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的定义和法律特征
《经营者养成笔记》读书笔记

《经营者养成笔记》读书笔记《经营者养成笔记》读书笔记第一章:经营者的基本概念和角色定位1.1 经营者的定义与特征1.2 经营者的角色定位和责任第二章:经营者的领导力和决策能力2.1 领导力的重要性和特质2.2 决策能力的培养和提升第三章:经营者的战略规划和目标管理3.1 制定战略规划的步骤和方法3.2 目标管理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第四章:经营者的组织管理和团队建设4.1 组织管理的原则和方法4.2 团队建设的关键因素和实践技巧第五章:经营者的市场营销和客户关系管理5.1 市场营销的基本概念和策略5.2 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第六章:经营者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筹措6.1 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6.2 资金筹措的方式和技巧第七章:经营者的创新能力和风险管理7.1 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发挥7.2 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措施第八章:经营者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激励 8.1 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和要点8.2 员工激励的策略和实施步骤第九章:经营者的品牌建设和公关营销9.1 品牌建设的原则和步骤9.2 公关营销的策略和技巧第十章:经营者的学习能力和个人成长10.1 学习能力的培养和提升10.2 个人成长的方法和途径附件:附件一:经营者养成笔记电子书PDF版附件二:经营者养成笔记思维导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经营者: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以实际领导公司或企业的责任人。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领导力:指个人通过影响、激励和指导他人,达到组织共同目标的能力。
3.决策能力:指个人在面对问题和挑战时,能够准确分析、评估,并做出明智决策的能力。
4.战略规划:指企业或组织为实现长期目标,制定的长远发展方向和行动计划。
5.目标管理:指通过设立明确的目标,对组织内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和协调,以实现组织整体目标的管理方法。
6.组织管理:指对企业或组织内部各项事务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控制和评估的管理活动。
7.市场营销:指企业或组织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和实现盈利目标,通过市场调研、产品定位、推广销售等手段进行的活动。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职业培训教育网职业人的网上家园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二章第二节讲义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公司制企业的出现,使得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发生了分离。
● 所有者是指企业财产所有权(或产权)的拥有者,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权利。
● 经营者是指控制并领导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人员,他们是公司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一、公司所有者公司的产权制度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它以公司的法人财产为基础,以出资者原始所有权、公司法人产权与公司经营权相互分离为特征,并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作为法人治理机构来确立所有者、公司法人、经营者及员工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
一个基础、三个权利、四个组成(一)公司的原始所有权(掌握)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主要表现为股权。
(掌握)股权的主要权限:①对股票或其他股份凭证的所有权和处分权(馈赠、转让、抵押等);②对公司决策的参与权(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③对公司收益参与分配的权利(包括股息红利,剩余财产分配)。
(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是由在公司设立时出资者依法向公司注入的资本金及其增值和公司在经营期间负债所形成的财产构成。
(掌握)法人财产权的特点:法人财产是公司产权制度的基础,它具有三个特点:①公司法人财产从归属意义上讲,是属于出资者(股东)的;②公司的法人财产和出资者的其他财产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公司以其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③一旦资金注入公司形成法人财产后,出资者不能再直接支配这一部分财产,也不得从企业中抽回,只能依法转让。
特别注意:公司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权力,即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或称法人产权)。
公司产权制度是以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为前提的。
(三)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熟悉)公司财产权能的分离是以公司法人为中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次分离。
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市场秩序管理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早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定义的是1883年的《巴黎公约》,该公约第10条规定“凡在工业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的竞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首次对这种行为进行概括式描述。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六)商业诽谤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是经营者的无形资产,是长期努力经营和活动得来的,能为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
A公司生产的冷冻牌电冰箱样式好、质量高,很受消费者的欢迎,很快占据了市场大部分份额。B公司生产的海鸥牌电冰箱由于质量存在问题,销售很差。为了打开销路、开拓市场,B公司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一篇“郑重声明”。该声明称:“最近市场上出现的冷冻牌电冰箱由于存在质量问题受到很多消费者的投诉,不少消费者找到我厂要求退换。我厂郑重声明,此种电冰箱不是我厂产品,请消费者认准我厂海鸥牌商标,以免误购而遭受损失。”此声明刊登后,A公司电冰箱销售量直线下降,同时很多已购买的消费者也纷纷要求退货。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A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分析: (1) B公司的行为属于哪类不正当竞争行为?(2)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04
市场秩序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经营者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课程资源 1
《旅游政策法规》
编制单位:陕西省旅游学校 经营者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经营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
其法律特征是:
一、经营者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
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不单指商品销售,也包括商品的生产和有偿服务活动。
二、经营者是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既包括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依法不需登记注册的单位和个人。
另外,有一些依法应登记注册而未登记注册的违法经营者,由于其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市场交易关系,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实际也处于与消费者对应的地位,因此,也应视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
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
只要经营者是有偿提供商品或服务,不论其结果是否盈利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主体及类型

