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与风险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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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范文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范文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提高风险控制效率,保证公司的稳定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三条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内容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风险应对和风险报告等环节。

第四条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注重团队合作,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确保风险控制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第二章风险识别第五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与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环境相关的各种风险。

第六条担保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应进行风险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风险的认识和意识。

第七条担保公司应主动收集和分析各类风险信息,包括经济金融市场的风险、政策法规的变动、行业竞争的变化等。

第八条担保公司应定期召开风险分析会议,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合理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

第九条担保公司应设立风险识别小组,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类风险信息,并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交风险报告。

第三章风险评估第十条担保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根据风险的性质、规模和影响程度等要素,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级。

第十一条担保公司应设立独立的风险评估部门,负责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独立评估和测量各类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应制定风险评估的标准和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更新风险评估结果,并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结果的动态跟踪机制,及时调整和修订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风险监控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机制,通过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对已经评估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跟踪。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应设立独立的风险监控部门,负责风险监测和跟踪工作,及时收集和整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风险信息。

担保公司风控部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风控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确保公司稳健经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风控部、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的整体规划和实施,对担保业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处置。

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和处置五个环节。

第五条风险识别:通过业务流程、合同审查、行业分析等方式,识别担保业务中的潜在风险。

第六条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识别结果,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第七条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对已识别和评估的风险进行持续监控,确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第八条风险预警:对可能引发风险的事件进行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九条风险处置:针对已发生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三章风险控制措施第十条加强担保业务审批流程,确保业务审批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对担保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包括申请人资信状况、担保项目合规性、担保物价值评估等。

第十二条建立担保物管理制度,确保担保物安全,防止担保物价值缩水。

第十三条对担保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建立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四章风险信息管理第十五条建立风险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风险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畅通无阻。

第十六条定期进行风险信息统计分析,对风险情况进行汇总和报告。

第十七条建立风险信息档案,对风险事件进行记录、保存和分析。

第五章风险培训与宣传第十八条定期组织风险培训,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十九条加强风险宣传,普及风险知识,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认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担保公司风险控制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担保公司风险控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修订。

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业务管理,提高业务水平,保障公司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担保业务的人员,包括业务员、风险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确保担保业务风险可控,降低担保损失。

2. 诚信经营原则: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合规经营的原则。

3. 客户至上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流程第四条公司担保业务范围:1. 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2. 为融资租赁、保理、票据贴现等业务提供担保。

3. 为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提供其他担保服务。

第五条担保业务流程:1. 客户申请:客户向公司提出担保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 业务审查:业务部门对客户资料进行审查,评估担保风险。

3.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评估报告。

4. 审批决策:审批委员会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业务部门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5. 担保合同签订: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

6. 资金划拨:财务部门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将担保资金划拨给借款人。

7. 担保期间管理: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8. 担保解除:担保期间,如借款人按时偿还借款,担保合同自动解除。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1. 风险评估制度:对担保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2. 风险预警制度: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3. 风险处置制度:对已发生的担保损失进行处置,降低损失。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1. 职责分离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确保业务流程的独立性。

2. 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审计,确保业务合规。

3. 惩罚制度:对违反公司制度、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客户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担保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明确风险控制职责,加强风险防范和化解,确保担保业务安全、合规、高效运行。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控制政策和制度,对担保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指导各部门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风险控制部,负责具体实施风险控制工作,包括风险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风险控制岗位,负责本部门风险控制工作,确保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风险评估第七条风险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对担保业务涉及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二)客观性: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风险评估。

(三)前瞻性:关注潜在风险,提前预警。

第八条风险评估包括以下内容:(一)担保对象评估:对担保对象的信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进行评估。

(二)担保业务评估:对担保业务的风险程度、风险敞口等进行评估。

(三)担保担保物评估:对担保担保物的价值、变现能力等进行评估。

第四章风险监控与预警第九条风险监控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实时性:对担保业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

(二)准确性:确保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有效性:及时发现风险,采取措施化解。

第十条风险监控包括以下内容:(一)担保对象监控:对担保对象的信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进行持续监控。

(二)担保业务监控:对担保业务的风险程度、风险敞口等进行持续监控。

(三)担保担保物监控:对担保担保物的价值、变现能力等进行持续监控。

第十一条风险预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在风险发生前,及时发出预警。

(二)准确性:预警信息准确无误。

(三)有效性:预警措施有效。

第五章风险处置第十二条风险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迅速性:在风险发生时,迅速采取措施处置。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担保业务活动。

二、担保业务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安全性原则:公司应充分评估被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确保担保风险可控。

3、效益性原则: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开展担保业务,为公司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4、平等自愿原则:担保业务应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进行。

