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28•【字号】东府办〔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8〕3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认定与资助第四章招收和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第六章附则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引进和培养创新型高层次人才,规范完善我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工作,加大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扶持力度,促进产学研结合,根据《2017年东莞市名校研究生院筹建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56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作站是指在我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的工作平台。
第三条设立工作站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工作站建设、产学研项目研发、学术交流、实验室建设以及研究生培养相关日常管理等。
第四条市科技局是工作站的归口管理部门,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工作站的认定资助和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鼓励研发实力较强、科研项目充足、经营状况良好并能够长期作为研究生培养基地的企业、研发机构建立工作站。
第六条工作站的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19•【字号】沪学位办[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学位办〔2013〕1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2010〕1号)精神,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加强校企合作,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现将2013年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改革试验加快推进我国医药卫生体制和医学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开展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验,核心内容是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密结合:研究生入学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过程和住院医师培训相结合、学位授予标准与行业标准相结合,从而切实提高住院医师的临床思维、技能和研究能力。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十六部门关于加强校企合作提高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6号)精神,推动高校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鼓励行业、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构建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开展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三)MBA课程案例库开发共享平台建设为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改革,更好地发挥案例教学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工商管理硕士的教学特点,开展MBA课程案例库开发共享平台建设。
推进博士、硕士研究生核心课程、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改革导师队伍评价机制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协办部门(单位):教务处、人事处、国际教育学院、各相关教学单位
10.加强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工作。
加大研究生招生、调剂力度,建立8个以上校际硕士研究生优质生源基地,提高生源质量和数量。
计划招收研究生27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
4人,硕士研究生275人;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3~4人。
优化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类型结构,努力增加工科等生源紧缺硕士学位点的招生数量。
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就业工作,提升就业质量。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研究生学院
协办部门(单位):各相关教学单位
11.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修订2016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分类设置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
推进博士、硕士研究生核心课程、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
改革导师队伍评价机制,实行导师评聘分开、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导师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研究生学院
协办部门(单位):各相关教学单位
二、坚持学科引领,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12.加强学科建设。
进一步凝练学科主攻方向,积极申报省级优势特色学科。
开展重点学科中期考核,为届末考核和下轮学科建设奠定基础。
做好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验收准备工作,为博士学科授予单位及博士单位授权学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开展“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申报”准备工作,力争早日获得“推免权”。
吉林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吉林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在部分学科专业开展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研究生核心课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核心课程的建设旨在更新研究生核心课程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及手段,培养一批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教学团队。
第二章建设内容及要求第三条研究生核心课程的建设以研究生学位课程(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为主,具体包括:A类:研究生公共课程,即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公共课及面向多个一级学科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
B类:面向一级学科或部分二级学科的研究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
第四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要求、教学大纲、教学用书(教材)、教学方法、考核方式及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等方面。
第五条“研究生核心课程”的建设要注重原版外文教学资料的应用,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课程内容,并积极开发新教材,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纸质教材、电子教材、网络教材等)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第六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中应注重教学团队的建设。
教学团队原则上应由一名具有正高职称且师德高尚的研究生教师作为团队带头人,实行在研究生院、相应教学单位指导下的团队带头人负责制;教学团队组成人员应在职称、年龄、教学经历等方面自然形成梯队形式,保证成员在教学交流中的各层次的全面性和团队发展人才的不断层。
第七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由申报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学科专业内教学经验丰富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生教师,项目组成员一般应由承担过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课教师组成。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七条研究生培养处作为吉林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论证、立项、建设、验收以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各环节进行统筹安排。
(完整版)核心课程建设方案

(二)课程现状
