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公司行风监督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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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监督员制度范本(2篇)

行风监督员制度范本(2篇)

行风监督员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行风监督员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加强组织的自我监督和建设,推动良好行风的形成和发展,提高组织成员的道德水平和工作效率。

本制度旨在规范行风监督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其工作方式和方法,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严谨和有效。

二、定义和职责行风监督员是由组织选派或自愿申请的具备较高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的职务。

其主要职责如下:1. 监督组织内外部行为,发现并纠正不良行为。

行风监督员要密切关注组织成员的行为举止,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

2. 跟踪、督促和评估组织成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行风监督员要关注组织成员的工作进展、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及时督促并提供指导。

3. 收集并整理行风相关的信息和意见。

行风监督员要积极收集组织成员和外部人员对组织行风的看法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组织领导。

4. 提出行风改进的建议和方案。

行风监督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具体可行的行风改进措施和建议,为提升组织行风做出贡献。

三、选任和任期行风监督员的选任由组织领导或专门组织负责,通过申请、面试、履历审核等程序确定。

行风监督员的任期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继续任职,也可以重新选派。

四、权力和义务1. 权力:行风监督员有权利对组织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置。

行风监督员还有权利收集相关信息和意见,提出行风改进的建议。

2. 义务:行风监督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严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得利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

五、工作方式和方法1. 建立监督台账。

行风监督员要建立并定期更新组织成员的行风监督台账,记录关键时刻的行为和处理结果,以便日后查阅。

2. 定期进行检查。

行风监督员要定期进行对组织成员的监督检查,包括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

行风监督员要建立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机制,鼓励组织成员和外部人员对不良行为进行举报,确保信息畅通和及时处理。

行风监督员制度范本

行风监督员制度范本

行风监督员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组织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风监督员是指负责对组织内部成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组织良好行风的专门人员。

第三条行风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政治素质,严守纪律,忠于职守,积极主动为组织服务。

第四条行风监督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执行组织领导的工作任务,勤勉履职。

第二章选任和培训第五条行风监督员的选任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个任期。

第六条行风监督员的选拔工作由组织内部专门机构负责,选拔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确保选拔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行风监督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包括行风建设理论知识、工作方法和操作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第八条行风监督员参加培训后,应当通过考核,并获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九条行风监督员在任期内应进行定期的学习和培训,保持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第三章职责和义务第十条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监督和检查组织内部成员的工作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

(二)开展行风宣传活动,提高组织成员的行风意识,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回应组织成员的行风建议和举报,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四)协助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行风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

第十一条行风监督员应当保守组织内部的机密信息,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十二条行风监督员应当保持思想上的独立性,不受个人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干扰,维护组织的整体利益。

第四章资格认定和考核第十三条行风监督员在连续工作两年后,经过组织内部评定和审核,可以申请资格认定。

第十四条行风监督员的资格认定由组织内部专门机构进行,评定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评定结果公正。

第十五条行风监督员应当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十六条行风监督员在考核中不合格的,应当接受相应的惩处或者辞职。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对于在行风建设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行风监督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模版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模版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风监督员工作行为,保障其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行风监督员是本单位内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力量,其主要任务是监督并纠正本单位内部行风问题,促进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行风监督员是特定岗位,在担任行风监督员期间,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分配,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四条行风监督员的离岗、任期以及奖惩等问题,由本单位明确规定。

第五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部行风监督员。

第二章行风监督员的职责第六条行风监督员的职责如下:1. 负责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改进措施;2. 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严禁违规违纪行为;3. 接受公众、本单位职工的投诉举报,处理相关问题;4. 检查和监督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5. 协助本单位开展行风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行风意识和素养。

第七条行风监督员在开展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不得泄露本单位机密,不得对职工实施人身攻击或歧视。

第三章行风监督员的选任和任期第八条行风监督员的选任应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为:1. 组织招募: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行风监督员的招募,公开宣传,吸引有志于从事行风监督工作的人员;2.选拔和考核:通过面试、考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合格者;3.聘任和宣布:对于合格的候选人,由上级领导部门予以聘任,并在单位内宣布聘任结果;4.培训和上岗:聘任完成后,对行风监督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

第九条行风监督员的任期一般为一年,按照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以续聘或提前解聘。

第十条行风监督员离岗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主动离岗:行风监督员提出主动离岗的申请,经批准后离岗;2. 职务调整:因工作需要或行风监督员的实际表现情况,需要调整岗位的,按照该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3. 解聘:行风监督员的工作不符合本职责,违反纪律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严重问题,或者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以解聘。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范文(4篇)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范文(4篇)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范文【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行为,明确其职责范围,加强行风监督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二条行风监督员是机关、单位对外的联系纽带和重要形象代表,应展示良好的形象,引领良好的行政风气。

第三条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监督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防腐败、权力寻租等不良行为;2. 接受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投诉,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3. 提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4. 参与机关、单位的重大决策,提供可行性建议和意见;5. 组织开展行风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行风意识。

