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查工国家职业标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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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化学检验工。

1.2职业定义以抽样检查的方式,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试剂溶剂、日用化工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涂料染料颜料、煤炭焦化、水泥和气体等化工产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和分析的人员。

l.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颜色分辨能力。

l.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l.7培训要求1.7。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中、高级化学检验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检验仪器设备的试验室。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品质检测员岗位职责及产品检测标准

品质检测员岗位职责及产品检测标准

品质检测员岗位职责及产品检测标准品质检测员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负责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以确保产品达到客户的要求和标准。

品质检测员必须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精神和丰富的产品知识,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公司的声誉。

品质检测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检测品质检测员需要根据企业的产品标准和客户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测。

他们要熟悉产品的特性、规格、性能要求等,通过仪器设备或手工方法进行测试,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2.数据记录品质检测员需要及时记录和归档检测结果,包括测试数据、检测报告、异常情况等。

这些记录是产品质量的证明,也是日后产品质量问题追溯的重要依据。

3.问题解决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品质检测员需要及时报告,并与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共同解决问题。

他们需要分析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方案,并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4.质量管理品质检测员需要参与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保证产品质量符合ISO9001等相关认证标准。

在执行品质检测员的职责时,需要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和行业标准来确定检测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产品检测标准的示例:1.食品检测标准食品是与人们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产品,食品检测标准非常严格。

包括食品安全指标、营养成分、添加剂含量等方面的标准,品质检测员需要对食品的微生物、化学与物理指标进行测试,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2.电子产品检测标准电子产品的检测标准主要包括产品的电气性能、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要求。

品质检测员需要使用专业的仪器对产品进行测试,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3.医疗器械检测标准医疗器械是直接与人类健康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医疗器械的检测标准包括产品的生物相容性、材料成分、性能与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品质检测员需要有相关医疗器械知识和专业检测技能。

4.建材产品检测标准建材产品检测标准包括产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耐久性等方面的要求。

化学检验工(化验员)国家职业标准

化学检验工(化验员)国家职业标准

化学检验工(化验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化学检验工。

1.2 职业定义以抽样检查的方式,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试剂溶剂、日用化工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涂料染料颜料、煤炭焦化、水泥和气体等化工产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

化验、监测和分析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颜色分辨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化学检验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检验仪器设备的试验室。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质检员规章制度

质检员规章制度

质检员规章制度
第一条质检员的基本要求。

1.1 质检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质检工作所需的方法和流程。

1.2 质检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工作。

第二条质检员的工作职责。

2.1 质检员应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地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和评估。

2.2 质检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产品质量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质检员的工作流程。

3.1 质检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质检流程进行工作,严格按照标
准操作程序进行检测和评估。

3.2 质检员应认真填写相关的质检记录和报告,确保数据的准
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质检员的工作安全。

4.1 质检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4.2 质检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质检员的工作纪律。

5.1 质检员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定,按时完成质检任务,不得擅自违规操作。

5.2 质检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的技术和质
检信息。

第六条质检员的奖惩制度。

6.1 对于认真负责、工作出色的质检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6.2 对于违反规定、失职渎职的质检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质检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国家需持证上岗的职业资格工种19个

国家需持证上岗的职业资格工种19个

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资格主要包括:计量、检验人员职业19个,职业等级分为:初级(国家五级)、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一、计量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包括:从事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检测、电测、测量、校准、校验、维修、修理、以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

本类包括下列职业:1、长度计量工(员):从事长度量具、光学测量仪器等长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及测量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长度量具、光学测量仪器等长度计量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长度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较高等级的长度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长度计量器具;(4)调整长度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研磨或更换长度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使用长度计量器具测量物件的尺寸、形状、位置等;(7)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8)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9)检查、维护仪器设备;(10)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2、热工计量工(员):从事热工仪表、计量泵、温度计、流量计、压力真空计等热工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测、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检测热工仪表、计量泵、温度计、流量计、压力真空计等热工计量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热工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较高等级的热工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热工计量器具;(4)调整热工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热工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7)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8)检查、维护仪器设备;(9)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3、衡器计量工(员):从事天平、砝码、磅秤等计量衡器、器具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以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检定天平、砝码、磅秤、计量衡器等器具的示值或标称值;(2)检查衡器计量器具的外观;(3)使用高等级的衡器计量器具校准较低等级的衡器计量器具;(4)调整衡器计量器具的可调部件使其达到规定的指标;(5)修理或更换衡器计量器具的零部件;(6)使用衡器计量器具计量物件的质量(7)记录、计算、判定计量检定数据;(8)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9)检查、维护仪器设备;(10)负责检定室卫生、安全工作。

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一)国家职业标准概念按照标准化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工作标准是指对工作的责任、权利、范围、质量、程序、效果及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所制定的标准,一般包括部门工作标准和岗位(个人)工作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属于工作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工种)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

它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及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依据。

国家职业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

(二)国家职业标准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国家职业标准由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部分组成。

