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好集团并购重组财务造假的案例探析

九好集团并购重组财务造假的案例探析

九好集团并购重组财务造假的案例探析

20世纪30年代,美国及全世界的经济危机证实了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程度是确保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证券市场的表现能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情况。虽然证监会每年对申请上市的公司及已经上市成功的公司财务进行严查,但仍然出现许多违规行为,并购重组财务造假会危及到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和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拟上市公司根据公司自身的特点进行财务造假以达到成功上市的目的,最终使资本市场受到影响,损害投资的利益。证券市场的监管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科学的监管措施可以有效克制证券市场的不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障证券市场平稳和透明。

本文旨在通过九好集团并购重组财务造假案的分析,研究如何应对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造假,减少监管失败,从根源降低并购重组股财务造假对股市的危害,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本文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采取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案例分析对九好集团并购重组财务造假事件进行了研究。全文共有五部分: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方法及框架;第二章对公司并购重组造假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总结了并购重组财务造假的特点、动因及常用手段;第三章是对九好集团并购重组财务造假事件的分析,从对九好集团造假的识别开始,分析了公司造假的手段及最终接受的处罚;第四章通过九好集团的造假事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机会;第五章为本文的结论,对该公司、中介机构以及监管机构提出改进的建议,从造假的源头出发改善目前存在的不足来遏制拟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在改善公司并购重组造假这一问题上,从公司自身、外部审计以及监管方面提出建议,降低公司造假的动机;加强对拟并购重组以达到上市目的的公司审计,从外部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证监会在审核公司真实。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案例分析精选课件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案例分析精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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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文科类) 题目: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案例分析 英文题目:Research on Wan Fu Biotechnology financial fraud 学院: 专业: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2016年10 月25 日 一、课题来源、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 研究目的:运用财务相关的会计专业知识主要对财务造假的现象进行分析,通过对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进行解剖,分析其造假原因和造假的手段,从而对财务造假提出相关的防范措施,让中国的经济能够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理论意义: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违规现象频繁发生,且违规形式和万花不断推出出新,日益猖狂的上市财务造假已经超越了会计范畴,也说明我国会计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分析该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实践意义:财务造假这一现象完全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重误导了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破坏了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我国现在的财务造假手段不仅越来越隐蔽,而且都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一系列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陆续被证监会查处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就目前的各个财务造假案例看来,造假的手段层出不穷、违约金额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涉及时间之长,这种现象真的是愈演愈烈。本课题主要研究财务造假及防范措施,这一问题对于企业的发展是最重要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这对于发现防止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有着直接的实践意义。 二、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预计可能创新的方面 1、国外研究现状 Elliott和Jacobson (1986)对财务报告舞弊定义为:公司的管理层通过对财务报告的粉饰包装,以此欺骗投资决策者以获取融资,并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Schilit (1993)认为公司除了主观意识操纵粉饰财务报告,并对外披露欺骗和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选择性的漏报一些重要的财务信息同样是一种财务报告舞弊的行为。综上所述,财务报告舞弊是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进行故意编报虚假的财务报告的一种管理行为上的舞弊,并将虚假的财务报告的信息传递给报表使用者。 Beasley在1996年进行了实证经营研究,根据FAMA和Jensen 1983年得出的董事会是监管最高管理层最高级的内部控制机制这以结论,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法,对7_5个舞弊样本公司和7_5个非舞弊样本公司进行分析,结果表面独立懂事比例与财务报告舞弊关系显著,自Beasley的实证研究后,国内外学者均以公司内部治理为焦点进行研究,若要有效的防止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建立有效而强大的内部控制体系是重要的方法之一。Joseph C.Ugrin ( 2008)研

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与对策思考

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与对策思考 九好集团是2017年第一家因“忽悠式重组上市”而被证监会处以顶格处罚的后勤托管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是作为中介服务平台为客户寻找后勤服务供应商,根据成交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手段,可以代表我国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普遍存在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总结审计对策,对其他财务造假审计具有指导意义。那么,九好集团是通过何种财务手段来虚增收入的呢?又该如何去治理和防范财务造假行为呢? 1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手段分析 九好集团在其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5年)》财务数据中,虚增服务费收入2.65亿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5万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银行存款质押。 1.1虚构业务以增加服务费收入 九好集团造假作案手法的隐蔽之处在于将虚增的服务费收入分散到大量的供应商和客户中去,实地走访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财物,调查难度大。九好集团与125家供应商单位或个人、以及84家供应商对应的46家客户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改变业务性质等方式增加服务费收入2.65亿元。此外,九好集团通过与供应商签订虚假业务合同来确认业务收入,在收到这些服务费后又从个人银行账户退回到供应商法定法人或其指定银行账户。尽管这些业务收入是真实的,但九好集团充当资金掮客的角色帮助19家供应商套取资金的