第四条行风监督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机关、单位的重大决策,提供可行性建议和意见;2. 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和批评;3. 接受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投诉,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4. 提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5. 组织开展行风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行风意识。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五条行风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2. 具有一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3.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4. 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5. 具备一定的行风宣传和教育能力。

第六条行风监督员应服从机关、单位的领导指挥,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第七条行风监督员应保守机关、单位的秘密,不得泄露机关、单位的涉密信息。

第八条行风监督员应当主动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行风监督员的工作绩效将按照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评估,优秀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行风监督员违反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机关、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行风监督员是一个重要的职位,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他们的职责是监督员工的工作行为,促使他们遵守公司的规定,并确保企业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为了更好地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一些公司和企业都制定了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一、行风监督员的职责一个优秀的行风监督员应该具备以下几项职责:1. 监督员工的工作行为,向员工传递有关工作规定和流程的信息。

2. 向上级领导报告员工的不当行为,并提供相应建议。

3. 教育员工遵守公司的规定,促进员工的自我约束和学习。

4. 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程序,以防止公司遭受损失。

5. 处理与员工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确保公正和合理。

6. 提供建议,使公司管理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行风监督员的权利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行风监督员应当享有一定的权利,包括:1. 直接向上级领导报告员工的不当行为或者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

2. 质问员工有关行为的合乎性和合理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3. 通过各种渠道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训练。

4. 参加公司的员工培训和会议,意见和建议获得重视。

5. 对员工作出合理的惩罚和奖励。

三、行风监督员制度的设计为了保证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必须制定一个符合实际需要的工作制度。

一般而言,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风监督员的任命和管理,包括任命、人选要求等。

2. 行风监督员的权利和责任,明确职能和权力,同时也明确了不当行为将面对什么后果。

3. 行风监督员与员工关系的处理,包括处理员工投诉和纠纷、调查员工的不当行为、提供工作指导和培训。

4. 行风监督员与上级领导关系的处理,包括监督员和上级领导的沟通和协调、批复和授权等。

5. 行风监督员与其他企业部门的协作,包括与人事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

6. 行风监督员工作的监督和评价,包括对他们的定期督查,职业评估和问题处理等。

四、行风监督员制度的实施行风监督员制度的实施应该分为以下步骤:1. 制定制度和规定:行风监督员制度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和所有员工充分的讨论和咨询,确定好监督员和员工之间的关系,规定好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行风监督员管理规定

行风监督员管理规定

行风监督员管理规定一、监督员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热心社会保险监督工作,责任心强,秉公办事。

2.了解社会保险法律、政策规定和业务经办流程,熟悉窗口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3.能广泛联系参保群众,随时了解群众需求,反映群众意愿,有较强的议事协调能力。

4.有比较敏锐的观察力,能及时发现经办服务中存在和发生的问题,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

5.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归纳总结能力,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身体健康,胜任监督员工作。

7.本单位员工的亲属不得被聘为政风行风监督员。

二、监督员的职责1.参加本单位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

2.对本单位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

3.对本单位经办服务人员为民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4.对本单位员工遵守经办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5.对本单位优化服务环境、规范员工形象、强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6.对本单位各种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三、监督员的权力1.参加本单位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

2.对本单位规范化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和非公开检查、走访。

3.对本单位员工在服务中发生的问题和违反服务纪律的现象和行为提出批评,要求其改正。

4.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本单位反映问题或意见。

5.对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员的义务1.宣传相关政策知识。

2.向本单位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

3.向本单位反馈监督检查情况。

五、监督员的管理1.监督员由本单位聘请,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监督员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3.本单位每年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4.对不能履行职责的监督员,本单位有权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行风监督员制度范文(三篇)

行风监督员制度范文(三篇)

行风监督员制度范文标题:行风监督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风监督员是指受聘于机构或组织、熟悉相关规章制度、具备较高道德素质和责任感的人员,负责对机构或组织内部的行风进行监督、引导和改进。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适用于所有机构或组织,具体执行细则由各机构或组织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

第二章行风监督员的职责第四条行风监督员有权对机构或组织内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1. 检查机构或组织内部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纪律条例和组织规章制度;2. 检查机构或组织内部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和不良行风现象;3. 接受内部人员对机构或组织行风问题的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4. 提出改进行风的建议和意见,并协助机构或组织推动改进措施的实施;5. 参与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行风监督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第五条行风监督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保持公正、客观和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行风监督员有权向机构或组织的负责人提出警告或建议,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

第三章行风监督员的选拔和任期第七条行风监督员的选拔应按照公开、公平和竞争的原则进行,确保选出的人员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第八条行风监督员的任期一般为一年,根据需要可以延长或终止其任期。

第九条行风监督员的选拔和任期由机构或组织内部的相关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纪委、审计等部门。

