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细则
仙桃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细则

仙桃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仙桃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舆论引导流程的暂行规定》(鄂宣发【2010】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 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仙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仙桃形象、政府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舆情分类第三条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
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
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涉仙舆情。
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
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荆楚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涉仙舆情。
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舆情级别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舆情处置第一节责任主体及分工第五条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
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网络舆情。
市委宣传部、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地方和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

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等法律法规, 为规范舆情管理工作,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对于处理舆情事件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第三条舆情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协同管理、风险防范的原则。
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相结合。
并加强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
第四条舆情管理工作需要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和谐。
第五条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舆情管理团队建设。
第二章舆情事件的处理程序第六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遵循透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决策,不得包庇、纵容、放任舆情事件的发展。
第七条发生舆情事件时,相关单位应当立即成立专门的舆情应对小组,组织处理舆情事件。
第八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工作应当及时、准确,全面搜集各方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
第九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工作应当分工协作,职责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要有明确的处理程序。
第十条舆情事件处理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总结,及时做好记录,为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经验。
第三章舆情事件的处理原则第十一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民主、法治、公正、廉洁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十二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重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事实导向,客观公正,认真调查研究,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评判和处理。
第十四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科学决策,多思考、多论证,不慌不乱。
第十五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协调一致,凝聚共识,增强团队合作。
第十六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风险防范,及时回应,化解危机,稳妥处理问题。
第四章舆情事件的处理措施第十七条对于发生的舆情事件,相关单位应当根据事件性质和情况,从源头上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包括展开调查、开展舆情引导,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等。
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范文

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范文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舆情管理制度处理工作,提高组织内部对舆情的应对能力,保护组织声誉,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节组织职责1.舆情管理制度处理工作由组织内设立的舆情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舆情管理部门应负责建立完善的舆情管理制度处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流程,配备专职人员。
3.舆情管理部门应协调各部门合作,收集、整理、分析舆情信息,并提供决策支持。
第二节部门协作1.各部门应配合舆情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
2.各部门涉及的舆情信息要及时上报舆情管理部门,并协助舆情管理部门对相关舆情进行处理。
3.各部门在舆情发生时,应及时向舆情管理部门汇报情况,以便舆情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制定应对措施。
第三章舆情信息处理第一节舆情信息收集1.舆情信息的收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监测、媒体监测、社会调查等渠道。
2.舆情信息的收集应及时、准确、全面,包括相关报告、新闻报道、网络评论等。
3.收集的舆情信息应及时上报舆情管理部门。
第二节舆情信息分析1.舆情管理部门应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析,包括舆情的来源、影响力、传播途径等。
2.舆情信息分析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舆情的背后问题和原因,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决策支持。
3.舆情信息分析应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分析结论和意见。
第三节舆情信息传播1.舆情管理部门应制定舆情信息传播策略,包括选择合适的传播途径、发布时机和方式等。
2.舆情信息的传播应注重准确性、客观性和时效性,避免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3.舆情信息传播的目的是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向公众传递组织的声音,化解危机,维护组织声誉。
第四节舆情信息回应1.舆情管理部门应对舆情信息进行回应,及时向公众解释事实真相,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回应公众关切。
2.舆情信息回应应客观、真实、全面,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回应方式和内容。
3.舆情信息回应的目的是增强公众对组织的信任,消除负面影响,维护组织声誉。
仙桃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细则

仙桃市网络舆情处理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加强全市网络舆情处理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友好稳定,为仙桃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依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措施》(中办发【】22号)和《相关深入规范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舆论引导步骤暂行要求》(鄂宣发【】6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网络舆情是指经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 群等互联网形式,反应出来包含仙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亲密相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言论和见解信息,和可能或已经对仙桃形象、政府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 舆情分类第三条 依据网络舆情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通常)舆情。
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理不妥,造成发展态势深入扩大网络舆情。
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中国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发和可能引发广泛关注涉仙舆情。
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理不妥,造成发展态势深入扩大网络舆情。
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荆楚网及市内关键网站刊发轻易引发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处理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涉仙舆情。
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通常爆料、投诉、一般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立即处理网络舆情。
第四条舆情等级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舆情处理第一节责任主体及分工第五条各地党委、政府关键领导和市直部门关键责任人为网络舆情处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理。
分管领导(网络讲话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理包含当地本部门网络舆情。
市委宣传部、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理工作,涉事地方和部门分管领导(网络讲话人)负责协调、指导当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理工作。
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细则

