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使用管理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使用管理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使用管理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使用管理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一、建立注册商标管理工作小组。小组负责对本公司注册商标的管理使用及有关工作,做到经常检查、总结。

二、学习《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商标印制管理办法》,严格按商标法要求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保证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三、商标标识印有专人负责,按《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办理。

四、对所注册的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做到注册商标与印制商标标识完全一致,不擅自改变其组合与图案。

五、商标的使用必须按公司下达的计划生产,按规定程序领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放。

六、商标标识有专人保管,并建立出入库台帐,对废次商标的销毁要有记录,有分管副总签字。

七、仓库商标专管员对商标标识的入库、出库等实行严格管理,帐目整洁,数字准确。

八、任何人不得擅自拿商标标识,私拿盗窃商标标识者要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维护本公司商标信誉,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按法定程序追究。

商标管理制度

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促进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目标:通过正确运作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三条商标管理的策略: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和价值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产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标服务信誉;确保合理宣传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与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二章商标注册 第四条商标注册包括新商标注册、商标变更注册、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国际注册和商标注销。 第五条本公司视情况注册储备商标和防御商标。 第六条本公司提前在产品出口目标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 第七条本公司努力创造驰名商标。 第三章商标印制 第八条印制商标应遵守国家有关商标印制的规定。 第九条产品商标的具体设计和制作方案由公司确定。 第十条商标印制中出现的废次商标标识必须销毁,印制单位不得留用或销售印有我公司商标标识的印刷物。 第十一条印制商标用于其他目的,应报本公司办审批、备案。 第四章商标使用 第十二条本公司商标的使用范围包括具备商标标识使用条件的产品包装、广告、展示等应用系统。 第十三条产品使用商标标识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 (一)使用商标的产品是经公司批准批量生产,并符合国家有关生产、销售规定的产品。 (二)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 (三)产品生产形成批量。 (四)产品生产过程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监控系统和规章制度。 (五)产品执行并达到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建立的产品企业标准须通过相关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审定并报省技术监督局备案。

蒙西集团公司品牌管理制度

XX蒙西高新技术集团XX文件 蒙西集司发[2003]95号签发人:孙建国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品牌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品牌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XX蒙西高新技术集团XX 二ΟΟ三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制度建设品牌管理通知 抄送: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集团公司政务部2003年10月16日发送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品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树立良好的“蒙西”形象,不断积累“蒙西”品牌的无形资产,提高“蒙西”牌产品市场占有率,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蒙西集团所有成员企业和集团公司统一授权使用已注册的“蒙西”牌商标及集团公司确定申请注册其他商标的企业。 第三条蒙西品牌的内涵包括产品的质量、企业的服务、管理、广告、公关、形象(企业、员工、产品等)与文化等方面。 第四条蒙西品牌管理的职能部门是集团公司公共关系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蒙西集团品牌管理制度》的制定、贯彻和落实。调查并处理有关损害和影响蒙西品牌的事件; 2、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本企业质量及服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协助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制度落实情况; 3、负责蒙西集团视觉识别元素的规X使用。 4、负责“蒙西牌”产品广告的审核与蒙西品牌形象广告宣

传的策划和实施; 5、负责协调对外公共关系,树立良好的蒙西企业形象; 6、负责监督规X相关企业的员工形象; 7、处理与品牌管理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五条各相关公司必须确定本企业品牌管理的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第六条相关公司品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1、规X本公司品牌管理行为; 2、建立质量和服务档案,监督本公司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水平、标识体系的应用、本企业及员工形象规X情况; 3、品牌受到侵害时及时通知品牌主管部门,并协助品牌主管部门处理品牌侵害事务; 4、每半年向品牌主管部门汇报本公司品牌管理情况一次; 5、办理本公司其它品牌管理事务。 第二章品牌管理 第七条坚持“质量第一、向国际同行最高标准看齐”的原则,制定并不断完善本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方案,建立产品质量档案,落实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出现质量事故对外造成影响时,要当时通知集团公司品牌管理部门并及时处理。造成一定后果时,集团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惩处。