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主体及类型杨立新【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主体的基本范畴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电子商务消费者,其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和其他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消费者分别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生平台服务合同关系,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买卖、服务合同关系.平台内经营者须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平台服务合同关系,并与电子商务消费者进行交易,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或者服务合同关系.除此之外,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还存在三种主体,是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的非基本范畴,即物流快递服务提供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和信用评价服务提供者,进而与平台内经营者形成物流快递服务委托关系、与电子商务消费者形成电子支付服务委托关系、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形成信用评价服务委托关系.据此,在不同的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构成了错综复杂的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主体的体系和法律关系群.【期刊名称】《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9(000)002【总页数】11页(P110-120)【关键词】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主体;类型【作者】杨立新【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 100872【正文语种】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称电子商务法)于2018年8月31日正式通过,成为我国调整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基本法。
该法对于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的构造、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等,都进行了详细规范,形成了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民法规范,对于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调整和纠纷的司法实践对策,都具有重要价值。
笔者曾经对网络交易法律关系的基本构造提出过基本分析[注]杨立新:《网络交易法律关系构造》,《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2期。
,电子商务法构建的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基本上实现了这样的构造。
本文着重研究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其类型,说明各种不同的主体在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课件

第二节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 六、消费者的结社权 • 结社权是消费者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组织社会团体 的权利。是宪法中公民结社权在《消法》中的具体化。 • 七、消费者的受教育权(获得有关知识权) • 受教育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 主要内容: • ⑴消费者有权获得消费方面的知识。如消费观知识、商品或 服务的基本知识、有关市场知识等。 • ⑵消费者有权获得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知识。如涉及 消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机构,争议解决途径等知识。
人。如借照经营户, • 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以营利为目的。只要经营者
是有偿提供商品或服务,不论其结果是否盈利都是以营 利为目的的经营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
第三节 消 法 概 述
• 一、消法的概念 消法是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即凡是以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 品或接受服务时所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为内 容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归入消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 消费者的权利又称消费者权益,是指消 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依法 享有的权利,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 •
我国《消法》第2章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的 9项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
第二节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 一、消费者的安全权 • 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 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 权利。包括两方面: • ⑴人身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 受服务时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机能的完整以及生 命不受危害的权利。包括①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权; ②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例电器漏电致人致残或死 亡,都属侵害消费者的安全权。 • ⑵财产安全权。
市场规制法试题
市场规制法试题12(下列事项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A(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B(商业贿赂行为C(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搭售行为D(季节性降价行为 13(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商业秘密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是( ) (((A(秘密性 B(实用性 C(新颖性 D(保密性1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个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该产品属于( )A(缺陷产品B(瑕疵产品C(失效产品 D(假冒产品15(表明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厂址、保存期限等信息的表述和指示,属于( ) A(产品包装 B(产品标识C(产品商标 D(产品标志16(知悉证券交易内部信息的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有关内容消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是( )A(场内交易行为 B(内幕交易行为C(场外交易行为 D(操纵市场行为17(股票上市是指( )A(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发行股票的行为B(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C(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发行的股票依法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公开买卖D(股民在证券公司出售股票的行为 18(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是( )A(政府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体制B(行业自律体制C(政府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体制D(市场自动监管体制(票据权利的消灭情形不包括( ) 19(((A(时效 B(付款 C(未通知债务人 D(票据记载事项欠缺20(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称为( )A(本票 B(支票C(发票 D(汇票21(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了投资开发。
