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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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仪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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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仪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仪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和仪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仪设备指公司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仪器和电子元器件。

第四条电仪设备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整改到位、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电仪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的安全。

第六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章电仪设备的安全管理职责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制定电仪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对公司内的电仪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九条电仪设备的责任人应负责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电仪设备的使用人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使用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三章电仪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公司内的电仪设备进行全面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的安全。

第十二条电仪设备的定期巡检应包括设备的外部和内部检查,并将巡检记录进行保存。

第十三条电仪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的使用手册和维护手册进行,维护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操作,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

第十四条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机,并进行检修和维修,维修前应进行设备的排查和检测,确保安全。

第四章电仪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五条电仪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按照公司的应急预案进行,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和处理。

第十六条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现场安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成后,应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进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监管第十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内的电仪设备进行监管,建立设备台账和使用记录,确保设备的管理有序和安全。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涵盖生产过程工艺操作规程建立、工艺操作设施条件、工艺操作行为、设备选购、使用安全管理等内容。

2本制度分别由公司技术管理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设备部)落实。

技术部承当工艺过程的职能,设备部承当设备购置、使用过程的职能。

3 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3.1运行3.1.1必需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依照安全规程操作。

3.1.2变化或修订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必需由技术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技术通知书,操必需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变化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

3.l.3操作工必需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身的岗位。

3.l.4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便切断。

3.l.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不安全部位检查,必需有人监护。

3.1.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3.1.7正确推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含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3.1.8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便进行交接班。

3.2开车3.1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冷,必需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材料子子、辅佑襄助料子的供应必需齐全、合格;投料前必需进行分析验证。

3.2检查阀门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通畅,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3.3保温、保压及清洗置换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需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3.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通畅,不安全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参加。

3.5必需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3.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化工过程(chemical process)伴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料和产品,涉及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多个专业和复杂的公用工程系统。

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是国际先进的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和控制方法,是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收集和利用化工过程安全生产信息;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装置安全运行;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等。

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二)全面收集安全生产信息。

企业要明确责任部门,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全部安全生产信息,并将其文件化。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

企业要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通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作工艺卡片、编制培训手册和技术手册、编制化学品间的安全相容矩阵表等措施,将各项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自身的安全管理中。

(四)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信息文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7月目录1 总则2 基本要求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1 隐患排查方式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4 隐患排查内容4.1 安全基础管理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4.3 工艺管理4.4 设备管理4.5 电气系统4.6 仪表系统4.7 危险化学品管理4.8 储运系统4.9 消防系统4.10 公用工程系统5 隐患治理与上报5.1 隐患级别5.2 隐患治理5.3 隐患上报附录A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评估方法附件各专业隐患排查表1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3 工艺隐患排查表4 设备隐患排查表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6 仪表隐患排查表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9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10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1 总则1.1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 基本要求2.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安全操作。

第二章工艺安全管理第六条工艺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参数稳定、工艺设备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工艺特点,制定工艺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艺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工艺参数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工艺参数在安全范围内运行。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艺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三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设备安全管理应当遵循设备设计合理、设备选型适当、设备安装规范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选择设备,确保设备能够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价,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电气仪表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电气设计合理、仪表选型适当、仪表安装规范的原则。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选择电气仪表,确保电气仪表能够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电气仪表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电气仪表进行安全评价,确保电气仪表安全运行。

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
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企业及其员工在电气仪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
1. 安全责任:明确企业和各级管理人员对电气仪表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指定专人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2. 人员要求:对从业人员的电气知识、技能和经验进行要求和考核,确保具备相应的电气工作能力。

3. 设备管理:对电气仪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作业规程:制定电气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步骤,明确作业人员的权限和责任,规范电气作业流程。

5.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电气安全培训,并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对电气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6. 风险评估:对电气设备及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潜在的电气安全风险。

7. 应急预案:制定电气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行动措施,提前做好应对电气事故的准备工作。

8. 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进行整改和改进。

9. 事故追责:对电气事故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

10. 安全宣传:加强电气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对电气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以上内容是一个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具体情况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1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1

六、试生产安全管理
▪ (十四)明确试生产安全管理职责。企业要明确试 生产安全管理范围,合理界定项目建设单位、总承 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 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
▪ 项目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负责编制总体试生产方案、 明确试生产条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对试生 产方案及试生产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对采用专利技 术的装置,试生产方案经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审 查同意后,还要经专利供应商现场人员书面确认。
(十三)新装置投用前的安全操作培训。 新建企业应规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要求,
变招工为招生,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养。 工厂开工建设后,企业就应招录操作人员, 使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先接受规范的基础知识 和专业理论培训。
装置试生产前,企业要完成全体管理人 员和操作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确保全体管理 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后参加全过程的生 产准备。
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 (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 ▪ 收集和利用化工过程安全生产信息; ▪ 风险辨识和控制; ▪ 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 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装置安全运行; ▪ 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 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 ▪ 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 ▪ 作业安全管理; ▪ 承包商安全管理; ▪ 变更管理; ▪ 应急管理; ▪ 事故和事件管理;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等。
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 (二)全面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企业要明确责任部门,按照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 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 的全部安全生产信息,并将其文件化。
▪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企业要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 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通过建立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作工 艺卡片、编制培训手册和技术手册、编制化学品间的安全相 容矩阵表等措施,将各项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自身的安 全管理中。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篇一: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工艺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规范无棣汇成化工(以下简称公司)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的安全,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