三、担保业务的对象和范围(一)担保业务对象公司担保业务的对象主要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合作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担保业务范围1、银行贷款担保2、商业汇票承兑担保3、贸易融资担保4、项目融资担保5、信用证担保6、其他经公司批准的担保业务四、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应根据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进行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担保业务需经过以下审批流程:1、业务部门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2、风险管理部门对担保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对被担保方的信用分析、还款能力评估等,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3、财务部门对担保业务的财务影响进行分析,包括担保费用的收取、可能的代偿损失等,并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4、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进行审批,对于重大担保业务,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五、担保业务的调查与评估(一)调查内容1、被担保方的主体资格,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包括主营业务、市场份额、行业地位等。

3、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被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包括银行信用记录、商业信用记录等。

5、担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性,包括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还款来源等。

(二)评估方法1、定性分析:通过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前景、行业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评估其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担保公司业务风控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风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业务风控管理,保障公司稳健经营,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担保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展的所有担保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担保公司业务风控管理的目标、原则、职责和程序,确保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二章业务风控管理目标第四条通过建立和完善业务风控管理体系,实现以下目标:1. 确保担保业务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2. 控制业务风险,降低损失;3. 提高担保业务质量,提升公司竞争力;4. 保护公司、客户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业务风控管理原则第五条业务风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性原则:覆盖担保公司所有业务领域和环节;2. 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评估风险;3. 预防为主原则: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4. 权责分明原则: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5. 持续改进原则:不断优化业务风控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四章业务风控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岗位应按照以下职责履行业务风控管理工作:1. 董事会:负责制定业务风控管理制度,审批重大风险事项,监督业务风控工作的实施;2. 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落实业务风控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岗位开展业务风控工作;3. 业务部门:负责业务风控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处置;4.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提出风险控制建议,监督业务部门执行风险控制措施;5.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业务风控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确保业务风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章业务风控管理程序第七条业务风控管理程序如下:1. 风险识别:各部门、岗位在日常工作中,识别担保业务中的潜在风险;2.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3. 风险控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风险;4. 风险预警:风险管理部门对重大风险进行预警,及时报告给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5. 风险处置:发生风险事件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降低损失;6. 风险回顾:对已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业务风控管理。

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子公司开展担保业务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全面覆盖、持续改进;3. 合规经营、审慎决策;4. 分级分类、重点监控。

第二章风险识别与评估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五条风险识别与评估内容包括:1. 客户信用风险:客户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经营状况等;2. 市场风险: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状况等;3. 法律法规风险:担保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4. 操作风险:内部管理、流程控制、信息技术等。

第六条担保公司应采取以下方法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1. 客户调查:收集客户基本信息、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2. 行业分析: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政策法规、竞争状况等;3. 案例分析:分析历史担保业务案例,总结经验教训;4. 专家咨询: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风险进行评估。

第三章风险控制与防范第七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第八条风险控制与防范措施包括:1. 严格客户准入: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确保其具备还款能力;2. 优化担保结构:合理设置担保比例,分散担保风险;3. 加强担保物管理:对担保物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确保其价值稳定;4.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采取措施;5. 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防范操作风险;6.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第四章风险监测与报告第九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监测与报告制度,定期对担保业务风险进行监测与报告。

第十条风险监测与报告内容包括:1. 担保业务风险总体状况;2. 主要风险点及风险程度;3. 风险应对措施及实施效果;4. 风险控制成效评估。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制度1. 引言担保公司是金融市场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主要职责是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担保效劳。

然而,由于涉及大量资金和风险,担保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来确保其业务的平安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将介绍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相关内容。

2. 风险评估与审查在进行担保业务之前,担保公司需要对借款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以确定其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这包括对借款人的个人资产、负债情况、收入来源等进行调查和核实。

同时,担保公司还需要对借款人所申请的贷款工程进行审查,评估工程的可行性和风险程度。

3. 担保物评估与抵押物管理作为担保公司,评估和管理担保物是非常重要的一局部。

担保公司需要对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可流动性。

同时,担保公司还需要对抵押物进行管理,确保其平安和有效性,防止抵押物贬值或丧失。

4. 风险监测与预警担保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监测体系,及时监测借款人的还款状况和市场风险变化。

同时,担保公司还需要建立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借款人违约或风险出现,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

5. 资金管理与流动性风险控制担保公司在进行担保业务时需要使用大量的资金,因此,资金管理和流动性风险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担保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政策,确保资金的充足性和流动性。

同时,担保公司还需要建立紧急资金支持机制,以应对突发的流动性风险。

6. 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担保公司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标准的业务流程、健全的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

这些措施可以帮助担保公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担保业务的正常运行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7. 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担保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担保公司应制定适当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培训,防范内部风险和违规行为。