其中,属于房屋建设工程时,应当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A(15%以上 B(25%以上C(35%以上 D(45%以上22(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土地超过一定期限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个体工商户是什么性质的
个体工商户是什么性质的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在生活实践当中,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身世分量证等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哪首先,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这里我们主要说下差异(一)个体工商户跟企业较明显的差异在于从业人数,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包括经营者在内人数上限为八人,而企业则没有从业人数限制。
(二)企业经营需要有固定的门面或者住址,而个体工商户则不需要。
(三)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企业则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即分公司,且分支机构可以与总部设立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内亦可不同。
(四)个体户只能是在家庭成员经营的组成形式下方能变更经营者姓名,而且须是家庭成员,企业可以通过工商变更改变其投资人或者法人姓名。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变更法人吗?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不能变更法人,准确的说是没有法人存在,个体工商户只有经营者,如果个体工商户要变更经营者的话是须重新申请登记。
若个体户是在家庭成员经营的组成形式下方能变更经营者姓名。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
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
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者是谁?一、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者是谁?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者是个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一、教学目的与要求本课程是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不仅具有极深的理论性,也具有极强的实践性。
通过本课程的讲授,让学员比较系统地掌握经济法有关基础理论,同时了解和熟悉经济立法、经济司法的具体实践和操作,为我国培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所需要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方面的专门人才。
本课程要求对学员比较系统地讲授经济法基本理论、经济法学研究中的一些前沿问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法制中出现的与经济法有关的一些问题。
培养学员的创新意识、独立思考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教学方法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自学与面授相结合。
贯彻教知识与教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神。
三、考核方法采取期末考试、作业、考勤相结合的方法。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期末考试占60%,作业占20%,考勤占20%。
四、教学内容第一讲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产生的含义(二)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条件和规律(三)国家干预与现代经济法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和概念(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特征(三)经济法的概念三、从法律部门的划分谈经济法的体系(一)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评析(二)对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新认识(三)经济法的体系四、经济法的价值五、经济法的本质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思考题和作业题(划“*”者为作业题)*1、经济法形成的一般原因和规律有哪些2、试述我国经济法的体系3、为什么说经济法是国家自觉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产物4、谈谈你对经济法价值的认识阅读书目:1、必读书目: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03月出版。
2、参考书:(1)、李曙光主编:《经济法学(第2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版。
(2)、王卫国等主编:《经济法学(第2版)》(“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版。
(3)、陈婉玲著:《经济法原理》(经济法文库.第2辑),北大出版社2011年11月版。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
4.农村承包经营户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为民 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农村承包经营 户不论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都必须 以户的名义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 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可见,“家庭经营”主要系指资本的来源与收益 的分配而言,而绝非仅指生产经营的实际参与, 因此它是以“受益与风险一致”为基本出发点的。 当然,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 如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 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第三,个体工商户是以血缘为基础而形成的经营 单位。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个家庭,也可以仅仅 是家庭中的一个自然人。它以经过登记的“户” 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 号。字号即个体工商户的商号,作为非法人团体 的名称,它是经营者的外部标记。个体工商户能 以字号的名义与他人形成民事法律关系。起字号 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 记的户主即业主为诉讼当事人。
2.农村承包经营户从事的是商品经济活动。 农村承包经营户进行生产经营,主要是以 商品交换为目的,将所收获的农、林、牧、 副、渔等业的产品作为商品投入市场而满 足社会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满足家庭消费 需要。
3.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与集体经济组织订 立的承包合同从事经营活动,从农村承包 经营户的角度来看,它必须按照与集体经 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从事经 营活动。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对家庭经营的民事责任而言,最高法院《关于 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公民个人 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 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 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 财产清偿。”其第43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 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 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 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经营者的定义和法律特征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包括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者。
2、经营者是与消费者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包括合法和不合法的。
合法经营的经营者当然接受消法对其的规范和调整;非法经营的经营者也要根据消法承担其对消费者的侵权责任。
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如果经营者是无偿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即使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也不能适用本法。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