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寄快递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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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快递管理规定(3篇)

公司关于快递管理规定(3篇)

第1篇各相关部门、全体员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快递管理工作,提高快递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利益,降低快递成本,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请各部门及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快递管理秩序。

一、总则1. 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快递使用行为,提高快递效率,降低快递成本,确保公司内部及对外交流的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全体员工及公司委托的快递服务供应商。

二、快递使用原则1. 经济性: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快递服务。

2. 时效性:根据快递物品的特性和重要性,合理选择快递服务,确保物品按时送达。

3. 安全性:严格按照快递服务要求,确保物品安全、完整地送达目的地。

4. 环保性:提倡绿色快递,鼓励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减少资源浪费。

三、快递物品分类及要求1. 文件类:包括合同、协议、文件、报表等,要求包装牢固,避免损坏。

2. 物品类:包括样品、设备、配件等,要求包装符合物品特性,确保物品安全。

3. 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珠宝、贵重设备等,要求使用专用的快递服务,并购买保险。

4. 易损易腐物品:包括电子产品、食品等,要求使用恒温、防震、防潮的快递服务。

四、快递流程1. 物品准备:各部门在发送快递前,应确保物品完好,并填写快递单据,注明收件人、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 选择快递服务:根据物品特性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快递服务。

3. 包装:按照快递服务要求进行包装,确保物品安全。

4. 发送:将物品及快递单据交给快递员或自行前往快递网点。

5. 跟踪:通过快递公司提供的查询系统,实时跟踪快递状态。

6. 签收:确保快递物品安全送达后,及时签收。

五、快递费用管理1. 预算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编制快递费用预算,并严格执行。

2. 费用报销:快递费用报销需提供快递单据、物品清单等证明材料。

3. 费用结算:快递费用由财务部门统一结算,并定期进行审计。

六、快递服务供应商管理1. 选择标准:选择具有良好信誉、服务优良、价格合理的快递服务供应商。

关于快递管理规定(3篇)

关于快递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快递市场秩序,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与快递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快递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和快递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快递行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快递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快递业务的管理,确保快递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鼓励快递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快递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快递企业资质第七条申请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快递设施设备;(四)有健全的安全保障措施;(五)有健全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六)有健全的用户信息保护措施;(七)有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八)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企业章程;(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四)企业注册资本证明;(五)快递设施设备清单;(六)安全保障措施;(七)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八)用户信息保护措施;(九)投诉处理机制;(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十条快递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快递服务规范第十一条快递企业应当遵守以下服务规范:(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二)建立健全快递服务标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三)公布服务价格,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收费标准;(四)提供及时、准确、安全、可靠的快递服务;(五)妥善保管用户快件,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六)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七)建立健全快递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用户投诉;(八)对快递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当及时向用户解释说明;(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规范。

对快递管理规定(3篇)

对快递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的蓬勃兴起,快递行业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配套服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快递市场秩序,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用户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快递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规定进行详细解读,旨在为广大快递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参考。

二、快递经营许可管理1. 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从事快递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2. 许可条件(1)具备与快递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2)具备与快递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车辆、设备;(3)具备与快递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包括快递业务员、管理人员等;(4)具备与快递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5)具备与快递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 许可程序(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审查:邮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3)公示:邮政管理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4)颁发: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邮政管理部门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快递服务质量管理1. 服务质量标准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服务质量考核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快递时限;(2)快件投递准确率;(3)快递延误率;(4)用户投诉处理率;(5)服务质量投诉率。

3. 服务质量投诉处理(1)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有异议,可以向快递企业投诉;(2)快递企业应当在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3)用户对快递企业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

快递管理规定

快递管理规定

快递管理规定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行业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快递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以下快递管理规定。

一、快递服务提供者的管理1、资质要求快递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从事快递业务。

同时,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服务场所、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从业人员等。

2、服务质量(1)快递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按照约定的时限和地址将快件送达收件人,并保证快件的完好无损。

(2)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防止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3)对于用户的查询和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对于投诉处理结果,应记录存档。

3、安全保障(1)快递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2)禁止收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

对于可疑物品,应要求用户出示相关证明或者进行核实。

(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信息管理(1)快递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管用户的快递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2)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快递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时,应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二、快递收寄管理1、寄件人责任(1)寄件人应当如实填写快递运单,提供准确的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快递服务提供者的有关规定,不得交寄禁止寄递的物品。

(3)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快递费用。

2、收件人权益(1)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发现快件外包装破损、内件短少或者损毁等情况,有权拒绝签收。

(2)收件人应当配合快递服务提供者完成签收手续,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3、验视制度(1)快递服务提供者在收寄快件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并在快递运单上注明验视结果。

