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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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专项资金的合理利用和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管理权限
1.专项资金的管理权限归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在各部门和
单位的财务人员,由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

2.使用专项资金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使用。

三、资金来源
1.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捐赠和其他合法渠道。

2.使用专项资金必须按照资金来源的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必须进行专账核算,严格分别存放,以保证资金的
安全和利用有效性。

2.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不得超支或变相挪用。

3.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各部门和单位需要进行定期的汇报和公开,接受监督。

五、资金使用
1.专项资金的使用需要经过多方审批,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确
保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2.使用专项资金需要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和报销材料,保留完
整的单据和凭证。

六、监督管理
1.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
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利用媒体和社会监督,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对专项资
金管理违规行为实行严肃处理。

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和监督。

丽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丽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丽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一、背景截至目前,我市未建立市级层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的规章制度,各县(市、区)均按各地的要求标准实施,2019年7月1日,丽水市施行《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必要出台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的统一标准,作为丽水市开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基本办法。

二、工作要求目标规范丽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的作用,健全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保障业主使用安全。

完善丽水市区、县域维修资金管理机制,明确各行政主管部门在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中的相应职责及机构、经费解决方式;明确维修资金交存、使用、计息、分配等各项工作规范及流程;规范业主、业委会、物业企业、房开企业行为;明确维修资金管理中各类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制定过程2007年4月,浙江省颁布并实施《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丽政发(2013)19号);2013年7月,丽水市本级出台《丽水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59号);2019年7月,丽水市施行《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

在此基础上,为完善丽水市维修资金管理机制,2019年9月,市建设局完成了《丽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初稿)的起草工作。

2019年11月4日,市建设局组织各县(市、区)建设局、莲都区物管中心召开座谈会,对《丽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初稿)进行逐条讨论、逐条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0年1月6日,就征求意见稿向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建设局书面征求意见,收到公众意见3条,其中采纳1条,解释说明2条。

采纳1条:针对“没有物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提出《使用方案》”的问题,增加第十七条“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使用方案》由相关业主提出”。

针对十七条第二款“《使用方案》报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审核,审核时应当征求相关业主的意见,经相关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通过”提出“该条是否适用于加装电梯,该方案中是否有考虑到加装电梯,有没有关于加装电梯特别的管理规定”,本条与《丽水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一致。

南京工业大学国防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初稿)

南京工业大学国防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初稿)

南京工业大学国防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初稿)按照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8]11号)文件精神,在结合我校《南京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为适应我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国防科研的发展,明确国防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补充规定的适用范围1、我校承担的各类国防纵向科研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8]11号)文件要求,同时遵守中央军委各部、国防科工局等项目管理部门对经费管理的特殊要求。

2、国防科研经费管理分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人员费(工资、劳务、专家咨询费)、其他费用(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项目收益等11项。

此规定主要对管理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不可预见费、项目收益等由学校管理分配的经费项进行补充规定,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3、国防类科研项目的特殊要求,学校在承担国防科研项目时额外付出保密、质量、科研生产安全等相当多的管理成本,因此在经费中的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和项目收益的预算填报时,应当按相应测算比例足额申报,实际额度以答辨评审后允许开支的额度为准。

第二条国防科研经费预支管理1、国防科研项目因型号任务安排紧迫而进度要求非常迫切,研制周期紧、研制节点要求严格;如果国防科研项目经国家发文立项的,因国家财政拨款手续问题不能在当年到帐的,由项目承担人提出申请,经科研院军工办、计财部审核后,可以开设项目帐号,预支一定的经费提前开展研究,一旦国家财政拨款到达学校,优先冲抵预支。

2、预支经费额度为20~50万元,由军工办和计财部协调确定,一项一议。

[参照学校自2006年以来的一贯做法]3、国防科研项目一项一号,独立核算,避免与其他任何课题在经费上交叉,严格按国家有关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项目资金帐户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帐户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帐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做到严格责任追究、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部门的资金帐户管理,包括收入、支出、结余、核对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项目部门应当按照管理制度要求,严格遵守财务纪律,维护资金安全,保障项目活动正常开展。

第四条项目部门要加强内部风险防范,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经费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条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账务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每一笔资金操作都是合法、规范、透明的。