公司品牌管理制度

公司品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品牌管理,确保品牌资产保值和增值,塑造金世源良好的品牌形象,保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品牌内涵包括公司名称、商标、徽记。 第三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标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公司名称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商标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艺术图形和商标名称。 第二章品牌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品牌的管理机构包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公司办公室。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名称、商标和徽记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 (1)审批各部门关于金世源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申请; (2)审批各项金世源名称、商标、徽记管理制度; (3)审批金世源品牌发展规划; (4)审批金世源品牌年度推广计划; (5)对相关金世源品牌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八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名称、商标和徽记管理的执行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包括: (1)制订和修订金世源名称、商标、徽记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组织制订金世源品牌发展规划,组织制订金世源企业品牌年度推广规划; (3)组织制订金世源品牌宣传推广规范,并对各部门的宣传内容进行审核; (4)组织进行品牌资产评估; (5)组织对品牌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6)管理金世源名称的注册、变更等事务; (7)管理金世源商标的注册、保护、续展、使用和转让等事务; (8)组织对涉及金世源商标侵权的维权活动。 第三章公司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管理第九条凡使用公司名称、商标、徽记的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要对申请单位的资格、声誉、产品质量水平、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严格的审查,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的申请,由公司办公室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草拟并组织签订公司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授权协议,协议中要明确规定授权方和被授权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经公司批准成立的分公司,允许称“公司××分公司”,

公司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商标管理,树立和维护企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保护商标的专用权,使公司商标的无形资产的不断保值、增值,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管理。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目标及策略 第三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一) 通过合理有效的商标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 (二) 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商标管理策略 (一) 建立健全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 (二) 确保商标国内国际注册的及时性; (三) 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 (四) 确保商标专用权的不可侵犯; (五) 确保商标信誉的不断提升; (六) 确保商标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三章商标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 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许可使用; (三) 负责印刷前的商标标识物品样板的审核批准; (四) 参与商标侵权(被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 (五) 负责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 (六) 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 (七) 负责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商标知识的收集、学习、宣贯; (八) 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九) 负责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一) 公司各部门有对商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 设计部门负责商标产品包装设计过程中商标的正确使用; (三) 供应部负责商标标识的印制工作; 第四章商标注册相关事宜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在项目开发时必须同时考虑新项目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公司办公室申报注册。 第八条商标国内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时间约18个月) (一) 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书面提出拟用商标的名称、准备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并委托设计部门设计商标图案后交公司办公室。 (二) 检索 办公室接商标注册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商标代理机构提出名称检索,获得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请部门。 (三) 注册申请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标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维护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商标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归口管理。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投资发展部为商标管理的综合部门。 第四条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商标的注册、续展、变更、转让、许可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建立商标档案和《商标注册证》的保管工作;负责社会上商标侵权的信息反馈及处理工作。 第五条质管部负责组织申报商标注册产品及许可使用商标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商标注册产品的产品标签。 第六条投资发展部应配置专职或兼职的商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商标管理工作。 商标管理人员的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延展、转让、许可使用等事项。 二、对商标的使用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各部门依法正确使用商标。 三、监督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四、结合商标管理,确定商标产品范围、质量要求,监督商品质量,制止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五、对商标印制进行管理。 六、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台帐和档案。 七、处理商标争议事项。 第三章商标注册及使用申请程序 第七条公司新申请注册的产品,应报公司批准后,由公司质管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投资发展部统一办理商标注册工作。 第八条其它需要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部门(非用于公司产品方面),在确定使用用途、数量等后,报投资发展部备案,如投资发展部发现商标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不得使用或做相应改正。 第九条公司可以许可外单位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凡需使用公司现有注册商标的单位,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由公司和申请单位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送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并报送国家商标局备案,并由国家商标局予以公告。 第四章使用商标应注意的事项 第十条许可使用单位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注或R。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第十一条使用公司注册商标时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注册人名义和注册人地址,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不得自行转让或许可该注册商标给第三方使用,并有义务对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保证质量。 第十二条对用于公司产品的商标标识的印制,由质管部统一规格、统一版式,报投资发展部审核后,由使用部门(或采供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到依法有权印制的定点印制单位印制,负责印制、保管或使用公司商标标识的部门为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保