收寄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收寄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收寄物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收寄物品管理工作,保障物品的安全、完整、及时送达,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收寄物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收寄物品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做到合法合规。

第四条物品的发寄和收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快递物品的及时送达。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机构为单位的收发室,具体负责收寄物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收寄物品的定义第六条收寄物品是指单位内部进行收寄的文件、包裹、快递等物品。

第七条物品的收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收寄物品的管理第八条收寄物品的包装要求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完整、牢固、不易损坏。

第九条快递物品的收寄应当通过正规的快递公司进行,不得使用非法渠道进行收寄。

第十条收寄物品的分发应当按照收寄时间和地点进行,确保及时送达。

第四章物品保管第十一条收寄物品在收寄及分发过程中,应当保持干净整洁,严禁乱放乱堆。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文件和包裹应当进行记录并且进行保管,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易破损或易丢失的物品,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

第五章快递物品的送达第十四条对于需要签收的快递物品,应当及时通知收件人进行领取签收。

第十五条对于签收件的物品,应当实行确认收件流程,确保物品有实际到达并被签收。

第六章物品追踪第十六条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包裹丢失或损坏,应当进行物品追踪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处理。

第七章违规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经单位领导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领导。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对以前的规定进行废止。

收寄快递管理制度

收寄快递管理制度

收寄快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快递收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快递收寄工作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快递收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快递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

第四条本单位成立专门的快递收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监督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由快递收寄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章快递收寄操作流程第七条快递收寄操作包括用户填单、包装、称重、收费、打印快递单和交寄等环节。

第八条用户填写快递单时需提供详细的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并保证所寄物品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第九条包装物品应符合快递公司规定的标准,避免因粗心包装导致物品损坏。

第十条称重时需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不得随意乱收费。

第十二条快递单应由打印机直接打印,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交寄时需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私自转交。

第十四条遇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快递收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快递收寄过程中,需加强安全防范,避免燃爆、遗失等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寄件人需遵循快递公司禁寄规定,不得寄送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泄漏等危险品。

第十七条收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规程,避免错误操作。

第十八条收寄人员需随时保持畅通的工作状态,避免因疲劳导致操作不当。

第十九条快递公司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遇有安全事故需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章快递收寄服务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快递收寄人员应礼貌热情,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快递公司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制定提升计划。

第二十三条用户投诉应及时处理,保证用户权益。

第二十四条快递收寄过程中不得私自打开包裹,保护用户隐私。

第五章快递收寄违规处理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寄行为,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情节严重的可予以纪律处分。

快递公司收寄作业管理制度

快递公司收寄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快递公司收寄作业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快递业务收寄环节,包括收寄、分拣、封包、扫描等作业。

第三条收寄作业应遵循“安全、准确、高效、便捷”的原则,确保快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与时效。

第二章收寄作业流程第四条收寄前准备1. 收寄员应熟悉快递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快递物品的收寄标准。

2. 收寄员应备好收寄工具,包括封条、打包带、扫描设备等。

3. 收寄员应检查快递车辆、场地等设施,确保符合收寄作业要求。

第五条收寄操作1. 收寄员应礼貌接待客户,了解快递物品的基本信息,如名称、数量、重量、体积等。

2. 收寄员应核对客户提供的快递物品与实际物品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按照规定进行封装。

3. 收寄员应使用封条、打包带等工具对快递物品进行封包,确保包装牢固。

4. 收寄员应使用扫描设备对快递物品进行扫描,录入相关信息,包括寄件人、收件人、物品名称、重量、体积等。

5. 收寄员应将扫描信息与客户提供的快递单据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交由客户签字确认。

第六条分拣作业1. 收寄员将已封包的快递物品按照目的地进行分拣,确保快递物品的准确投递。

2. 分拣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分拣,提高分拣效率。

第三章封包与扫描第七条封包要求1. 封包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封条、打包带等材料。

2. 封包应确保快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物品损坏、丢失。

3. 封包过程中,收寄员应检查快递物品是否有破损、渗漏等情况。

第八条扫描要求1. 收寄员应使用指定的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信息的准确性。

2. 扫描过程中,收寄员应仔细核对扫描信息,确保无误。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九条收寄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寄作业,确保快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与时效。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收寄作业进行抽查,发现违规操作,及时纠正并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客户对收寄作业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快递收寄管理制度

公司快递收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快递收寄管理,保障快递业务的安全、高效、便捷,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快递收寄活动,包括寄件、收件、分拣、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快递收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快递物品在收寄、运输、派送过程中的安全;(二)高效便捷:提高快递处理效率,确保快递业务快速响应;(三)服务至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四)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