其中工作要求是国家职业标准的核心部分。

职业概况是对本职业的基本情况的描述,包括职业名称、职业定义、职业等级、职业环境条件、职业能力特征、培训要求、鉴定要求等8项内容。

(三)国家职业标准的导向作用国家职业标准在整个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它引导职业教育培训、鉴定考核、技能竞赛等活动,其举足轻重的地位现在越来越呈现出来。

一个统一的、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目标的职业标准体系,对于开展国民教育,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加强人力资源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职业标准是职业教育培训课程开发的依据。

国家职业标准通过工作分析方法,描述了胜任各种职业所需的能力,反映了企业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要求。

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课程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设置,能够摆脱"学科本位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和重学业文凭、轻职业资格证书的做法,保证职业教育密切结合生产和工作的需要,使更多的受教育者和培训对象的职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相适应。

职业技能鉴定命题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在对其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具体化和典型化的基础上,命制用来测量鉴定对象职业能力是否达标的试题或试题库。

鉴定考核则是运用职业技能鉴定试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组织对鉴定对象的职业能力进行测试。

质检员规章制度

质检员规章制度

质检员规章制度
第一条质检员的基本要求。

1. 质检员应具备熟练的质量检测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质检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 质检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质量检测。

第二条质检员的工作职责。

1. 质检员应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

2. 质检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检测结果,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和报告。

3. 质检员应积极参与质量改进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
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三条质检员的行为规范。

1. 质检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2. 质检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产品和生产工艺的相关信息。

3. 质检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不得擅自调整、更改检测设备和工具。

第四条质检员的考核与奖惩。

1. 公司将定期对质检员进行绩效评估,对表现优秀的质检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 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质检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教育,严重者将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附则。

1. 质检员在工作中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2. 质检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不断完善自身的质量管理能力。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

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

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职业名称化学检验工。

职业定义以抽样检查的方式,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试剂溶剂、日用化工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涂料染料颜料、煤炭焦化、水泥和气体等化工产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

化验、监测和分析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颜色分辨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培训要求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化学检验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检验仪器设备的试验室。

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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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查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产品质量检查工
1.2.职业定义
使用计量器具或肉眼观测,对产品进行外形,尺寸和表面等项目的测量和检查。

按产品技术标准或合同的要求,结合理化分析结果和有关数据,判定产品合格与否及确定产品牌号、等级和规格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外、高温、噪声。

1.5.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四肢灵活,动作协调,听、视觉良好,具有较强的理解和判断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及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
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培训需要的标准教室和满足实际操作培训用的检验场地、计量器具等。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
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在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模拟、仿真)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还必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是1:5,且不少于3名评考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育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可在光线充足和安全措施完善的产品存放现场、库房或模拟现场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设备、技术等操作规程。

(4)工作认真负责,服从上级生产指挥,团结协作。

(5)爱护生产设备和劳动用品。

(6)进入现场“两穿一戴”着装整洁,符合规定。

(7)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持生产现场环境清洁,卫生环保。

(8)清正廉洁,诚实守信。

2.2.基本知识
2.2.1.钢坯(材)生产基础理论知识
(1)金属学中纯金属的结构与结晶、合金结构、铁碳合金状态图、钢液凝固理论、元素对钢的性能的影响等基础知识
(2)炼钢基本原理及铁水予处理、钢的冶炼、炉后精炼(CAS、LF、RH等)、连铸生产基础知识
(3)轧钢基本原理及板、带、型、管、线材生产基础知识
(4)钢产品轧后处理(退火、常化、调质、缓冷、余热处理等)及后续深加工基础知识(5)标准及标准管理基础知识
(6)理化检验和力学试验基本知识
(7)计量器具基本原理
(8)计算机与信息化管理(ERP、MES)基础知识
2.2.2.检验操作判定基本知识
(1)钢的分类、钢和钢材产品牌号的表示方法
(2)常见钢坯(材)缺陷的特征及产生的原理
(3)钢坯(材)表面清理及热装热送基本知识
(4)主要产品的检验项目和取样、验收、改判规则
(5)钢和钢材产品检验的方法标准知识和数值修约规则
(6)计量器具的用途、精度、测量方法,保管与检定规则
(7)常用质量指标统计和产品理论计重的方法
(8)常用数理统计的基本方法
(9)常用产品质量特征值曲线、图表与产品实物质量的对应关系
(10)常见的质量异常和外部质量异议的处理方法和原则
(11)工艺制度、设备功能、状态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12)理化检验和试验基本方法和原理
(13)在线(自动)检测设备的基本原理和使用方法
(14)计算机系统操作和数据库的一般知识
2.2.
3. 质量管理基础知识
(1)全面质量管理基础知识
(1)ISO9000标准基础知识
(2)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基本知识
(3)工序控制与工序分析基础知识
(4)数理统计基础知识
(5)6σ和零缺陷管理基本知识
2.2.4.安全生产与环保知识
(1)职工安全通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2)消防安全基础知识
(3)冶金环保基础知识
(4)现场急救知识
2.2.5.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4. 比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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