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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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食品生产许可证是食品生产企业合法经营的准入证明,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企业申请。

企业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前,首先要确保自身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设备,同时要制定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工艺流程。

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附表》等。

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其次,现场核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企业的申请材料后,会对企业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是审核企业是否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的重要环节,企业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保持生产场所的整洁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

接着是技术评估。

监管部门会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料采购、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技术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生产工艺是否科学合理、原辅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质量是否稳定可靠等。

企业要做好技术评估前的充分准备工作,确保自身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最后是审批和颁发。

经过前期的申请、现场核查和技术评估,如果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条件,监管部门会进行审批并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在领取许可证后,要严格按照许可证上的生产范围和许可条件开展生产活动,同时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总的来说,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一个严格、细致的过程,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生产场所的整洁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好技术评估前的充分准备工作。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顺利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取得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程序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程序

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程序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程序一、预备会议(10分钟)进入企业前,由组长召开预备会。

主要内容:1、明确核查要点;2、核查组分工,时间要求,并填写现场核查计划表;3、强调核查纪律。

二、首次会议(30分钟)1、参加人员:核查组成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车间、企业指定的联系人等;2、会议由核查组长主持,主要内容:a、核查组、受核查企业负责人介绍双方参会人员;b、核查组长介绍本次核查的目的、依据、范围;c、企业领导简要介绍企业情况;d、核查组长介绍:核查内容;核查的原则:科学、公正、客观;抽样的原则和规定;核查的方法:查、看、听、考;形成的结论文件;核查组人员分工;廉洁声明,并向企业递交《廉洁信息反馈表》;为企业营运和技术机密保密的承诺;核查计划和时间分配;明确企业联系人;观察员承诺客观公正履行监督职责。

三、核查1、首先由企业负责人陪同参观企业的厂区环境、原辅材料库、按生产工艺流程察看企业的生产过程、成品库、化验室;(30~60分钟)2、按分工分组活动(按现场核查的42条要求,逐条通过查看现场、看材料、记录、询问或召集有关人员座谈、或小范围的考试等方法核查,对每条应得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的结论,对于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依据判定原则提出判定的具体问题,此处不得以“希望”、“要求”、“以后”、等语提出,发现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越具体越好)。

(120~240分钟)3、核查组碰头会(30分钟)主要内容:汇总各个负责核查情况;组长提出核查结论意见的初稿,统一核查组意见,确定一般不合格项,并填写一般不合格改进表。

4、与企业负责人沟通(15分钟)主要内容:把核查组核查结论意见告知企业负责人,并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核查结果的意见,若有异议,应经沟通、交流取得一致;若双方异议较大,核查工作可按规定判定核查不予通过或限定整改期限,商定下次核查时间。

5、抽样(30分钟)对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核查组在进行核查前应准备好样品封签。

(最新)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技术要点

(最新)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技术要点

(最新)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技术要点1. 引入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中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合法文件,表示该企业可以生产、销售特定类型的食品。

在申请该证书时,审核部门会进行现场审核以确保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要求。

本文旨在介绍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过程中的技术要点,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准备审核过程。

2. 审核要点2.1 生产许可证的类型生产许可证分为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销售许可证两类。

企业应清楚自己所需的许可证类型,以便在审核时更好地准备相关材料。

2.2 生产场所的审核审核人员会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进行全面的审核以确保场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要求。

场所的面积、布局、设施、卫生条件等都是审核人员关注的方面。

企业应确保场所卫生、设施完整、符合质量标准等。

2.3 原材料的审核审核人员会对企业原材料的来源、储存、质量检测等方面进行审核。

企业应确保原材料的来源合法、储存条件符合质量要求、质量检测符合相关标准等。

2.4 生产工艺的审核审核人员会对企业生产工艺的流程、控制点、流量等方面进行审核。

企业应确保生产工艺的流程规范、控制点合理、流量符合标准等。

2.5 产品质量控制的审核审核人员会对企业产品质量控制的流程、方法、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审核。

企业应确保产品质量控制的流程规范、方法合理、人员培训到位等。

2.6 相关法律法规的审核审核人员会对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核。

企业应确保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时,现场审核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企业应充分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生产场所、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符合审核要求。

本文旨在介绍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核过程中的技术要点,希望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能够更好地做好准备。

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总5页)

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总5页)

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总5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哪些食品实行“QS”认证?乡镇及乡镇以上政府所在地以及街道、社区所辖区域在集中交易市场以外有食品经营项目的销售门店,不得销售应当取得而未取得“QS”认证的食品。

实行“QS”认证的28大类食品目录如下:1.白酒:白酒。

2.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3.大米:大米。

4.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5.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6.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7.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肉丸、肉饼),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8.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乳菌、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9.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10.调味品:糖(白沙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

味精。

11.方便面:油炸方便面、热风干方便面。

12.饼干: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

13.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14.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15.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

16.膨化食品: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

17.糖果: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18.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

19.葡萄酒及果酒: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

20.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

21.黄酒:黄酒[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22.酱腌菜:酱腌菜(指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淘洗、腌制、脱盐、切分、调味、分装、杀菌等工序,采用不同腌渍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最新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最新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最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最新版】1. 总则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对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3. 使用要求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4.1申请受理4.2 组成审查组4.3 制定审查计划4.4 审核申请资料审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申请人制定的组织生产食品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文本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4.2 审核岗位责任制度审核申请人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分工是否与生产相适应,岗位职责文本内容、说明等对相关人员专业、经历等要求是否明确。

4.4.3 必要时审核申请材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

4.5 实施现场核查核查申请人生产现场实际具备的条件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以及与申请生产的食品相关的卫生规范、条件及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合规性。