8. 应急预案与风险应对担保公司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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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与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解决我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困难,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 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更好地贯彻落实泰宁县委办公室、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一、福建省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为担保资金的监督管理机构。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成员若干名,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批准公司章程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
2、负责筹措和逐步增加公司的资本金;
3、审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5、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对公司坏帐核销和增加或减少资金规模作出决议;
8、对公司业务进行监督;
9、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则:
1、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3、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4、决定公司经营计划;
5、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和业务经营活动;
2、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盈亏处理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向董事会报告担保资金运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4、制定公司章程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并报董事会批准实施负
责;
5、向董事会报告担保业务运作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
6、负责担保业务的经营管理;
7、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8、受理担保申请,并按规定审批担保;
9、负责保后跟踪检查以及担保债务的代偿与追偿;
10、制定并执行内部的规章制度;
11、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下的管理人员;
12、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股东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的各类企业和个人,可以申请成为公司股东,其入股条件:
1、认缴规定的股金;
2、具有良好的资信或个人信用;
3、、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股东与非股东在申请担保时,同等条件下股东优先。

三、股东享有下列权力: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以及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
5、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凡符合本公司条件的股东可一次或多次取得本公司担保的权利;
9、可向公司申请代理还贷业务。

四、股东享有上述权力的同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按规定认缴股金或保证金;
2、按规定比例向公司支付担保费;
3、按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及有关证明文件;
4、在担保期间,协助公司进行保后检查,并提供相关材料;
5、按要求对被担保贷款建立反担保措施;
6、章程和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担保业务
一、担保对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有发
展前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和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二、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信用良好并无不良贷款记录;
3、被担保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具有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5、在协议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帐户;
6、公司认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种类: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

四、担保方式:采用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

五、公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担保业务。

1、担保申请:企业向协议银行申请贷款,经协议银行初步确定同意贷款的意向后,向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同时向公司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企业上一年度经审验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审计报告及本公司认可的资信证明(如:银行贷款信誉等级证明等);
(3)、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书;
(4)、落实反担保措施的文件。

抵押反担保应提供能够证明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范围、所在地、占有方式、产权归属等情况。

经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部门对抵押财产,作出的评估作价报告等文件材料;信用反担保应提供信用反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足以证明信用反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文件材料;其他反担保方式等;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6)、企业基本情况简介,贷款项目、资金用途及还款来源;(7)、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文件。

2、担保审核:公司受理企业担保申请后,在对其进行资信评估或确认的基础上,对担保项目的情况及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和审查。

担保评审通过后,按程序报公司决策机构审批。

3、担保审批:担保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担保业务审批表》和《企业调查报告》,呈送公司董事会成员审批,每笔担保需经公司过半数的董事签字同意,如有一名董事提出异议,经项目负责人重新调查而无法解决的,该笔担保就必须停止;经半数董事同意后,最后报
公司总经理审批决定。

4、签订合同:企业与协议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公司与协议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与企业签订反担保合同。

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四种:
(1)、委托担保协议书:是本公司同意接受申请人的委托,为其借款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就双方的权力、义务达成的协议;
(2)、抵押反担保合同:是本公司与债务人或第三者之间,由债务人或第三者以其所有的财产就本公司为债务人借款承担的保证责任向本公司提供财产抵押反担保所达成的协议;
(3)、信用反担保合同:是本公司与反担保人、债务人之间,由反担保人就本公司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而向本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所达成的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4)、个人担保协议书:是本公司与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第三人之间就本公司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而向本公司提供个人及家庭财产担保的协议。

六、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企业应向公司支付担保费,应付担保费=担保金额×担保月数×手续费比率,担保手续费收取标准:
(1)、公司股东按月担保额的0.12%收取;
(2)、非股东企业按月担保额的0.15~0.20%收取。

第五章担保赔付与责任
一、当贷款到期时,公司若为股东代理偿还贷款,但是该贷款必须经商业银行同意继续借给的款项,以确保公司代理偿还的贷款能够收回。

代理偿还的贷款应加收资金占用费:股东按代偿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三收取,非股东按代偿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

二、公司履行代偿义务后,在法律关系上由担保人为债权人,依法行使追偿权。

追偿措施:
1、公司帮助债务人制定还款计划,尽快收回债务;
2、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
3、依法提起诉讼。

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1、协议银行与受保企业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
2、协议银行允许受保企业转让债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
3、协议银行允许受保企业延长偿还期限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
4、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第六章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公司开展担保业务要确保资金安全运营,控制减少损失,将当年代偿总额控制在当年担保总额的5%—10%以内,代偿损失应控制在最低限度,即控制在代偿总额的50%以内,遇有不可抗力的风险除外。

二、实施反担保措施。

企业必须以其合法有效的资产作抵押担保,按合同额提供等额的反担保,不得重复抵押。

债务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包括其股金或保证金、财产抵押反担保、信用反担保、个人信用担保等四种。

本公司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取得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1、债务人以其合法的财产向本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的,其抵押物主要应为不动产,依法允许转让并变现率高的财产及其他可以依法流通或转让的权利(如有价证件等),抵押的价值应大于本公司的担保金额;2、由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法人为债务人向本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的,其信用反担保人的条件应是经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信好,并具备履行反担保承诺的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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