集团公司品牌管理规定

Xxx科技有限公司品牌管理规定 2015年1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一公司品牌管理模式,规范品牌运作程序,促进品牌价值不断提升,树立企业品牌形象和防止品牌资产的流失,同时也为适应未来市场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部负责公司品牌的管理,包括品牌战略策划及实施、品牌知识培训、品牌营销传播、品牌产权保护和对公司各部门、各投资项目和各外派机构(以下简称公司各单位)的品牌运营的宏观监控。信息部应及时向集团报告品牌管理情况。 第二章品牌管理模式 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特点,实行双品牌管理模式,即公司品牌商标分为中文标;英文标两种,国内使用中文合作商标,国际使用英文合作商标。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一条根据集团品牌机构的要求规定,信息部负责对各单位的品牌知识培训、品牌定位、品牌标识、品牌营销传播和品牌产权保护等进行总体规划和指导,对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和管理。 第二条信息部借助集团品牌管理机构的指导,统一负责集团品牌战略策划和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为: (一)拟定品牌管理的战略性文件,规定品牌管理与识别运用的策略和原则,确保品牌战略的实施; (二)确立品牌的核心价值及定位系统,并根据公司文化建设与企业发展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统一组织公司品牌推广的广告宣传策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统一策划品牌延伸、品牌价值提升,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统一公司对内相关形象建设的审核和指导,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统一公司与相关行业产业协会的接洽交流和联系,并组织实施; (七)统一公司与媒体的接触和相关报道的健康发展,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与品牌管理机构保持沟通与联系,确保公司及各单位品牌形象和品牌内涵不断地得到更新和维护,并适时提出相关方案。 第三条各单位须按要求统一的品牌战略协助信息部组织实施本单位产品品牌战略,对本单位产品品牌战略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信息部反馈,同时有义务就本单位产品品牌战略规划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品牌战略策划 国强品牌战略策划包括品牌定位、品牌命名、品牌形象、品牌扩张和品牌延伸等战略策划。 第一条公司品牌定位、品牌命名战略策划 1、公司统一企业品牌定位、命名战略策划、企业视觉系统统一, 由信息部负责进行前期调研,拟定策划方案后交公司审定,由信息部统一组织实施。

商标管理制度

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商标管理总则 第一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商标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驰名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策略 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的显着性、独创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品服务信誉;确保合理的广告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及其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二章商标管理职能 第三条公司行政办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 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批; 4、指导或参与公司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的工作; 5、指导、监督下属企业、关联企业商标管理工作; 6、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 7、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及指导; 8、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联络; 9、负责有关商标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 1、负有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义务; 2、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3、有权对商标专用权的特许使用、有偿许可使用提出建议; 4、公司行政办行政秘书组对公司委托印制的商标标识负责; 5、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办法负有具体实施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办法第四条的履行情况纳入工作考评。 第三章商标在行政运作中的管理 第六条产品开发部门在新产品开发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公司行政办申报商标注册。 第七条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 时间约2年 1、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关联企业向公司行政办书面提出拟用商标名称、图案的申请报告。 2、检索 申请单位按照商标检索要求,填写商标名称检索表格,公司行政办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名称检索,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申请单位。 3、注册申请与核准注册

商标管理实施细则

商标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信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公司系统商标管理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的商标的注册、转让、印制、保管、使用及其管理工作。 1.3、商标是工业产权,是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司员工应增强商标的自我保护意识,依法使用注册商标。各级领导应当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占领市场,创立驰名商标。 2、商标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2.1、综合办公室为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 2.2、商标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2.2.1、制定商标管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2.2.2、宣传商标法。监督、检查商标法及本细则的实施情况。 2.2.3、对有关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学习和培训。 2.2.4、建立、保管、使用注册商标档案。 2.2.5、办理商标注册、变更、续展、注销、转让等事宜。 2.2.6、对商标标识的印制、保管、使用以及残次商标标识的回收与销毁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2.7、依法保护注册商标,及时查处侵害公司注册商标权

益案件。做好诉讼工作,代表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出具有关的法律文书。 2.2.8、负责本公司名称登记工作。 2.3、商标管理部门有下列权利: 2.3.1、制止不依法使用注册商标。 2.3.2、有权得到公司年度、季度生产、销售计划。 2.3.3、调查了解商标印制单位和使用保管部门的有关情况。 2.3.4、根据存在的问题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法律建议书。 3、商标的注册、印制、保管: 3.1、本公司开发的新产品应及时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由所属部门提出,报主管领导批准,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3.2、印制商标标识,应当与注册商标图形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图形。印制注册商标,应当加印注册标记。 3.3、印制(含漏板、压铸模具)商标标识,由商标管理依据《天津市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办理印制证及有关手续印制。印制单位应当具有工商局核发的《商标准印证》。 印制商标标识应当依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不得超数印制。印制计划报商标管理部门备案。 3.4、商标标识必须严格检验入库。库管人员应当对商标标识的出入库建立明细帐,制定严格的出入库制度。严防商标标识的流失。生产部门应当按生产计划领用,不得超计划领用,因生产计划调整需增领时,应当办理相应手续。损坏的商标标识应当如数退回仓库。