第二章快递收寄流程第四条快递收寄流程如下:1.寄件人提交快递单据,包括寄件人信息、收件人信息、快递物品信息等;2.收件人核对快递单据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3.快递员对快递物品进行验视,检查是否有违禁品、危险品等;4.快递员对快递物品进行称重,确认重量后录入系统;5.快递员对快递物品进行包装,确保包装牢固、安全;6.快递员将快递物品送至快递分拣中心,由分拣人员进行分拣;7.分拣中心根据快递单据信息,将快递物品分拣至相应区域;8.快递员根据分拣信息,将快递物品送至收件人指定地点或快递柜;9.收件人签收快递物品,确认无误后签字。

第三章快递物品验视与安检第九条快递物品验视与安检:1.快递员在收寄快递物品时,应对快递物品进行验视,检查是否含有违禁品、危险品等;2.快递员应使用过机安检设备对快递物品进行安检,确保快递物品安全;3.如发现违禁品、危险品等,快递员应立即停止收寄,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快递物品分类与分拣第十条快递物品分类与分拣:1.快递物品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分类;2.分拣中心应根据快递单据信息,对快递物品进行分拣,确保快递物品准确无误地送达收件人;3.分拣过程中,应确保快递物品不受损坏。

第五章快递物品运输与派送第十一条快递物品运输与派送:1.快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快递物品安全,避免损坏;2.快递员在派送快递物品时,应主动联系收件人,确认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方式等;3.快递员应按照约定时间,将快递物品送至收件人指定地点或快递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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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收发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收、发货物,降低风险,控制物流成本,统一规范公司快递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收发信件与物品。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发送、签收所有快递(售后部的快递除外),并对发送、收取的快递进行登记,通知收件人领取,对于未被领取的快递,赋
有保管义务。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快递费进行管控。

第三章寄件流程
第五条登记寄件物品信息T选择快递公司T填写快递单T包装T
寄送T保存单据
第四章流程说明
第六条登记寄件物品信息:在前台登记所需寄送物品的相关信息,填写《寄件登记表》(附表1)。

第七条选择快递公司:在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应选择公司默认的快递公司。

如遇特殊情况,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合理、负责
的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

第八条填写快递单: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如收件人、收件人地址、联系电话、寄件人、寄件人地址等)
第八条包装:根据所寄物品的类型,按照快递物品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如文
件类的物品,放入快件袋即可;易碎物品,要用柔软的物料包裹
好,再放入快递箱,若物品不止一件,还要分别用海绵、瓦楞纸
等物包扎;贵重物品,要装入坚固耐压的纸质或金属箱匣或者木
箱内,箱内空隙的地方用柔软物料填塞,箱外再用坚韧的纸或者
用布包装。

第十条寄送:寄件人将包装好的快递放在前台,由前台统一寄出。

第十一条保存单据:寄件人需将所有寄件的快递单统一交由前台保管,便于对账和查询。

第五章寄件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物品分类:A类:普通件(如资料、票据、普通文件、一般物品等);
B类:紧急件(如急需发送的物品);C类: 贵重件(如贵重物品
(价值500元以上)、重要资料、文件(如证件)等)。

第十三条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
第十四条一般物品均选择汇通快递,若遇特殊情况,经行政部审批
后可选择其他快递。

第十五条如是私人快递,需在填写完《寄件登记表》(附表1)后,事先交于前台所需寄件费用,方可寄件。

第六章费用管控
第十六条寄件人在前台所寄物品,必须填写《寄件登记表》(附表1),如
所寄快递费超过公司规定(10 元左右),需向行政部提出申请,
批准后方可寄出。

月底前台提供一份寄件清单给相关部门,以
供参考。

第七章前台代收快递规定
第十七条所有快递物品(物品类、文件类),原则上由前台通知收件人到前台自领,如收件人无法领取时,由前台与收件人确认后再办理
代收手续,若特殊物品和不能代签的请提前告知,代签后,相
关部门/ 人员到前台签收,并填写《快递签收表》(附表二)。

公司的快件单据由前台统一保管,私人的快递单据由收件人自己
保管。

第十八条售后部门的快递一律由售后人员亲自签收,不得代签。

第十九条收件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应联系收件人自取该件,若收件人不在,可先与收件人联系并说明费用,再签收。

签收时拿回发票,
待收件人回来后,再向收件人报销费用。

第二十条公司的快递单据由前台统一保管,以便查询;售后部的快递和私人的快递除外,单据由寄件部门/人留存。

第八章附则
第二^一条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自二o—年^一月二十四日起
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无锡行政部附件:
表1《寄件登记表》
表2:《快递签收表》
附表1:
寄件登记表
附表2:
快递签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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