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15紧急放行管理规范
ISO 9001:2015版全套体系文件 物料和产品放行管理程序

NO YES
图一
5.2.2物料的放行过程
5.2.2.1物料供应商检查
物资管理部接收物料前首先检查物料供应商是否为质量保证部下发的合格供应商,否则不予接收。
5.2.2.2物料进库验收检查
物资管理部对进库物料进行验收检查,检查包装应完好无破损,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内容与订单要求一致。
5.2.2.8 物料的放行
a 检查上述内容符合要求后,填写《物料放行审核记录》并在检验报告上加盖“QA审核放行”的蓝色印章放行物料。不合格的物料加盖“QA不予放行“的红色印章”,不合格品处理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b 物资管理部根据物料检验报告单,做好入库、标识工作。
5.2.3对于准予放行的物料,质量保证部放行人签发“QA放行证”交与物资管理部,由物资管理部张贴在物料外包装的明显处;对于没有外包装直接用于生产的纸桶、纸箱、牛皮袋及液体槽车等物料放行时,“QA放行证”可贴在物料货位卡处。“QA放行证”内容包括:物料名称、批号、放行日期、复验期及放行人等。
5.3.5批检验记录审核
5.3.5.1质量保证部放行人收到《批生产记录审核确认记录》、《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后对质监中心整理的批检验记录、检验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内容如下:
a 检查请验单内容的完整性及符合性,产品取样及时并具有代表性,执行《取样管理程序》符合规定。
b 成品检验严格按照各检品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验;标准品、对照品、试液的配制、使用严格按规定执行,检验方法为法规规定并经过验证。
5.3、外卖中间体和成品的放行
5.3.1外卖中间体、成品的放行流程(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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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2015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程序

ISO9001-2015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程序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程序(ISO9001:2015)1、目的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和按时交付产品。
2、适用范围本程序文件规定了产品检验(本公司产品原材料检验、半成品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工装模具检验的特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产品试制、批量生产。
注:本程序是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的补充,属特定程序,一般不走该程序。
3、引用文件记录控制程序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4、术语和定义(本公司自定义)紧急放行:指对顾客急需或生产急需且来不急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或对出厂产品的特定许可;例外转序:指产品在该工序生产已完成,但未经过检验就转入下序的特定许可。
半成品:指完成部分的加工工艺要求并经过检验合格的工序产品。
成品:指完成所有的加工工艺要求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
5、职责5.1物控部a) 按采购计划采购原材料和相关配件;b)库管员按批准的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申请单发放原材料或成品,并作好相关的记录。
5.2生产部a) 负责申请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并按要求填写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的申请。
b)负责生产现场信息的及时收集和反馈。
c)负责组织并开具随工单安排生产。
5.3质检部a) 负责对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的材料或产品进行检验。
b)负责对发放的原材料和出厂的成品进行监视和跟踪,并对反馈信息作出相应的处理。
c)检验报告出来后,负责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警报的解除。
d)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出具检验报告。
5.4技术部或授权人员a) 负责在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上签署意见。
b)负责配合质检部处理因紧急放行带来的相关事宜。
5.5各生产单位a) 对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的材料或产品作好唯一性标识。
b)负责按随工单的要求进行生产,并对生产线上的不良情况及时反馈。
c)负责做好相关记录。
5.6销售部a) 负责申请成品紧急放行并按要求填写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申请单。
b)负责与顾客沟通反馈信息。
iso9001产品放行管理程序

产品放行管理程序
(ISO9001-2015)
1.0目的
建立产品的放行程序,防止不合格产品的接收和发运。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销售产品的管理。
3.0定义
无。
4.0工作程序
4.1采购外包产品的放行
4.1.1采购外包产品进库后,运营部跟单员应取样检验。
4.1.2检验合格后,保留检验合格报告单。
无合格报告单的产品一律不得接收。
4.2交付产品的放行
4.2.1发运产品前,跟单员应核查有无此批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放行。
4.2.2无合格报告单的产品一律不得发运顾客。
4.3紧急放行
4.3.1除非得到顾客批准,所有交付顾客的产品不得实施紧急放行。
4.3.2实施紧急放行的产品,应由跟单员负责跟踪交付产品的质量反馈。
若在随后的产品检验中,发现紧急放行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顾客,并按《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执行。
4.4让步放行
4.4.1拟向顾客交付的产品如果存在一般性缺陷,除非得到顾客批准,不得向顾客交付。
4.5产品放行信息的保留
运营部负责保存授权产品放行的相关证据,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相关规定。
5.0相关文件
《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6.0记录表单
《检验报告单》
《产品放记记录》。
ISO9001-2015产品放行程序A0