业务模式并不属于九好集团的经营模式,不应该计入收入,可见九好集团虚构业务以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 1.2虚增贸易收入 杭州融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康信息)通过向九好集团采购货物存在业务往来,根据九好集团披露的《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5年)》可以发现,其账务上确认了57.5万元来自融康信息的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收回。然而,通过审计小组对融康信息的实地走访获知,融康信息并未对该笔采购业务确认收货,九好集团也退回了已支付货款。从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来看,该笔业务不满足确认销售收入的实质,因此可以得出九好集团通过虚增贸易收入粉饰报表的结论。 1.3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银行存款质押 九好集团运用的财务造假方式在实践中非常典型,即通过银行流水体外循环的方式虚增3亿银行存款。2015年九好集团通过虚构其他应收款、虚构银行存款转入、虚构退回购房款以及虚假记载收到上海九好等单位其他应收款的方式使得其账面存在3亿元虚假资金。同时为了掩饰账面3亿的虚假资金,九好集团首先通过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然后再将取得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最后将承兑汇票以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并归还借款,九好集团通过如此反复銀行流水体外循环的方式使其账面一直保持3亿银行存款。截止九好集团公开披露《审计报告》附注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时这3亿银行存单仍然处于质押状态,但是九好集团并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每一家现代工业企业都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这是做假账最 方便快捷的途径. 为了抬高当年利润,上市公司可以与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进行赊 账交易(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上市公司有股权关系的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等;关系企业是指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关系非常亲密的企业). 顾名思义,既然是赊账交易,就绝不会产生现金流,它只会影响资产 负债表和损益表,决不会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上.因此,当我们看到上市 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出现大量“应收账款”,损益表上出现巨额利润增加,但现金流量表却没有出现大量现金净流入时,就应该开始警觉:这 家公司是不是在利用赊账交易操纵利润? 赊账交易的生命周期不会很长,一般工业企业回收货款的周期都 在一年以下,时间太长的账款会被列入坏账行列,影响公司利润,因此 上市公司一般都会在下一个年度把赊账交易解决掉.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让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把货物退回来,填 写一个退货单据,这笔交易就相当于没有发生,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和损益表都要重新修正,但是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已经太晚了. 打个比方说,某家汽车公司声称自己在某年度卖出了1万台汽车, 赚取了1000万美圆利润(当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会注明是赊账 销售),这使得它的股价一路攀升;到了第二年年底,这家汽车公司突 然又声称上一年度销售的1万辆汽车都被退货了,此前宣布的1000万美圆利润都要取消,股价肯定会一落千丈,缺乏警惕的投资者必然损失 惨重.

在西方,投资者的经验都比较丰富,这种小把戏骗不过市场;但是在中国,不但普通投资者缺乏经验,机构投资者、分析机构和证券媒体都缺乏相应的水平,类似的假账陷阱还真的骗过了不少人. 更严重的违规操作则是虚构应收账款,伪造根本不存在的销售记录,这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操纵利润”范畴,是彻头彻尾的造假.当年的“银广夏”和“郑百文”就曾经因为虚构应收账款被处以重罚.在“达尔曼”重大假账事件中,“虚构应收账款”同样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可以是委托理财,可以是某种短期借款,也可以是使用某种无形资产的款项等等.让我们站在做假账的企业的角度来看问题,“其他应收款”的操纵难度显然比“应收账款”要低,因为“应收账款”毕竟是货款,需要实物,实物销售单据被发现造假的可能性比较大. 而其他应收款,在造假方面比较容易,而且估价的随意性比较大,不容易露出马脚.有了银广夏和郑百文虚构销售记录被发现的前车之鉴,后来的造假者倾向于更安全的造假手段;“其他应收款”则来无影去 无踪,除非派出专业人士进行详细调查,很难抓到确实证据.对于服务 业企业来讲,由于销售的不是产品,当然不可能有“应收账款”,如果要做假账,只能在“其他应收款”上做手脚.在中国股市,“其他应收款”居高不下的公司很多,真的被查明做假账的却少之又少. 换一个角度思考,许多公司的高额“其他应收款”不完全是虚构利 润的结果,而是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结果.早在2001年,中国上市公司就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欠款的努力,大部分欠款都是大股东挪用资金的结果,而且大部分以“其他应收款”的名义进入会计账目. 虽然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早已被视为中国股市的顽症,并被 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进行清查,但至今仍没有根治的迹象.在目前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大股东想企业资金简直是易如反掌;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做假账,但肯定是一种违规行为. 14、与“应收账款”相连的“坏账准备金”.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报告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造假是需要成本的,要多交税,要封口费,配合造假的公司要给好处费。大家为何还拼命造假?事实上,财务造假都是目的性很强的造假,上市公司绝不会一味的把利润做高而造假。IPO要包装,上市前三年利润要递增,否则保荐机构无法交待,后续融资会受到影响。增发有指标,股权激励有指标,不能连续三年亏损等等。 审核者之所以没有发现企业粉饰业绩及财务造假,其根原归纳为二:一是无知(即缺乏知识),二是无能(即有知识而不为),无知之错可以补救原谅,无能之错绝不姑息。这其中的要害是态度问题,审核者要明白自己是干什么的,干这项工作的要求标准是什么,唯有端正态度,才能谈得上杜绝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通过财务造假可以得到巨大的利益,现列举如下: 1.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一些不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获得上市“圈钱”资格; 2.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一些获得了上市资格的公司能够以更高的发行价格来发行新股; 3.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上市公司顺利地取得再融资的资格并以更高的价格进行再“圈钱”; 4.通过财务造假,可以推高上市公司股价,可以让大小非顺利高价套现,远走高飞。 因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力非常大,那是犹如“力比多”失调般的冲动。另外,目前的现实环境对造假者处罚都非常轻,其造假成本之低已到难以想象的地步:比如,对于通过财务造假的上市者,法律只是对其予以罚款了事,而且罚款金额不超过募资金额的5%,这可比银行的贷款利率还低得多。 比如,对于帮助财务造假的事务所和CPA,几乎没什么处罚,事情败露后,很多时候是这些造假所主动被合并到更大一点的事务所去了,人还是那些人。