华美集团商标管理办法

华美集团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集团公司的商标所有权和专用权,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集团商标信誉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集团驰名商标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和许可使用集团公司商标标识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得自行注册商品商标,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商品商标由集团公司统一设计和注册,商标注册人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相应商标。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所有商标的设计、注册和监督使用,各种商标证书和有关资料由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第二章商标的设计和注册 第五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需要启用新商标,应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受理后应及时安排设计单位进行商标设计,设计方案不得少于五个。集团企业管理中心会同申请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定,报集团领导审核后,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以集团公司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第三章商标的变更、废止和续展 第六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需要变更商标标志的,应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本制度第五条重新进行商标的设计和注册。商标其他内容需变更的,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七条注册商标有效期内,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废止有关商标的申请,或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申请,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集团发文停止相关商标的使用。 第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办理商标续展

某某公司商标管理制度

公司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商标管理,使公司商标的无形资产不断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管理。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目标及策略 第三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一)通过合理有效的商标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创全国驰名商标。 (二)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商标管理策略 (一)建立健全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 (二)确保商标国内、国际注册的及时性 (三)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 (四)确保商标专用权的不可侵犯 (五)确保商标信誉的不断提升 (六)确保商标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三章商标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行政部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许可使用(三)负责印刷前的商标标识物品样板的审核批准 (四)参与商标侵权(被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 (五)负责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 (六)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 (七)负责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商标知识的收集并在公司宣传 (八)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一)各部门有对商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市场部负责商标成品包装设计 (三)供应部负责商标标识印刷工作 (四)行政部负责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的保护工作 第四章商标在经营活动中的管理 第七条商标国内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 (一)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书面提出拟用商标的名称、准备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并委托设计部门设计商标图案后交行政部。 (二)检索 行政部接商标注册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管理制度

商标管理制度 2015--08--01发布 2015--08--01实施宁波市鄞州敏达机械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 规范企业商标管理,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商标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商标台账的管理; (4)负责当商标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 (5)负责商标的印制。 3.2 财务部 负责商标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3.3 总经理 负责商标的具体设计及制作方案的确定和批准。 3.4 知识产权部 (1)负责本公司商标的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及办理,对暂不使用的其他类别商标,应每三年公告一次; (2)向本公司有关人员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与培训; (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批; (4)指导或参与解决本公司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工作; (5)指导和监督本公司各部门商标使用工作,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4 实施细则 4.1 商标注册 我公司的商标主要是储备商标和防御商标。 一般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为:提出名称→商标查询→注册申请和核准注册→受理→初审公告→核准,时间约为18个月。 4.1.1 提出名称 商标使用人向本公司知识产权部以书面形式提出拟用商标名称或图案、产品内容及使用原因等内容的申请报告;商标的具体设计和制作方案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4.1.2 商标查询 办公室在注册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向商标代理机构提出名称或图形检索,并将检索结果上报给总经理。 4.1.3 注册申请和核准注册 根据检索结果,总经理决定是否注册的;若是决定注册,由办公室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图案,并由知识产权部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的申请。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总则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商标管理部门及职能、日常商标管理、商标使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商标指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外国申请注册的商标,也包括尚未申请注册的商标。 第四条职责:公司的商标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行政部是公司商标的主管部门。 (一)主管部门的商标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公司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使用许可的审核; 3、组织对本公司商标的设计、评估,办理各项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登记等事宜,负责管理本公司的各项商标事务; 4、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5、处理商标管理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6、对涉及本公司的商标纠纷进行了解并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建议,选择律师事务所并协助处理法律诉讼等事宜; 7、提供有关商标的法律咨询和组织培训; 8、参与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件的工作。