(1)教材建设方面,探索意识和时代性有待提高。语言总是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与其他人文学科不同,语言学学科的性质要求学生应该具备强烈的探索精神和问题意识,具备灵活的、不断更新的思维方式和知识储备。但近年来本课程在教材建设方面仍有较明显的滞后性。目前国内很多高校使用的现代汉语教材基本沿用的还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结构主义框架,尽管有一些新改版、增订版,但各种考量权衡致使教材本身并未体现出太多的探索意识和时代前沿性。对于汉语的新发展、新现象,教材未能给予充分关注和处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材与现实语言之间的部分分歧。
总结说来,对于中文专业现代汉语课程建设,需要做到:重视基础培养和兴趣开发,在夯实基础的前提下追踪学科最新动态,通过本课程教案,不仅要帮助学生熟知汉语基本知识,了解汉语基本规律,掌握汉语语料分析的技术方法,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与创新能力,更要注重培养他们解释汉语现象的理论能力和在工作中合理运用语言技巧的实务能力。在此基础上,适当将新知识、新方法融入教案过程,培养学生职业能力,锻炼学生语言实操技能,力争做好教与学、学与用、大学与社会的顺畅衔接,培养专业扎实、技能过硬、适应性强、可塑性广的优秀中文专业本科生。
科研立项情况:主持国家级二类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6BYY132);省部级三类项目1项(SK20XXA257),校级四类项目2项;第一参加人参加国家级二类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4CYY032),参加省部级三类项目2项。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课程教学是我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途径,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
为更好地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文件《关于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和《长沙理工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和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遵循“以学科为本,体系优化,层次分明”的课程建设原则,从研究生培养的需求入手,理清学科的研究特色,交叉学科之间的关系,把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建立课程体系的出发点,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体系设计的根本依据,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
科学设计课程分类,继续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强化培养学院责任,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强规范管理,鼓励特色发展,力图通过课程体系建设,形成结构合理、兼顾学术性、应用性、探究性的研究生课程体系,继而形成与每位研究生适切的“个体课程体系”。
二、现状分析我校从1986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经过近三十年的建设,目前已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拥有完整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和研究生培养体系,学位点涵盖工、理、管、经、文、法、哲等7大学科门类。
学校共开设博士研究生课程51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793门。
共开设博士公共课程6门,硕士公共课程14门,双语课程24门。
学校共有研究生任课教师950人,所有任课教师均要求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学历。
学校一直重视研究生课程建设,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课程教学体系。
1、按照一级学科的要求进行学术型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
学校2014年对所有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要求以学科最新发展和社会经济需求为依据,着力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本总则于2008年1月1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八届七次会议和2008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为使我校的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的创新人才”的要求,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
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各类拔尖创新型人才,结合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现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探索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08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一、基本依据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7年6月颁布了《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按照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校的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应按照新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
2、我校自1997年起,开始了工程硕士的培养工作;自1998年起,开始了MBA的培养工作;自1999年起开始了EMBA的培养工作;自2002年开始了MPA的培养工作。
必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国家教育委员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转发的《工商管理硕士试行培养方案》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制订相应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以明确培养目标,加强培养过程管理。
3、2006年,我校公布了《北京科技大学“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培养过程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4、我校已实行校、院、系(所)两级行政三级教学管理体制,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程序正逐步与之相适应,需要在培养方案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另行制订)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新医科背景下医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研究

新医科背景下医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研究作者:周燕园杨扬葛静来源:《科教导刊》2024年第08期摘要新医科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对医学教育发展和高素质医学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健全和完善医学研究生核心课程体系是保障医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最基本和最关键的环节。
文章针对新医科背景下地方医学院校医学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核心课程建设的问题,分别从改革研究生培养方案、构建多层次研究生课程体系、创新特色研究生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完善课程考核评价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种种探索与实践。
