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农家乐的消防安全,保护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家乐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消防设备完好。
第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清单,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八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
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并及时整改缺陷和故障,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规格的灭火器,并明确灭火器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制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保证培训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第五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第十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向相关消防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规格的应急疏散通道,确保游客和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第十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员工的应急职责和游客的疏散路线。
第六章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七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记录,定期报送相关消防部门。
第七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农家乐经营者依法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考核,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奖惩。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家乐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家乐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农家乐内部的建筑、设施、器材、人员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根据本制度进行具体操作。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第四条农家乐经营者是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负责农家乐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农家乐员工是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的执行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参加消防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第七条农家乐员工应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报告,严禁烟火、乱丢烟蒂等行为。
第三章设施和装备第八条农家乐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消防设施台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农家乐应建立消防设施使用制度,切实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操作。
第十条农家乐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并保证其数量、规格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农家乐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并保持通道畅通,防止堵塞和占用。
第四章防火措施第十二条农家乐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器使用和灭火逃生技能培训,建立健全防火意识。
第十三条农家乐应定期清理和检查场地周围的易燃物,防止火灾扩散。
第十四条农家乐应制定消防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第十五条农家乐应设置明显的火灾报警按钮,并确保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农家乐应设立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消防巡查、消防演练等工作。
第五章防护措施第十七条农家乐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和24小时监控。
第十八条农家乐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指示人员注意消防安全。
第十九条农家乐应采取措施保障电路安全,防止火灾发生。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1. 农家乐经营者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4. 全体员工应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1. 农家乐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与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消防设施与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使用。
3. 消防设施与器材的标识应清晰、醒目。
四、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1. 农家乐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与器材、疏散通道、用电用火、易燃易爆物品等。
3.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消除。
4. 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定期上报。
五、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 农家乐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设施与器材使用、火灾扑救、逃生自救等。
3. 员工应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火灾事故处理1. 农家乐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火灾事故报告、处置、救援等程序。
2.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
3. 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事故,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4. 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七、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农家乐经营者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农家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农家乐所有区域,包括客房、餐厅、娱乐设施、停车场等。
第三条本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农家乐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农家乐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全体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措施第七条农家乐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八条农家乐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九条农家乐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农家乐应设置符合标准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确保其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农家乐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农家乐应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客房、餐厅等室内场所使用明火。
第十三条农家乐应加强用电管理,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电气设备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农家乐应加强用火管理,禁止在室内场所吸烟,禁止在室外场所乱扔烟头。
第十五条农家乐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禁止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危险物品。
四、消防安全检查第十六条农家乐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二)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用电、用火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四)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五)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第十八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十九条农家乐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二)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三)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四)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农家乐消防许可制度范本

农家乐消防许可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农家乐经营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未经消防行政许可,不得擅自营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第二章消防许可条件第五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二)有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三)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有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行政许可,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行政许可申请表;(二)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四)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清单和检测报告;(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名单;(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消防许可程序第七条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收到消防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发放消防行政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农家乐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其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四章消防许可管理第九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消防行政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者使用性质。
第十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农家乐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职责1. 成立农家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