比如,对于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证券法》规定可以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但这样的法律规定从未得到贯彻执行。 正因为处罚如此之轻,中国股市造假盛行也就不足为怪了。只有不包庇造假者,进而对造假者实施严刑峻法,中国的股市才有希望,才不会彻底沦落为让老百姓痛恨的“圈钱市”。 以下是常见的造假方式和审查重点: 1、虚增中介费用。 很多公司要补很多税,这还好说,在账面会体现,更多的公关费是在账面没法体现的,这个钱一般是老板自已掏。等上市后,公司是大家的了,这笔钱老板还得要回来,怎么办。一是保荐机构把发票开大,把多出来的部分返回给老板,反正募集资金是要把中介费用去掉的。二是上市后想办法把这笔钱要回来。 2、虚增收入。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法,有的是将收入提前确认,有的是将收入推后确认,有的根本就是无中生有的收入,很多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不注明客户的名字,这样的公司问题最大,所以去年证监会专门就这个问题出了一个文件。典型公司如紫鑫药业(002118,股吧),绿大地等。在A股诸多财务陷阱之中,虚增利润是最常见的手法。通过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精心打造了一个骗局。比如绿大地的具体操作手法为:一、将公司的名称加入生物科技的字样,以迎合市场和投资人的喜好;二、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实际控制的公司,利用其掌控的银行账户,操纵资金运作;三、伪造合同、发票和工商登记资料,虚构交

财务造假教科书案例:九好集团如何虚增收入+虚构存款

财务造假教科书案例:九好集团如何虚增收入+虚构存款 2017年4月25日晚,一个借壳案例,因财务造假而告吹。上市公司鞍重股份发布公告: 因重组标的资产九好集团,存在财务造假行为,被监管层立案调查并受到监管层的行政处罚,从而导致本次重组交易不具备履行和实施的基础,所以决定终止与九好集团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为什么是它? 三年前,九好集团联合鞍重股份,大摇大摆的来借壳。然而,背后却藏着令人眼花缭乱的财务造假,堪称一部财务造假教科书。 该造假案,金额巨大、涉案范围广、造假手段隐蔽、造假领域新、造假时间长…… 具体事项为:涉嫌虚增收入2.64亿+虚构银行存款3亿+未披露3亿元借款以银行存款质押。 上述三项“罪名”,监管层让九好集团受到证券法规定范围内的顶格处罚,连带着上市公司一众人也收到了惩罚。 顺便八卦一句,九好集团还有国民老公思聪的普思投资参股(1.6%),不知道老公会不会气得捂胸。 今天,我们来详细“学习”一下本案中的“造假大法”。 “巨额财务造假,想上市?”

▼ 1)看点一:要分析财务造假根源,先来看商业模式 在我们了解九好“财务犯错”前,先试着思考一下:这种商业模式,出现的造假可能有哪些。 九好集团的经营模式是后勤托管平台服务模式。 所谓后勤托管,并不是指九好集团直接提供后勤服务,而是指九好集团充当信息中介和平台中介,通过搭建后勤托管平台,引进供应商(后勤服务提供商)和客户(有后勤外包需求的企业),撮合供需双方的交易。 其经营模式以图形的方式表示如下: ▼ 那么,在该种经营模式下,九好集团是如何实现盈利的?

公司在回复监管层问询函的报告中称,公司的盈利模式,简单的说:通过一个平台来撮合买卖双方的交易,对买方免费,对卖方收费。 也就是说,九好集团平台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卖方(供应商),收费类型包括:进场费、推广费和托管服务费。 进场费——引进平台供应商进入后勤托管平台时,九好集团与平台供应商签订托管协议,九好集团承诺当年销售额,按照承诺销售额的2%收取 推广费——匹配客户资源,推广供应商的销售需求,按照承诺销售额的1%收取 托管服务费——收取费率由九好集团与供应商协商,以实际销售额为基数计算 再插一句,除去平台的“三项中介服务费”以外,九好集团还存在一定的贸易收入,主要是销售办公用品、总务等后勤产品获得的收入。 2)看点二:造假大法之——虚增服务费收入