第二章工艺管理2.1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一)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二)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2 各车间应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二)泄压和排空系统;(三)紧急停车系统;(四)监控、报警系统;(五)联锁系统;(六)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七)材料、备品、备件等。

2.3 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一)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二)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三)控制失效的影响;(四)人为因素等。

2.4 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条件确认,满足下列要求:(一)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二)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转运转调试合格,并有记录;(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已制订;(四)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五)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有培训记录;(六)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

2.5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得用于正常停车;(二)设备、容器卸压时,要防止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而产生事故。

2.6 装置开、停车方案按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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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工艺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规范无棣汇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的安全,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

第二章工艺管理2.1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一)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二)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2 各车间应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二)泄压和排空系统;(三)紧急停车系统;(四)监控、报警系统;(五)联锁系统;(六)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七)材料、备品、备件等。

2.3 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一)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二)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三)控制失效的影响;(四)人为因素等。

2.4 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条件确认,满足下列要求:(一)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二)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转运转调试合格,并有记录;(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已制订;(四)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五)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有培训记录;(六)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

2.5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得用于正常停车;(二)设备、容器卸压时,要防止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而产生事故。

2.6 装置开、停车方案按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

并办理《系统(关键设备)开车操作票》、《系统(关键设备)停车操作票》。

2.7 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一)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二)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紧急停车步骤紧急停车;2.8 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的危险化学品须用管道引到室外并高出房顶排放或运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2.9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参数控制不超过安全限值。

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做好相应记录。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1.1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内容2.1设备的规划、选购2.1.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1.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2.1.3特种设备的选购,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2.1.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2.1.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建立设备管理档案2.2.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2.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2.2.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2.2.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3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2.3.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3.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2.3.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2.3.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2.3.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

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2.3.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2.3.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2.3.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2.3.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2.4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2.4.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2.5设备报废2.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5.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1.1电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一)电气安全管理1 电气运行安全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生字[1977]第113号)。

1.2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1.3 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4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1.5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 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1.6 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1.7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

1.8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9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安全距离。

1.10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二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12 供电部门与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13 静电除雾(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13.1用于静电除雾或静电除尘的高压直流电源,要根据除雾气量、浓度或尘埃粒子最大荷电量,供给与这一状态相适应的最高电压,以维持其最大场强和最大的电量电流。

1.13.2除雾、除尘器电源应有自动稳压、稳流装置,使最高压略低于闪络极限电压,在短路故障和超载时,应能迅速自动切断高压并报警。

1.13.3配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3欧姆。

1.13.4高压整流油箱及附属高压设备,应安装在专用单独配电间或金属网格内,每个控制柜分开设置,配电间应设门开关,打开配电间门,高压自动跳闸,以利安全。

1.13.5高压整流油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要吊芯检查,但应定期进行测试检查。

1.13.6高压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载状态进行开关试验,要做时,一定要将高压接入除雾(尘)器电场。

单独试验控制柜(不接高压主整流油箱),输出端需接一些负载,再通电试验。

1.13.7油箱(高压整流器)高压测量输出端子(接地柱),应与测量表计和险加电阻接地,不允许在通电状态下断开此电路。

1.13.8油箱高压输出应经无感阻尼电阻接入电场。

1.13.9高压配电间应设专用接地闸刀,在除雾(尘)器停用或检查时将高压输出接地。

1.14 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2 电气检修安全2.1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非电工和无证者不得从事电气检修工作,电气检修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2.2 一般情况下,不应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

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醒目标示牌,工作未结束,严禁任何人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2.3 因生产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带电作业规定办理。

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对带电作业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4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

2.5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挥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2.6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2.6.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6.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2.6.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2.6.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2.6.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

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输汇报手续。

2.6.6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

登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2.7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为1.5米;10KV以上的为3米。

2.8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合适的熔丝,不准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2.9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审批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3 接用临时电气线路规定3.1 严禁乱接、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急需架设、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前,使用部门应填写“临蛙线路审批表”,报送动力科,经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予以批准,并应明确使用期限后方可派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架设、安装。

3.2 电工在安装临时线路前,必须查全“临时线路审批表”,方可进行架设、安装,否则有权拒绝。

3.3 临时性用电时,不论每台电器设备本身有无控制开关,均应在靠近该设备的墙上或柱上,加装控制开关及保障熔丝,其防护罩应完整无缺,在室外应有防水保护,开关不得放在地上,并禁止将动力线直接接在电源干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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