产品放行程序
(ISO9001:2015)
1目的
使产品质量控制的各环节进一步细化,确保出厂产品安全有效。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包括原材料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成品检验放行及成品放行。
3职责与权限
3.1主管技术质量的分管领导担任总质量授权人;
3.2原材料检验人担任原材料质量授权人;
3.3过程控制负责人担任生产过程质量授权人;
3.4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担任产品检验质量授权人;
3.5总质量授权人担任成品放行质量授权人;
3.6总质量授权人可决定增设部门二级质量授权人,提名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另设专人,报公司批准受权后生效。
4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4.1原材料质量放行程序:
4.1.1采购部门将采购原材料送质检部检验。
原材料质量授权人在对原材料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a)采购过程是否符合《采购控制程序》;
ISO9001-2015内审员升级培训(100元) ISO9001-2015内审员培训(200元) :。
ISO9001-2015生产突发性事件紧急应变控制办法

生产突发性事件紧急应变控制办法(ISO9001:2015)1.目的本程序制订并规范在生产过程中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仍能保证本公司的产品能够正常生产,并保证市场的需求。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在公司生产过程中能事先预测到的非自然灾害所产生的突发性事件。
3.术语和定义突发性事件:原材料、外协件及外购件的供应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及主要设备故障、公用设施故障(如:停水、电、风、气)、交通运输故障等,不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等现象)。
4.职责4.1管理部负责紧急应变程序制定。
4.2各部门主管负责紧急应变程序在本部门的倡导及实施。
4.3各职责人员负责具体紧急应变措施的实施。
5.工作内容突发性事件分类5.1突发性事件分类5.1.1 公用设施故障:停水、电、风、气5.1.2供应中断:原材料、外协件及外购件等。
5.1.3关键及主要设备故障.车辆不足.5.1.4劳动力短缺5.1.5客户的退货5.2应急计划及处理5.2.1公用设施应急处理措施计划。
5.2.1.1 技术部给各生产部门的动力供给。
5.2.1.2由行政部确认停水、电、风、气所发生的原因和状况;技术部应落实动力运行及恢复时间。
5.2.1.3技术部与生产部应迅速查核停水、电、风、气是否会影响公司产品的交货期。
5.2.1.4如会影响产品的交货期,则生产部应及时与销售部进行沟通如何调配延迟交货,生产部调整生产计划和生产安排。
5.2.1.5如不会影响产品的交货期,必要时由生产部调整生产计划和生产安排。
5.2.1.6如果停(水、电、风、气)的时间使公司无法承受时,销售部应要求采购部设法寻求和安排合格的、有能力承制公司零组件的外协加工供货商,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作业。
5.2.1.7电力供应中断的应急措施:a.各车间现场班长必须及时关闭电源(视各机台的特性可调先后),以免发生事故。
b.检查其它车间电力供应情况并知会行政部处理。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规定产品和服务交付时质量控制要求,确保顾客接收的产品和服务符合规定的接受准则,满足预期使用要求。
2.0范围适用于科研生产所用的进货验收、生产过程半成品和最终交付阶段的产品。
3.0职责3.1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类项目最终产品检验规范的评审。
3.2质量办负责组织开展高技术项目的最终检验,负责检验印章和产品合格证的管理。
对检验印章的发放、使用进行跟踪管理。
3.3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进货阶段、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阶段的产品的检验规范,对进货检验、过程检验规范组织评审和会签,组织开展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
3.4检验人员负责按照检验规范实施产品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3.5质量管理员负责收集、保管检验记录,汇总统计一次交验合格率等检验数据,并传递给质量办。
4.0管理程序4.1总则4.1.1产品和服务放行管理流程图见图1。
4.1.2项目负责人根据产品特性组织确定检验点、(检验频率、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别依据、检验记录以及使用的检测设备。
有首件检验要求的产品以及需顾客检验验收的项目,应编写检验规范。
4.2进货检验按《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和《中国科学院ABC科学研究院采购及外包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3半成品的检验4.3.1首件检验有首件检验规定的工序,每班开始生产或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工艺后生产的前3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由检验员根据图纸进行检验,填写检验记录表,如不合格应要求返工或重新生产,直至首检合格,检验员签字确认才能批量生产。
4.3.2过程检验对设置检验点的工序,加工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图纸进行检验,填写检验记录。
对合格品,在随工单上盖检验员印章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检验4.4.1总则所有规定的进货检验、半成品检验均完成并合格,才能进行成品的检验。
4.4.2检验过程A)根据分工,组织检测组依据产品接收准则(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和测试,检测组按照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测,并进行记录。
ISO9001-2015生产计划异常处理规范