从“九好集团”事件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防范与治理【经济与贸易论文】

王丽 [提要] 财务舞弊,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一直被视为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毒瘤”。本文通过剖析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集团”)的财务舞弊案及引发的思考,对防范和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提出相关的看法。 关键词:九好集团;财务舞弊;防范;治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年3月13日一、引言 当前,经济日新月异,证券市场蓬勃发展,而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案却屡禁不止,使得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年爆出的以浙江九好集团为首,西南证券、利安达会计事务所、天元律师事务所等多家中介机构为辅的财务舞弊案,因其造假涉及领域新、隐蔽性高、性质恶劣再次刷爆了人们的眼球,引发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可靠性的担忧。二、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舞弊案探析 (一)案情回放。九好集团是一个以“办公托管”模式为创新的,集结跨行业、跨品牌的众多供应商,为全国客户提供包括餐饮、物业、总务、办公一体化等全方位后勤托管服务的后勤托管服务平台,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后勤物联网”平台。从年开始,九好集团开始谋求上市。 然而,年3月10日证监会张晓军表示,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九好集团及其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3月10日晚间,证监会称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查办了一起涉嫌以虚增收入、虚构银行资产为手段,企图将有毒资产装进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 3月11日,鞍重股份、九好集团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的监管层《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年,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服务费收入2.64亿元,虚增年貿易收入57万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借款以银行存款质押。 (二)财务舞弊手段分析 1、虚增收入。九好集团的主要业务是把供应商和客户拉到自己建立的中介平台撮合双方交易,从中收取卖方的“服务费”,也有少数销售办公用品的业务。从年起,九好集团就先后与一百多家卖方签订虚假合同,然后再把卖方支付的服务费收入通过公司控制的个人账户回转给卖方的方式虚增“服务费”收入。另外,还使用和买方签订销售合同但不发货,最终退款但财务上不记录销售退货的方式来达到虚增收入的目的。 2、虚增资产。九好集团因虚增收入,而出现大量的资金缺口,于是开始虚增资产,并且其作假的资产并非常规的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而是大胆的虚构了银行存款。年九好集团通过关联企业借入资金3亿元,然后用借入的资金购买理财,再用理财为借款方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九好集团审计失败的案例分析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九好集团审计失败的案例分析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资本市场也呈现出多元性和层次化的格局,资本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不断加剧。企业为加速自身的发展,提高资本实力扩大资产规模,首要任务便是扩展融资渠道,而扩展融资渠道的有效途径之一则是实现公司上市。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持续不断增长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公司利用各种财务造假手段明目张胆地进入资本市场圈钱,这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作为独立第三方的注册会计师在资本市场中扮演“鉴证人”的角色,他们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鉴证,合理保证财务信息的公允性。 然而审计失败案例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线,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显示,2013年至2018年5月,证监会对审计失败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共开出行政罚单34例,仅2017年就达到10例之多(1),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遭到巨大质疑。首先,本文对研究背景及意义进行概述,并从审计质量影响因素、审计失败原因及审计失败防范策略三方面进行文献综述。 同时对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进行概括,并在具体研究中选取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进一步展开论述。其次,阐述了审计失败的相关理论,对审计失败的含义进行界定,通过对主要观点的研究,我认为审计失败应当理解为注册会计师由于存在主观上的过失而未严格执行公认的审计准则,从而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舞弊行为或重大错误,最终发表与企业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审计意见。 再次,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案件进行深入探讨,介绍九好集团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并详细阐明九好集团财务造假始末。九好集团财务舞弊的手段包括:通过虚构供应商和客户、虚构资金循环增加服务费收入;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例分析

科龙事件 根据科龙公布的年报显示,2000 年科龙全年巨亏达8.3 亿元,2001 年更是达到14.76 亿元,转眼到了2002 年居然实现净利1亿元。如此巨大的反差之下,隐藏的是并不少见的利润大清洗的财务手段,即2002 年的扭亏的巨大“贡献”来自于2001 年的巨亏。科龙2001 年费用总额21 亿元之巨,2002 年仅为9 亿元,扭亏之术可见一斑。当然,如此扭亏为盈是建立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大幅变化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的变化。 2006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与市场永久性禁入决定。这是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自2006年7月10日施行以来,证监会做出的第一个市场禁入处罚。本文拟通过分析科龙电器违法违规行为中的会计审计问题,讨论其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 (一)科龙财务舞弊手法分析 事实证明,顾雏军收购科龙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净利润的大起大落属于人为调控,扭亏神话原来靠的是做假账。 1.利用会计政策,调节减值准备,实现“扭亏” 科龙舞弊手法之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经查,在2002年至2004年的3年间,科龙共在其年报中虚增利润3.87亿元(其中,2002年虚增利润1.1996亿元,2003年虚增利润1.1847亿元,2004年虚增利润1.4875亿元)。 仔细分析,科龙2001中报实现收入27.9亿元,净利1975万元,可是到了年报,则实现收入47.2亿元,净亏15.56亿元。科龙2001年下半年出现近16亿元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计提减值准备6.35亿元。2001年的科龙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到了2002年,科龙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对当年利润的影响是3.5亿元。可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其巨额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都是“公允”的?如果2001年没有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和广告费用,科龙电器2002年的扭亏为盈将不可能;如果没有2001年的计提和2002年的转回,科龙电器在2003 年也不会盈利。按照现有的退市规则,如果科龙电器业绩没有经过上述财务处理,早就被“披星戴帽”甚至退市处理了。可见,科龙电器2002年和2003年根本没有盈利,ST科龙扭亏只是一种会计数字游戏的结果。 2.虚增收入和收益 科龙舞弊手法之二:使用不正当的收入确认方法,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经查,2002年科龙年报中共虚增收入4.033亿元,虚增利润近1.2亿元。其具体手法主要是通过对未出库销售的存货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为收入,以虚增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科龙电器2004年第四季度有高达4.27亿元的销售收入没有得到验证,其中向一个不知名的新客户销售就达2.97亿元,而且到2005年4月28日审计时仍然没有收回。此后的2003年和2004年,同样是在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的操纵下,科龙年报又分别虚增收入3.048亿元和5.127亿元,虚增利润8935万元和1.2亿元。这意味着在顾雏军入主科龙之后所出具过的3份公司年报都存在财务造假,将不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 3.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