2.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2)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并明确其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3. 用火用电管理(1)严禁在客房内使用明火,厨房用火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电气线路敷设要符合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禁止在室内吸烟,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4. 消防通道管理(1)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2)定期检查消防通道,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 消防巡查(1)设立消防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范围、内容、频次。
(2)巡查人员要熟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6. 火灾应急预案(1)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程序。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2. 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
3. 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4. 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
5. 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
6. 全体员工必须熟悉灭火疏散预案,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奖惩措施1. 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农家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____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____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____批准后方可____,____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____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
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校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保障农家乐经营者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安全的旅游生态体系,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农家乐业务的企业和个人。
三、基本要求1.农家乐经营者应当了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2.农家乐经营者应制定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义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自职责;3.农家乐经营者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消防专业知识得到普及;4.农家乐经营者应配置配足够的灭火器材、灭火器、灭火器梯、消防设备;5.农家乐经营者应定期检修维护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6.农家乐经营者应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如有发现隐患应积极消除;7.农家乐经营者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相应应急程序,并组织演练。
四、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职责1. 消防安全责任人农家乐经营者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跟进实施情况;2.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3.组织安全隐患检查,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4.定期对场所安全进行巡查,检查灭火器材、灭火设施的功能是否完好;5.联系消防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并教育游客防范消防安全事故。
2. 员工农家乐经营者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责任人员应当具备消防安全提醒、报警和开展初期火灾扑救的能力。
3. 游客游客应注意以下消防安全:1.在房间内禁止吸烟、制作烟火;2.使用电器时应注意安全,不得私拉乱接;3.清晨洗脸、刷牙时不要让自来水流成细流,以防止管路冻结;4.在公共区域排队用餐、就餐时请注意随手关好门,防火防盗;5.在户外玩耍时不要轻易烧秸秆,禁止使用明火。
五、应急处理1. 火灾处理1.如发现火灾,应立即按下报警器或拨打当地火警报警电话;2.店主或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所有客人紧急疏散,并迅速使用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扑救,如火势无法控制应主动撤离现场,保证自身安全;3. 店主或工作人员要同时给消防工作人员报警,及时引导消防车、救护车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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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湖咀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期间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加强维护保
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设
备,严禁在客房或活动内使用明火。
四、严禁夏季在未经许可深水区游泳,冬季在未经许可冰面垂钓尤
其儿童、老人。
五、严禁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和其它危险物品。
六、严格遵守农家乐停车场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停放,堵塞消防安
全通道。
七、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巡查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八、熟悉灭火疏散预案,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引导顾
客疏散,积极向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
九、积极整改上级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确保安全事故
的零发生。
毛湖咀农家乐入住登记制度
一、安装旅馆前台登记系统,设专人负责入住登记,及时填写住宿人员
信息,并保证资料真实性。
凡入住农家乐的住宿人员一律凭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住宿。
二、没有证件或证件可疑的旅客,要问清情况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
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三、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农家乐不接待客人:
1、携带危害农家乐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2、从事违法活动者;
3、影响农家乐形象者;
4、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毛湖咀农家乐环境卫生制度
一、保持室内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
做到垃圾入箱、无杂物随意堆放。
二、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要求排放。
三、不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等行为,改造和搭建新设施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保证周围环境风貌不受破坏。
四、爱护村内公共设施,村内路灯、公共休闲场所,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整、畅通。
五、保护村内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游客随意践踏花草或伤害古树名木。
毛湖咀农家乐食品卫生制度
一、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如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种。
三、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周一次洗扫。
五、食用工具应洗净,保持洁净,食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管”。
六、不购进、不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物。
七、生、熟食;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不得混放。
八、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九、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毛湖咀农家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管理,确保用餐人员饮食卫生,太和镇结合该镇实际,特制定农家乐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是农家乐是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须落实专人负责和管理。
二是须持卫生许可证,上墙公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是确保食用工具洁净,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四是不采购、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无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是不供应隔夜、隔餐或外购散装未经重新充分加热的食品,冷菜和其他熟菜从制好到食用不超过2小时。
六是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分开,标记明显,分类存放。
七是冷菜间须专用,专人规范操作。
八是确保农家乐内部及四周环境整洁、有序,无生活垃圾、堆放物,无乱吊挂等现象,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毛湖咀农家乐安全巡视制度
一、农家乐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农家乐的正常秩序。
二、农家乐应重点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食品来源是否符合要求、煤气、锅炉等安全重点是否存在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住宿旅客登记等。
三、客流高峰期间应加强安全巡视次数。
四、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一时无法处理的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五、农家乐安全巡视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巡查,避免发生因不按上述规定履行职责而发生的安全事件。
毛湖咀农家乐质量承诺制度
一、农家乐应主动纳入中心统一管理,按要求办理各类证照,取得县农家乐规范管理办公室的授牌后方可营业。
所有证件应放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方便游客查询。
二、农家乐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提供的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向游客做出质量承诺。
三、农家乐应严格按标价收费,季节性产品临时提价或个别服务需加收服务费应当事先向游客说明。
四、游客消费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经质量监督部门鉴定为不合格或者假冒伪劣产品,应给予退换、赔偿。
五、农家乐应设立游客意见簿,及时认真处理游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