相反的约定,就是承托双方的协议内容。
也就是说,无船承运人安排货物的海上运输,签发自己的提单与托运人,用以证明其与托运人之间就货物的海上运送达成协议。
该单据本身载有货物的情况以及事先印刷的格式条款,是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因此无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
根据这样的运输协议约定,无船承运人通常享有:收取运费的权利,在得不到运费或与运输相关的费用时有留置货物的权利,承运人的免责以及赔偿责任限制。
这是无船承运人与海运货运代理人的根本区别,海运货运代理人仅仅是帮助托运人安排货物运输,与托运人之间不存在运输契约关系。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无船承运人符合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定义,是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由此推导出的结论改变了无船承运人作为中介机构的性质,至少它可以被视为契约承运人。
二、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的法律效力实践中,HOUSEB/L是无船承运人的提单,由无船承运人签发。
HOUSEB/L通常只在提单主体与MEMOB/L不同外,其余大体上是MEMOB/L的翻版。
然而,就二者的性质而言,是否可以等同视之?无船承运人签发的HOUSEB/L是新的运输单据,还是具有海商法上提单的法律效力?无船承运人签发的HOUSEB/L与托运人,承诺将货物从起运港运送至目的港,托运人应当支付运费等约定的费用。
即使该提单流传于第三人之手仍然如此。
我们在上文中已经证实了HOUSEB/L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无船承运人签发的HOUSEB/L通常有这样的条款:“上列外表状态良好(除另有说明者外)的货物已装在上列船上……”毫无疑问,HOUSEB/L具有货物收据的特征。
无船承运人接管了托运人的货物,将其交给海运承运人承运,也就是说,在收货地接管托运人的货物,安排运输合同的履行。
托运人持有无船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证,是无船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该单据一旦流转到善意的第三人手中,即成为无船承运人按其上记载的内容收到货物的绝对证据。
提单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HOUSEB/L同样具有此种特征,无船承运人应当向记名提单项下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提单的指示人的指示交货,或者将货物交付不记名提单的持有人。
提单是物权凭证。
物仅凭证是指那些按照行业或地方惯例、商人习惯法或制定法代表货物的单据,因而,如果打算转让一般或特定财产的所有权,该项单据的转让即为象征性交货。
其实质是通过谈判而转让提单所代表的物权。
可见,物权凭证只能通过惯例、商人习惯法或制定法设立,而不能由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创立。
虽然我国的海商法没有关于提单的物权凭证作用的规定,但是国际商会的UCP作为商业惯例赋予海运提单物权凭证的作用,使之具有了物权的效力。
然而无船承运人或联运经营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的情况却非如此。
UCP第500号出版物的第30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授权,银行仅接受运输行签发的在表面上具有下列注明的运输单据:注明作为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运输行的名称,并由作为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运输行签字或以其他方式证实;注明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运输行的名称,并由作为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具名代理人或代表的运输行签字或以其他方式证实。
”HOUSEB/L并不当然是物权凭证。
根据民法的一物一权原则,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物权。
运送期间,无船承运人是MEMOB/L的持有人,也就是说,是运送途中的货物所有人,可以向实际承运人主张托运人的一切权利。
从商业行为角度看,无船承运人是货物的收集者,而集结货物是运输代理人的行为,即使是承运人所为,也不能认定其与实际的运输过程有直接的联系。
HOUSEB/L的持有人只是拥有债权,即请求无船承运人交付货物的权利。
因此,无船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证只是相对意义上的物权凭证。
美国统一商法典关于提单的定义在第1-201条:“提单指为证明已收到准备装运的货物由从事运输业务或运送货物的人签发的单据,包括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是指用于空中运输的单据,如同海运提单或铁路运单,且包括空运托运单或空运单。
”可见,美国的提单是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和铁路运单,其涵盖范围远远大于海商法的提单概念。
然而,这一切并不妨碍我们对美国的海运提单的理解。
尽管无船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证与传统的海运提单有种种相悖之处,但是出于商业习惯或航运惯例的考虑,我们仍然称之为提单。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到,HOUSEB/L是一种不同于海运提单的运输单证的新形式,具有不同于海运提单的法律效力。
三、无船承运人法律定位的两点思考无船承运人背离了其作为海运中介人的角色,以自己的名义签发运输单证,从而成为独立的运输契约当事人。
确认了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从司法的角度分析,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从无船承运人作为海运中介人的商业习惯,到无船承运人成为契约承运人的成文法,对船运各方利益的保护是否公平?根据合同法,无论是直接代理,还是间接代理,委托合同或行纪合同都采用严格责任制。
作为中间人,除了不可抗力或约定的免责条款外,应当承担严格的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无船承运人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我国海商法中承运人的责任制采用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如此一来就有若干的免责事由可以使无船承运人免于对货物的灭失、损害承担责任。
不仅如此,无船承运人还享有承运人的收取运费、留置货物等权利。
但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如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合理速遣、不进行不合理饶航、妥善和谨慎地管理货物的义务,却与无船承运人无关,因为它不实际拥有或经营船舶。
实际上,在运输契约的权利义务条款方面,无船承运人起的只是“二传手”的作用。
在航运实务中,无船承运人往往与货运代理人密切相关,提供的运输服务通常超出承运人的范围,因为它首先是运输的组织者。
在其安排的货物运输中,除海运外,其余的运输方式,一般都适用严格责任制。
笔者认为,就其提供的运输服务而言,无船承运人应当承担严格责任。
只是当它介入运输,承担承运人职责的部分,适用相关运输的责任原则较为公平。
我国的国际海运条例要求无船承运人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80万元,并进行运价的备案。
这样的规定无疑是借鉴美国的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的作法。
FMC收取的保证金是放置保证金的公司承诺在该公司出现某些问题(如破产、倒闭等)时,保证向第三人支付的一定金额。
鉴于美国的无船承运人的海运中间人的法律地位,保证金作为中介机构的担保费用是合理的。
但是在我国,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定位是承运人,享有承运人的若干权利,承担承运人的法定义务。
在这样的法律背景下,保证金是不是可以被视为无船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假如这样的假设成立,保证金的标准是什么?无船承运人通常是商业机构,不具有实际承运人的雄厚的经济实力,一旦出现问题,可供扣押的船舶都没有,其他财产也寥寥无几,不利于对第三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