第二章资金管理流程第六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经费预算计划,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第七条资金使用计划应明确资金来源、用途、时间等内容,并经项目组织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资金使用计划经过审核批准后,由项目部门负责人根据计划安排具体执行人员进行操作。

第九条资金支出过程中,项目部门负责人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支出符合计划并合法合规。

第十条资金支出结束后,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核对支出情况,并做好支出凭证、报销单据等资料的保存。

第三章资金帐户管理第十一条项目部门应当建立专门的资金帐户,用于执行项目经费的收入和支出。

第十二条资金帐户只能由项目部门指定的专人进行管理和操作,不得私自转账或挪用资金。

第十三条资金帐户的使用应遵循收支平衡原则,确保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一致。

第十四条资金帐户应实行定期核对、清理和整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和稳定。

第十五条资金帐户管理人员应遵守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资金流动和账户安全。

第四章账务处理和报告第十六条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账务处理制度,确保各项资金收支记录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账务处理的记录应当包括每笔资金的来源、用途、时间、金额等要素,并做好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项目部门应当定期编制资金使用报告,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资金运作情况。

第十九条资金使用报告应当按时、如实、全面地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不得隐瞒或篡改事实。

企业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企业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企业资金预算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企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企业稳健经营,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单位。

1.3 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健全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

二、资金预算管理组织机构2.1 企业应设立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批、调整和监督资金预算管理工作。

2.2 企业财务部门为资金预算管理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级单位的资金预算管理工作。

2.3 各级单位应设立资金预算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改进工作。

三、资金预算编制3.1 企业应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市场情况、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编制年度资金预算。

3.2 年度资金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收入预算: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2)支出预算: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3)资本性支出预算:固定资产购置、无形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4)筹资预算: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等;(5)现金流量预算: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流量等。

3.3 企业应按照月度、季度、年度等周期,对资金预算进行分解,明确各级单位的预算指标。

四、资金预算执行与监控4.1 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预算执行制度,确保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2 各级单位应按照预算指标,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3 企业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各级单位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定期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4.4 企业应建立资金预算预警机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进行预警,并制定应对措施。

五、资金预算调整5.1 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预算调整制度,明确预算调整的条件、程序和期限。

5.2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环境、政策法规、企业战略等重大变化,导致预算执行出现重大偏差时,可申请调整预算。

5.3 预算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2)优先保证生产经营需求;(3)严格控制成本费用;(4)合理分配资金资源。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样本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样本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样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收和管理专项资金的单位。

三、资金来源1. 专项资金可以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社会捐赠、项目收益等多种渠道。

2. 接收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设专户,并将专项资金存入专户。

四、专户管理1. 接收和管理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当在开户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于收付专项资金。

2. 管理专户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专户管理岗位,负责专户的日常管理和资金的监督。

3. 专户的余额和流动情况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4. 专户的资金只能用于相关项目或项目之间的支出调剂,不能被挪用或借用于其他用途。

五、资金使用1. 专项资金必须按照项目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进行合理使用,不能超出预算范围。

2. 资金使用的支出必须经过预算编制、审批和备案,并进行相应的报销和结算。

3. 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应当清晰明确,责任人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能违规超出或滥用职权。

六、监督检查1. 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确保资金的合规和有效使用。

2.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定期对专项资金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按照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纠正错误、给予警告、限制使用资金、追回资金、追究法律责任等。

八、其他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接收和管理专项资金的单位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相关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经讨论通过,自日起施行。