生产计划异常处理规范(ISO9001:2015)1、目的为保证产品部部门间信息交流的准确,规范公司生产计划异常的处理,减少“等待时间”,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本办法所指的生产计划异常,是指生产计划在产品部各部门出现无法执行或进度延迟;由此造成的无效工时,称为异常工时。
生产计划异常可分为以下几种。
2.1 计划异常因生产计划临时变更或安排失误等导致的异常。
2.2 物料异常因物料供应不及(断料)、物料品质问题等导致的异常。
2.3 设备异常因设备、工装不足或故障等原因而导致的异常。
2.4 品质异常因制作过程中出现了品质问题而导致的异常。
2.5 产品异常因产品设计或其他技术问题而导致的异常。
2.6 水电异常及其他异常因水、气、电或其他非人为因素等导致的异常。
3、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发生生产计划异常,且异常时间在30分钟以上时,应填写《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
3.1 《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一般包括下列几项内容。
(1)生产批号填写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的《合同执行单》编号。
(2)生产产品填写发生异常产品的名称、型号。
(3)发生异常单位填写发生异常的制造单位名称。
(4)发生日期填写发生异常的日期。
(5)起讫时间填写发生异常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
(6)异常描述填写发生异常的详细状况,尽量用量化的数据或具体的事实来陈述。
(7)停工人数、影响度、异常工时分别填写受异常影响而停工的人员数量,因异常导致时间损失的影响度,并据此计算出异常工时。
(8)临时对策由发生异常部门填写应当异常的临时应急措施。
(9)填表单位由发生异常的部门经办人员及负责人签核。
(10)责任单位对策由责任单位填写对异常的处理对策。
3.2 异常通报、处理流程3.2.1 计划异常主要由产品部计划员应及时通报产品部部长,由部长同市场部计划协调员、当事销售员进行生产计划异常方面的信息交流,一起研拟对策,对异常进行及时处理。
产品部计划员应根据协调结果及时按本办法要求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并填写《生产计划变更通知单》及《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
ISO9001-2015生产突发性事件应急程序A0