第四章行风监督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十条行风监督员享有下列权益:1. 获得机构或组织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完成监督任务;2. 参与讨论和决策与行风有关的事务;3. 在工作中享有必要的权力和资源;4. 参加行风监督员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行风监督员有下列义务:1. 守法、守纪、守规,自觉遵守机构或组织的规章制度;2. 忠诚履行职责,勤勉、细心、负责地完成监督任务;3. 按照工作要求和程序,向机构或组织负责人报告工作情况;4. 保守机构或组织内部的秘密和机密;5. 竭力维护机构或组织的形象和声誉,不为个人私利损害机构或组织的利益。

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2)

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2)

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2)(一)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二)在所在单位召开的作风监督员座谈会上反映;(三)直接向本局局长反映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本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作风监督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二条本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不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召开作风监督员座谈会,收集监督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负责将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列入督办程序,在二个月内答复;(三)不定期向监督员发送本单位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四)不对其他监督员施加不正当影响;(五)不得做出损害公正的行为;(六)对有关单位、个人反映的意见、投诉或申诉,监督员应在了解情况,结合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客观分析后,再提出意见、建议,不对主管部门下结论。

对不实的投诉、申诉,应配合依法做好当事人的工作。

第七条监督员在执行机关作风监督任务时应出示监督员聘书。

第八条监督员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一)参加组织的监督员座谈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接受听取本局的工作汇报,就如何加强机关各方面建设进行调研;(三)接受本局邀请,跟踪个案的审理和执行。

第九条监督员可共同推荐若干人组成作风监督小组。

对监督员所提监督事项,可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后决定是否启动监督程序并形成监督意见。

第十条对收集到的各方面意见或投诉,监督员或监督小组可通过以下途径启动监督程序:(一)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二)在所在单位召开的作风监督员座谈会上反映;(三)直接向本局局长反映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本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作风监督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二条本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不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召开作风监督员座谈会,收集监督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负责将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列入督办程序,在二个月内答复;(三)不定期向监督员发送本单位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四)不对其他监督员施加不正当影响;(五)不得做出损害公正的行为;(六)对有关单位、个人反映的意见、投诉或申诉,监督员应在了解情况,结合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客观分析后,再提出意见、建议,不对主管部门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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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联〔2009〕39号
出租汽车行业行风监督员制度
为加强对我县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东海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建立出租汽车行业行风监督员制度。

一、行风监督员的聘任
(一)聘任的对象
行风监督员聘任的对象原则上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物价、新闻媒体及服务对象中产生和聘请。

(二)聘任的程序
1、由公司提名。

2、征求监督员人选所在单位意见。

3、经公司党组或经理办公会审定,颁发行风监督员证。

4、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5、聘任期2年。

任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解聘、续聘。

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应当及时解聘。

(三)聘任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关心支持出租汽车行业行风建设工作。

3、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调查研究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具有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时间保障,积极参加调查评议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行风监督员的监督内容与范围
(一)监督内容
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我公司出租车文明指数和规范化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对少数出租车司机拒载、欺客、宰客、挑客、故意绕道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举报、登记,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司机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理。

同时,行风监督员还将对部分车容、车貌不合格的出租车辆提出改进意见,并倡导出租车司机文明、安全驾驶、弘扬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在乘客上车时主动问好,下车时主动给予票据等。

其次、监督公司工作人员是否有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报”等行为,是否有存在以各种理由刁难服务对象、向服务对象勒索钱财等以权谋私的行为。

第三、监督公司工作人员是否存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态度生硬行为。

(二)监督范围
公司聘任的行风监督员监督范围为公司全体出租车驾驶员和全体工作人员。

三、行风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行风监督员的权利
1、参加公司监督检查活动;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公司进行质询或明查暗访。

2、对公司出租车驾驶员的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安全驾驶、身份资质、服务承诺、卫生性能等行为进行监督。

督促公司对发现的违规违章和不合格行为进行整改。

3、对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行业管理进行监督;
4、参与公司民主评议行风、综合评价等工作,对改进出租车行风评议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行风监督员的义务
1、学习、了解相关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众的要求和愿望。

3、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出租汽车行业的政策法规,积极做好群众工作。

4、及时发现、制止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和单位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章、违法违纪行为,并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司)反映报告。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实事求是、遵守保密纪律。

四、行风监督员的组织管理
(一)组织管理部门
1、经报送市运管处同意备案,由公司负责行风监督员的组织管理和使用工作。

2、公司要设立联络员,负责行风监督员的联络工作。

(二)行风监督员的管理
1、确保与行风监督员联系渠道的畅通,可采用电话联系、登门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交流、反馈情况。

2、开展监督员工作培训,及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组织行风监督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和明查暗访活动。

4、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面对面征求意见,研究工作。

5、做好行风监督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和反馈工作。

6、为行风行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等经费保障。

7、对监督员工作情况进行适时讲评,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行风监督员进行表彰。

附件:
1.东海县海联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行风监督员登记表
2.东海县海联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行风监督员名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出租汽车行风监督员制度
抄送:连云港市运管处,连云港市出租委。

东海县海联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办公室2009年8月25日印
(共印15份)附件1
东海县海联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行风监督员登记表
附件2
东海县海联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行风监督员名册东海县海联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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