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人员退出管理办法

编号:HR2014011人员退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退出管理,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力度,建立公平、公正的人员退出管理办法,使人员退出的各项操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但同时也对不适合或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建立退出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人力行政部作为人员退出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人员退出办法的建立、执行,退出人员的问题反馈与协商解决,离职手续的办理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用人部门作为人员退出办法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员退出的考核、评定工作,配合人力行政部提供相关证据,用人部门有人员退出的建议权。
第三章人员退出的定义与处理方式第六条人员退出指合同到期、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办理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
第七条以下途径退出的人员,根据公司与员工协商处理:(一)经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或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的员工;(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三)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四)工伤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八条以下途径退出的人员,公司不予以经济补偿:(一)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虚假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二)自离的员工,即一月内连续旷工两天或累计旷工三天,一年内累积旷工10天;(三)一年内记小过三次或记大过两次的被开除人员;(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五)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的;(七)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到期)不再聘用的;(八)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九)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刑事责任的;(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架构与优化员工配置适应公司发展战略,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理顺并规范员工退出岗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受托管的平果铝业公司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退出岗位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工作;各二级单位、部室的人力业务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员工退出岗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落实具体退出岗位工作。
第二章退出岗位方式第四条员工退出岗位主要原因1.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减产、停产、破产、转产等;2.企业改革:撤销机构、机构合并、管理流程优化、市场化改革、改制、兼并重组、政策变化等;3.企业减员:解聘、落聘、职数调整、岗位调整等;4.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5.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6.员工个人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7.员工业绩差,考评结果靠后;8.员工调离、辞职、协商解除,或因病、非因工负伤、业务承包、借调等无法继续在岗履职;9.员工达到退休(内退)年龄;10.员工达到提前退休年龄、工龄、丧失劳动能力等条件,自愿申请提前退休;11.员工脱产学习深造。
第五条员工退出岗位的方式:转岗、降职、待岗、离岗培训、劝退、辞退、经济性裁员、有期限放假、协商解除、内退、退休、合同终止(解除)、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改任专项调研员(协理员)、脱产学习、调离等方式。
第六条主要退出方式解释转岗是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转换员工现有岗位(包括技术职务岗位),按新岗位予以定岗。
降职是指基层以上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职务级别及薪资级别的降低。
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是指达到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条件,同时各单位或部门聘用,在特定的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严格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严格离岗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岗和离职行为,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离岗和离职管理。
第三条离职是指员工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第四条离岗是指员工因公、事、病等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
第七条全体员工要认真履行本管理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第八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应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信息。
第九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各种表格和资料。
第十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应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离岗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如需离岗,应提前向部门领导请假,并陈述离岗原因和时间。
第十二条临时离岗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需长期离岗,需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
第十三条员工离岗前应将工作交接给相关同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离岗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和通知。
第十五条离岗员工应准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通知单位。
第十六条离岗员工需在回岗后向单位报备,及时恢复工作状态。
第三章离职管理第十七条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部门领导递交书面离职申请。
第十八条部门领导应及时与离职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和意愿。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离职表格,交还单位相关证件和物品。
第二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当缴清单位的所有款项,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二条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前将工作交接给接任人员,并讲解工作要点。
第二十三条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向单位归还所有单位资产和机密信息。
第二十四条离职员工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受单位的询问和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离职员工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单位有权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离职员工如有泄露单位机密信息、擅自带走单位资料等违规行为,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退出管理办法