生产突发性事件应急程序(ISO9001:2015)1 目的本程序制订并规范在生产过程中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仍能保证本公司的产品能够正常生产,以满足顾客的要求。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在公司生产过程中能事先预测到的非自然灾害所产生的突发性事件。
适用于工厂内与生产相关环节的其他所有与顾客有关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如:a)设施/设备的可用性和维护;b)供方业绩和材料可用性/供应;c)不合格产品的交付;d)关键人员的可用性。
3 术语和定义突发性事件原材料、外协件及外购件的供应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及主要设备故障、公用设施故障(如:停水、停电、停气)、交通运输故障等,不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等现象)。
4 职责4.1生产调度中心负责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
4.2企业管理处负责对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供应处负责对供应商的选择和控制。
4.4设备处负责设施/设备的可用性鉴定和维护控制。
4.5质量管理处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
4.6人力资源处负责对各部门关键人员的管理和控制。
5 程序5.1 工作流程5.2 工作内容5.2.1突发性事件分类a)公用设施故障,如:停水、停电或停气;b)供应中断,如:原材料、外协件及外购件等;c)关键及主要设备故障,如:加热炉停炉、主电机烧坏等;d)关键人员不能胜任;e)交付后发现不合格。
5.2.2应急计划及处理5.2.2.1公用设施应急处理措施计划a)由生产调度中心委托能源管控中心、热电厂和制氧厂供给;b)由第二炼钢厂和第六轧钢厂确认停水、停电或停气所发生的原因和状况;生产调度中心应落实能源管控中心、热电厂和制氧厂恢复时间并要求其尽快修复;c)生产调度中心和销售处应迅速查核停水、停电或停气是否会影响公司产品的交货期;d)如会影响产品的交货期,则销售处应及时与顾客取得联系,以得到顾客同意延迟交货,生产调度中心调整生产计划和生产安排;e)如不会影响产品的交货期,必要时由生产调度中心调整生产计划和生产安排;f)如果停水、停电或停气的时间使公司无法承受时,生产调度中心应要求采购部门设法寻求和安排合格的、有能力的外协/供应商,按采购、外包程序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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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放行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1目的
为了确保对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了满足顾客订单交付时间要求,对未进行检验判定紧急放行投入生产、转入下道工序或交付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确定需要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并通知采购部、工艺质保部及仓库。
3.2工程部负责确定需要紧急放行的成品并通知生产部、质保部及仓库。
3.3(副)总经理负责判定是否采取紧急放行。
3.4质保部负责紧急放行产品的检验及对检验结果的跟踪。
3.5工程部负责紧急放行的成品跟踪。
4定义
紧急放行:因生产或销售急需,未经验证就放原料入库并投入生产或未经验证就交付成品的做法。
5紧急放行的条件
5.1对于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要明确作出标识和记录,以便
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能及时追回和更换。
5.2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允许紧急放行,如原料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不影响产品的安全和使用性能,也不会影响相关、连接、相配的零部件的质量。
6紧急放行的具体操作
6.1原料紧急放行
1)当原料进厂后,根据情况对需要紧急放行的物料,由责任部门(一般为生产部)的责任人提出申请,质保部负责人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2)如果紧急放行被否决,检验人员则按《原材料检验制度》进行入库检验和试验。
3)如果紧急放行被认可,质保部门需对紧急放行的原料要做好识别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载紧急放行原料的规格、数量、时间、地点和供应商的名称及所提供的证据。
4)检验人员应留取规定数量的紧急放行样品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必须尽快完成(优先检验),并将结果通知生产部。
同时由工艺部门对紧急放行的原料做好跟踪记录。
5)若检验人员对紧急放行的原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判定结果为合格,则紧急放行终止。
6)若紧急放行的原料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开始不合格品评审程序,决定是否根据可追溯性标识及识别记录,将不合格品追回,或者做其它处理。
7)若检验人员发现紧急放行原料有质量问题,而成品已经交付到顾客时,按照6.3执行。
8)紧急放行所使用的全部质量记录,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在保存期内不得丢失和擅自销毁。
6.2半成品紧急放行
1)当由于检测设备故障导致中间产品无法进行检验,或无法及时进行检验,生产上又急需转入下道工序时,由责任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2)生产部和工艺质保部对于紧急放行的中间产物做好标识和记录,任何紧急放行的半成品必须具备可靠的可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后能有效地追回。
下转工序应严格监控,在相应的状态标识上加上“紧急放行”标识,直到确认该半成品合格或不合格为止。
3)对于紧急放行的样品,检验人员应留取规定数量的紧急放行样品进行检验,经检验或后续工序的质量评价合格后,“紧急放行”状态方可终止,按正常生产状态要求进行。
4)紧急放行的半成品经检验或后续工序的质量评价不合格,则立即追回,追回的半成品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处理。
若经检验发现紧急放行半成品有质量问题,而成品已经交付到顾客时,按照6.3执行。
6.3成品紧急放行
1)当产品因订单急需交付、成品来不及检验和/或试验而放行时,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