关键词新医科;医学研究生;核心课程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2024.8.010Research on Core Curriculum Construction of Medical Graduate Studentsunder the Background of New Medical Science——Take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ZHOU Yanyuan1, YANG Yang2, GE Jing3(1. Graduate School,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 Guilin, Guangxi 541199;2. School of Pharmacy,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 Guilin, Guangxi 541199;3. Student Affairs Department,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 Guilin, Guangxi 541199)Abstract New medicine science is the latest requirement of the Party and the stat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education and the training of high-quality medical talents in the new era. A sound and perfect core curriculum system for medical graduate students is the most basic and key link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medical graduate students' training. Aiming at the problems of core curriculum construction in the process of medical graduate training in local medical colleg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new medical science, this paper has carried out various explorations and practices from the aspects of reforming graduate training program, constructing multi-level graduate curriculum system, innovating characteristic graduate teaching methods and teaching contents, and improving curriculum assessment, evaluation and supervision system.Keywords new medical science; medical graduate students; core curriculum“健康中國”和“教育强国”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两个重要战略,医学教育作为两大战略的纽带,是“大国计、大民生、大学科”,也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基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第一次工作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和《关于组织实施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核心课程是指反映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结构、基本思想与方法,对学科专业知识结构的形成起决定作用的课程,也是支撑该学科专业课程体系的基础性、框架性、关键性的课程,是该学科专业建设的关键和特色所在。
第二条核心课程定位清晰,特色鲜明,能充分展现该领域的教学科研优势,对该学科专业起到基础性支撑作用。
第三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由研究生处统一规划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课程负责人具体承担。
第二章建设目标
第四条核心课程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发挥课程建设的示范作用,高起点建设,高标准要求。
建设以各类研究生学位基础课为主,重点建设一级学科学位课程,逐步“延伸”到各类课程,力争建立50门左右高质量的研究生核心课程。
第五条通过课程建设,调动研究生授课教师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学位点整体教学水平,形成科学合理、适应学科发展和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的研究生课程教学体系。
第六条核心课程要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建设、考核方法和课程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研究与实践。
建立健全课程评价体系,促使核心课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章建设内容及标准
第七条确保教学内容先进性。
通过核心课程建设,不断更新和优化教学内容,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拓宽知识基础,培育人文素养,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使课程在具备较深的基础理论的同时也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科研成果和教改成果,使课程教学内容达到基础与前沿的有机结合。
第八条加大课程的教学训练强度,通过对经典理论构建、关键问题突破和前沿研究进展的案例式教学等方式,强化研究生对创新过程的理解,着力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第九条形成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根据本学科的特色、结合不同的教学内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有利条件,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将多种途径、多媒体有机结合的教学方法与手段融入到研究生课程教学中。
第十条注重考核形式的多样化、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重视教学过程考核,加强考核过程与教学过程的紧密结合。
教学过程要有互动,重视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兴趣,发掘提升研
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引导研究生独立科学研究,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通过建设,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在专业素养和创新潜质能力上显著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上显著提升。
第十二条形成丰富的教师教学科研成果、研究生学习成果及教学档案:
1. 核心课程建设总结报告;
2. 核心课程试题库(至少10套试卷);
3. 核心课程讲义;
4. 核心课程教学大纲;
5. 核心课程教学案例;
6. 核心课程助学选读文献目录;
7. 核心课程教学档案,包括授课计划、多媒体课件(中文版和英文版)、授课记录、试卷、成绩单、教学质量听课评价表(授课研究生全体评价)等。
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十三条申报的核心课程建设的课程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学位课。
2.已连续开课两年以上,教学效果好,具有明确的课程建设计划,每年上课人数应达到一定规模。
3.核心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已教授研究生课程2年以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作风正派、学术端正、治学严谨、工作踏实,申报教师本人和指导的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核心课程主讲教师只能主持1门核心课程建设。
4. 每门核心课程需建立至少由2-3名具有较高水平、能够独立完成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的授课小组,由能形成一支综合素质好、爱岗敬业、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稳定的授课师资队伍。
第五章遴选程序
第十四条核心课程负责人申请,各学位点根据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专业学位课程确定,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核心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核心课程建设名单。
第六章经费资助
第十六条获批立项核心课程,给予1万元/门的课程建设费。
资助经费分立项、中期检查两个阶段划拨,划拨比例各为50%。
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终止后期资助,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核心课程建设资助。
第十七条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经费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在课程建设规划所限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接受校财务、审计和研究生处的监督。
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材及教学相关的资料购买、复印、课件制作、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论文版面费、调研差旅费、参加学术会议费支出等方面。
第七章管理与验收
第十八条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设立中期检查制度,课程负责人应在项目立项一年时,向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核心课程建设中期进展报告,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和阶段性成果等。
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建设内容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继续进行建设;未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后达不到预定要求的将不再进行建设。
凡未及时提交课程建设报告的,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第十九条核心课程建设周期完成后,课程负责人应向研究生处提出验收申请,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申请结题项目的建设成果送校内外同行专家鉴定,鉴定意见将作为项目结题评审的重要参考,并提交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的项目可以结题。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