附件1:陕西石油分公司员工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建立科学、合法、规范的员工退出机制,健全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石油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退出包括:正式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被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等情形(以下简称解除或退回)。
第三条解除或退回工作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原则,解除或退回的条件、程序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石油分公司正式职工和劳务派遣工,包括我方派驻到合资单位的正式职工,合资控股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
合资非控股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员工违反工作纪律退出条件第五条员工违反安全禁令和安全纪律,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当解除或退回:(一)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的;(二)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三)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作业的;(四)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五)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造成后果的;(六)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造成后果的;(七)发生安全等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八)瞒报、迟报发生的等级事故,造成后果的;(九)登陆未授权系统、擅自修改数据库数据,故意制造、传播电脑病毒的;(十)违反《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企业安全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员工严重违反经营纪律,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当解除或退回:(一)私自破坏加油机铅封、更换主板芯片、调整加油机精度、连码加油克扣顾客的;(二)私自购进油品、便利店商品进行销售的;(三)偷盗油品、便利店商品,或偷换油品的;(四)违反价格管理规定销售油品或便利店商品的;(五)虚开、混开、涂改、倒卖、盗取、转借发票或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六)挪用、占用营业款、擅自赊销的;(七)利用油票、支票、IC卡及其他加油凭证套取现金,或利用IC卡套取便利店商品、套取积分奖品的;(八)擅自在所售油品中搀兑任何替代品,随意改变售出油品的品名和牌号的;(九)将溢余票、款据为己有的,或将溢余油品擅自出售,私分货款的;(十)借调整价格之机,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十一)在便利店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的;(十二)搭售便利店商品、收取顾客小费或回扣的;(十三)个人收取货款,并将客户货款存入非公司指定账户的。
公司人员调离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人员调离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公司人员调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统一公司内部人员调离的流程和程序,确保人员调离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进行。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的调离工作。
二、调离类型及条件1. 自愿调离:指员工主动提出调离申请,并符合公司规定的调离条件。
2. 被动调离:指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或员工表现不佳等原因,决定将员工调离原有岗位。
三、调离申请及审批流程1. 自愿调离:(1) 员工填写《人员调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调离原因、期望调离时间等。
(2) 员工向所在部门经理递交申请表。
(3) 部门经理评估员工申请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并提出意见。
(4) 部门经理将申请表和意见转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5)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的调离申请。
(6) 人力资源部门将调离决定通知员工,并办理相应手续。
2. 被动调离:(1) 所在部门经理提出员工调离建议,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评估意见。
(2) 人力资源部门核实调离建议,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沟通。
(3)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调离建议和企业需要做出调离决定,并将决定通知员工。
(4) 员工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复核决定。
(5)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员工异议后,组织相关部门重新评估调离决定,并给予员工反馈。
(6)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调整原始调离决定。
四、调离后处理1. 自愿调离:(1) 调离生效日期到来前,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完成部署工作和交接手续。
(2) 员工离职前,应将公司财产和资料归还,并与所在部门签订离职手续确认函。
(3) 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并结算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
(4) 人力资源部门将离职档案归档妥善保管。
2. 被动调离:(1) 调离生效日期到来前,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完成调离工作和交接手续。
(2) 员工离职前,应将公司财产和资料归还,并与所在部门签订离职手续确认函。
(3) 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并结算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
员工退出管理规定(2022年)

员工退出管理规定(2022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兼总构建市场化用工机制,纵深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实现员工“能进能出”,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结合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员工遐出,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员工遐出用人单位。
第二章员工遐出情形第四条员工遐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三)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四)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五)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六)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八)(七)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
第五条除前款员工遐出情形外,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情形,如裁员、员工遐休、去世或者失踪等,从其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构建员工市场化遐出机制。
对于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违规违纪等情形的员工,用人单位优先按照市场化遐出方式,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依据《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流程如下:(一)员工以书面形式向综合管理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载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并签字。
(二)用人单位与员工面谈,相关领导批准后,通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三)员工完成工作交接后将《工作结交表》及其他离职材料反馈综合管理部。
人员退出管理办法

人员退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员退出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进行人员退出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规章和本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操作规范合理,确保人员退出合法合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人员退出管理活动。
第二章人员退出类型第四条人员退出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自离。
(二)离职。
(三)辞退。
(四)开除。
(五)劳动合同到期或者解除。
(六)劳动关系转移等。
第三章人员退出程序第五条企业应当在人员离职前,向离职员工告知相关规定并签署离职协议。
第六条员工申请离职时,企业应当与其进行详细沟通,并核实相关因素,作出决策。
第七条对涉及纪律、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等方面问题的人员退出,应当在确保证据清楚的情况下,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出决策。
第八条对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企业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与其进行协商并作出决策。
第九条企业应当在员工退休前,与其进行详细沟通,并核实相关因素,尽早作出决策。
第四章离职补偿和福利待遇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退职类型、服务年限等情况,给予相应合理的离职补偿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劳动关系转移第十一条企业发生重大变故或者正常经营需要发生工商变更、股权变更等情况导致劳动关系转移,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处罚与申诉第十二条对违反人员退出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行业规范性文件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实行处罚和惩戒措施,并依法公开其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企业对主管部门处罚和惩办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复议或者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简要注释如下:1. 人员退出管理活动:指企业对员工离职、退休、合同到期等相关管理活动。
2. 离职协议:指企业和员工签署的关于员工离职的书面协议。
3. 劳动关系转移:指企业发生工商变更、股权变更等情况导致劳动者劳动关系发生改变的情况。
员工离岗管理制度