九好集团并购重组财务造假的案例探析

九好集团并购重组财务造假的案例探析 20世纪30年代,美国及全世界的经济危机证实了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程度是确保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证券市场的表现能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情况。虽然证监会每年对申请上市的公司及已经上市成功的公司财务进行严查,但仍然出现许多违规行为,并购重组财务造假会危及到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和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拟上市公司根据公司自身的特点进行财务造假以达到成功上市的目的,最终使资本市场受到影响,损害投资的利益。证券市场的监管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科学的监管措施可以有效克制证券市场的不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障证券市场平稳和透明。 本文旨在通过九好集团并购重组财务造假案的分析,研究如何应对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造假,减少监管失败,从根源降低并购重组股财务造假对股市的危害,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本文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采取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案例分析对九好集团并购重组财务造假事件进行了研究。全文共有五部分: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方法及框架;第二章对公司并购重组造假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总结了并购重组财务造假的特点、动因及常用手段;第三章是对九好集团并购重组财务造假事件的分析,从对九好集团造假的识别开始,分析了公司造假的手段及最终接受的处罚;第四章通过九好集团的造假事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机会;第五章为本文的结论,对该公司、中介机构以及监管机构提出改进的建议,从造假的源头出发改善目前存在的不足来遏制拟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在改善公司并购重组造假这一问题上,从公司自身、外部审计以及监管方面提出建议,降低公司造假的动机;加强对拟并购重组以达到上市目的的公司审计,从外部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证监会在审核公司真实。

利安达对九好集团审计失败案例研究

利安达对九好集团审计失败案例研究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快速的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我国资本市场中担当的责任也日渐重要,人们逐渐加大了对审计的需求,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但接连出现的审计失败案例引发了全社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危机。 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独立审计准则而形成或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审计失败不仅影响着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还会影响投资者对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企业会计信息,乃至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信心,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同时,互联网伴随着不断快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已经完全融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大量的互联网企业逐渐发展起来。与之相对应的,审计业务也不再局限于之前的一些传统行业,所服务的领域也不断得到创新,开始介入到互联网业务,迎合着未来制造业和消费业的转型方向。 九好集团是一家提供综合性商务服务的后勤托管网络中介平台企业,其因忽悠式借壳上市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予以顶格处罚。其财务报表中资产与营业收入虚增的比例较大,在资本市场中受到了广泛关注,是我国资本市场上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问题的一起典型案例。 同时,九好集团所涉及的“互联网+后勤托管”的业务领域,在财务舞弊领域和针对此类公司的审计领域均较为新颖。本文采用了案例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取了受到广泛关注的九好集团案例,从研究背景和意义入手,阅读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审计失败定义、审计失败成因以及防范审计失败的对策等多方面的文献并进行总结和评述。 随后,本文围绕利安达对九好集团审计失败的案例分析了在审计过程中注册

会计师存在的问题,总结了审计失败发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本文研究发现,注册会计师在对九好集团进行审计过程中存在着未能发现九好集团虚增收入及虚构银行存款,且未能发现九好集团隐瞒定期存款并质押定期存单的事实等多方面的问题,并以此进一步分析了审计失败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注册会计 师缺乏专业胜任能力且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不严格;被审单位舞弊手段复杂且内部治理结构混乱;外部的审计市场环境并不完善且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本文也针对以上审计失败产生的原因对如何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较为细致的对策,并强调要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同时也要规范审计市场的竞争环境,加强外部监管并建立健 全相应的法律制度。

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九好集团造假案例分析

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九好集团造假案例分析 【摘要】本文梳理了九好集团财务舞弊案的过程、舞弊的手段,并用舞弊三角理论分析了舞弊的原因,最后提出了治理财务舞弊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九好集团财务舞弊原因治理 1 案例回顾 九好集团,是一家从事“后勤托管”服务的集团化企业,公司首创“后勤托管”平台服务模式,是连接供应商和客户的一个中介服务机构。九好集团通过种种恶劣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重组上市的目的。2017年4月21日,处罚决定书显示,九好集团在2013年至2015年,通过各种手段虚增服务收入264,897,668.7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4,786.32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借款及银行存款质押。 2 财务造假的方式 2.1 虚增服务费收入 经过多种调查方式确定有125家供应商单位或个人与九好集团无业务往来或者资金往来,九好集团通过无中生有虚增服务费收入;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九好集团84家供应商对应的46家客户确认自身与九好集团业务台账所显示供应商