(二)销售部门负责主管商标流通过程中的商标管理; (三)技术部门制定与商标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操作规程; (四)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商标产品出厂的检验工作。 (五)公司在商标管理中,任何人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接到有关商标的投诉(含假冒产品)或者意见,应及时转交给职能部门处理,不得推诿。 第二章日常商标管理 第五条凡公司经营的产品,必须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原则上应当商标注册先行。 第六条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战略需要,提出向已经或可能开拓的国外市场提前办理境外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七条商标的变更和续展: 1、变更:公司如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法律规定其它注册事项的,应在办理完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2、续展:在有效期满的六个月内,及时向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对不需要进行续展的商标,必须由公司董事会准同意。 第八条商标使用管理 (一)商标的使用要求1、使用注册商标,应在商品包装上标注国际通用的注册商标标记“ ?”或者中文注册商标标记“注册”或者“注册商标”字样。 2、使用注册商标,应首先确认其是否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必须在国家商标局核定使用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3、如确实需要扩大注册商标的使用领域,采取新注册商标的形式解决,不得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打上注册标记。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2020修订)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1996年9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7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第一次修订200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二次修订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方式制作商标标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第四条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注册证》,并另行提供一份复印件。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需印制商标的,还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第五条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图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印制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 (二)被许可人印制商标标识的,应有明确的授权书,或其所提供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标识的内容; (三)被许可人的商标标识样稿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其注册标记的使用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委托印制未注册商标的,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商标图样应当符合下

商标管理办法

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商标管理总则 第一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商标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正确运用品牌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驰名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策略 建立规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确保商标国际国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品服务信誉;确保合理的广告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及其价值的不断提升。 第二章商标管理职能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 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核; 4、指导或参与公司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的工作; 5、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 6、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及指导; 7、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联络; 8、负责有关商标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有关企业职责 1、负责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义务; 2、履行商标使用许可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3、有权对商标专用权的特许使用、有偿许可使用提出建议;

4、物流管理控制中心对公司委托印制的商标标识负责; 5、各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负有具体实施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各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第四条的履行情况纳入工作考评。 第三章商标在行政运作中的管理 第六条产品开发部门在新产品开发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办公室申报商标注册。 第七条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初审公告——核准 1、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所属企业向办公室书面提出拟用商标名称、图案的申请报告。 2、检索 申请单位按照商标检索要求,填写商标名称检索表格,办公室在十个工作日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名称检索,并在三个工作日将结果反馈申请单位。 3、注册申请与核准注册 申请单位应根据名称检索结果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对需要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组合文字图形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提交十一份图样(图样应在10*10—5*5围)。在接到申请的十五个工作日,办公室完成对申报文件进行初步核对及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办公室在接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将在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单位。 第八条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按国际商标注册的规则办理境外商标注册。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集团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集团公司的商标所有权和专用权,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集团商标信誉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集团驰名商标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和许可使用集团公司商标标识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得自行注册商品商标,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商品商标由集团公司统一设计和注册,商标注册人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相应商标。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所有商标的设计、注册和监督使用,各种商标证书和有关资料由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第二章商标的设计和注册 第五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需要启用新商标,应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受理后应及时安排设计单位进行商标设计,设计方案不得少于五个。集团企业管理中心会同申请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定,报集团领导审核后,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以集团公司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第三章商标的变更、废止和续展 第六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需要变更商标标志的,应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本制度第五条重新进行商标的设计和注册。商标其他内容需变更的,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七条注册商标有效期内,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废止有关商标的申请,或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申请,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集团发文停止相关商标的使用。 第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办理商标续展

公司商标印制管理制度

公司商标印制管理制度 1.商标印制业务审查管理制度 1.1接印制稿件时,业务人员及主管人员必须仔细审查印制内容是否属于印制商标。1.1.1若确定印制内容属印制商标的,应请委托人出具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文件,能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有以下三种: A.《营业执照》副本 B.事业单位的证明 C.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所属国或地区的合法营业证明或身份证明。 1.1.2若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还要出具证明其商标注册的文件。如果委托人是商标注册人,即要求印制自己的商标时,其只要出具下列文件之一即可: A.《商标注册证》 B.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出具的《商示注册证明》 1.1.3若属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需印制商标的,则委托人除出具上述三种证件之一外,还应当出示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内容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 1.1.4若属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规定被许可人印制商标需经许可人单独授权的,则被许可人在委托印制业务时,还应当出示授权书。 1.2查验属实后,应将委托人要求印制的商标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样稿反复地、仔细地核对。若两者一致,方可承印,并严格按商标样稿上的原形印制;若不全一致,不予承印。 1.3若确定印制内容属未注册商标的,则不得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注或○R标记。 1.4印制未注册商标时,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八条规定:即

