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的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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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必须一年

劳务合同必须一年

在我国,劳务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劳动合同形式,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的,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提供劳务并取得报酬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必须签订一年以上,以下是关于劳务合同必须一年的一些具体说明。

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其中,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

二、劳务合同必须一年以上的原因1.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务合同必须签订一年以上,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长期合同可以确保劳动者在合同期间享有稳定的收入和福利待遇,降低因合同期限短而可能导致的失业风险。

2.稳定劳动关系长期合同有助于稳定劳动关系,降低因合同期限短而可能导致的频繁更换员工的现象。

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节省招聘、培训等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促进企业长远发展长期合同有助于企业培养和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劳务合同一年以上的注意事项1.明确合同期限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并确保合同期限不少于一年。

2.明确工作内容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工作内容,避免因工作内容不明确而引发纠纷。

3.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并确保报酬符合市场行情。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在退休、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的权益。

总之,劳务合同必须签订一年以上,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稳定劳动关系和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共9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住房公积金)。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特别注意】重点是休息休假、劳动报酬。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实践中各地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上海、江苏认为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特殊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是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

因此,退休人员因工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全国绝大多数地方法院认为退休返聘人员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理由是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其实是否认定为工伤我认为并不重要,用人单位均需参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相应的待遇。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0号)中规定,关于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我们认为,应当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的规定办理。

该通知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

劳动法劳务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法劳务合同必备条款

一、合同主体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1. 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工作内容1.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2. 工作数量、质量;3. 工作时间。

四、劳动报酬1. 劳动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2. 有关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具体事项的约定;3. 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五、社会保险1. 社会保险的种类、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2. 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3. 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2. 劳动安全与卫生措施;3. 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4. 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环境。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2.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3. 因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1. 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2.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3. 争议解决方式。

十、合同生效1.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2. 劳动合同生效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通知、告知等义务。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内容?又是一年毕业季,近期,有不少刚刚离开校园的学生纷纷提出疑惑,很多问题围绕劳动合同展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大家一起来学习吧!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一,企业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信息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

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

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

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

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

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单位要把员工调到深圳,员工可以不接受,因为合同中已经约定好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变更了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用人单位违约。

第五,工作时间还有休息休假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一是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即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原则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三是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即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企业除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外,其它工作时间制度均需要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没有审批的视为无效。

第六,劳动报酬这对于每个劳动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较关心的,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在劳动合同中。

而且也需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第七,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劳动合同里要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里要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要有哪些必备条款简单的来说就是指⽤⼈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的为了明确双⽅的义务和权利。

劳动合同同时也具有法律的约束⼒,在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双⽅当事⼈必须履⾏劳动合同上所规定的义务。

那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带来关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内容。

劳动合同要有哪些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种;⽆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合同的条件,⽆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定的⼯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员⼯去另外⼀公司⼯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公司与外派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终⽌,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定⼯作为期限的种类。

⽤⼈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作内容。

在这⼀必备条款中,双⽅可以约定⼯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致⽽发⽣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可以约定⼯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的措施,对⼥⼯和未成年⼯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资、加点⼯资、奖⾦、津贴、补贴的数额及⽀付时间、⽀付⽅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的条件。

最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最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最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供大家参考学习。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都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关系切身利益的内容。

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如果有关必备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为了明确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考虑到有的劳动者是外国公民,没有我国的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如护照也可以。

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

因此,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双方签订的是何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

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最为重要的因素。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1.劳动合同期限‎。

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2.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4.劳动报酬。

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劳动纪律。

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1.劳动合同期限。

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2.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4.劳动报酬。

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劳动纪律。

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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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的必备条款篇一:劳动合同一般怎么写,有哪些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一般怎么写,有哪些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如何撰写合法有意义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又有哪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写入如下内容: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具体步骤\方法1、说明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注意: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单独设置的试用期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工作岗位内容最好写成职位、岗位或职系的名称,明确工作岗位内容。

4、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6、工作时间工作时间、请假、加班的情况。

注意:工作时间有标准工作时间、综合计时和不定时三种形式。

7、劳动报酬工作薪资、津贴、奖金、补助金额、发薪日期、发薪相关制度。

注意:同岗同酬、最低工资标准、发薪时间、公平性的体现,否则,可能违法、打击员工积极性。

8、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相关商业险等保险。

(工伤处理)注意: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险,部分区域住房公积金与五险一起纳入强制征收的范围,另外,也可以购买商业的意外险、顾主责任险等,以转稼一定的风险。

9、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该遵守的法规。

如: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0、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具体岗位其他事项)11、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公司解聘的相应条件和违约赔偿金额。

12、劳动争议主要有协商解决和诉讼两种程序。

13、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14、注意事项(一些具体事项安排)一般的劳动合同篇幅以3-5页为限,不同行业、公司会根据工作不同岗位有不同的侧重点和删改。

我们需要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责与义务,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

篇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基本内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基本内容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1.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1.2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

1.3本合同有效期:1.3.1合同期限为_______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3.2自年月日至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1.3.3自年月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1.4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2.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工作。

2.2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2.3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3.1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但因工作及职责需要,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乙方的职位实行-------------工时制。

3.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须遵守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3.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但须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4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3.5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按时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定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6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7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条劳动报酬4.1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__元人民币,试用期满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乙方月工资为_____元人民币,并在每月的_____日发放。

乙方执行不定时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执行。

4.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4.3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须按《劳动法》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4.5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照常支付工资。

第五条保险与福利5.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乙方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和疾病救济费;遇有孕期、产期、哺乳期时,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3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乙方享受相应的待遇。

5.4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休事假和病假。

第六条劳动纪律6.1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6.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给第三方。

6.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6.4若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6.5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7.1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7.1.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

7.1.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7.1.3甲、乙双方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例如:甲方的经营状况、组织机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等: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

)7.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3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7.3.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必须真实无误。

7.3.2乙方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影响工作的病症,能保证正常工作。

7.3.3乙方各方面表现良好,没有吸毒、头殴等各种劣迹,富有爱岗敬业精神。

7.3.4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

7.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7.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7.4.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7.4.3未经甲方同意,为其它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7.4.4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7.4.5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7.4.6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条第项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7.4.7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7.5.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7.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7.5.3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7.5.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进行裁员的;7.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根据本条第项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7.6.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7.6.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6.3复员、转业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7.6.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6.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7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应待遇。

甲方不能依据本条项约定解除合同。

7.8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7.8.1在试用期内的。

7.8.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8.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7.9乙方需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10按约定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乙双方可采取提前向对方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方式履行。

标准为解除合同时乙方的月工资。

7.11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表明意向。

双方同意续订的,应于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若一方或双方无续约意向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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