无业务往来,或双方之问的业务与九好集团无关,九好集团通过捏造交易从而达到虚增服务收入;九好集团与19家供应商的业务属于签订虚假业务合同并确认收入性质,在收到供应商的付款时,再通过个人账户退回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银行账户,九好集团运用资金循环进行虚增服务费收入。 2.2 虚增贸易收入 2015年杭州融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九好集团发生采购业务,之后取消了该业务,并退还收到的货款。但九好集团伪造了该项交易的合同及相关凭证,账上仍对其进行收入确认及应收账款收回,通过这种手段2015年虚增贸易收入574,786.32元。 2.3 虚增银行存款 2015年1月,九好集团通过虚构其他应收款收回、虚构银行存款转人以及转出资金不人账等手段,使九好集团平安银行账户形成虚假资金317,70万元。2015年3月3日,317,70万元资金从平安银行账户转人上海银行账户。此外,九好集团还在上海银行账户虚构郭从军退回购房款1170万元,虚假账面资金扩大至32940万元。2015年3月31日,杭州好融实业有限公司分两笔向九好集团上海银行账户转人资金1.6亿元。九好集团在账面虚假记载收到上海九好等单位其他应收款138,01万元;经过三次红色冲销后,虚假记载

九好集团财务舞弊案例动因、识别与治理

九好集团财务舞弊案例动因、识别与治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民营企业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其中以 互联网为首的中介平台型公司异军突起,产值占据我国第三产业增量的半壁江山。平台型公司受业务模式影响,本应是不受舞弊影响的一方“净土”,但我国近年财务舞弊案件逐渐蔓延到各行各业,且发生频率日趋提高、舞弊手段日趋复杂、造假金额日趋扩大。 财务舞弊虽会在短期内达成舞弊主体的舞弊目标,但难逃恢恢法网,最终不 仅违法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企业声誉也会受到负面影响,资本市场的投资信心 也会受到沉重打击。因此,对财务舞弊案例的动因、识别和治理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基于财务舞弊案件与互联网平台公司两大特征,本文选取浙江九好集团财务舞弊案例作为研究对象,2017年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震惊整个资本市场,其 独特的平台商业模式和隐蔽的造假手段使其在借壳重组上市过程中成功瞒过中 介鉴证机构的审计,虚增数亿资产和收入。在梳理了九好集团财务舞弊过程和案件结果的基础上,本文指出九好集团舞弊带来的危害,舞弊主体为此而蒙受经济 损失,客户和供应商的业务受到了妨碍,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也受到了沉重打击。 本文首先基于舞弊风险因子对浙江九好集团的个别风险因子和一般风险因 子进行了动因分析。个别风险因子方面,九好集团实际控制人的商业伦理意识、高层管理人的职业道德以及中底层员工的法律意识都比较淡薄,企业舞弊动机主要系为达成激进的战略目标,资金状况捉襟见肘,企业企图通过借壳上市获取资 本市场投资,并通过调高估值谋取利益。 一般风险因子方面,九好集团的潜在舞弊机会在于股权过于集中,并且具备

串通动机庞大利益群体为舞弊手段的运用提供可能,重组交易对方也具有强烈的卖壳保市的动机。内、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差,不能勤勉尽责,审计手段陈旧降低了舞弊暴露风险。 最后财务舞弊受到的处罚威慑力不足。接着分析九好集团的舞弊手法及识别,并给出审计和识别建议。 九好集团财务舞弊主要包括虚增服务费用收入、虚增贸易收入和虚增银行存款三种途径,但可以通过财务信息指标和非财务信息指标识别出舞弊的破绽。非财务信息体现在目标交易额超出行业总量的逻辑漏洞以及高管、审计机构的频繁更换,财务信息体现在静态、动态指标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 在九好集团舞弊动因和手法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从各个风险因子角度为相关主体提出针对性的治理建议。遏制个别风险因子方面要提高财务从业者职业道德,加强高校和企业间合作,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一般风险因子方面要强调内部控制推广,拓宽注册会计师的知识,创新审计方法,推广保密的民众举报,提高投资者洞察和鉴别能力,提高罚金额度天花板并将罚金用于补偿投资者的损失。 除此之外,针对类似九好集团的平台型公司的特点,建议审计师在在审计过程中密切关注资金池的变化、非财务信息和IT信息。