1.4.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徵、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1.4.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1.4.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1.4.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1.4.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图形。 1.4.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1.4.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1.4.8夸大宣传带有欺骗性的。 1.4.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另: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1.5承印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应有明确的授权书或出示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中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该商标的内容;其商标样稿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1.6经审查不符合规定,应拒绝印制。 1.7商标标识印制行为,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若承接商标印制业务时,因个人责任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本公司将追究其责任,故业务员在承接印制业务时必谨慎,未取得“商标印制管理人员资格”的业务员,须向已取得资格的人员请教,取得“商标印制管理人员资格”的公司人员,有责任对其他业务人员宣传、培训、监督与指导,尽职尽责,严格守法,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好商标印制工作。 2.商标印制登记管理制度 2.1对符合规定的商标印制业务,业务员承接时须仔细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 2.2登记时,要填清商标印制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济性质、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印制商标证明文件、印件名称、数量、印制时间、交货日期、经办人、登记人姓名等项目,此外,要为该笔业务编制号码,并将有关协议合同和证明文件复印后留底。

《商标管理制度》(参考Word)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商标管理,使公司商标的无形资产不断保值、增值,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目标及策略 第三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一)通过合理有效的商标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创全国驰名商标。 (二)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商标管理策略 (一)建立健全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 (二)确保商标国内国际注册的及时性; (三)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 (四)确保商标专用权的不可侵犯; (五)确保商标信誉的不断提升; (六)确保商标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三章商标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综合办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许可使用; (三)负责印刷前的商标标识物品样板的审核批准; (四)参与商标侵权(被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 (五)负责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 (六)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 (七)负责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商标知识的收集并在集团公司宣贯;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一)各部门(分公司)有对商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各分公司负责商标标识履行商标许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三)设计部门负责商标产品包装设计过程中商标的正确使用; (四)供应公司负责商标标识的印制工作; (五)法务公司负责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的保护工作。 第四章商标注册相关事宜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在项目开发时必须同时考虑新项目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公司申报注册。 第八条商标国内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 时间约18个月 (一)提出名称

企业商标管理办法

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商标管理的目标:通过正确运作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策略: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和价值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产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标服务信誉;确保合理宣传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与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二章商标的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及办理,对暂不使用的其他类别商标,应每三年公告一次; (三)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批; (四)指导或参与解决本公司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本公司各部门商标使用工作,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 (六)负责本公司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 (七)向本公司有关人员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与培训; (八)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在新产品开发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商标使用的合法性,即提前向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申报商标查询和商标注册。 (一)提出名称:商标使用人向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以书面形式提出拟用商标名称或图案、产品内容及使用原因等内容的申请报告: (二)商标查询: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查询,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三)注册申请和核准注册:申请人应根据商标查询结果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会同申请人做好商标申请前的有关手续办理; (四)知识产权管理部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的申请。

注册商标管理办法

注册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商标管理总则 第一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商标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正确运用品牌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驰名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策略 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品服务信誉;确保合理的广告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及其价值的不断提升。 第二章商标管理职能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 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核; 4、指导或参与公司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的工作; 5、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 6、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及指导; 7、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联络; 8、负责有关商标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有关企业职责 1、负责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义务; 2、履行商标使用许可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3、有权对商标专用权的特许使用、有偿许可使用提出建议; 4、物流管理控制中心对公司委托印制的商标标识负责; 5、各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负有具体实施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各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第四条的履行情况纳入工作考评。 第三章商标在行政运作中的管理 第六条产品开发部门在新产品开发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办公室申报商标注册。

第七条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初审公告——核准 1、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所属企业向办公室书面提出拟用商标名称、图案的申请报告。 2、检索 申请单位按照商标检索要求,填写商标名称检索表格,办公室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名称检索,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申请单位。 3、注册申请与核准注册 申请单位应根据名称检索结果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对需要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组合文字图形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提交十一份图样(图样应在10*10—5*5范围内)。在接到申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公室完成对申报文件进行初步核对及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办公室在接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将在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单位。 第八条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按国际商标注册的规则办理境外商标注册。 第九条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被他人抢注,各商标设计部门应重视联合商标、防御性商标的设计与注册。 第十条商标设计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发布初审公告之日止,为公司设定的商业秘密保护期。 第十一条所属企业需自行注册商标的,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商标核准注册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商标的补正、修正、异议、复审、争议、变更、续展、 1、补正、修正 对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将向公司发出《审查意见书》,办公室在接到意见书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反馈商标注册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按通知要求给予补正、修正。 2、异议 异议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公司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与公司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类别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不满三个月的,应及时向商标局递交《商标异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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