4.5.1 核查厂区环境。

主要核查厂区内外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规范及条件的要求。

4.5.2 核查生产车间。

主要核查车间布局及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车间布局的合规性。

4.5.3核查原辅料及成品库房。

主要核查各功能库房面积、防护条件、温湿度控制等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是否能满足生产食品品种数量存放要求等。

4.5.4 核查生产设备设施。

主要核查所具有的生产设备设施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对申请生产食品品种、数量的生产工艺和质量安全要求的'满足性。

4.5.6 核查工艺流程。

主要核查工艺流程布局、设备布局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及其与审查细则的合规性。

4.5.7核查相关技术人员,主要核查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

在组长组织下,审查人员应当汇总、合并、讨论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情况,确定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项,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和判定结果。

4.7与申请人交流沟通在组长主持下,审查组应当对4.5.1~4.5.7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判定结果与申请人沟通。

食品生产流程管理SC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流程管理SC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流程管理SC审查细则1. 审查目的本审查旨在确保食品生产流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

2. 审查范围审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料采购、加工生产、仓储物流、销售渠道等各个环节。

3. 审查内容3.1 原料采购- 审查原料供应商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 审查原料质量检测报告,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审查原料采购合同,确保合同中包含食品安全相关条款。

3.2 加工生产- 审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确保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

- 审查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审查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措施,确保生产环境整洁、卫生。

- 审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3 仓储物流- 审查仓储物流企业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

- 审查仓储条件,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审查物流过程的温度、湿度控制措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3.4 销售渠道- 审查销售商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 审查销售过程中的卫生管理措施,确保销售环境整洁、卫生。

- 审查产品标签、说明书等包装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4. 审查方法采用现场检查、文件审查、抽样检测等多种方法进行审查。

5. 审查结果处理- 对符合要求的环节,给予通过审查的评价。

- 对不符合要求的环节,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审查。

- 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环节,依法进行处罚。

6. 审查周期审查周期为两年一次。

7. 审查人员要求审查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专业背景,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生产流程。

8. 附则本审查细则的解释权归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食品生产流程管理SC审查细心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提问。

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流程
一、申请阶段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好相
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食品安全
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等。

2.申请表格填写:填写完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格,并在申请表
格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递交申请材料:将完整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便开始审核流程。

二、初审阶段
2.食品安全生产线路检查:对申请人的食品生产线路进行检查,确保
其符合食品安全生产要求。

三、现场核查阶段
2.抽样检测:部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流程中,还会进行抽样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四、终审阶段
1.管理体系审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申请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
行审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

2.审批:完成所有审核流程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对审核结果进行
综合评定,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颁发阶段
1.颁发证书:经过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将收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其具备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资质。

2.监督检查:一旦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或个人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持食品安全生产和经营的标准,同时接受随时的监督检查。

总结: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流程相对复杂,需要申请人充分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配合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并确保经营场所和生产线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只有经过全面审核合格后,才能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正规的食品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附件1: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鲜果→清理→磨碎→融合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2. 过氧化值超标;3. 溶剂残留量超标;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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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一、办理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工作职责
受理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年审申请;审核企业提交的年审材料;组织实地抽查;签署审查结论并发放副本。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第80号令)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 号令);
(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质检食监函[2017]5 号) 。

四、办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申请。

五、办理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
年前的1个月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年审申请。

六、办理程序
(一)申请
1、企业可到市质监局领取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

2、申请人向市质监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相关年审材料:
(1)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2份原件(在必要
位置加盖企业公章、负责人和自查人都必须签名)
(2)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3) 企业有效期内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4) 企业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
(6) 检验结论合格的带“*”号项目的检验报告2份复印件(委托检验报告或省级专项监督抽查报告)
(7) 企业年审年度内产品原始记录2份原件
(8) 企业年审年度内产品出厂检验报告2份原件(与产品原始记录一一对应)
备注:
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获证企业必须报告必备条件现场审查不合格项改进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
2、企业有否发生迁址、生产工艺或者设备重大技术改造等
原因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资源食品等情况。

如有,变更后是否能持续保持原有质量保证水平,是否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和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3、原材料进厂验收和食品出厂检验实施情况,特别是如何保证出厂产品逐批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受控。

实行自行检验的企业要如实提供原材料进厂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提供两份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如生产企业有不同申证单元产品和不同类别产品,应按照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抽样方法规定分别提供两份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

如果检验报告中不包含出厂检验项目中带“* ”号项目,即企业没有“* ”号项目检验能力的,企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需提供两份带“* ”号项目的检验报告;
4、委托生产加工及其备案情况,包括:委托加工和被委托加工。

如果有委托加工的,注明备案情况,并附上备案表复印件和标签;
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备案情况;
6、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及不合格整改情况;
8、社会监督情况。

是否有重大质量投诉及其后处理情况;
9、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企业应当说明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受理
企业按要求递交相关年审材料,办理部门自收到材料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审查
1、办理部门应在做出受理决定后5日内确定是否进行企业生产条件实地抽查。

实地抽查按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必要时可进行抽样检验。

实地抽查时间一般不超过1日。

2、仅进行书面审查的,办理部门应在收到企业年度报告材料后
15日内完成审查;进行实地抽查的,办理部门应在收到企业年度报告材料后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企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四)整改
在实地抽查和实地审查中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不符合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五)审查结论
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结论分为三种。

1、符合
企业生产经营全部符合规定的,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结论为合格。

2、复查符合
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达到要求的,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结论为复查合格。

3、复查不符合
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者经实地抽查企业的必备生产条件或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年度报告审
查结论为复查不合格。

(六)发放副本
完成审查工作后5日内通知企业领取副本。

七、期限
(一)受理期限
企业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办理部门自收到材料起3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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