某公司涉嫌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b1407147.html, 某公司涉嫌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作者:李慧玲田兆福刘志亮 来源:《财讯》2019年第16期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财务造假案例屡见不鲜,财务造假的发生会给经济的发展造成严 重的影响。特别是存货项目因其种类繁杂、流动性强、计价方法多样,并且会计准则中对存货的收入、发出不同的计价方法使企业有了很大的自主选择权,使得存货造假尤为明显。因此,本文通过某公司财务存货造假案例进行分析。 关键词:存货;涉嫌财务造假;审计 一、背景介绍 于2006年上市的某公司,成立于上世纪60年代,主要经营海洋水产的大型综合性海洋食品,是中国农业上市公司的第一个百元股。销售网络遍布国内的主要大中型城市,并远销海外,积极参与全球化竞争。2014年某公司虾夷扇贝约占总营业收入的25%。2014年受海洋异常冷空气的影响,使得所有投资者损失惨重。2014年某公司公告宣布停牌。 二、公司涉嫌造假的动机及影响分析 (1)涉嫌造假的动机分析 1.资金链断裂,无法弥补。近几十年来,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高额的回报使越来越多人开始涉足其中。而某公司大股东也在其列,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资金便可能来源于某公司,从而使某公司资金链更加脆弱,于是开始获得大量长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有息负债,使利息支出对某公司资金链造成更大压力。当某公司发现巨额的利息支出短期内无法消化,影响到当期利润便资本化为存货,使得存货总量更加离谱。某公司对大额存货无法解释来源。 2.某公司任人唯亲,贪腐严重。某公司上世纪60年代起步,虽然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但是公司高层大部分还是公司本土居民,亲戚族群之间的提携使得某公司更像是一个家族企业。某公司从2006 到2013年有32位高管离职,平均两个月便有一名高管离职,公司决策无法开展,企业的内控制度形同虚设,贪污腐败就会难以被发现,也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2)涉嫌造假的影响分析 企业财务部门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准确程度对企业领导层的决策,投资者的投资意向以及政府对上市企业的宏观管控等都有着紧密的联系。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一方面财务造假的发生会导致企业失去信誉,破坏良好的企业形象,限制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可能导致企业领导层对企业的运营制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使企业的发展陷入不良循环,导致破产。同时使得股票大幅跳水,將会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造假问题如果越来越普遍,必定会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执行。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案例)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一) 【字体:大中小】【2013-4-15】【作者/来源审计处】【阅读:82 166 次】【关闭】 一、现金 (一)常见的舞弊手段或陷阱 1.虚假现金陷阱 (1)隐瞒巨额的银行贷款; (2)高现金与高负债并存。 “双高公司”坐拥大量现金并且资本开支不大,派息极低或者根本不派,但资产负债率却居高不下。 2.受限现金陷阱 (1)隐瞒定期存单质押事实; (2)隐瞒保证金等货币资金受限事实; (3)隐瞒外埠存款的真实用途。 3.现金流水陷阱 (1)通过“倒贷”方式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或帮助关联方偿还贷款 1)大股东平时占用资金,期末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即大股东贷款偿还上市公司欠款,上市公司过账之后立即替大股东偿还贷款),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大股东占用余额; 2)关联方无力偿还期末到期贷款,由上市公司通过倒贷方式垫付,之后由各关联方及时偿还,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借款余额。 (2)通过“封闭贷款”制造上市公司虚假现金流或隐瞒大股东占用资金 1)通过银行提供回购业务,即由A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经过质押贷出款项在银行内部封闭运行,款项的流程为A-B,B-C,C-D,D-A,并由A将汇票贴现归还贷款,同时支付贴现利息; 2)上市公司向A、B公司分别开具银行本票,A、B公司再将本票直接背书给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资金被占用的上市公司。 (3)通过制造现金流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增利润总额 上市公司委托关联方A贷款,A再将款项汇给与上市公司形式上无关联关系的B,由B购买上市公司已存在减值的资产,待上市公司收妥款项后再归还关联方A。这样上市公司既达到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目的,虚增利润,又回避了关联交易。 4.募集资金使用陷阱 将募股资金转移至账外买卖股票,为隐瞒事情真相,伪造或变造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手法解密

第二篇财务报表造假篇|地狱空荡荡,众魔在人间财务报表造假,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从美国著名的安然、世通到日本的奥林巴斯,自时任美国《财富》杂志记者贝萨尼·麦克莱恩2001年报道了当时全球最大的能源公司安然公司财务造假丑闻至今已过去18年,各国政府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政策也越来越严格,安然事件爆出后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遭受了严重打击,为了挽回投资者信心,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加速通过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该法案就是著名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被美国第43任美国总统小布什称为“美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该法案设立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对上市公司审计进行监督,在强化公司治理和财务信息披露,增加上市公司报告责任方面做了很多具体的规定,堪称美国20世纪30年经济大萧条以来所出台的最严厉的“打鬼”法规,该法规目前同样适用于中国赴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也一直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造假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手法越来越隐蔽,很多情况下如果不对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很难直接从财务报表和公开数据得到确认。从2001年到2002年以著名的银广夏、东方电子、蓝田股份财务造假,到证监会2013年查处万福生科、新大地、天能科技、天丰节能等一批IPO企业财务造假,以及近年热议的欣泰电气、金亚科技、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案都在不断摧残着A股资本市场投资者的信心。 有一种情绪在残酷的战场上是蔓延最快而且最致命的?大家知道是什么吗?对的,是恐惧,一种对未知的恐惧!那么作为一名合格的二级市场投资者,我们在参与投资交易的目的是获取投资收益,想要斩获稳健的收益,除了研究市场总体的资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无报表但案例很多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一、现金 (一)常见的舞弊手段或陷阱 1.虚假现金陷阱 (1)隐瞒巨额的银行贷款; (2)高现金与高负债并存。 “双高公司”坐拥大量现金并且资本开支不大,派息极低或者根本不派,但资产负债率却居高不下。 2.受限现金陷阱 (1)隐瞒定期存单质押事实; (2)隐瞒保证金等货币资金受限事实; (3)隐瞒外埠存款的真实用途。 3.现金流水陷阱 (1)通过“倒贷”方式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或帮助关联方偿还贷款 1)大股东平时占用资金,期末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即大股东贷款偿还上市公司欠款,上市公司过账之后立即替大股东偿还贷款),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大股东占用余额; 2)关联方无力偿还期末到期贷款,由上市公司通过倒贷方式垫付,之后由各关联方及时偿还,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借款余额。