月度费用计划表

月度费用计划表
公司各部门月度资金计划编制、申请、执行。3部门职责:
3.1财务部:负责组织、审核、管控集团公司资金计划的制定与执行;负责制定月度资
金计划表的标准
格式及内容要求,各部门不得自行更改格式及内容;
3.2各中心:制定、报批、执行本中心的资金计划;4工作程序
4.1资金计划编制:
4.1.1各中心负责人,每月29日(2月份为27日),依据本中心下个月工作计划、预算
6、其他方面,听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的完成每一项任务。篇三:财务部6月工
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财务部20XX年6月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财务基础管理,及时完成各项日常工作每日按时完成银行明细表、每日资金计划表、银行余额表、付款申请呈审单的编制及报
送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原始凭证的审核、资金支付、费用报销、发票开具、记账凭证编制等
4.3.4
资金计划范围外的临时突发资金支付,由各部门填写《费用报销单》报财务部审核,由
财务部1/2报总裁签字支付。4.3.5各部门资金计划内借款程序及额度按照4.3.3款之规定执行,
资金计划外的借款必须签字至总裁处签批执行;
4.3.6
4.3.7
4.3.8协会会费、捐助费用、赞助费用的签批,必须报至总裁签批;各部门资金计划内
4、在应收帐款上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对应收款的监督,对工程款
回收的期限把握、回款具体事宜、相关责任人都应有相应的监督,加大财务监督力度;
5、对前工作期间应进行有阶段性的总结,从月度小结到季度、半年、全年总结;做好资
金预算工作,其中包括对应付款项、应收款项等等;做好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要求帐务清晰、任务明确;
2、本表审批程序:计财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计划表内资金支出由总经理批准执行,计划表外支出必须经董事长批准方可执行。篇二:月度资金计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2.27•【字号】莆人社文〔2018〕71号•【施行日期】2018.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各县(区、管委会)人社(人劳局),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为积极推动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就业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资金使用成效,根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预[2017]159号)、《莆田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莆财社[2016]147号)、《莆田市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莆财社[2017]180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作出若干意见,落实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一、全面加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县(区、管委会,下称“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下一年度资金预算和就业创业扶持财政投入规划。

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第一年规划约束下一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相应年度预算。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加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对市本级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编制支出预算1.支出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规划财务科根据预算年度实际情况作出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就业促进科、能力建设科等业务科室(下称“业务科室”)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组织局属相关单位认真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相关下属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能职责情况,及时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上报对应科室审核汇总。

计划编制应当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与年度就业资金规模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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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计划性和有序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合理调度和使用资金,保证资金流优化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 是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

第三条公司应将所有资金收支业务纳入资金计划范围。

第四条财融管理部为资金计划归口部门,各部门为资金计划执行部门。

第二章资金计划编制内容
第五条预计资金流入
一、运营管理部依据各种销售业务及收款期限,预计当月可
收回的货款金额。

二、财融管理部根据融资计划预计当月可以收到的融资
款项。

三、财融管理部、根据与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衔接情
况,预计当月可收到的退税、票据贴现等款项。

四、综合管理部根据财政相关文件预计当月可以收到的政府
补贴收入。

五、综合管理部根据章程中出资计划预计当月可以收到的资
本金。

六、相关部门预计当月可以流入的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
资金。

第六条预计资金流出
一、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申请表,预计当月的
办公用品、日用品、固定资产等采购支出。

二、综合管理部依据人事计划结合当月变化,预计当月应发
生的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劳保、福利(包括伙食费)教育培训费等支出。

三、综合管理部根据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预计当月
应支付维修保养费。

四、投资建设部根据工程合同及工程进度预计当月应支付的工
程款项。

五、财融管理部依据贷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董事会决议
等,确定当月的还本付息额、保险金、分红等款项。

六、运营管理部根据项目拆迁计划、营销方案预计当月的拆
迁费及营销费用。

七、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预计本部门发生的差旅费、招
待费、广告宣传费及其他不在上列范围内的费用。

第三章资金计划的编制要求
第七条资金计划应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资金运作的实际情
况。

第八条各部门应按统一格式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第九条各部门应准确、及时地报送各期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条资金计划中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均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确定。

第四章资金计划报送时间及流程
第十一条各部门于每月25 日前将资金计划电子档及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的纸质文件报送给财融管理部。

第十二条财融管理部汇总后由分管财融管理部副总及总经理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五章资金计划的管控与执行
第十三条资金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下发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执行,原则上不得超支。

第十四条因特殊情况需使用计划外资金的,必须先报追加计划,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报财融管理部,财融管理部在满足计划内资金后予以安排。

第十五条实行资金计划分级管理原则, 各计划编制部门负责人对计划的编制执行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财融管理部编制资金日报表及月度资金计划执行
情况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财融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资金收入计划表
2018 年 ____ 月资金收入计划表
制表人: 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
填表说明:
1、带星号为必填项
2、该表填写遵从收付实现制
附件2:资金支出计划表
2018 年 ____ 月资金支出计划表
制表人: 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各部门负责编制,每月25 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将电子档、纸质档报财融管理部
2、带星号为必填项
3、该表填写遵从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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