员工离岗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离岗的流程和管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
3. 定义在本制度中,以下术语的定义如下:—离岗:指员工因请假、出差、公差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离岗申请:指员工向上级申请远离工作岗位的行为;—离岗记录:指记录员工离岗情况的文件。
4. 离岗申请4.1 员工在离岗前需要提前向上级提交离岗申请。
4.2 离岗申请应包含离岗原因、离岗时间、离岗期间工作布置等必需信息,并在申请中注明是否需要替代人员。
4.3 上级应在收到离岗申请后及时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员工。
5. 离岗记录5.1 公司将建立员工离岗记录,包含员工的离岗原因、离岗时间、离岗期间工作布置等信息。
5.2 员工每次离岗需在离岗前填写离岗申请,并在离岗返岗后进行确认。
5.3 离岗记录将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归档和管理,员工可在需要时查阅相应记录。
6. 离岗期间工作布置6.1 在离岗申请中注明需要替代人员的情况下,上级应及时布置替代人员,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6.2 在离岗期间,员工应依照上级的要求保持良好的沟通,搭配替代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6.3 如离岗期间有紧要事项需要员工处理,员工应及时回复,并供应必需的引导和支持。
7. 离岗期间职责和义务7.1 员工在离岗期间仍需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包含但不限于保守公司机密信息、维护公司形象、搭配公司安全管理等。
7.2 员工离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行为,不得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商业活动。
8. 返岗8.1 员工在离岗期满后需定时返岗,并在返岗后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8.2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定时返岗,员工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8.3 公司保存对员工的返岗进行调整、布置的权利,在需要时,可以布置适当的交接工作。
9. 违规处理9.1 对于未经批准离岗、返岗延迟、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等行为,公司将依据情况进行违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批判教育、罚款、停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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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员工配置,规范员工退出岗位管理,本办法特制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受托管的___员工。
___为公司员工退出岗位归口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部室的人力业务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员工退出岗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退出岗位工作。
第二章退出岗位方式
员工退出岗位的主要原因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变化、企业改革、企业减员、员工违规、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员工个人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员工业绩差、员工调离、辞职、协商解除、员工达到退休(内退)年龄、
员工达到提前退休年龄、工龄、丧失劳动能力等条件、员工脱产研究深造等。
员工退出岗位的方式包括转岗、降职、待岗、离岗培训、劝退、辞退、经济性裁员、有期限放假、协商解除、内退、退休、合同终止(解除)、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改任专项调研员(协理员)、脱产研究、调离等方式。
转岗是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转换员工现有岗位(包括技术职务岗位),按新岗位予以定岗。
降职是指基层以上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职务级别及薪资级别的降低。
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是指达到改任条件,同时各单位或部门聘用,在特定的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改任专项调研员、协理员是指达到改任专项调研员、协理员条件,同时各单位或部门聘用,在不定的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内退是指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公司批准,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公司
中层干部、30年以上工龄男员工、25年以上工龄女员工,可以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内退。
待岗是指员工被暂时停止岗位工作,等待重新安排上岗。
离岗培训是指离开现有岗位参加管理、技术、技能相关培训,满足新岗位需求或提升员工工作能力。
如果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不接受转岗工作安排,或者不能适应转岗后新岗位的工作,公司将与员工协商一致,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规定了男性年满55周岁和女性年满50周岁的基层以上干部将被安排调研员或协理员岗位,不列入管理干部编制。
第十四条规定了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5周岁的公司基层以上管理和技术干部可以申请成为专项调研员或专项协理员,前提是他们连续任职12年以上,并且提出与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相关的调研或协理课题,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签订《专项调研(协理)协议
书》,明确规定相关权利和义务。
这些人员不列入管理干部编制,离岗开展调研或协理工作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第十五条规定了脱产研究申请流程,需要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___审核批准,双方签订《脱产研究协议书》,商
定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对研究成绩的考核奖惩办法。
脱产研究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第十六条要求各二级单位、部室在广泛推行组织绩效考核和员工个人绩效考核基础上,对工作表现不佳、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严重不足者,以及减员分流、企业改制中的富余人员,有区别性的实施退出政策,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七条规定了不同级别员工退出程序的不同流程。
第十八条要求在减员分流时,要刚性退出,柔性操作,将减员分流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以柔性化和人性化的实施方式保证减员分流取得良好成效。
第十九条要求各单位负责人针对每个退出岗位员工,组织专人进行退出岗位面谈。
第二十条要求对于签订保密协议,掌握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高级人员的离职,必须履行层层审批程序,严格签署履行保密协议或特殊限制协议。
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员工重新上岗时,需要根据具体岗位实际情况,对劳动合同签订和员工关系管理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中的第二十二条明确了,所有与员工退出管理相关的事宜都要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如遇上级组织政策调整,则以上级组织政策为准。
最后,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本管理办法的解释和修订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