(2)通过“封闭贷款”制造上市公司虚假现金流或隐瞒大股东占用资金 1)通过银行提供回购业务,即由A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经过质押贷出款项在银行内部封闭运行,款项的流程为A-B,B-C,C-D, D-A,并由A将汇票贴现归还贷款,同时支付贴现利息; 2)上市公司向A、B公司分别开具银行本票,A、B公司再将本票直接背书给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资金被占用的上市公司。 (3)通过制造现金流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增利润总额 上市公司委托关联方A贷款,A再将款项汇给与上市公司形式上无关联关系的B,由B购买上市公司已存在减值的资产,待上市公司收妥款项后再归还关联方A。这样上市公司既达到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目的,虚增利润,又回避了关联交易。 4.募集资金使用陷阱 将募股资金转移至账外买卖股票,为隐瞒事情真相,伪造或变造银行对账单。 (二)具体案例 案例一: 金花股份(600080)2005年10月14日公告,近期,公司在应上交所要求进行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合计60,200万元。 公告称,公司自2004年11月起,将28,500万元以存单质押的方式为金花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全额银行承兑保证。该项业务已于2005

[审计]这些回函造假的常见套路

这些回函造假的常见套路,居然骗过了这么多大所 审计君说: 这些回函造假的常见套路,居然骗过了这么多大所! 正文共11407字/0图,正常阅读需10-20分钟 ??审计君 函证程序常见风险征兆 01. 回函时间高度集中 华泽钴镍案: 瑞华所通过传真取得的9家不同单位的询证函回函上所记录时间,最早为2014 年4月17日下午3:44,最晚为同日下午3:49 ,中间间隔仅5分钟。瑞华所未对回函的来源进行核验,未能发现华泽钴镍搜集票

据复印件,将无效票据入账充当还款,以掩盖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的事实。 处罚结果: 没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130万元,并处以390万元的罚款;对三名签字注会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02. 不同供应商/客户的回函由同一快递员揽收 或回函快递单号码接近 九好集团案: 利安达所取得的数家供应商回函均由编号为41**98的顺丰快递员取件。利安达所未充分关注函证回函的疑点,未能发现九好集团虚增收入。 处罚结果: 没收利安达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两名签字注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03. 回函寄出地址与发函地址不符 振隆特产案:

瑞华所将向销售客户的询证函交由振隆特产的工作人员代发。振隆特产工作人员将询证函替换为新年贺卡寄送外国客户,并把询证函另外邮寄给国外朋友,请其伪造客户签字后将虚假回函寄回瑞华所。瑞华所未对函证保持控制,未充分关注函证回函的疑点,未能发现振隆特产以虚增出口销售单价方式虚增利润的行为。 处罚结果: 没收瑞华所业务收入130万元,并处以260万元罚款;对两名签字注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04. 回函寄件人联系方式相同 天丰节能案: 利安达所获取的多份客户回函寄件人姓名不同,但联系电话相同。该联系电话实际为天丰节能销售员工的号码。利安达未对函证保持控制,未充分关注函证回函的疑点,未能发现天丰节能以虚构虚构客户方式虚增收入的行为。 处罚结果: 对利安达所没收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两名签字注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审计项目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互联网+”平台型企业财务舞弊防控措施研究

“互联网+”平台型企业财务舞弊防控措施研究在“互联网+”的时代环境下,传统行业的商业模式得到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传统行业开始转变业务形式,传统的平台型企业也在互联网技术的加持下开创了“互联网+”零售的电商平台、“互联网+”媒体的新媒体平台、“互联网+”出租车公司的网约车平台、“互联网+”中介所的招聘、婚介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型企业打破企业边界的开放式平台,通过对大量资源的深度整合,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节省供应方与客户双方的时间成本。我国“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的发展越来越迅猛,更多的企业在积累足够的资本后选择了上市,进军资本市场。观之学术界,对于新型商业模式的研究日趋增加,也有许多学者开始关注到这些新型商业模式对于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但是对于平台型企业借助行业优势财务舞弊方面的研究并不多。 九好集团于2007年以后勤采购起家,近几年借互联网技术开创后勤托管平台,从线下的平台型企业转型为“互联网+”平台型企业。2017年3月九好集团在借壳上市之际被查出财务造假,可算得上“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第一个因财务舞弊被证监会顶格处罚的案例,引发笔者对此类企业财务舞弊的思考。本文以九好集团舞弊案例进行分析“互联网+”平台型企业与传统行业在舞弊动因及方式上的差异,并提出防控措施。研究结果显示,“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因制度规范的不完善而存在线上交易收入确认及大数据资源计量的争议,这可能会导致人为的错误披露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舞弊;因行业监管的不足出现线上的大量虚假交易,导致企业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的舞弊风险低;因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减少了许多传统行业的中间环节,降低了舞弊被发现的几率。 根据以上结论,笔者从制度建设、行业监管及企业内控角度提出了几点“互联网+”平台型企业财务舞弊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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