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细则1. 背景在网络时代,舆情对于组织和个人的声誉和形象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及时了解并有效地应对舆情,制定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细则是必要的。
2. 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靠,并支持组织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策略。
3. 工作流程网络舆情调查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收集数据:通过网络监测工具、社交媒体分析等方式,收集与组织相关的舆情数据。
2. 数据筛选: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筛选和过滤,保留与组织相关且具有价值的舆情信息。
3. 数据分析:对筛选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情感分析、舆情趋势分析等,以获取对舆情态势的深入了解。
4. 结果评估:评估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形成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报告。
5. 报告汇报:将调查结果以清晰、简明的方式编写成报告,并向相关决策者进行汇报。
6. 应对策略:根据调查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策略并进行实施。
4. 注意事项- 数据收集应遵循法律和道德规范,确保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 数据分析过程中,应注意客观、中立的原则,避免主观偏见的影响。
- 报告编写应简明扼要,结论清晰,以便决策者能够迅速了解舆情状况。
- 调查工作需要及时、准确地响应舆情,以便组织能够迅速采取相应的行动。
5. 经费支持与人员配备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的经费支持和人员配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调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6. 维护保密与信息安全在进行网络舆情调查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信息安全要求,确保调查结果不被泄露或篡改。
7. 调整与改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经验总结,定期对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细则进行调整与改进,以提高调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以上为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细则,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1.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舆情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
网络舆情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上的言论、评论、新闻报道等产生的舆论倾向,并对个人、组织及社会产生影响的现象。
网络舆情对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以及个人的声誉和形象带来了严重挑战,因此,制定一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2.应急机制建立2.1 主体责任明确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应由指定的责任部门负责,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该部门负责与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获取并分析舆情信息。
2.2 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应急处置团队在收到舆情信息后,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核实、定性,并给予有效回应。
可以采用值班制度,确保7x24小时有人处置舆情。
3.舆情监测与预警3.1 特定关键词监测应急处置团队应通过相关监测工具,设定特定关键词的监测名单,并定期进行监测。
一旦发现敏感词汇或不利信息,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展开舆情处置。
3.2 指标分析与预警通过分析数据指标,例如舆情的传播速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趋势预测和风险评估。
建立科学的舆情预警机制,提前应对可能的危机。
4.应急处置步骤4.1 舆情核实在接到舆情信息后,首先要进行信息核实,确保获得准确和全面的情况。
核实过程中,可以通过与相关人员沟通、调取相关证据等方式进行。
4.2 舆情定性根据信息核实的结果,对舆情进行定性处理,包括判断舆情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分析舆情对组织的潜在影响。
4.3 应对策略制定根据舆情定性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策略可能包括积极回应、建立信息发布渠道、引导公众关注点转移等。
4.4 应对措施执行在应对策略制定完成后,要迅速执行相应的措施。
比如,及时发布正面信息、回应负面评论,或者与相关媒体进行沟通合作等。
5.舆情应急处置团队建设5.1 人员配置建立专门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团队,成员包括舆情分析师、法务人员、公关专员等,以确保综合应对舆情所需的人员和技能。
应对网络舆情工作实施方案

应对网络舆情工作实施方案在当前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舆情工作已经成为各个企业和组织必须面对的重要工作之一。
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之快、影响力之大,给企业和组织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网络舆情工作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机制。
1.建立健全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包括利用网络舆情监测工具,定期对各类网络平台的舆情信息进行监测和汇总分析,及时掌握舆情动向。
2.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确保舆情信息的及时收集和传递。
二、加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1.建立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包括各类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并进行定期演练和修订。
2.建立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在舆情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三、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回应。
1.建立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及时发布正面信息,引导舆论方向,减少负面影响。
2.建立网络舆情回应机制,对于负面舆情及时回应,积极进行舆论引导和修复工作,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加强网络舆情危机公关能力。
1.建立网络舆情危机公关预案,包括危机事件的分类、处理流程和危机公关方案。
2.建立网络舆情危机公关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在危机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果断地应对。
五、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管理。
1.建立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分析,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六、加强网络舆情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1.加强网络舆情工作的宣传,提高全员对网络舆情工作的重视和认识。
2.加强网络舆情工作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应对能力和危机公关能力。
综上所述,制定科学合理的网络舆情工作实施方案对于企业和组织来说至关重要。
只有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回应,加强网络舆情危机公关能力,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加强网络舆情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才能够有效地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
网络舆情处置方案

-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对网络舆情进行全面监测,确保及时发现敏感、热点话题。
-建立多元化信息来源渠道,提高舆情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舆情分析:
-对监测到的舆情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潜在风险。
-定期发布舆情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舆情处置:
-根据舆情分析报告,制定针对性的舆情处置方案,确保合法合规地引导网络舆情。
2.合法合规地引导网络舆情,营造健康、积极的网络环境。
3.提高相关部门对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架构
1.成立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指导。
2.设立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处置和反馈四个工作组,分别负责舆情监测、分析、处置和反馈工作。
四、工作流程
2.技术支持:
-不断提升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技术水平,为舆情处置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舆情数据安全。
3.人员培训与选拔: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网络舆情处置能力。
-选拔具有专业素质和责任心的人员负责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4.沟通协作机制:
-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舆情处置工作合力。
-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全面监测网络舆情动态,确保及时发现敏感信息。
-建立多元化信息来源渠道,提高舆情监测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舆情分析:
-对监测到的舆情进行深入分析,掌握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潜在风险。
-定期发布舆情分析报告,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舆情处置:
-根据舆情分析报告,制定针对性舆情处置方案,确保合法合规地引导网络舆情。
-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网络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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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细则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华宁公路分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 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华宁公路分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华宁公路分局形象、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舆情分类
第三条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
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
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
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舆情。
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
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云南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舆情。
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舆情级别由省公路局党委和玉溪公路局党委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舆情处置
第一节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五条分局主要领导和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
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
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明确一名成员分管网络舆情工作并担任网络发言人,至少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武装多名高素质网络评论员。
全
分局上下形成涉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格局。
形成网络发言人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网评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舆情监测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对主要新闻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市内主要网站通过新闻报道、社区论坛、博客、播客以及微博、微信和QQ 群等发布的涉分局舆情进行搜索、监测、研判、预警。
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涉分局留言进行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分局重大舆情。
第八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管理QQ群,对各部门网络发言人、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舆情研判
第九条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
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二条已经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涉事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四节舆情报送
第十三条一级舆情采用快报制。
快报分为手机快报和纸质快报。
由分局党总支在舆情发生半小时内采用手机快报报给市局主要要领导,需要报送到省的网络舆情,由玉溪公路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分头按要求报送。
纸质快报在一小时内送达市局主要领导。
第十四条二级舆情采用《网上舆情》形式上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到市局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
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节处置原则、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条舆情处置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事件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布置;处置工作与对外发布口径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第十七条一级舆情处置:1、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成立舆情处置专班,启动突发事件和网络热
点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制定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方案。
2、按一级舆情处置流程图进行处置(流程图附后)。
二级舆情处置:涉事地部门可参照一级舆情处置办法进行处置。
舆情发现后,涉事部门在向分局主要领导汇报的同时,向玉溪公路局只管部门征求处置意见。
舆情形成《网上舆情》内参报送局领导,并被局领导签批的,根据市局批示意见迅速进行事件处置。
对领导未签批的《网上舆情》,由分局党总支督促涉事部门持续监测舆情,若舆情进一步升级,要及时上报分局领导和市局有关部门,确保舆情不造成大范围的影响。
分局党总支办要对二级舆情处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
三级舆情处置:涉事地方或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并向市局回告,同时将办理情况在网上反馈。
有关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舆情: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留言版内容对口市委督办室,省长、市长留言版内容对口市政府督办室。
发现舆情后,报送给对应的市领导。
第十八条各部门需要市局有关部门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协调落实。
第十九条各部门需要协调市外、省外媒体采访报道的,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节舆论引导
第二十条网络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原则进行。
第二十一条一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处置专班或局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发布,二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三级舆情网上回复稿须经分管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或商请市局有关部门后回复。
第二十二条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涉事部门提出引导口径报市局,并动员本地本部门网评员在市局网管办指导下进行。
发生一级舆情时,由市局网管办协调组织全局网管员、网评员,统一部署进行舆论引导。
第二十三条需要统筹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进行舆论引导的,涉事部门先提交书面报告,报市局网管办同意后进行。
第二十四条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涉外、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参加的,须在市局党工部、省局宣传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各地各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对外披露信息时,必须统一事实、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出口。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在成功处置一、二级网络舆情后,要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对下阶段舆情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总结报告存入案例库,为应对未来的网络舆情提供指导和借
鉴。
第二十七条主动建立与上级主流媒体和重要网站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上级媒体资源,进行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和引导等多个环节的合作,做到有效应对舆情。
第四章考评
第二十八条将因网络舆情处置不力,或不按要求开展舆情引导,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信息,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发布和泄露信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处理,部门和当事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考评工作由市局网管办会同市局有关部门进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细则属内部管理细则,对相关内容务必保密。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2017年1月1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